(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嘶!
看完这最后一张纸,孔颖达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另外四个裁判,忍不住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又有佳句?”
此时,孔颖达忍不住念了出来:“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
“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听完这段时候,剩下的四个裁判,都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如果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只是词语优美的话!
那么这一段,就是在思想层面上达到了极致,可说已经达到在止于至善的地步。
这种忧国忧民的崇尚情怀,让五位裁判,齐齐动容。
这一段一出,在看卢浩的文章,已经味同嚼蜡,索然无趣,直接就被轰成了渣渣。
原来,蜀王不但文采斐然,便是连思想觉悟,都已经达到如此高的地步。
虞世南不由叹息道:“此文,必将成为千股名篇,让后人世代诵读啊!”
阎立本叹息道:“吾等何其幸也?必引躬逢其会而因之留名啊!”
是的,这篇大雁塔赋,写的实在是太牛了。
绝对能够名传千古啊!
而他们,也将因为这一篇赋,被记载下来。
算了抱了一次大腿,跟着一起出名。
当然了,事实上,无论是虞世南还是阎立本。
纵然没有这篇大雁塔赋,其本身的成就,已经足以留名史书。
不过,这个时代的文人嘛,身上都有着文人特有的傲气。
这次他们算是沾了蜀王的光,倒是让他们有些不好意思。
最终,五位裁判一致判定,蜀王的大雁塔赋获胜。
听到这个判决之后,李愔不由微微一笑。
这篇文章,他写的实在坚信,不知累死了多少脑细胞。
因为这篇文章,他可不仅仅是抄袭啊,还有原创的地方。
额,这片大雁塔赋,他可是抄袭了滕王阁赋的部分,外加岳阳楼记的一部分。
两篇千古流芳的文章,被他糅合到了一篇之中。
当然了,他写的是大雁塔,文章开篇的部分,自然不可能照单全程,还是有需要他自己捉笔的地方。
还好李愔还是有一点底子的,绞尽脑汁,倒是勉强能够不露出破绽。
而他抄袭了两篇千古名篇,如果还不能获胜的话,才是咄咄怪事。
而卢浩,在听到结果之后,不由彻底懵逼了。
这,这怎么可能?
他的那篇文章——其实是孔颖达这老头花了三年时间才写出来的——到底何等惊艳,卢浩自己再了解不过了。
就算李愔哪小子文采斐然,但是他事先可不知道题目。
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写出一篇能够压过孔颖达老头花费三年时间才写出来的文章?
更何况,孔颖达老头本身就是主裁判。
怎么可能会判李愔获胜?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
啊?
卢浩不由霍然起身,大声说道:“我不服!我要看看蜀王的文章!”
李愔写的大雁塔赋,只有五位裁判看过,其他人还没有看。
现在,别说卢浩不服气。
和卢浩一同前来的哪些世家子弟,就没一个服气的。
孔颖达的那篇文章,他们都是看过的。
他们的文采,或许并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但是最起码的欣赏能力还是有的。
孔颖达的那篇文章,写的花团锦簇,端的好一篇锦绣文章。
怎么可能被人轻易比下去呢。
听到卢浩的话,孔颖达起身,微微叹息道:“你的这篇文章,写的也算是极好的。”
“但是和蜀王殿下的文章,真的无法相提并论啊!输的不冤。”
“老夫知道你不服气,既然如此的话,老夫就在这儿,诵读一下蜀王殿下写的文章吧。”
说罢,孔颖达拿起李愔写的大雁塔赋,当众诵读起来。
讲真,开篇几句,是李愔自己写的。
只能说没有犯错儿,文采什么的,就更是谈不上了。
开篇几句,让前排一干士子,听的直撇嘴。
然而,很快文章便渐入佳境,越来越出彩,越来越惊艳。
及至到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下面不由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而等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一段落的时候,下面已经是寂然无声。
所有人,都被这种为国为民的胸襟,所深深震撼住了。
听完这篇文章,卢浩的文章已经不需要听,不需要看了。
真的是,输的不冤。
因为蜀王的这篇文章,写的实在是太绝了。
好到什么程度呢?
几乎已经达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了。
下面,女扮男装的少女崔文兰。
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蜀王,眼睛里流露出莫名的神采。
……
第一道题目,蜀王李愔,毫无争议的获得胜利。
接下来,就是第二道题目的比试。
孔颖达,也宣布了第二道题目的内容。
“第二道题目,就比画作,画人物画。”
“并且必须现场选定人物作画,最终结果,由五位裁判共同裁定。”
听到第二道题目之后,李愔脸上,不由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
居然比试画画吗?并且比的还是人物画?
讲真,如果是比试山水画的话,李愔还有些怯。
因为李愔并不怎么精通山水。
但是比人物画嘛!
虽然李愔同样也不是十分精通。
但是,麻烦现代素描手法了解一下先!哼哼!
作画,要现场寻找一个模特,以便于比较。
李愔正准备叫程处亮过来——因为程处亮豹头环眼,长得十分有特点,李愔能更加传神的画出来,取得更为惊艳的效果。
但是,此时李愔却是注意到,人群中,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李愔不由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俊美的不像话的少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目光之中,满满的全是崇拜之情。
李愔的脸色不由一沉。
我凑!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比本王更帅?
不过很快,李愔便发现不妥之处。
这个少年,与其说是帅,道不如说是美吧?
