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皎皎,我要你正大光明地进入宇文王府,让天下人直知道,宇文震的嫡女到底是谁。”
“一切悉听公子安排。”
沈怜知道,此行必不轻松。
她带着前世的怨恨醒来,又承载了这个身体原先主人的悲惨遭遇,这个身体模模糊糊的记忆,又让她多了几分使命和沉重。
“然而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吗?毕竟过去就让它过去,今天的精彩才刚刚开始,又到了打鸡血的时刻。”
若是在现代,遇到这么丧的时候,必然是血拼加撸串儿加韩剧洗眼,再去美美地做个SPA,加持个杨树沈或者小胖丁的最热色号。
在陌生的古代嘛,就必须开发些新的娱乐活动了。
为了整理下心情,沈怜索性拉着瑞儿在雅闲居中探险。
雅闲居并不大,是个三进三出的宅院,内里陈设布置清雅淡泊,却也不乏妙趣横生的小心思以及曲径通幽的惊喜。
两人追逐打闹,欢笑嬉戏,虽兴趣盎然,却也很快走遍了整个庭院。
“小姐,你说这京城是什么样子啊?”欢闹过后,两人坐在假山上的凉亭中,一边品着桂花茶解渴,一边舒展着稍显疲乏的身体。
一路上两人都规规矩矩在马车中坐着,再加之初来乍到的沉重心情,完全没能好好欣赏下令阳城中的盛景。
沈怜由着自己在电视剧中见到的场景胡编一气,见瑞儿越听越迷糊,眨巴着双眼一脸懵懂地看着她,顿时整个人泄了气。
“小姐我也是第一次来京城你不知道?跟了本宝宝那么多年,还这么不了解我,一点也不关心自家小姐,暴露了吧!”
“人家当然关心小姐你啦,要不怎么知道你喜欢墨轩公子!”沈怜一口茶水没稳住,差点全喷瑞儿脸上,生生憋了回去,干脆被呛了个人仰马翻,一个跟头就快摔假山下面去。
瑞儿你是成心的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瑞儿帮沈怜拍着背,帮她顺顺气。
“小姐,你说这墨轩公子不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走就走,但丑话先说前头,今后再瞎编排我和墨轩公子,就关你禁闭,再不带你出去玩。”
“好嘞!瑞儿谨遵小姐教诲,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瑞儿的提议正中沈怜下怀,既然如此,那就去京城里走一遭吧。
雅闲居的位置,虽并不处于闹市当中,却也离得不远,恰好是个闹中取静,大隐于市的绝佳地点,这也大大方便了沈怜和瑞儿出行。
两人悄悄溜出雅闲居,本想告知府中侍从一声,又恐节外生枝引来阻碍,考虑到两人必然速去速回,也就省略了这一步,自顾自地离开。
沈怜从古装电视剧里了解到,古代女子出行多有不便,还是改换成男装更加适宜,再加上这连日来频遭不测,她也多了几分警惕。
于是出府之后,先找路人打听到芙蓉染总店的位置,两人寻摸到店,在店小二的惊奇眼色中,拿出白飞雪给她的芙蓉令牌,令牌上赫然一朵怒放的白色粉色相间的醉芙蓉。
这容颜气质更胜白凤一筹的店小二旋即恢复平常之色,眼含笑意,毕恭毕敬作了个揖,引领沈怜一行进入雅间。
素质这么过硬,难怪能在芙蓉染总店工作,看来与白飞雪的结盟确实是明智之举,亏得我眼明手快,要是当时听了墨轩的话,今日就行不了这方便了。
“二掌柜有何吩咐?”
