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我生平最讨厌两种人。
第一种,以权谋私,仗势欺人之辈。
这类人极度的使人厌烦。比如我们中学时期的那位胖乎乎的英语课代表。动不动就要挟我,让我放学载她回家。不然就告老师说我的英语作业是抄的。
虽然,我对她的厌恶已经如滔滔江水一般了。但是寄人篱下,不得不低头的我,每次放学都不得不充当苦力硬生生地朝着我住处的反方向骑上大半个小时。
就这样坚持了两个学期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的指着她的鼻子对着她一顿臭骂。
我由衷地记得,那天我站在教室门口,双手提着水桶罚站到两腿发软的时候。她顶着通红的双眼来到我面前的那一副省无可恋的表情。
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当然,我以后的英语课,都是在教室后边站着上的。
对此,我后悔不已。不过,不是为了那几年站着上过的英语课。只是因为,如果我能够早点知道,一个走路都会肉颤的胖女生,居然能够女大十八变,摇身成为抿嘴一笑便能让街上的男人们膀胱颤的大美女的话,别说两个学期,即使是载她一辈子,我也乐意。
只可惜,时过境迁。胖妞的需求,也已经由自行车的后座变成了宝马的副驾驶。而我,依然踩着两个轮子的破车,游走在大街小巷。
算了,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反正,我最讨厌的就是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人。这是我的人生观,和那位曾经被我错过的美丽的爱情无关。
恰巧,我面前的这几位保镖们,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比起第一种,还有一类人是我更加深恶痛绝的。那就是——拿人钱财却不易人消灾之辈。
从小到大,我认过无数个“老大”,交过无数次保护费。每次这些老大们收钱的时候,都会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以后在学校,谁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
可是每次,又都是他们带头欺负我。
所以,我对于这种人的痛恨,已经超越了第一种。
而恰巧,这几位保安又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解释,还算合理吧?”
我伸出手轻轻的擦掉脸颊的冷汗,朝着我面前带着眼镜的一位斯文男子道。
斯文男笑了笑,这才收起顶在我额头上的枪。
我长嘘一声:“其实,我们真的是来找太子爷的。我们是施义的朋友。”
“施义?”
我:“对啊,就是那个......那个......身上纹着皮卡丘的男的,和你们太子爷关系很好的!”
斯文男脸色一变,将我拉到一旁,问道:“你认识他?”
我:“我俩不单认识,还是很好的朋友,他前两天还和我一起去日本旅游了呢。”
斯文男:“前两天?不可能!他已经死了好几个月了!”
擦!一时激动,居然把失忆哥是鬼魂的事儿给忘了。
他确实是和我们一起去了日本,只不过,那是死后的事儿了。
我:“厄,我说的是前两年,你听岔了吧。”
斯文男诧异的看着我们,那眼神,就好像看刚从崇光病院溜出来的他老爸一样。
三太子见状,赶忙上前打着圆场道:“其实,我们这次来是有重要的消息要告诉太子爷的,是关于施义真正死亡的真相。”
斯文男听罢,冲着我们挤眉弄眼道:“这里不方便说话,我们到别处去。”
说完,拉着我们便离开了楼层。
斯文男带着我们出了会所,一路来到停车场,带我们上了一辆保姆车,随后回头冲着我们道:“你们几位,难道就是刚才大闹西门町的那几个大陆客?”
“怎么?我们这么快就出名了吗?”唉,没办法,人的名树的影。一个小时前,我们才在西门町里大展拳脚,结果现在,就已经闹到人人皆知了。
看来,向我们这种拉风的人,走到哪里都挡不住那闪瞎眼的不灵不灵啊!
斯文男干咳了两声,尴尬的回应道:“这个,出来混的,肯定要多一点眼线的嘛!你们刚才说施义兄的死亡真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三太子举起手来,邀功似得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是这样的,施义前两天跟着你们回大陆出差,结果无故被人砍死在街头,据我们所得到的情报,其实......”
我赶忙伸手捂住三太子的嘴巴,歉意的冲着斯文男笑了笑:“这个,实在不好意思,这个事情我们只能对太子爷说。”
斯文男皱了皱眉,随即轻笑两声道:“那好吧,我这就带你去找太子爷。”说罢,发动车辆。
我纳闷到:“太子爷不在刚才那会所里吗?”
斯文男:“真不巧,你们来的时候太子爷恰巧有事刚走,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他在哪里,现在就带你们去。”
“好吧,那就有劳了!”
