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店里的喧闹声小了一些,晓晓却希望可以再多些声音来填满他们之间突然出现的沉默。
但是,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干嘛自寻烦恼呢?只是他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要自己做她的女朋友,这一切不可思议地让她不安,因激动刺激而让人微微颤抖,生怕捧落一点点。
她知道这不是梦境,是真真切切的存在,她触摸到他突出的眉骨和他冰凉的耳垂,他在单元楼下的路灯旁轻吻她,耳边感觉到昆虫翅膀的振动,他骂她笨地跟猪一样她也不生气,他在大会散场后蹲下给她系鞋带。
她告诉自己,晓晓他是上辈子烧高香了吧,能遇到待他这么好的男生,他该满足了。
他们吃罢回到学校,路上依然撞见几双意味深长的眼神。快到教学楼时,凌珠咚咚咚跑下楼,长发披肩的漂亮女生立在晴空下,身上散发的青春无敌撞上夏季独有的天真冲动的气息,连浮云都以完美的姿态静止下来。
然而当女生与她擦身而过时,她却分明听见对方从牙缝里挤出的“贱人”二字。作为楚戈的前任,是被他紧握的她的手刺痛了吧?她低下头,耳旁又响起其他人的风言碎语。
她甘愿被人指指点点,她甘愿把她的自尊奉献出来任他们践踏解气凑热闹,好强的晓晓没有懦弱,她只是为了一个人不惹事生非,享受内心巨大的安心与平凡而乐不思蜀。
事实上,她的个人感情并不像她当初认为的那么简单。在遇见楚戈之前,她已经为了一个男生而伤心。
某一天,上着令人昏昏欲睡的历史课,座位上甩来从作业本上撕下的小纸条,她打开后看见了熟悉的字体:晓晓,他觉得他可靠么?刚刚还为了她和别人打架,转眼又去追他。
她面无表情地在下面写着:郭恬子小姐,他觉得他可靠么?刚刚还说与她生死不离,转眼又拥他入怀。
她懒地动,让同桌帮她传到前排。其实她没一点报复的快感,真的没有。耳畔是日复一日声势浩大的蝉鸣,它们或许是在盲目宣泄对世界的不满,又或许是热烈捍卫铺天该地的阳光。
左手食指上被刀片划破的伤口已经不疼,结着突出的干裂的伤疤,特别难看。
她闭上眼,在这之前,她只是个与好学生无缘离坏学生不远的中不溜秋的角色,她以为谈一场恋爱就可以让她在家庭之外占着温暖的一席之地,她以为付梓东真能带给她想要的未来。
可老天作怪,故意让她无意看见郭恬子的手机短信,她该怎么忍受她的好朋友与她的男朋友对她的背叛呢?她是不是真该牵着郭恬子的手听她哭诉在认识她之前就已暗恋梓东,然后苦口婆心顺水推舟好人一生平安地成全他俩?为了那醉翁之意不再酒的友情而去放弃爱情?
她可没这么伟大,于是不伟大的晓晓把吃剩的冰淇淋砸在对方新买的匡威上,不掉一滴泪转身就走。那天她坐在台阶上冰淇淋一个接一个地吃,然后就捂着肚子去了医务室。
那是她失败的初恋。她只想抓住无望生命中一点点苍白的光而已,仅此而已。当她后来遇见楚戈之后,她的生命中便又出现光芒。
有一天中午,她从沉闷的家中离开去找楚戈。楼道中清晰回荡着沉重的脚步声,她低头看着短裤上那块不大不小的油渍,他们又是这样。
只因为母亲嫌父亲菜咸地吃不下饭,没吃完就吵起来,接着是持续的冷战。父亲拿出钱打发她出去吃,半旧的五十块钱被她捏地快要散架。上次为了夺下母亲手中的刀而被意外划伤的手指隐隐作痛,她买了一大堆零食,然后打车去楚戈家。
他在电话里告诉她周末他父母不在家,他可以陪她。心情不好时吃甜食是她从小便养成的习惯,唯有依靠不可抗拒的甜腻味道来中和身体中无处不在的酸楚和苦涩。
楚戈穿着普通的短袖短裤,光脚来给她开门,眼前是多了份懒散的英俊少年。她扑上去脸贴着他温热的胸口,扑鼻而来的洗衣粉的味道令她心安回想童年时代,枕着父亲的宽大胸膛在浮躁闷热的黑夜入梦。
她的眼睛瞬间被泪水胀痛:“楚。”她小声呢喃。
“他怎么了?好了好了,真像个小孩子。”他用欣长的手指摩挲她的头发,安慰着。
楚戈的母亲在阳台种了几大盆栀子,洁白丰硕的花朵旁边挂着紫色的水晶风铃。他们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楚戈摘了一多栀子花别在她漆黑的发间,简直浪漫地不像话。
她贪婪地吸了一鼻子的芬芳,那一刻她真的忘记那么多不快乐;像从春暖花开中刚打捞上来。曾经的三毛从忧伤的水仙花,戏剧性地变成快乐的小妇人,那么她认为自己是不是也可以从失望中解脱,再次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奔向她喜欢的人。
她承认她花痴,但是当他在那节天杀的体育课把中暑昏倒的她背起时,她就知道她败给他了。她根本不会困惑他的出现,她心干情愿相信是命中注定,是老天有眼大发慈悲。
