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这家餐厅很有格调,适合情侣约会,金文慧对我道:“我还没点菜,喜欢什么你自己点。”
我递给了叶璇:“美女忧先,你来吧。”
叶璇笑道:“还是哥哥贴心。”
叶璇点菜,我余光无意中看到一个熟人,“诺颜”!!!
我正要起身过去打招呼,金文慧叫到:“怎么了?”
我再看向诺颜那边已经没有人了,难道我眼睛花了?
我对金文慧道:“看错人了。”
金文慧抿嘴一笑,叶璇还是很有品味的,四个菜,味道也不错,不过我的心思不在吃饭上,我确定我刚刚没有看错人,那个诺颜和小樱工作室的那个诺颜明显不是一个人,还对我笑了一下,对了,是梦中那个诺颜,说我很快就能回去的。
叶璇见我心不在焉的,主动道:“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点的菜不喜欢。”
我才反应过来,“不不不,刚刚在想一件事情。”
我大口夹菜,大口喝饮料,饭后金文慧主动提出送叶璇,被叶璇拒绝了,说想跟我走走,金文慧当然懂什么意思,驾车离开了。
“哥哥,陪我走走吧,这儿风景真好。”叶璇高兴道。
“嗯,你一个人在外面,你家人不担心吗?”
“当然担心啊,不过他们会在不远处看着我,如果我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及时出来救我。”
我回头看了看,并没有觉得有奇怪的人,叶璇笑道:“别看了,都是我爸爸给我找得保镖,很隐蔽的。”
“叶璇,这样让人看着会不会太别扭了?”
“不会呀,河边不是还有这么多人吗?这儿风景这么好,自然人很多,哥哥,我们下去这边的芦苇荡吧,给我拍几张好看的照片,让我臭美一下。”
“好。”
黄叶偶尔的飘零算不得什么,大把地被揪落才谓凝重,背后的始作俑者,便是随雨裹挟的秋风。
按道理,风都是无色透明、没有区别,但冠之以季节、附之以温度后,风便形成了形,立了影,春风和熙,夏风酷热,秋风萧瑟以及东风凌冽便有了区分。这还不算,风的姿态又变幻多端,有蝉鸣恬燥的野风,有吹面不寒的杨柳风;有移舟静候的信风,还有江城吹笛的晚风。风不止是气象学的一类定义,而且已物化成一种态度,一种生活。风推送的云,不带重样子,风推送的季节,也各有新意。昨天这阵儿的风,吹红了苹果的笑靥,今天这阵儿的风,吹皱了江水的肚皮,莫道欣喜亦或惆怅,风的来与去,缓与急,独行与结伴,清醒与醉意,只缘风的天性,带来音讯的是风,涤去尘埃的是风,灵动的是风,鲜活的也是风。和叶璇走在这河边小桥上,吹着这温柔的风,叶璇飘逸的秀发在风中舞姿,精致的脸蛋真想让人亲一口,不过我没那个胆量,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太阳的余热也逐步散去,落日黄昏的景色很美,我看着叶璇想起了我老婆左密,这么几天没见了,还真有些想她了,晚上给她接个视频吧。
叶璇主动牵我手道:“哥哥,帮我拍几张照片吧,把我拍得漂亮一点儿。”
相框中的叶璇就像天使一样纯洁美丽,她对于我的拍照技术很满意,高兴得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我有点儿羞涩,原来恋爱是这种感觉。
我对叶璇道:“这儿景色可真美,不过有些凉了,我送你回去吧。”
“嗯,我们走回去吧,这里离我家也不远了。”
我和叶璇手牵手像极了一对情侣,很多路人投来了羡慕的眼光,天色已经暗下来,走在这车水马龙的大道上,霓虹灯发出璀璨的灯光,仿佛世界安静了,只有我和叶璇两个人游荡在街上。
叶璇对我道:“哥哥,你觉得我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我想听实话。”
“叶璇,你才多大啊,女孩儿比较合适你,虽然接触你的时间比较短,你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孩儿,先说美丽吧,这是一个不同环境不同心理定位的评价词;它没有统一的一致的评价,有人认为女人因打扮而美丽,所以,有的女人会试着高档亮丽的化妆品,穿着华丽的服饰,但当女人们换下一切外壳,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时,才发现自己依然是原来的自己,并没有因打扮而变得魅力无限;也有人认为女人是因漂亮而美丽,女人的漂亮的确使人觉得赏心悦目,但她也犹如雨后的彩虹,只是暂时的。其实,只有善良才是女人永远的美丽,因为善良这种美丽是用“心”评出来的,叶璇你比较吸引我的是很自然纯真的打扮,不是那种修饰出来的,我第一次见到你感觉像看到了仙女下凡,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哈哈,哥哥,你可真会说,我也一样,见到你第一眼我就很舒服,心跳在加速,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笑道:“再说说善良吧,善良的女人是可爱的女人,善良的女人是人世间最耀眼的光环,她们会把这种光芒,带到人世间每一个需要点缀的角落。善良的女人不会轻易怨天尤人;善良的女人不会牢骚满腹,那只能使女人有失风范;善良的女人只会不忘理解之真谛,理解她人能使女人更媚;善良的女人时时复读体贴之内涵,体贴关心她人的同时将收获心安理得;善良的女人在家人面前如被中棉,温暖家人之时自己也是温馨盎然,善良的女人在朋友面前如雪中炭,燃烧自己的同时给她人送去热情无限。叶璇你就是美丽与善良的结合体,二者具备缺一不可。”