一个男人,怎么能生的这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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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最后一张纸,孔颖达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另外四个裁判,忍不住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又有佳句?”
此时,孔颖达忍不住念了出来:“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
“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听完这段时候,剩下的四个裁判,都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如果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只是词语优美的话!
那么这一段,就是在思想层面上达到了极致,可说已经达到在止于至善的地步。
这种忧国忧民的崇尚情怀,让五位裁判,齐齐动容。
这一段一出,在看卢浩的文章,已经味同嚼蜡,索然无趣,直接就被轰成了渣渣。
原来,蜀王不但文采斐然,便是连思想觉悟,都已经达到如此高的地步。
虞世南不由叹息道:“此文,必将成为千股名篇,让后人世代诵读啊!”
阎立本叹息道:“吾等何其幸也?必引躬逢其会而因之留名啊!”
是的,这篇大雁塔赋,写的实在是太牛了。
绝对能够名传千古啊!
而他们,也将因为这一篇赋,被记载下来。
算了抱了一次大腿,跟着一起出名。
当然了,事实上,无论是虞世南还是阎立本。
纵然没有这篇大雁塔赋,其本身的成就,已经足以留名史书。
不过,这个时代的文人嘛,身上都有着文人特有的傲气。
这次他们算是沾了蜀王的光,倒是让他们有些不好意思。
最终,五位裁判一致判定,蜀王的大雁塔赋获胜。
听到这个判决之后,李愔不由微微一笑。
这篇文章,他写的实在坚信,不知累死了多少脑细胞。
因为这篇文章,他可不仅仅是抄袭啊,还有原创的地方。
额,这片大雁塔赋,他可是抄袭了滕王阁赋的部分,外加岳阳楼记的一部分。
两篇千古流芳的文章,被他糅合到了一篇之中。
当然了,他写的是大雁塔,文章开篇的部分,自然不可能照单全程,还是有需要他自己捉笔的地方。
还好李愔还是有一点底子的,绞尽脑汁,倒是勉强能够不露出破绽。
而他抄袭了两篇千古名篇,如果还不能获胜的话,才是咄咄怪事。
而卢浩,在听到结果之后,不由彻底懵逼了。
这,这怎么可能?
他的那篇文章——其实是孔颖达这老头花了三年时间才写出来的——到底何等惊艳,卢浩自己再了解不过了。
就算李愔哪小子文采斐然,但是他事先可不知道题目。
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写出一篇能够压过孔颖达老头花费三年时间才写出来的文章?
更何况,孔颖达老头本身就是主裁判。
怎么可能会判李愔获胜?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
啊?
卢浩不由霍然起身,大声说道:“我不服!我要看看蜀王的文章!”
李愔写的大雁塔赋,只有五位裁判看过,其他人还没有看。
现在,别说卢浩不服气。
和卢浩一同前来的哪些世家子弟,就没一个服气的。
孔颖达的那篇文章,他们都是看过的。
他们的文采,或许并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但是最起码的欣赏能力还是有的。
孔颖达的那篇文章,写的花团锦簇,端的好一篇锦绣文章。
怎么可能被人轻易比下去呢。
听到卢浩的话,孔颖达起身,微微叹息道:“你的这篇文章,写的也算是极好的。”
“但是和蜀王殿下的文章,真的无法相提并论啊!输的不冤。”
“老夫知道你不服气,既然如此的话,老夫就在这儿,诵读一下蜀王殿下写的文章吧。”
说罢,孔颖达拿起李愔写的大雁塔赋,当众诵读起来。
讲真,开篇几句,是李愔自己写的。
只能说没有犯错儿,文采什么的,就更是谈不上了。
开篇几句,让前排一干士子,听的直撇嘴。
然而,很快文章便渐入佳境,越来越出彩,越来越惊艳。
及至到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句,下面不由响起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而等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一段落的时候,下面已经是寂然无声。
所有人,都被这种为国为民的胸襟,所深深震撼住了。
听完这篇文章,卢浩的文章已经不需要听,不需要看了。
真的是,输的不冤。
因为蜀王的这篇文章,写的实在是太绝了。
好到什么程度呢?
几乎已经达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了。
下面,女扮男装的少女崔文兰。
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蜀王,眼睛里流露出莫名的神采。
……
第一道题目,蜀王李愔,毫无争议的获得胜利。
接下来,就是第二道题目的比试。
孔颖达,也宣布了第二道题目的内容。
“第二道题目,就比画作,画人物画。”
“并且必须现场选定人物作画,最终结果,由五位裁判共同裁定。”
听到第二道题目之后,李愔脸上,不由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
居然比试画画吗?并且比的还是人物画?
讲真,如果是比试山水画的话,李愔还有些怯。
因为李愔并不怎么精通山水。
但是比人物画嘛!
虽然李愔同样也不是十分精通。
但是,麻烦现代素描手法了解一下先!哼哼!
作画,要现场寻找一个模特,以便于比较。
李愔正准备叫程处亮过来——因为程处亮豹头环眼,长得十分有特点,李愔能更加传神的画出来,取得更为惊艳的效果。
但是,此时李愔却是注意到,人群中,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李愔不由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俊美的不像话的少年,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目光之中,满满的全是崇拜之情。
李愔的脸色不由一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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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快,李愔便发现不妥之处。
这个少年,与其说是帅,道不如说是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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