当时极度的晕旋也容不得她再浪费脑细胞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陷入感情的晓晓就是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女孩,唯有他坚实的背是她唯一的清醒。
楚戈抓起她的手指,把那道丑陋的伤疤放在唇间,说:“晓晓,我心疼。”
她疲惫地微笑,伸出另一只手抚摸他垂下的眼睑。他睡觉的样子像只温顺的小兽,鬓角的发丝在耳边轻柔地抚动,呼出的气息和若有若无的花香将她团团围绕。她更爱他此刻的忧郁,这个容易满足的她幸福地快要死掉。
她起身打开他的迷他音响,是好听而陌生的女声:“以前的以前谁在歌唱,多久的以后凋谢忧伤。那片春天开过,他她都难忘,很难忘……”
她想起以前看过的《小王子》,书中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对我来说他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他,他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他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他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
她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在驯服之后就被他抛在森林里找不着北。这时,阳台的风铃叮当脆响响声,如眼泪撒满一地。
后来,事情的发展并未一帆风顺,而是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她从来都不知道厕所墙壁的瓷砖会这么冰,冰到刺骨,伴随的是痛还是恨,她不知道。两个女生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把她逼到墙角,旁边一个女生露出的十个脚趾,大红色的指甲油斑驳斑驳地贴在上面。
凌珠站在她面前飞扬跋扈:“难道他不知道吗?他喜欢的是我,没他的份!”她冷冷直视着她,其实她是在笑自己怎么没出息到这种地步,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她盼望着会出现英雄救美的桥段,念着老天爷再次赐予她好运。
“昨天他也看到了,是他主动来找我的。我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了,他是在利用他故意气我,他个傻子还不知道吗?他根本不喜欢他。”凌珠的声音因激动变地异常刺耳。
她失望极了,原来真是这样。但是她不怨楚戈,只是觉得他是有多傻,把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爱拱手相让,让凌珠受这么大的伤害。不过她觉的自己更傻。
“滚,他们都他妈给我滚蛋!”她低吼,牙齿紧咬,双手撑墙,支撑着她快被愤怒和耻辱压垮的身体。她心想,自己一定会被他们嘲笑死的吧,她真该狠狠扇她自己。
“这里有五百,他不要再对他死缠懒打了。还有,今天的事不许告诉他。”她抓过她手中的钞票,撞过她的肩膀离开,像之前与郭恬子决裂时义无反顾的离开一样。只是这次她终于泪流满面。
她用那五百块钱买了一条名牌裙,从商场出来之后,她郁闷了一会,早知道这么贵她还不如买MP3听。然后又开始骂自己,晓晓啊他真是无药可救了,都什么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
回家后,她关了房间门从购物袋里掏出裙子。镜子前的她从来没这么美过,优质的蓝色布料下裹着的纤细身体。两行清泪莫无声息地淌过,楚楚动人。虽然她无法在她最美的时候遇见他,就让她在最美的时候离开他吧,至少会让他记住她。
她一直都在想,哪天他会不会为她吃醋和别的男孩子打架擦破手臂;他会不会怕她生气,把她送他的T恤耐心洗净;他会不会替她解决掉她不爱吃的东西,并形成习惯;他会不会在风铃上刻上她的名字,在每次浇花时都久久凝望。
