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因为有了摄政王之前那席话,此时摄政王一走,永兴侯府前来吊唁的宾客就呼啦啦少了一大半。
一时,整个灵堂都显得孤凄清冷起来。
好容易熬过了这一日,沈筠棠捧着便宜爹的牌位进沈家祠堂安顿好,等她得空回到自己房中歇下,已是到了下半夜。
等不及咏春和白梅帮她将衣裳脱下,她就累的瘫倒在床上,连抬抬手指的力气都没了。
昏暗灯光下,白梅瞧她脸色惨白,心疼道:“世子爷还是更衣后再睡吧。”
沈筠棠今日一日“迎来送往”话说的太多,嗓子已是沙哑,她朝着咏春白梅挥挥手,“明早再来叫我。”
咏春白梅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只留下一盏昏黄六角宫灯,就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沈筠棠盯着素白的帐顶好一会儿,视线又落在这间房中。
她现在所住的地方分为内外室,一明一暗,暗处是卧室,卧室后是净房,明室作为小书房,外面是待客和日常作息的花厅,花厅旁有侧厅,侧厅的另一边是抱厦,那边还有一处更大的书房。
整个永兴侯府,她所住这处院落是除了“福寿堂”和“世安苑”外位置最好的院子。
而这院落布局,丝毫没有一点儿女儿家的气息,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男子的居所。
她在心中叹息。
沈筠棠啊沈筠棠,你可是把我害惨了!
原主自*扮男装,除了身下少了个把儿,一应都是照着男儿养大的。
做为永兴侯府的小世子,原身从小就明白自己身上的担子,勤学苦练,从不敢放松。
其父永兴侯掌管御史台,这本就不是个轻省的活儿,他却丝毫都不松懈,人刚到中年,就熬出了一身病症。
许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沈筠棠也是个拼命三“郎”,自小就没把自己当女人看过,拼起来比他爹还厉害,这不,某一日就把自己过劳作死了,可不就“便宜”了她。
永兴侯的独苗一时“没了气儿”,永兴侯受了刺激,数病齐发,一命呜呼……
等小世子起死回生,已是没了爹了。
真是惨的可以。
沈筠棠抹了一把脸,心情纠结的难以形容。
一开始她觉得这已经够惨了,可明明惨的更在后面。
许是她接手这具身体时还新鲜着,她继承了原身所有的记忆,也瞬间清楚悉知了永兴侯府的景况。
老永兴侯和老夫人还在世,只不过身子都不大好,“孙子”儿子接连出事,两位老人已卧病在床了。
永兴侯祖上是大燕朝的开国功勋,爵位是太祖皇帝亲自授予的,拥有丹书铁劵,太祖皇帝特赐沈家爵位不降等的荣誉。
文帝在时,老侯爷是文帝的肱骨之臣和心腹,那时,老侯爷便是坐的这御史之位,掌管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就算是阁臣和六部之首尚书令也要对他礼让三分。
因为文帝对老侯爷的信任,在临终前亲下了一道圣旨,沈家御史大夫的官职世袭三代。
这道圣旨一出,满朝哗然,从大燕开始,还从未有高官官职世袭的规定,文帝却不顾祖训,发了这一道圣旨。
众臣虽然反对,可立圣旨的帝王已经殡天,这圣旨就算是遗诏了。
死者为大,况这死者还是大燕天子。
这本不该被接受的圣旨也就被迫被百官接受。
正是因为这道圣旨,永兴侯府被挤到了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百官甚至是新帝的眼睛都盯着永兴侯府,迟迟无男嗣的永兴侯府才出此下策,挑选了沈筠棠充作长孙……
原想等着永兴侯夫人诞下男嗣再想法子调换过来,可是谁知道便宜爹这么不给力,永兴侯夫人怀孕五次,生下的都是女娃……
生下最后一个孩子后,永兴侯夫人因为接连怀孕身子熬坏了,先永兴侯去了。
便宜爹是个情种,夫人去世后,硬是不愿再娶,好说歹说,老夫人给他安排了个通房,两年后好不容易终于同房了,生下来的居然还是个丫头……
这仿佛是上天安排好的一般,经此一次后,老侯爷夫妇也认命了,不再逼迫儿子,同时专心培养起沈筠棠这个假长孙来。
如今这永兴侯府上下,不是古稀之龄的体弱老人,就是弱质纤纤的女流,就连这唯一能顶门立户的还是个浑水摸鱼的假把式。
若只单单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外头还有摄政王虎视眈眈,便宜爹这一去岂不是恰好给了这下山猛虎机会,叫他将这永兴侯府一举解决?
