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三天过去,有蛇虫鼠蚁从我身边爬过,还好他们对被烧焦成黑不溜秋的我没有兴趣。
否则,没死在化蛇的手里,反而被小虫子给咬死,就真的悲剧了。
七天过去,我从地上勉强站起身,盘膝坐下缓慢修炼。
只要能动弹,基本上就好得差不多。
剩下一天时间,我将伤势恢复如初,顺便抓了只肥美的野兔,挖空石头炖了一锅汤。
吃着肥美的野兔肉,我不由得有些惦记萝卜,不知道她化作女孩逃入洪荒世界,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当初没把她给煮了吃,才有了这一段缘分。
至于我手中的大兔子,运气就没那么好。
我将兔皮剥下来,做了个简单的围裙遮羞,随即四下逛了一圈,判断周围的地形。
现在的我,身上一穷二白,用来穿梭两界的玉简、灵石,全部在一场大爆炸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天保佑,让我尽快找到曾经所在的山谷,否则我真得在洪荒世界待一辈子。
转悠了一大圈以后,我发现周围的地势,与曾经南宫家族阵基附近很不一样。
在这里,全部都是灌木与大片的草地,低缓丘陵,就连成片的树木都很少见。
可见这里海拔高,相对干旱贫瘠。
同时也代表着,这里离南宫家族的阵基,真的远到离谱……
难不成,我真的要在这里待一辈子?
正当我苦着脸,漫无目的的向前走时,忽然看到前方有一只巨大的秃鹫,在啄食一只山羊的骸骨。
总算遇见交通工具了,还算是一件好事!
我躲在暗处,迅速施展诅咒之力,从双眼灌注入秃鹫的身体内。
秃鹫挣扎两下,就一摇一晃的乖乖走过来,朝着我低下头。
我没有理会秃鹫,而是走向了那一堆看着有些奇怪的养骨。
这些骨头很不对劲,根本没有啄食的痕迹,肉块干净得离奇。
而且草丛周围,连一根羊毛也没有,要知道秃鹫可不吃羊毛。
我蹲下仔细查看,发现骨头上有尖锐的划痕,这种划痕是刀具留下的,而非是鸟嘴。
当初我吃兔子的时候,也是将骨肉扔下,兔皮剥离,处理方式和扔在地上的一堆羊骨如出一辙!
我猛然间想起,南宫家主曾经对我说过,不仅是南宫家族拥有传送阵法,还有其他家族同样拥有。
在身上没有任何信物的情况下,我的传送是随机的。
兴许是另外一个家族建立的阵法,将我吸引到这里,而他们也自附近居住。
太好了!只要能看到人烟,就有办法得知南宫家族阵法的方向。
我立即跳上秃鹫,在附近搜寻。
仅仅在附近寻找三十公里的位置,我就看到远处三面环山,一处环水的位置,有大片的石屋,且有很强的人类居住痕迹。
作为风水一脉修行者,我从来没有因为方位的问题而被困扰过。
寻山看势,分金定穴,这是我的看家本领。
现如今,我是第一次因为看到人烟而欣喜万分。
洪荒世界的广褒程度,近乎于无边无际,迷失在里头,是真的要命。
如果不是找到人烟,兴许等我回去的时候,就连实力最弱的秦茵,都已经实力到达一定程度,前往仙界。
至于报仇,说不定除了天尊以外,剩下人的儿子都已经老死。
曾经封印的世家之间,兴许有所关联,我从秃鹫上落下,犹豫自己该以什么身份接近此处聚居地。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前方一阵能量波动。
我迅速接近,正看见穿着一身青色道袍的少男少女,被一只身长近十米,獠牙如剑的猛虎给盯上。
一男一女都吓傻了,手中拎着拂尘,一动也不敢动。
除了拂尘之外,他们的背上还扛着小篓,里头装着白菜萝卜之类的,体内灵力强大,大概是缺少实战经验。
记得南宫婉儿给我的志怪图谱上,曾记载过这只猛虎,名叫噬金虎,因强大的咬合力著称。
这只噬金虎的实力,按理说敌不过俩人,可这一男一女看见老虎,只是吓得一个劲的哆嗦,就是不还手。
现如今,我在人族世界的名声极大,擅长使用雷法也被许多人所熟知。
为了隐匿身份,我迅速折断旁边的一棵小柳树,运转木元素咒决,柳树瞬间木屑纷飞,化作一个柳木剑的形状。
木剑之中蕴藏道元,我闪身噬金虎背后出现,它暴吼一声,转而扑向了我!
