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 名剑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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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见众人急眼瞧来,华枫微微一笑,对柳飘飘和姜瑶瑶道:“请柳、姜二位妹子,将恩师赠送你们的‘青虹’、‘宫阙’献出一观。让这三位‘多忘事的贵人’,再次见识一番。”

    直到此时,柳飘飘、姜瑶瑶方才明白,原来龙世尘老人所赠之剑,竟然如此名贵!

    急忙依言取出。

    出乎众人意料,最先抢观的,却是段家主!

    只见他抢先从柳飘飘、姜瑶瑶手中接过两剑,对烛反复细观,并来回抚摸体会。

    半响之后,不由喟然长叹道:“果是‘青虹’、‘宫阙’两剑!未曾想竟然落入‘武林狂人’之手。厉害!龙大侠单枪匹马闯天涯,竟然有如此机缘!委实不愧‘武林狂人’之名号啊!”

    ……

    待众人逐渐赏玩过‘青虹’、‘宫阙’、‘墨鱼’三剑之后,段家主方才再次开言。

    “唐大侠说得没错!天下十大名剑之说,其实不够准确,应该是古代十三大名剑!而这十三柄剑,正是任大侠之前所说的天下十大名剑,加上这‘青虹’、‘宫阙’、‘墨鱼’三剑!”

    陈雪娟一听“墨鱼”剑如此名贵,哪肯接受?就欲交还于段家主。

    段家主连连摇手。

    “陈姑娘尽管收下!此剑在我段家蒙尘已久,如今终于重见天日,岂能再度蒙尘?”

    “你们一行四十二人,不但高手如云,而且智计百出,尽可保得其平安!”

    “而搁置于我段家,却是丝毫不敢外露!唉,段家,早已今非昔比了!”

    言罢,神色之间颇为黯然,模样竟似突然苍老了许多。

    ……

    陈雪娟顿时显得有些六神无主。

    接受吧,此剑太过贵重,未免受之有愧。

    拒绝吧,这可是夫家长辈赠送之物,未免却之不恭。

    正在左右为难之时,突听华枫哈哈一笑:“段前辈真心相赠,陈弟妹还是收下吧!日后多用此剑惩恶扬善,不可让名剑蒙羞!”

    “华大侠此言极是!剑不过身外之物,并无自主性。行善为恶,全在于执剑之人!陈姑娘何需纠结于此?”段家主点头认同道。

    见身份最尊贵的两人均已发话,陈雪娟只得一面连连称谢,一面郑重其事的纳入怀中,再无之前那般草率。

    ……

    “晚辈对剑之名贵与否,了解得不多。眼下还有一剑,请段前辈过目。”华枫之言,让准备告辞而去的段家主,顿时精神大振。

    不问可知,华枫请段家主鉴赏之剑,正是“天怒”宝剑。

    段家主接剑在手之后,先是反复观摩,接着指弹、挥舞,最后直接落发以试。

    但见软软的长发,缓缓飘落在剑锋之上后,竟然立断!

    好锋利的剑!!

    很多名剑,均吹可断发。

    可“天怒”剑,却是落可断发!

    “吹”与“落”,看似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却大不相同。“吹”毕竟给予了些许助力,而“落”则全是“发”之自重使然。

    由此可见,“天怒”剑绝不亚于古代十三大名剑!

    ……

    听了“天怒”剑之来历后,段家主顿时释然,当即侃侃而谈。

    “原来如此!此剑之其锋利程度,甚至比古代十三大名剑中的大多数,犹有过之!堪称名剑之最!!”

    “而且,其来历也颇为不凡,并不亚于任何名剑!因此,加上这把‘天怒’剑,现在应当称古代十四大名剑了。”

    “恭喜华大侠!天底下最名贵的十四大名剑,你的三位尊夫人竟然人手一柄!”

    “好在以华大侠与三位尊夫人的武功,根本无有‘怀璧其罪’之忧。若是换作我段家,恐怕只能像‘墨鱼’宝剑一样,让它蒙尘沉睡,难见天日。哈哈!”

    ……

    华枫也像段家主一样,大笑数声之后,方才言道:“段伯父过谦了!以段家之名望武功,何人敢捊虎须?漫说是三柄名剑,就是天下所有名剑尽归段家拥有,恐怕也是无忧!”

    段家主一听,再次大笑道:“哈哈,若真如此,恐怕我段家将永无宁日!天下爱剑之人,还不对我段家虎视眈眈?”

    众人笑闹一阵之后,各自休息不提。

    ……

    接下来的曲靖张家、昆明刘家之旅,与蜀都冉家、川西任家一样,接待均是中规中矩,并无任何特别之处。

    不过,在刘家得知的一个消息,让华枫人很是意外,唏嘘不已。

    原来,对华枫甚为看重、帮助甚多的昆明府城主陆英豪,竟然已于数年前以身殉职!

    虽然他得到了刘家和“飞天帮”的暗中帮助,与清军斗得旗鼓相当,但奈何“家贼”难防。

    在夜深人静之时,被自己的手力暗中下手,砍了首级,作为降清的进阶之物。

    不过,那名临阵变节者,也并未落到好下场。

    刘家主得到陆英豪被杀的消息后,立即派遣数名得力高手,潜入清营将那名“家贼”就地击杀。

    所谓“恶有恶报”,正是如此。

    ……

    刘家主此举,于公于私都让华枫深感满意。

    于公而言,陆英豪在大明王朝覆灭的情况之下,不畏清军势大,仍然与之坚决抗争到底。

    如此行径,不失为民族英雄之典范,理应得到尊重。

    未曾想好人无好报,竟然枉死于“家贼”之手。

    此等“家贼”实招万人痛恨,将之击杀委实大快人心!

    ……

    于私而言,经过陆英豪之诸般努力,华枫已然从内心对其予以接纳,将之视为友人的存在。

    以华枫之个性,友人为民族大义冤死,自然得出马讨回公道。即便千里寻凶,也在所不辞。

    好在刘家主甚为了解陆英豪与华枫的关系,也深知华枫之为人。因此,才迅速派人击杀之,从而免除了华枫大海捞针之苦。

    要知道,那位“家贼”作为陆英豪身边之人,自然知晓“武林十七侠”之强大,也知道陆英豪与华枫关系较为密切。

    因此一击得手之后,就准备远走高飞,去华北一带做官。

    其官梦虽可期,却已无福消受。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

    若其不暗生叛逆之心,又怎会过早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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