“去找两件男装来,要适合我和瑞儿的身材,而且一定要是上等面料、做工细腻,让我俩换装后看上去像两个翩翩贵公子。”
店小二微笑点头,也不多问,唱了个喏就退身出去。
芙蓉我小哥,人俊话不多。
这服务水平,值得点赞,沈怜心想。
须臾之后,小哥带着两件男装回来,一件藕色底色雪青绲边绣蟠虺纹直裾配绀青色山石绣纹腰带;一件浅蓝灰色琵琶袖直裰搭配同色流苏琉璃珠官绦,衣前绣着藏青色松枝,一并带来的还有皂靴、羊脂白玉发簪以及两把折扇。
沈怜选择了浅蓝灰色直裰,让瑞儿换上藕色直裾。
“小姐,这件藕色直裾做工更加繁复,花饰更显眼,不然小姐还是选择这件?”
“这件浅蓝灰色更合我心意,一眼就相中,就别跟我抢了。”
须臾过后,只见芙蓉染中信步款款地走出两位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一个清隽雅致,一个更显儒雅致远。
芙蓉染中采买胭脂水粉的女客们顿时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惊叹之声此起彼伏,纷纷做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姿态,窃窃私语起来,打探这两位都是谁家的公子,生得如此唇红齿白、貌比潘安。
面对着一众女客们献媚的目光,沈怜大方地微笑点头致意,甩甩衣袖大步流星走出芙蓉染,惹得与她目光对接的闺房小姐们羞红了脸,春风满面,娇笑连连。
“小姐,我们从哪里开始逛呢?”
“瑞儿,要叫我公子,哦,不,叫我沈洛兄,我就称呼你为瑞弟,记住了?”
“是的,小...沈洛兄。”
“先去搜刮一遍美食吧,刚才听芙蓉染伙计说醉仙楼不错。”
两人走在令阳城街道上简直拉风十足,一路上不管年轻姑娘还是半老徐娘甚至还有白发老奶奶,都是一副惊奇而含羞的表情望着两人。
市井之人不比方才芙蓉染中非富即贵的小姐太太们那般矜持,反而热情奔放许多。
有些大胆的妇人直接手指着两人,两眼放光地惊呼,“如此俊朗的两位公子,奴家从未见过。”
还有更加直接了当的姑娘,提着石榴裙就一路小碎步跑过来,“两位公子,奴家芳名碧莲,两位公子怎么称呼?家住何处?是否婚配?”吓得瑞儿倒退连连,那姑娘反而笑得粉面桃花,频频释放电眼大招,以为是这位俊朗公子也对自己动心,春心荡漾地扭着裙角扭捏起来。
这姑娘这么热情,要搁在现代,我还以为是哪个婚介公司的呢,沈怜一脸冷汗。
猛地斜刺里冲出一个程咬金,一把挽住沈怜的胳膊,“公子,去奴家房中坐坐可好?”沈怜大惊失色,回头一看,只见一张肥胖的大圆脸上耸着两撇竖眉,两颊红得过分,两片肥厚的嘴唇卖萌似地嘟着,把沈怜吓个半死。
我这桃花运咋就这么好呢,还都是百年不遇的烂桃花,这古人追起星来,跟现代迷妹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怜死命甩开拽着自己的手,一把拉过瑞儿,拼了吃奶的劲,推开层层人群,甩开一双双热情洋溢不肯放开的手,冲了出来,赶紧捂着脸躲进侧旁一家酒肆。
两人折扇丢了,衣服被扯开,沈怜腰间宫绦上的琉璃珠不见了,瑞儿腰带上的山石绣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剪走了,两人发髻上的羊脂玉发簪也早没了踪影。
沈怜一阵苦笑,已经够低调了啊,宝宝也很绝望啊,于是她不停感叹当个爱豆不容易啊。
要是在现代,还可以兰博基尼开道,保安保镖护驾,风头不对就往车里一躲。
这在古代,还有没有王法了,帅哥就不是人啊,就可以随便你们耍猴一样地随便乱抓乱摸吗?难怪古人有“看杀卫玠”这样的典故,原来当个帅哥时时刻刻都有生命危险。
“小二,来壶好酒!”