她不是真正学富五车、心机深沉的沈筠棠,她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能在权力中心斡旋的本领,今日领教了摄政王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她已心生退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沈筠棠虽然莫名其妙来了这大燕朝,还占据了“永兴侯世子”这身子,可实际上与永兴侯府并无干系,她不是圣母,没那么高的情操,以己之身替整个侯府抗住风雨。
不管如何,生命都是可贵的,她至少要让自己没有生命危险。
对她来说,这才是第一要务。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不负责任也罢,永兴侯府形势再不好再危险,对她来说,这永兴侯府上到老下到小也都是陌生人。
沈筠棠从不托大,她有自知之明。
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她是知道自己没做御史大夫的能力的,要把御史台交到她手上,这整个永兴侯府才是倒了血霉呢!
尽管身子疲累,可沈筠棠精神却紧绷着。
她躺在宽敞的大床上跟烙烧饼似地,翻来覆去,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她咬咬牙做了决定,一定要在爵位和官位承袭圣旨下来前远遁千里,逃之夭夭。
半梦半醒之间沈筠棠被白梅轻轻摇醒。
朦朦胧胧睁开眼,伸手正要摸床边的闹钟,瞥见一身青布比甲的白梅,沈筠棠那点仅剩的瞌睡被惊的半丝儿不剩。
白梅瞧她反常的反应,眉头皱起,伸手就摸了摸沈筠棠的额头,“世子爷,可是不舒服?”
沈筠棠连忙摇头。
想起往常的沈筠棠每日起身第一件事就是去福寿堂请安,便挥手让白梅去寻了干净的衣物换上,她自去了卧房后面的净室洗漱。
幸好她在现代独立,只要注意点,与以前的沈筠棠言行动作上没多少差别。
这时是深秋,院外已是金黄一片,这个身体体弱,加上又瘦小,所以穿的较一般人多些。
束胸的棉布是白梅帮着裹的,拆开时,沈筠棠都没眼看,十七岁的姑娘了,胸前只微微拢起,低头从胸口看下去,一眼就能看到肚皮,当真是一马平川……
束胸外面还穿一件专门的软皮胸甲,随后才是里衣、中衣、外袍。
打扮齐整后,沈筠棠抬手摸了摸胸,都怀疑自己是个男人……
等她装扮妥当,特意画浓了眉,咏春就端着雕花的木制托盘进了卧房。
不多时,一碗黑乎乎的药汁被放在了沈筠棠的面前。
沈筠棠盯着眼前的药汁,知道躲不过,端起,一闭眼就喝了个干净。
这不是什么治病的良药,而是沈家千方百计从南疆寻来的秘方,专门延缓女孩身子发育的,否则沈筠棠这么大年纪,不可能胸前的小山包不长,葵水也未至。这药方还有个用处,就是让女孩儿嗓子发沙发哑。
方子的用药虽然本身没什么毒性,可是长时间服用,总是对身子有损,但是如履薄冰的沈家早已顾不得这么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沈筠棠小小年纪身体奇差的原因之一。
白梅配和的急忙捡一颗蜜枣塞到沈筠棠嘴里。
等蜜枣的甜香冲淡了口中的苦味儿,沈筠棠深吸口气,站起了身,用微哑的嗓音道:“走吧。”
永兴侯府如今这府邸是从太祖皇帝那时传下来的。
地段和府邸都是上乘的,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未完整的修缮过,这总体瞧来,却还不如一般勋贵人家的府邸了。
百年来,永兴侯府人丁越来越衰落。
侯府很大,主子却少,加之老永兴侯为官清廉,为了节省开支,侯府的主子们都集中住到了东跨院。
沈筠棠按着记忆出了自己住的“啸风居”,满府的白灯笼还没撤下,随着扑面的萧瑟秋风摇摆。一大清早,也不过只能瞧见一两个路边扫落叶的仆役。
走到一处角亭,沈筠棠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不远处的小院门口,一个八九岁的女娃正拿着大扫帚扫着院内的落叶。
小嘴微微抿着,满脸认真。
不多时,从院内正房走出一个衣饰简单、二十多岁的女人,蹲下身子就要拦住女娃,可还没开口说话,就是连续不断的咳嗽。
女娃一慌,忙丢开了扫帚,轻轻拍抚着女人的后背。