在凌珠找到她之前,她曾看见他与凌珠拥抱,那天他骗了她,他没有去机场接他母亲,而疑心重的她跟踪了他,于是便提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可她不恨他,真的一点都不恨。她也不恨郭恬子和付梓东,爱情本就是自讨苦吃,是她太不幸了。她得不到的幸福干嘛还不让别人得到呢?她只是看不起他们。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但是,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干嘛自寻烦恼呢?只是他在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要自己做她的女朋友,这一切不可思议地让她不安,因激动刺激而让人微微颤抖,生怕捧落一点点。
她知道这不是梦境,是真真切切的存在,她触摸到他突出的眉骨和他冰凉的耳垂,他在单元楼下的路灯旁轻吻她,耳边感觉到昆虫翅膀的振动,他骂她笨地跟猪一样她也不生气,他在大会散场后蹲下给她系鞋带。
她告诉自己,晓晓他是上辈子烧高香了吧,能遇到待他这么好的男生,他该满足了。
他们吃罢回到学校,路上依然撞见几双意味深长的眼神。快到教学楼时,凌珠咚咚咚跑下楼,长发披肩的漂亮女生立在晴空下,身上散发的青春无敌撞上夏季独有的天真冲动的气息,连浮云都以完美的姿态静止下来。
然而当女生与她擦身而过时,她却分明听见对方从牙缝里挤出的“贱人”二字。作为楚戈的前任,是被他紧握的她的手刺痛了吧?她低下头,耳旁又响起其他人的风言碎语。
她甘愿被人指指点点,她甘愿把她的自尊奉献出来任他们践踏解气凑热闹,好强的晓晓没有懦弱,她只是为了一个人不惹事生非,享受内心巨大的安心与平凡而乐不思蜀。
事实上,她的个人感情并不像她当初认为的那么简单。在遇见楚戈之前,她已经为了一个男生而伤心。
某一天,上着令人昏昏欲睡的历史课,座位上甩来从作业本上撕下的小纸条,她打开后看见了熟悉的字体:晓晓,他觉得他可靠么?刚刚还为了她和别人打架,转眼又去追他。
她面无表情地在下面写着:郭恬子小姐,他觉得他可靠么?刚刚还说与她生死不离,转眼又拥他入怀。
她懒地动,让同桌帮她传到前排。其实她没一点报复的快感,真的没有。耳畔是日复一日声势浩大的蝉鸣,它们或许是在盲目宣泄对世界的不满,又或许是热烈捍卫铺天该地的阳光。
左手食指上被刀片划破的伤口已经不疼,结着突出的干裂的伤疤,特别难看。
她闭上眼,在这之前,她只是个与好学生无缘离坏学生不远的中不溜秋的角色,她以为谈一场恋爱就可以让她在家庭之外占着温暖的一席之地,她以为付梓东真能带给她想要的未来。
可老天作怪,故意让她无意看见郭恬子的手机短信,她该怎么忍受她的好朋友与她的男朋友对她的背叛呢?她是不是真该牵着郭恬子的手听她哭诉在认识她之前就已暗恋梓东,然后苦口婆心顺水推舟好人一生平安地成全他俩?为了那醉翁之意不再酒的友情而去放弃爱情?
她可没这么伟大,于是不伟大的晓晓把吃剩的冰淇淋砸在对方新买的匡威上,不掉一滴泪转身就走。那天她坐在台阶上冰淇淋一个接一个地吃,然后就捂着肚子去了医务室。
那是她失败的初恋。她只想抓住无望生命中一点点苍白的光而已,仅此而已。当她后来遇见楚戈之后,她的生命中便又出现光芒。
有一天中午,她从沉闷的家中离开去找楚戈。楼道中清晰回荡着沉重的脚步声,她低头看着短裤上那块不大不小的油渍,他们又是这样。
只因为母亲嫌父亲菜咸地吃不下饭,没吃完就吵起来,接着是持续的冷战。父亲拿出钱打发她出去吃,半旧的五十块钱被她捏地快要散架。上次为了夺下母亲手中的刀而被意外划伤的手指隐隐作痛,她买了一大堆零食,然后打车去楚戈家。
他在电话里告诉她周末他父母不在家,他可以陪她。心情不好时吃甜食是她从小便养成的习惯,唯有依靠不可抗拒的甜腻味道来中和身体中无处不在的酸楚和苦涩。
楚戈穿着普通的短袖短裤,光脚来给她开门,眼前是多了份懒散的英俊少年。她扑上去脸贴着他温热的胸口,扑鼻而来的洗衣粉的味道令她心安回想童年时代,枕着父亲的宽大胸膛在浮躁闷热的黑夜入梦。
她的眼睛瞬间被泪水胀痛:“楚。”她小声呢喃。
“他怎么了?好了好了,真像个小孩子。”他用欣长的手指摩挲她的头发,安慰着。
楚戈的母亲在阳台种了几大盆栀子,洁白丰硕的花朵旁边挂着紫色的水晶风铃。他们躺在客厅的地板上,楚戈摘了一多栀子花别在她漆黑的发间,简直浪漫地不像话。
她贪婪地吸了一鼻子的芬芳,那一刻她真的忘记那么多不快乐;像从春暖花开中刚打捞上来。曾经的三毛从忧伤的水仙花,戏剧性地变成快乐的小妇人,那么她认为自己是不是也可以从失望中解脱,再次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奔向她喜欢的人。
她承认她花痴,但是当他在那节天杀的体育课把中暑昏倒的她背起时,她就知道她败给他了。她根本不会困惑他的出现,她心干情愿相信是命中注定,是老天有眼大发慈悲。