“来勒,客官请坐。”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就热上一壶,再来两碟凉菜下酒。”
“客官,本店最好的酒名不羡仙,一壶十两银子,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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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怜知道,此行必不轻松。
她带着前世的怨恨醒来,又承载了这个身体原先主人的悲惨遭遇,这个身体模模糊糊的记忆,又让她多了几分使命和沉重。
“然而生活还是要继续,不是吗?毕竟过去就让它过去,今天的精彩才刚刚开始,又到了打鸡血的时刻。”
若是在现代,遇到这么丧的时候,必然是血拼加撸串儿加韩剧洗眼,再去美美地做个SPA,加持个杨树沈或者小胖丁的最热色号。
在陌生的古代嘛,就必须开发些新的娱乐活动了。
为了整理下心情,沈怜索性拉着瑞儿在雅闲居中探险。
雅闲居并不大,是个三进三出的宅院,内里陈设布置清雅淡泊,却也不乏妙趣横生的小心思以及曲径通幽的惊喜。
两人追逐打闹,欢笑嬉戏,虽兴趣盎然,却也很快走遍了整个庭院。
“小姐,你说这京城是什么样子啊?”欢闹过后,两人坐在假山上的凉亭中,一边品着桂花茶解渴,一边舒展着稍显疲乏的身体。
一路上两人都规规矩矩在马车中坐着,再加之初来乍到的沉重心情,完全没能好好欣赏下令阳城中的盛景。
沈怜由着自己在电视剧中见到的场景胡编一气,见瑞儿越听越迷糊,眨巴着双眼一脸懵懂地看着她,顿时整个人泄了气。
“小姐我也是第一次来京城你不知道?跟了本宝宝那么多年,还这么不了解我,一点也不关心自家小姐,暴露了吧!”
“人家当然关心小姐你啦,要不怎么知道你喜欢墨轩公子!”沈怜一口茶水没稳住,差点全喷瑞儿脸上,生生憋了回去,干脆被呛了个人仰马翻,一个跟头就快摔假山下面去。
瑞儿你是成心的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瑞儿帮沈怜拍着背,帮她顺顺气。
“小姐,你说这墨轩公子不在,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走就走,但丑话先说前头,今后再瞎编排我和墨轩公子,就关你禁闭,再不带你出去玩。”
“好嘞!瑞儿谨遵小姐教诲,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瑞儿的提议正中沈怜下怀,既然如此,那就去京城里走一遭吧。
雅闲居的位置,虽并不处于闹市当中,却也离得不远,恰好是个闹中取静,大隐于市的绝佳地点,这也大大方便了沈怜和瑞儿出行。
两人悄悄溜出雅闲居,本想告知府中侍从一声,又恐节外生枝引来阻碍,考虑到两人必然速去速回,也就省略了这一步,自顾自地离开。
沈怜从古装电视剧里了解到,古代女子出行多有不便,还是改换成男装更加适宜,再加上这连日来频遭不测,她也多了几分警惕。
于是出府之后,先找路人打听到芙蓉染总店的位置,两人寻摸到店,在店小二的惊奇眼色中,拿出白飞雪给她的芙蓉令牌,令牌上赫然一朵怒放的白色粉色相间的醉芙蓉。
这容颜气质更胜白凤一筹的店小二旋即恢复平常之色,眼含笑意,毕恭毕敬作了个揖,引领沈怜一行进入雅间。
素质这么过硬,难怪能在芙蓉染总店工作,看来与白飞雪的结盟确实是明智之举,亏得我眼明手快,要是当时听了墨轩的话,今日就行不了这方便了。
“二掌柜有何吩咐?”