“哥哥,你太会说了,我都不好意思了,我家就在前边,就送到这里吧,下周末一定哦,来我家做客,我提前预约了。”
“好,明天见。”
我打了一个滴滴,叶璇就这么看着我远去,我并没有立马回到碧桂园,现在是晚上八点五十,金文慧请客也没吃饱,碧桂园附近有夜市,闻着烧烤味儿我肚子顿时就饿了,这家“秋韵烧烤”看着就不错,两家店铺,门口有几张桌子,人也不是特别多,老板是两个九零后,很年轻,我点了几支串串要了两罐纯生,自个儿品尝起来,一口肉串下肚再配上啤酒,这感觉真是酸爽。
我正一个人吃得开心,我的对面坐了一位个子很高的美女。
“一个人吃太自私了,也不叫上我一起,老板,再来十串羊肉串。”唐红红喊道。
“好勒。”老板吆喝着。
我对唐红红道:“你吃得完吗?我可是吃饱了。”
“我说风铃,什么没学会怎么现在变得抠抠夹夹的,不就吃你几串烤串吗?没事儿,待会儿我买单。”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国家提倡节约粮食,你身边这么好,这么高,晚上吃烧烤容易长胖,你不怕吗?”
“哈哈,说到点子上了,那儿女孩儿不怕胖的,今天我高兴,刚好在这儿碰到了你这个小帅哥,不管身材了,今晚我们不醉不归,老板再来五罐雪花纯生。”
我有些懵,唐红红不会失恋了吧,想一醉方休,我可真倒霉,本来计划喝完这两罐就走人回碧桂园睡大觉,这下麻烦了,唐红红这架势不简单,一看就是那种经常喝酒的。
“看着我干嘛?你又不是没见过,先来干一个。”
连续两瓶啤酒下肚,我肚子有些太胀了,唐红红像没事儿人一样,不过喝到一半的时候,她就开始吐露真心话了。
唐红红哭诉道:“我今天分手了,那个渣男,赔了我整整三年的青春,三年啊?真是太划不来了。”说完就双手怀抱着哭了起来。
幸亏旁边没什么人,不然投来异样的眼光,肯定对我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我把账结了,唐红红一身的酒味,路都走不动了,没办法,我只有扶着她走,关键是比我还高半个头,我就像个小矮人一样。
“你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我对唐红红道。
“嗯……不嘛,我不想回家,带我去宾馆,姐姐今天高兴,我把身子给你怎么样?哈哈,是不是很高兴。”
我知道唐红红喝醉了,说酒话,我可完全没那个意思。
“到底住哪儿?不说,我把你扔路边了啊?”我加重语气道。
“你怎么这样啊?渣男,抛弃了我,现在得到了我又想甩了我。”
唐红红我还以为酒量不错呢,原来都是装出来的,现在神志都有些不轻了,可真有意思。我连续问了几次,她才说出来住的地方,原来就在这附近。
这儿不远处的公寓里,我扶着不习惯,还好她不是很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趴在我的背上,我上电梯,电梯里的人都斜视我,好像我做了什么错事一般。开门的是李晓,原来这两人住一起的啊!那应该不是本地的。
“快来帮忙一下,这妞儿太重了。”我嘀咕着。
“红红姐怎么喝成这样啊?你约她喝酒了?”李晓有些不满。
“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我自己吃点儿夜宵,这城市还真是小,这么容易就碰见她了,还把我灌得不行,我以为她酒量很好,结果……”
“这样啊,红红姐今天失恋了,也不用这样折磨自己吧,谢谢你了风铃,还好你送她回来,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呵呵,没事儿,那我走了,我有些困了,改天去你们医院我们在寒暄吧。”
“行,幸苦了,明天等红红姐醒了,我会告诉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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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递给了叶璇:“美女忧先,你来吧。”
叶璇笑道:“还是哥哥贴心。”
叶璇点菜,我余光无意中看到一个熟人,“诺颜”!!!