冲着斯文男一拱手,我便坐回后排,对着小哀和曹雨晨使了一个眼色。
曹雨晨冲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
小哀就更不用说了,这个人老精鬼老灵,活了三千年的老妖精,如果连这点儿事都看不明白的话,还真是白吃了这么多年大米了。
厄,貌似她还真不需要靠吃大米过活,虽然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能连吃三大碗,可是那些也都只是因为十三公主做的菜太好吃了,而和她本身的需求无关。
换句话说,她吃饭,不是因为需求,只是因为美味,毕竟--她是不知道饱饿冷暖的灵气。
当然,我们团队里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聪明。
比如,坐在前排正在一个劲夸着斯文男热情善良的三太子。
“太感谢你了!台湾人果真是热心肠,其实不用这么麻烦,你只要告诉我们他在哪里,我们自己去就好啦!”
“没关系,那个地方不太好走,还是我带你们去吧。”斯文男扶了扶眼镜冲着三太子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道。
“哎呀!那实在是太麻烦你了,要不这样吧,一会儿见完太子爷,搞定了施义的事情后,我请你去吃好吃的!”
小哀看着四处冒傻气的三太子,翻着白眼吐槽道:“得了吧,一会儿到地儿了有硬菜,够你慢慢吃的了!”
三太子:“硬菜?什么硬菜?”
小哀:“比你天天揣腰里的那个铁疙瘩还要硬!”
三太子:“铁疙瘩?”三太子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腰,并没有发现小哀所说的‘铁疙瘩’
“没有东西啊?再说了,我没事儿老给腰里挂吃的干嘛,会弄脏衣服的!”
小哀叹了口气,摇了摇手:“算了,跟你讲话就是对牛弹琴。”
说完,合上双眼,将我的双手拨开,慵懒的趴在我的腿上闭目养神。
我对曹雨晨无奈的摊了摊手,指了指小哀,示意这一切与我无关。
曹雨晨漏出一脸苦笑,也不多计较。
还好,他终于被小哀锻炼出师了,现在对于小哀故意在他面前做出的与我很亲昵的动作,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的地步了。
孺子可教也!
我压低着声音,问曹雨晨:“那个,花瓣你带够了吗?一会儿到地儿了可得多往我身上洒点儿啊!”
曹雨晨冷哼一声,转过头看着窗外,不搭理我。
得,我收回我之前的话,这个死瘸子,摆明了就是一块不可雕琢的朽木!
不一会儿工夫,斯文男便带着我们,从灯火阑珊的闹市区开到了一片漆黑的市外。
终于,在一个破旧的废弃工厂处停了下来。
斯文男停车熄火,冲着我们笑了笑。
三太子疑惑道:“不是去找太子爷吗,怎么拉我们来这里了?”
斯文男冷哼一声,道:“是要见太子爷,不过,见他之前,我得带你们先见一见另外一个爷。”
三太子:“哪个爷?”
斯文男得意洋洋的看着我们,冷笑道:“阎王爷!”
说罢,伸手朝着自己的腰间掏去。
五秒钟后,斯文男一脸谄媚的看着我们,脸上冷汗直流。
我冲他玩味的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他的手枪,在手里把玩着道:“兄弟,你要找的是这个嘛?”
斯文男紧张道:“我的枪怎么会在你那里?”
“刚才在车上,我靠近你和你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拿走了。”我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pose冲着他道:“我知道,你开车的时候腰里别着个这玩意儿,肯定会硌得慌,所以就先替你保管了。不用谢我,我一向都是这么善解人意。”
小哀吐槽道:“善解人衣还差不多!”