“去找两件男装来,要适合我和瑞儿的身材,而且一定要是上等面料、做工细腻,让我俩换装后看上去像两个翩翩贵公子。”
店小二微笑点头,也不多问,唱了个喏就退身出去。
芙蓉我小哥,人俊话不多。
这服务水平,值得点赞,沈怜心想。
须臾之后,小哥带着两件男装回来,一件藕色底色雪青绲边绣蟠虺纹直裾配绀青色山石绣纹腰带;一件浅蓝灰色琵琶袖直裰搭配同色流苏琉璃珠官绦,衣前绣着藏青色松枝,一并带来的还有皂靴、羊脂白玉发簪以及两把折扇。
沈怜选择了浅蓝灰色直裰,让瑞儿换上藕色直裾。
“小姐,这件藕色直裾做工更加繁复,花饰更显眼,不然小姐还是选择这件?”
“这件浅蓝灰色更合我心意,一眼就相中,就别跟我抢了。”
须臾过后,只见芙蓉染中信步款款地走出两位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一个清隽雅致,一个更显儒雅致远。
芙蓉染中采买胭脂水粉的女客们顿时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惊叹之声此起彼伏,纷纷做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姿态,窃窃私语起来,打探这两位都是谁家的公子,生得如此唇红齿白、貌比潘安。
面对着一众女客们献媚的目光,沈怜大方地微笑点头致意,甩甩衣袖大步流星走出芙蓉染,惹得与她目光对接的闺房小姐们羞红了脸,春风满面,娇笑连连。
“小姐,我们从哪里开始逛呢?”
“瑞儿,要叫我公子,哦,不,叫我沈洛兄,我就称呼你为瑞弟,记住了?”
“是的,小...沈洛兄。”
“先去搜刮一遍美食吧,刚才听芙蓉染伙计说醉仙楼不错。”
两人走在令阳城街道上简直拉风十足,一路上不管年轻姑娘还是半老徐娘甚至还有白发老奶奶,都是一副惊奇而含羞的表情望着两人。
市井之人不比方才芙蓉染中非富即贵的小姐太太们那般矜持,反而热情奔放许多。
有些大胆的妇人直接手指着两人,两眼放光地惊呼,“如此俊朗的两位公子,奴家从未见过。”
还有更加直接了当的姑娘,提着石榴裙就一路小碎步跑过来,“两位公子,奴家芳名碧莲,两位公子怎么称呼?家住何处?是否婚配?”吓得瑞儿倒退连连,那姑娘反而笑得粉面桃花,频频释放电眼大招,以为是这位俊朗公子也对自己动心,春心荡漾地扭着裙角扭捏起来。
这姑娘这么热情,要搁在现代,我还以为是哪个婚介公司的呢,沈怜一脸冷汗。
猛地斜刺里冲出一个程咬金,一把挽住沈怜的胳膊,“公子,去奴家房中坐坐可好?”沈怜大惊失色,回头一看,只见一张肥胖的大圆脸上耸着两撇竖眉,两颊红得过分,两片肥厚的嘴唇卖萌似地嘟着,把沈怜吓个半死。
我这桃花运咋就这么好呢,还都是百年不遇的烂桃花,这古人追起星来,跟现代迷妹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怜死命甩开拽着自己的手,一把拉过瑞儿,拼了吃奶的劲,推开层层人群,甩开一双双热情洋溢不肯放开的手,冲了出来,赶紧捂着脸躲进侧旁一家酒肆。
两人折扇丢了,衣服被扯开,沈怜腰间宫绦上的琉璃珠不见了,瑞儿腰带上的山石绣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剪走了,两人发髻上的羊脂玉发簪也早没了踪影。
沈怜一阵苦笑,已经够低调了啊,宝宝也很绝望啊,于是她不停感叹当个爱豆不容易啊。
要是在现代,还可以兰博基尼开道,保安保镖护驾,风头不对就往车里一躲。
这在古代,还有没有王法了,帅哥就不是人啊,就可以随便你们耍猴一样地随便乱抓乱摸吗?难怪古人有“看杀卫玠”这样的典故,原来当个帅哥时时刻刻都有生命危险。
“小二,来壶好酒!”
“来勒,客官请坐。”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就热上一壶,再来两碟凉菜下酒。”
“客官,本店最好的酒名不羡仙,一壶十两银子,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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