我正要起身过去打招呼,金文慧叫到:“怎么了?”
我再看向诺颜那边已经没有人了,难道我眼睛花了?
我对金文慧道:“看错人了。”
金文慧抿嘴一笑,叶璇还是很有品味的,四个菜,味道也不错,不过我的心思不在吃饭上,我确定我刚刚没有看错人,那个诺颜和小樱工作室的那个诺颜明显不是一个人,还对我笑了一下,对了,是梦中那个诺颜,说我很快就能回去的。
叶璇见我心不在焉的,主动道:“哥哥,怎么了?是不是我点的菜不喜欢。”
我才反应过来,“不不不,刚刚在想一件事情。”
我大口夹菜,大口喝饮料,饭后金文慧主动提出送叶璇,被叶璇拒绝了,说想跟我走走,金文慧当然懂什么意思,驾车离开了。
“哥哥,陪我走走吧,这儿风景真好。”叶璇高兴道。
“嗯,你一个人在外面,你家人不担心吗?”
“当然担心啊,不过他们会在不远处看着我,如果我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及时出来救我。”
我回头看了看,并没有觉得有奇怪的人,叶璇笑道:“别看了,都是我爸爸给我找得保镖,很隐蔽的。”
“叶璇,这样让人看着会不会太别扭了?”
“不会呀,河边不是还有这么多人吗?这儿风景这么好,自然人很多,哥哥,我们下去这边的芦苇荡吧,给我拍几张好看的照片,让我臭美一下。”
“好。”
黄叶偶尔的飘零算不得什么,大把地被揪落才谓凝重,背后的始作俑者,便是随雨裹挟的秋风。
按道理,风都是无色透明、没有区别,但冠之以季节、附之以温度后,风便形成了形,立了影,春风和熙,夏风酷热,秋风萧瑟以及东风凌冽便有了区分。这还不算,风的姿态又变幻多端,有蝉鸣恬燥的野风,有吹面不寒的杨柳风;有移舟静候的信风,还有江城吹笛的晚风。风不止是气象学的一类定义,而且已物化成一种态度,一种生活。风推送的云,不带重样子,风推送的季节,也各有新意。昨天这阵儿的风,吹红了苹果的笑靥,今天这阵儿的风,吹皱了江水的肚皮,莫道欣喜亦或惆怅,风的来与去,缓与急,独行与结伴,清醒与醉意,只缘风的天性,带来音讯的是风,涤去尘埃的是风,灵动的是风,鲜活的也是风。和叶璇走在这河边小桥上,吹着这温柔的风,叶璇飘逸的秀发在风中舞姿,精致的脸蛋真想让人亲一口,不过我没那个胆量,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太阳的余热也逐步散去,落日黄昏的景色很美,我看着叶璇想起了我老婆左密,这么几天没见了,还真有些想她了,晚上给她接个视频吧。
叶璇主动牵我手道:“哥哥,帮我拍几张照片吧,把我拍得漂亮一点儿。”
相框中的叶璇就像天使一样纯洁美丽,她对于我的拍照技术很满意,高兴得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我有点儿羞涩,原来恋爱是这种感觉。
我对叶璇道:“这儿景色可真美,不过有些凉了,我送你回去吧。”
“嗯,我们走回去吧,这里离我家也不远了。”
我和叶璇手牵手像极了一对情侣,很多路人投来了羡慕的眼光,天色已经暗下来,走在这车水马龙的大道上,霓虹灯发出璀璨的灯光,仿佛世界安静了,只有我和叶璇两个人游荡在街上。
叶璇对我道:“哥哥,你觉得我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我想听实话。”
“叶璇,你才多大啊,女孩儿比较合适你,虽然接触你的时间比较短,你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善良美丽的女孩儿,先说美丽吧,这是一个不同环境不同心理定位的评价词;它没有统一的一致的评价,有人认为女人因打扮而美丽,所以,有的女人会试着高档亮丽的化妆品,穿着华丽的服饰,但当女人们换下一切外壳,站在镜子前审视自己时,才发现自己依然是原来的自己,并没有因打扮而变得魅力无限;也有人认为女人是因漂亮而美丽,女人的漂亮的确使人觉得赏心悦目,但她也犹如雨后的彩虹,只是暂时的。其实,只有善良才是女人永远的美丽,因为善良这种美丽是用“心”评出来的,叶璇你比较吸引我的是很自然纯真的打扮,不是那种修饰出来的,我第一次见到你感觉像看到了仙女下凡,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哈哈,哥哥,你可真会说,我也一样,见到你第一眼我就很舒服,心跳在加速,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笑道:“再说说善良吧,善良的女人是可爱的女人,善良的女人是人世间最耀眼的光环,她们会把这种光芒,带到人世间每一个需要点缀的角落。