斯文男看到我拿走了他的手枪,干咳两声,佯装镇定道:“别闹,快点给我,小心枪走火。”说罢,伸出手就想要将枪夺过去。
我往后一躲,拍开他夺枪的手道:“别这么吝啬嘛,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玩儿真*枪,借我先玩一玩儿呗。”说完,拉开保险,用枪对准斯文男的脑袋。
“你说枪会走火?怎么走?是不是扣动下边这个扳机?”说罢,食指扣在扳机上,轻轻的敲打着。
斯文男脸色煞白的看着我,差点儿吓出尿来。
这时,一只大手猛地朝我伸过来,趁我不注意,一把将枪多了过去。
随后,一脸正气的说道:“别瞎玩!一会儿真的走火就不好了!”说罢,把枪递到了斯文男的手里,乐呵呵的说道:“猛哥这个人就是爱开玩笑,你别介意哈!这个东西你赶紧收好,千万别再被他拿走了。”
斯文男看着手里失而复得的枪,一时间感慨万千。
而我,双眼通红的盯着夺走我枪的三太子,头一次觉得网上流传的那一句话果真是真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第一种,以权谋私,仗势欺人之辈。
这类人极度的使人厌烦。比如我们中学时期的那位胖乎乎的英语课代表。动不动就要挟我,让我放学载她回家。不然就告老师说我的英语作业是抄的。
虽然,我对她的厌恶已经如滔滔江水一般了。但是寄人篱下,不得不低头的我,每次放学都不得不充当苦力硬生生地朝着我住处的反方向骑上大半个小时。
就这样坚持了两个学期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的指着她的鼻子对着她一顿臭骂。
我由衷地记得,那天我站在教室门口,双手提着水桶罚站到两腿发软的时候。她顶着通红的双眼来到我面前的那一副省无可恋的表情。
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当然,我以后的英语课,都是在教室后边站着上的。
对此,我后悔不已。不过,不是为了那几年站着上过的英语课。只是因为,如果我能够早点知道,一个走路都会肉颤的胖女生,居然能够女大十八变,摇身成为抿嘴一笑便能让街上的男人们膀胱颤的大美女的话,别说两个学期,即使是载她一辈子,我也乐意。
只可惜,时过境迁。胖妞的需求,也已经由自行车的后座变成了宝马的副驾驶。而我,依然踩着两个轮子的破车,游走在大街小巷。
算了,过去的事情不提也罢。反正,我最讨厌的就是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人。这是我的人生观,和那位曾经被我错过的美丽的爱情无关。
恰巧,我面前的这几位保镖们,就是这样的人。
不过,比起第一种,还有一类人是我更加深恶痛绝的。那就是——拿人钱财却不易人消灾之辈。
从小到大,我认过无数个“老大”,交过无数次保护费。每次这些老大们收钱的时候,都会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以后在学校,谁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
可是每次,又都是他们带头欺负我。
所以,我对于这种人的痛恨,已经超越了第一种。
而恰巧,这几位保安又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解释,还算合理吧?”
我伸出手轻轻的擦掉脸颊的冷汗,朝着我面前带着眼镜的一位斯文男子道。
斯文男笑了笑,这才收起顶在我额头上的枪。
我长嘘一声:“其实,我们真的是来找太子爷的。我们是施义的朋友。”
“施义?”
我:“对啊,就是那个......那个......身上纹着皮卡丘的男的,和你们太子爷关系很好的!”
斯文男脸色一变,将我拉到一旁,问道:“你认识他?”
我:“我俩不单认识,还是很好的朋友,他前两天还和我一起去日本旅游了呢。”
斯文男:“前两天?不可能!他已经死了好几个月了!”
擦!一时激动,居然把失忆哥是鬼魂的事儿给忘了。
他确实是和我们一起去了日本,只不过,那是死后的事儿了。
我:“厄,我说的是前两年,你听岔了吧。”
斯文男诧异的看着我们,那眼神,就好像看刚从崇光病院溜出来的他老爸一样。
三太子见状,赶忙上前打着圆场道:“其实,我们这次来是有重要的消息要告诉太子爷的,是关于施义真正死亡的真相。”
斯文男听罢,冲着我们挤眉弄眼道:“这里不方便说话,我们到别处去。”
说完,拉着我们便离开了楼层。
斯文男带着我们出了会所,一路来到停车场,带我们上了一辆保姆车,随后回头冲着我们道:“你们几位,难道就是刚才大闹西门町的那几个大陆客?”
“怎么?我们这么快就出名了吗?”唉,没办法,人的名树的影。一个小时前,我们才在西门町里大展拳脚,结果现在,就已经闹到人人皆知了。
看来,向我们这种拉风的人,走到哪里都挡不住那闪瞎眼的不灵不灵啊!
斯文男干咳了两声,尴尬的回应道:“这个,出来混的,肯定要多一点眼线的嘛!你们刚才说施义兄的死亡真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三太子举起手来,邀功似得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是这样的,施义前两天跟着你们回大陆出差,结果无故被人砍死在街头,据我们所得到的情报,其实......”
我赶忙伸手捂住三太子的嘴巴,歉意的冲着斯文男笑了笑:“这个,实在不好意思,这个事情我们只能对太子爷说。”
斯文男皱了皱眉,随即轻笑两声道:“那好吧,我这就带你去找太子爷。”说罢,发动车辆。
我纳闷到:“太子爷不在刚才那会所里吗?”
斯文男:“真不巧,你们来的时候太子爷恰巧有事刚走,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他在哪里,现在就带你们去。”
“好吧,那就有劳了!”