猛兽对危险的感知,比人类要强上许多。在这头噬金虎的眼中,我的威胁程度,远远比一对男女要强上许多。
可惜,它并不是我的对手。
雷霆包裹下,噬金虎在扑上前触碰木剑的瞬间,就浑身一颤,躺在地上没了呼吸。
短时间被雷霆麻痹休克,是不会死的。
我轻盈将木剑插噬金虎的脊椎,彻底终结了它的性命。
两个人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同样惊恐的望着手持鲜血淋淋木剑的我。
我赶忙抱拳道:“别怕,我没有恶意,只是无意间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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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没死在化蛇的手里,反而被小虫子给咬死,就真的悲剧了。
七天过去,我从地上勉强站起身,盘膝坐下缓慢修炼。
只要能动弹,基本上就好得差不多。
剩下一天时间,我将伤势恢复如初,顺便抓了只肥美的野兔,挖空石头炖了一锅汤。
吃着肥美的野兔肉,我不由得有些惦记萝卜,不知道她化作女孩逃入洪荒世界,现在过得怎么样。
还好当初没把她给煮了吃,才有了这一段缘分。
至于我手中的大兔子,运气就没那么好。
我将兔皮剥下来,做了个简单的围裙遮羞,随即四下逛了一圈,判断周围的地形。
现在的我,身上一穷二白,用来穿梭两界的玉简、灵石,全部在一场大爆炸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天保佑,让我尽快找到曾经所在的山谷,否则我真得在洪荒世界待一辈子。
转悠了一大圈以后,我发现周围的地势,与曾经南宫家族阵基附近很不一样。
在这里,全部都是灌木与大片的草地,低缓丘陵,就连成片的树木都很少见。
可见这里海拔高,相对干旱贫瘠。
同时也代表着,这里离南宫家族的阵基,真的远到离谱……
难不成,我真的要在这里待一辈子?
正当我苦着脸,漫无目的的向前走时,忽然看到前方有一只巨大的秃鹫,在啄食一只山羊的骸骨。
总算遇见交通工具了,还算是一件好事!
我躲在暗处,迅速施展诅咒之力,从双眼灌注入秃鹫的身体内。
秃鹫挣扎两下,就一摇一晃的乖乖走过来,朝着我低下头。
我没有理会秃鹫,而是走向了那一堆看着有些奇怪的养骨。
这些骨头很不对劲,根本没有啄食的痕迹,肉块干净得离奇。
而且草丛周围,连一根羊毛也没有,要知道秃鹫可不吃羊毛。
我蹲下仔细查看,发现骨头上有尖锐的划痕,这种划痕是刀具留下的,而非是鸟嘴。
当初我吃兔子的时候,也是将骨肉扔下,兔皮剥离,处理方式和扔在地上的一堆羊骨如出一辙!
我猛然间想起,南宫家主曾经对我说过,不仅是南宫家族拥有传送阵法,还有其他家族同样拥有。
在身上没有任何信物的情况下,我的传送是随机的。
兴许是另外一个家族建立的阵法,将我吸引到这里,而他们也自附近居住。
太好了!只要能看到人烟,就有办法得知南宫家族阵法的方向。
我立即跳上秃鹫,在附近搜寻。
仅仅在附近寻找三十公里的位置,我就看到远处三面环山,一处环水的位置,有大片的石屋,且有很强的人类居住痕迹。
作为风水一脉修行者,我从来没有因为方位的问题而被困扰过。
寻山看势,分金定穴,这是我的看家本领。
现如今,我是第一次因为看到人烟而欣喜万分。
洪荒世界的广褒程度,近乎于无边无际,迷失在里头,是真的要命。
如果不是找到人烟,兴许等我回去的时候,就连实力最弱的秦茵,都已经实力到达一定程度,前往仙界。
至于报仇,说不定除了天尊以外,剩下人的儿子都已经老死。
曾经封印的世家之间,兴许有所关联,我从秃鹫上落下,犹豫自己该以什么身份接近此处聚居地。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前方一阵能量波动。
我迅速接近,正看见穿着一身青色道袍的少男少女,被一只身长近十米,獠牙如剑的猛虎给盯上。
一男一女都吓傻了,手中拎着拂尘,一动也不敢动。
除了拂尘之外,他们的背上还扛着小篓,里头装着白菜萝卜之类的,体内灵力强大,大概是缺少实战经验。
记得南宫婉儿给我的志怪图谱上,曾记载过这只猛虎,名叫噬金虎,因强大的咬合力著称。
这只噬金虎的实力,按理说敌不过俩人,可这一男一女看见老虎,只是吓得一个劲的哆嗦,就是不还手。
现如今,我在人族世界的名声极大,擅长使用雷法也被许多人所熟知。
为了隐匿身份,我迅速折断旁边的一棵小柳树,运转木元素咒决,柳树瞬间木屑纷飞,化作一个柳木剑的形状。
木剑之中蕴藏道元,我闪身噬金虎背后出现,它暴吼一声,转而扑向了我!
猛兽对危险的感知,比人类要强上许多。在这头噬金虎的眼中,我的威胁程度,远远比一对男女要强上许多。
可惜,它并不是我的对手。
雷霆包裹下,噬金虎在扑上前触碰木剑的瞬间,就浑身一颤,躺在地上没了呼吸。
短时间被雷霆麻痹休克,是不会死的。
我轻盈将木剑插噬金虎的脊椎,彻底终结了它的性命。
两个人还没从惊吓中回过神,同样惊恐的望着手持鲜血淋淋木剑的我。
我赶忙抱拳道:“别怕,我没有恶意,只是无意间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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