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 被偷走的那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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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竹马翻译官》里有一句话: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

    你呢?

    是否有一个人,住进你心里,就再也容不下他人。

    是否有一个人,看进你眼里,就再也看不到别人。

    是否有一个人,走进你的世界里,千帆过境,只此一人。

    分开的时候总是说:

    “忘了我,然后好好的去爱别人“

    “我一定会忘了你的”

    ……

    分开后,却时常后悔:

    如果我当初一再坚持,会怎么样?

    如果我年少有为,她是不是不会离开?

    如果现在身着婚纱的人是她,那该有多好。

    但是后来,

    我要结婚了,新娘不是你。

    我要结婚了,新郎也不是你。

    七年了!

    我还一直清晰的记着,当年大学里你陪我走过的风风雨雨。

    我还记得,第一次我们相识在某某歌友会。然后一起合唱了一曲明明很爱你,感觉对方就是那个对的人。那时的你很斯文,而我很文静。我在歌友会遇到你了,也可以说你遇到了我。我和你相识就决定要和你在一起,那时的我们不畏风雨。

    我还记得,第一次我们约会是在地铁站口的麦当劳,我们羞涩的并肩进入这家麦当劳。后来穿情侣装一起去了滨江大道,一起看日落🌅,并肩头依靠在你肩膀上留下最后一张合影吧。我觉得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也是最美好的回忆!你可知时隔七年,我还清晰记得那时的场景,我也清晰记得你那帅气的面孔。

    我还记得,我坐地铁过去找你时,默默等着我,带着我去兜风,带着我去吃各种美食,直到地铁末班车之前,才依依不舍送我走。你哪知道那是我一辈子坐过最棒的摩托车,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此生无憾。

    我还记得,你带着眼镜,你喜欢申花足球队,斯文男孩喜欢看申花足球队的球赛。为我买过粉红色高跟鞋,带我回老家买了演唱会门票,座位是第一排1号2号,花了你一个月的工资,偶像签名你送给了我,别问我为什么还记得那么清晰。因为…我也不知道。

    时隔七年,我还记得你的模样,你对我的好,未从忘却。

    我们风里来雨里去的一个个场景,甚至在一空闲下来,就想起那曾经发生的一幕幕。

    我们同处于一片天空,一座城市,我们却没见面。

    我们真的很可惜,原来不分彼此,后来却被现实打败。

    这篇文章不是为了什么,末日青春,补完计划,而是想让我自己也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因为故事总是会有结局的,生活亦是如此。

    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想找个能一起吃饭的人。

    然而现实却是如此残忍

    以前总以为,人生最美好的是相遇。后来才明白,其实难得的是重逢。

    不负遇见

    各自安好

    感谢那个曾经陪伴我的你,说一声谢谢!但是却迟到了七年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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