沈筠棠在记忆中搜索了一圈,也没将这两个人对上号,可看穿着打扮又不像侯府里的下人。
她目光转回落在身边的白梅身上。
白梅见她双眸带着疑惑,轻声解释道:“世子爷,这是韩姨娘和五小姐。”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一时,整个灵堂都显得孤凄清冷起来。
好容易熬过了这一日,沈筠棠捧着便宜爹的牌位进沈家祠堂安顿好,等她得空回到自己房中歇下,已是到了下半夜。
等不及咏春和白梅帮她将衣裳脱下,她就累的瘫倒在床上,连抬抬手指的力气都没了。
昏暗灯光下,白梅瞧她脸色惨白,心疼道:“世子爷还是更衣后再睡吧。”
沈筠棠今日一日“迎来送往”话说的太多,嗓子已是沙哑,她朝着咏春白梅挥挥手,“明早再来叫我。”
咏春白梅互相看了一眼,点点头,只留下一盏昏黄六角宫灯,就轻手轻脚退了出去。
沈筠棠盯着素白的帐顶好一会儿,视线又落在这间房中。
她现在所住的地方分为内外室,一明一暗,暗处是卧室,卧室后是净房,明室作为小书房,外面是待客和日常作息的花厅,花厅旁有侧厅,侧厅的另一边是抱厦,那边还有一处更大的书房。
整个永兴侯府,她所住这处院落是除了“福寿堂”和“世安苑”外位置最好的院子。
而这院落布局,丝毫没有一点儿女儿家的气息,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男子的居所。
她在心中叹息。
沈筠棠啊沈筠棠,你可是把我害惨了!
原主自*扮男装,除了身下少了个把儿,一应都是照着男儿养大的。
做为永兴侯府的小世子,原身从小就明白自己身上的担子,勤学苦练,从不敢放松。
其父永兴侯掌管御史台,这本就不是个轻省的活儿,他却丝毫都不松懈,人刚到中年,就熬出了一身病症。
许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沈筠棠也是个拼命三“郎”,自小就没把自己当女人看过,拼起来比他爹还厉害,这不,某一日就把自己过劳作死了,可不就“便宜”了她。
永兴侯的独苗一时“没了气儿”,永兴侯受了刺激,数病齐发,一命呜呼……
等小世子起死回生,已是没了爹了。
真是惨的可以。
沈筠棠抹了一把脸,心情纠结的难以形容。
一开始她觉得这已经够惨了,可明明惨的更在后面。
许是她接手这具身体时还新鲜着,她继承了原身所有的记忆,也瞬间清楚悉知了永兴侯府的景况。
老永兴侯和老夫人还在世,只不过身子都不大好,“孙子”儿子接连出事,两位老人已卧病在床了。
永兴侯祖上是大燕朝的开国功勋,爵位是太祖皇帝亲自授予的,拥有丹书铁劵,太祖皇帝特赐沈家爵位不降等的荣誉。
文帝在时,老侯爷是文帝的肱骨之臣和心腹,那时,老侯爷便是坐的这御史之位,掌管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就算是阁臣和六部之首尚书令也要对他礼让三分。
因为文帝对老侯爷的信任,在临终前亲下了一道圣旨,沈家御史大夫的官职世袭三代。
这道圣旨一出,满朝哗然,从大燕开始,还从未有高官官职世袭的规定,文帝却不顾祖训,发了这一道圣旨。
众臣虽然反对,可立圣旨的帝王已经殡天,这圣旨就算是遗诏了。
死者为大,况这死者还是大燕天子。
这本不该被接受的圣旨也就被迫被百官接受。
正是因为这道圣旨,永兴侯府被挤到了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百官甚至是新帝的眼睛都盯着永兴侯府,迟迟无男嗣的永兴侯府才出此下策,挑选了沈筠棠充作长孙……
原想等着永兴侯夫人诞下男嗣再想法子调换过来,可是谁知道便宜爹这么不给力,永兴侯夫人怀孕五次,生下的都是女娃……
生下最后一个孩子后,永兴侯夫人因为接连怀孕身子熬坏了,先永兴侯去了。
便宜爹是个情种,夫人去世后,硬是不愿再娶,好说歹说,老夫人给他安排了个通房,两年后好不容易终于同房了,生下来的居然还是个丫头……
这仿佛是上天安排好的一般,经此一次后,老侯爷夫妇也认命了,不再逼迫儿子,同时专心培养起沈筠棠这个假长孙来。
如今这永兴侯府上下,不是古稀之龄的体弱老人,就是弱质纤纤的女流,就连这唯一能顶门立户的还是个浑水摸鱼的假把式。
若只单单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外头还有摄政王虎视眈眈,便宜爹这一去岂不是恰好给了这下山猛虎机会,叫他将这永兴侯府一举解决?