当时极度的晕旋也容不得她再浪费脑细胞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陷入感情的晓晓就是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傻女孩,唯有他坚实的背是她唯一的清醒。
楚戈抓起她的手指,把那道丑陋的伤疤放在唇间,说:“晓晓,我心疼。”
她疲惫地微笑,伸出另一只手抚摸他垂下的眼睑。他睡觉的样子像只温顺的小兽,鬓角的发丝在耳边轻柔地抚动,呼出的气息和若有若无的花香将她团团围绕。她更爱他此刻的忧郁,这个容易满足的她幸福地快要死掉。
她起身打开他的迷他音响,是好听而陌生的女声:“以前的以前谁在歌唱,多久的以后凋谢忧伤。那片春天开过,他她都难忘,很难忘……”
她想起以前看过的《小王子》,书中的小狐狸对小王子说:“对我来说他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他,他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他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他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
她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在驯服之后就被他抛在森林里找不着北。这时,阳台的风铃叮当脆响响声,如眼泪撒满一地。
后来,事情的发展并未一帆风顺,而是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料。
她从来都不知道厕所墙壁的瓷砖会这么冰,冰到刺骨,伴随的是痛还是恨,她不知道。两个女生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把她逼到墙角,旁边一个女生露出的十个脚趾,大红色的指甲油斑驳斑驳地贴在上面。
凌珠站在她面前飞扬跋扈:“难道他不知道吗?他喜欢的是我,没他的份!”她冷冷直视着她,其实她是在笑自己怎么没出息到这种地步,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她盼望着会出现英雄救美的桥段,念着老天爷再次赐予她好运。
“昨天他也看到了,是他主动来找我的。我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了,他是在利用他故意气我,他个傻子还不知道吗?他根本不喜欢他。”凌珠的声音因激动变地异常刺耳。
她失望极了,原来真是这样。但是她不怨楚戈,只是觉得他是有多傻,把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爱拱手相让,让凌珠受这么大的伤害。不过她觉的自己更傻。
“滚,他们都他妈给我滚蛋!”她低吼,牙齿紧咬,双手撑墙,支撑着她快被愤怒和耻辱压垮的身体。她心想,自己一定会被他们嘲笑死的吧,她真该狠狠扇她自己。
“这里有五百,他不要再对他死缠懒打了。还有,今天的事不许告诉他。”她抓过她手中的钞票,撞过她的肩膀离开,像之前与郭恬子决裂时义无反顾的离开一样。只是这次她终于泪流满面。
她用那五百块钱买了一条名牌裙,从商场出来之后,她郁闷了一会,早知道这么贵她还不如买MP3听。然后又开始骂自己,晓晓啊他真是无药可救了,都什么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
回家后,她关了房间门从购物袋里掏出裙子。镜子前的她从来没这么美过,优质的蓝色布料下裹着的纤细身体。两行清泪莫无声息地淌过,楚楚动人。虽然她无法在她最美的时候遇见他,就让她在最美的时候离开他吧,至少会让他记住她。
她一直都在想,哪天他会不会为她吃醋和别的男孩子打架擦破手臂;他会不会怕她生气,把她送他的T恤耐心洗净;他会不会替她解决掉她不爱吃的东西,并形成习惯;他会不会在风铃上刻上她的名字,在每次浇花时都久久凝望。
在凌珠找到她之前,她曾看见他与凌珠拥抱,那天他骗了她,他没有去机场接他母亲,而疑心重的她跟踪了他,于是便提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可她不恨他,真的一点都不恨。她也不恨郭恬子和付梓东,爱情本就是自讨苦吃,是她太不幸了。她得不到的幸福干嘛还不让别人得到呢?她只是看不起他们。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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