善良的女人不会轻易怨天尤人;善良的女人不会牢骚满腹,那只能使女人有失风范;善良的女人只会不忘理解之真谛,理解她人能使女人更媚;善良的女人时时复读体贴之内涵,体贴关心她人的同时将收获心安理得;善良的女人在家人面前如被中棉,温暖家人之时自己也是温馨盎然,善良的女人在朋友面前如雪中炭,燃烧自己的同时给她人送去热情无限。叶璇你就是美丽与善良的结合体,二者具备缺一不可。”
“哥哥,你太会说了,我都不好意思了,我家就在前边,就送到这里吧,下周末一定哦,来我家做客,我提前预约了。”
“好,明天见。”
我打了一个滴滴,叶璇就这么看着我远去,我并没有立马回到碧桂园,现在是晚上八点五十,金文慧请客也没吃饱,碧桂园附近有夜市,闻着烧烤味儿我肚子顿时就饿了,这家“秋韵烧烤”看着就不错,两家店铺,门口有几张桌子,人也不是特别多,老板是两个九零后,很年轻,我点了几支串串要了两罐纯生,自个儿品尝起来,一口肉串下肚再配上啤酒,这感觉真是酸爽。
我正一个人吃得开心,我的对面坐了一位个子很高的美女。
“一个人吃太自私了,也不叫上我一起,老板,再来十串羊肉串。”唐红红喊道。
“好勒。”老板吆喝着。
我对唐红红道:“你吃得完吗?我可是吃饱了。”
“我说风铃,什么没学会怎么现在变得抠抠夹夹的,不就吃你几串烤串吗?没事儿,待会儿我买单。”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国家提倡节约粮食,你身边这么好,这么高,晚上吃烧烤容易长胖,你不怕吗?”
“哈哈,说到点子上了,那儿女孩儿不怕胖的,今天我高兴,刚好在这儿碰到了你这个小帅哥,不管身材了,今晚我们不醉不归,老板再来五罐雪花纯生。”
我有些懵,唐红红不会失恋了吧,想一醉方休,我可真倒霉,本来计划喝完这两罐就走人回碧桂园睡大觉,这下麻烦了,唐红红这架势不简单,一看就是那种经常喝酒的。
“看着我干嘛?你又不是没见过,先来干一个。”
连续两瓶啤酒下肚,我肚子有些太胀了,唐红红像没事儿人一样,不过喝到一半的时候,她就开始吐露真心话了。
唐红红哭诉道:“我今天分手了,那个渣男,赔了我整整三年的青春,三年啊?真是太划不来了。”说完就双手怀抱着哭了起来。
幸亏旁边没什么人,不然投来异样的眼光,肯定对我指指点点,说三道四,我把账结了,唐红红一身的酒味,路都走不动了,没办法,我只有扶着她走,关键是比我还高半个头,我就像个小矮人一样。
“你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我对唐红红道。
“嗯……不嘛,我不想回家,带我去宾馆,姐姐今天高兴,我把身子给你怎么样?哈哈,是不是很高兴。”
我知道唐红红喝醉了,说酒话,我可完全没那个意思。
“到底住哪儿?不说,我把你扔路边了啊?”我加重语气道。
“你怎么这样啊?渣男,抛弃了我,现在得到了我又想甩了我。”
唐红红我还以为酒量不错呢,原来都是装出来的,现在神志都有些不轻了,可真有意思。我连续问了几次,她才说出来住的地方,原来就在这附近。
这儿不远处的公寓里,我扶着不习惯,还好她不是很重,估计也就一百来斤,趴在我的背上,我上电梯,电梯里的人都斜视我,好像我做了什么错事一般。开门的是李晓,原来这两人住一起的啊!那应该不是本地的。
“快来帮忙一下,这妞儿太重了。”我嘀咕着。
“红红姐怎么喝成这样啊?你约她喝酒了?”李晓有些不满。
“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我自己吃点儿夜宵,这城市还真是小,这么容易就碰见她了,还把我灌得不行,我以为她酒量很好,结果……”
“这样啊,红红姐今天失恋了,也不用这样折磨自己吧,谢谢你了风铃,还好你送她回来,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呵呵,没事儿,那我走了,我有些困了,改天去你们医院我们在寒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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