冲着斯文男一拱手,我便坐回后排,对着小哀和曹雨晨使了一个眼色。
曹雨晨冲我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了。
小哀就更不用说了,这个人老精鬼老灵,活了三千年的老妖精,如果连这点儿事都看不明白的话,还真是白吃了这么多年大米了。
厄,貌似她还真不需要靠吃大米过活,虽然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能连吃三大碗,可是那些也都只是因为十三公主做的菜太好吃了,而和她本身的需求无关。
换句话说,她吃饭,不是因为需求,只是因为美味,毕竟--她是不知道饱饿冷暖的灵气。
当然,我们团队里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聪明。
比如,坐在前排正在一个劲夸着斯文男热情善良的三太子。
“太感谢你了!台湾人果真是热心肠,其实不用这么麻烦,你只要告诉我们他在哪里,我们自己去就好啦!”
“没关系,那个地方不太好走,还是我带你们去吧。”斯文男扶了扶眼镜冲着三太子皮笑肉不笑的回答道。
“哎呀!那实在是太麻烦你了,要不这样吧,一会儿见完太子爷,搞定了施义的事情后,我请你去吃好吃的!”
小哀看着四处冒傻气的三太子,翻着白眼吐槽道:“得了吧,一会儿到地儿了有硬菜,够你慢慢吃的了!”
三太子:“硬菜?什么硬菜?”
小哀:“比你天天揣腰里的那个铁疙瘩还要硬!”
三太子:“铁疙瘩?”三太子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腰,并没有发现小哀所说的‘铁疙瘩’
“没有东西啊?再说了,我没事儿老给腰里挂吃的干嘛,会弄脏衣服的!”
小哀叹了口气,摇了摇手:“算了,跟你讲话就是对牛弹琴。”
说完,合上双眼,将我的双手拨开,慵懒的趴在我的腿上闭目养神。
我对曹雨晨无奈的摊了摊手,指了指小哀,示意这一切与我无关。
曹雨晨漏出一脸苦笑,也不多计较。
还好,他终于被小哀锻炼出师了,现在对于小哀故意在他面前做出的与我很亲昵的动作,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的地步了。
孺子可教也!
我压低着声音,问曹雨晨:“那个,花瓣你带够了吗?一会儿到地儿了可得多往我身上洒点儿啊!”
曹雨晨冷哼一声,转过头看着窗外,不搭理我。
得,我收回我之前的话,这个死瘸子,摆明了就是一块不可雕琢的朽木!
不一会儿工夫,斯文男便带着我们,从灯火阑珊的闹市区开到了一片漆黑的市外。
终于,在一个破旧的废弃工厂处停了下来。
斯文男停车熄火,冲着我们笑了笑。
三太子疑惑道:“不是去找太子爷吗,怎么拉我们来这里了?”
斯文男冷哼一声,道:“是要见太子爷,不过,见他之前,我得带你们先见一见另外一个爷。”
三太子:“哪个爷?”
斯文男得意洋洋的看着我们,冷笑道:“阎王爷!”
说罢,伸手朝着自己的腰间掏去。
五秒钟后,斯文男一脸谄媚的看着我们,脸上冷汗直流。
我冲他玩味的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他的手枪,在手里把玩着道:“兄弟,你要找的是这个嘛?”
斯文男紧张道:“我的枪怎么会在你那里?”
“刚才在车上,我靠近你和你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拿走了。”我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气的pose冲着他道:“我知道,你开车的时候腰里别着个这玩意儿,肯定会硌得慌,所以就先替你保管了。不用谢我,我一向都是这么善解人意。”
小哀吐槽道:“善解人衣还差不多!”
斯文男看到我拿走了他的手枪,干咳两声,佯装镇定道:“别闹,快点给我,小心枪走火。”说罢,伸出手就想要将枪夺过去。
我往后一躲,拍开他夺枪的手道:“别这么吝啬嘛,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玩儿真*枪,借我先玩一玩儿呗。”说完,拉开保险,用枪对准斯文男的脑袋。
“你说枪会走火?怎么走?是不是扣动下边这个扳机?”说罢,食指扣在扳机上,轻轻的敲打着。
斯文男脸色煞白的看着我,差点儿吓出尿来。
这时,一只大手猛地朝我伸过来,趁我不注意,一把将枪多了过去。
随后,一脸正气的说道:“别瞎玩!一会儿真的走火就不好了!”说罢,把枪递到了斯文男的手里,乐呵呵的说道:“猛哥这个人就是爱开玩笑,你别介意哈!这个东西你赶紧收好,千万别再被他拿走了。”
斯文男看着手里失而复得的枪,一时间感慨万千。
而我,双眼通红的盯着夺走我枪的三太子,头一次觉得网上流传的那一句话果真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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