她不是真正学富五车、心机深沉的沈筠棠,她只是个普通人。
没有能在权力中心斡旋的本领,今日领教了摄政王如鹰一般锐利的眼神,她已心生退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沈筠棠虽然莫名其妙来了这大燕朝,还占据了“永兴侯世子”这身子,可实际上与永兴侯府并无干系,她不是圣母,没那么高的情操,以己之身替整个侯府抗住风雨。
不管如何,生命都是可贵的,她至少要让自己没有生命危险。
对她来说,这才是第一要务。
说她自私也好说她不负责任也罢,永兴侯府形势再不好再危险,对她来说,这永兴侯府上到老下到小也都是陌生人。
沈筠棠从不托大,她有自知之明。
没有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她是知道自己没做御史大夫的能力的,要把御史台交到她手上,这整个永兴侯府才是倒了血霉呢!
尽管身子疲累,可沈筠棠精神却紧绷着。
她躺在宽敞的大床上跟烙烧饼似地,翻来覆去,等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她咬咬牙做了决定,一定要在爵位和官位承袭圣旨下来前远遁千里,逃之夭夭。
半梦半醒之间沈筠棠被白梅轻轻摇醒。
朦朦胧胧睁开眼,伸手正要摸床边的闹钟,瞥见一身青布比甲的白梅,沈筠棠那点仅剩的瞌睡被惊的半丝儿不剩。
白梅瞧她反常的反应,眉头皱起,伸手就摸了摸沈筠棠的额头,“世子爷,可是不舒服?”
沈筠棠连忙摇头。
想起往常的沈筠棠每日起身第一件事就是去福寿堂请安,便挥手让白梅去寻了干净的衣物换上,她自去了卧房后面的净室洗漱。
幸好她在现代独立,只要注意点,与以前的沈筠棠言行动作上没多少差别。
这时是深秋,院外已是金黄一片,这个身体体弱,加上又瘦小,所以穿的较一般人多些。
束胸的棉布是白梅帮着裹的,拆开时,沈筠棠都没眼看,十七岁的姑娘了,胸前只微微拢起,低头从胸口看下去,一眼就能看到肚皮,当真是一马平川……
束胸外面还穿一件专门的软皮胸甲,随后才是里衣、中衣、外袍。
打扮齐整后,沈筠棠抬手摸了摸胸,都怀疑自己是个男人……
等她装扮妥当,特意画浓了眉,咏春就端着雕花的木制托盘进了卧房。
不多时,一碗黑乎乎的药汁被放在了沈筠棠的面前。
沈筠棠盯着眼前的药汁,知道躲不过,端起,一闭眼就喝了个干净。
这不是什么治病的良药,而是沈家千方百计从南疆寻来的秘方,专门延缓女孩身子发育的,否则沈筠棠这么大年纪,不可能胸前的小山包不长,葵水也未至。这药方还有个用处,就是让女孩儿嗓子发沙发哑。
方子的用药虽然本身没什么毒性,可是长时间服用,总是对身子有损,但是如履薄冰的沈家早已顾不得这么多了。
这也是为什么沈筠棠小小年纪身体奇差的原因之一。
白梅配和的急忙捡一颗蜜枣塞到沈筠棠嘴里。
等蜜枣的甜香冲淡了口中的苦味儿,沈筠棠深吸口气,站起了身,用微哑的嗓音道:“走吧。”
永兴侯府如今这府邸是从太祖皇帝那时传下来的。
地段和府邸都是上乘的,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未完整的修缮过,这总体瞧来,却还不如一般勋贵人家的府邸了。
百年来,永兴侯府人丁越来越衰落。
侯府很大,主子却少,加之老永兴侯为官清廉,为了节省开支,侯府的主子们都集中住到了东跨院。
沈筠棠按着记忆出了自己住的“啸风居”,满府的白灯笼还没撤下,随着扑面的萧瑟秋风摇摆。一大清早,也不过只能瞧见一两个路边扫落叶的仆役。
走到一处角亭,沈筠棠突然停下了脚步。
只见不远处的小院门口,一个八九岁的女娃正拿着大扫帚扫着院内的落叶。
小嘴微微抿着,满脸认真。
不多时,从院内正房走出一个衣饰简单、二十多岁的女人,蹲下身子就要拦住女娃,可还没开口说话,就是连续不断的咳嗽。
女娃一慌,忙丢开了扫帚,轻轻拍抚着女人的后背。
沈筠棠在记忆中搜索了一圈,也没将这两个人对上号,可看穿着打扮又不像侯府里的下人。
她目光转回落在身边的白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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