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完本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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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到这里本书就彻底完结了,这一章是免费的啦,不要钱。

    最强杀戮之神,从2018年4月20号到现在,每天最少三章,从未断更过。

    这么长时间,一直是在吃土。

    写挣钱吗?不挣钱!饿死啦!

    这是我的坚持,也是对读者保证。

    书的成绩……恩!新人该有的觉悟,切了很多次,但是这次我写完了。

    如果连一本书都坚持不下来,更不要谈其他了。

    当然,更多的坚持是为了我那仅存的几位读者,他们也是我坚持下来的动力。

    第一本玄幻,作者真的尽力,不是文科生,写作水平也是一步一步的在进行提升。

    那今后还会写书吗?

    看肚子饿不饿。

    今年十三岁了,明年十二岁,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越活越年轻。

    接下来我要开始召唤夏诗柳了,夏诗柳速度出来帮我水字吧,你个大文豪!

    夏诗柳我的期望是一万字,希望你能够完成,将整本书凑个110万字完本。

    有些人喜欢看伤感的故事,看那些看完就会哭的伤感故事是一种不错的解压方法。

    ★她曾是小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众或家庭背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的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着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的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叹着气对知心好友绝望地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时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校园里的私家车。她从全城人可惜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成了人们艳羡的玉女。

    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掌心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能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车时,他正在深圳洽谈生意。等他回来时,她才苏醒过来,却只能永远地躺在床上了。

    人们都纷纷在惴惴地猜测他们的未来,为他担忧,为她担心伤感。

    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剩下的时间他就坐到她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的围墙外,羡慕不已地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地娶到她。

    讲她教学生们唱的歌,五音不全的他,每首都比学生们更快学会唱。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的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们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同墙外面听,直听到你很老,我也很老他说着说着,泣不成声,泪流满面。

    ★陈君在三十岁还差半年时,谈了一个男朋友。本以为这又是个人恋爱史中毫无特色的一笔,没想到越谈滋味越浓,其貌不扬的男朋友身影越来越高大,份量越来越重,两人逐渐有了爱到死去活来的态势。她心说不好,怎么有种老房子着火的感觉?但控制不住,火势一路蔓延。

    终于,男人说,知道吗,你就是我爱的那个人。

    陈君的世界忽然静了一下,自己原以为真爱只在里出现,没想到现实生活中,也能出现:人世间最大的幸福,就是我爱的那个人正好,也爱我。一个人怀揣这样的幸福走在马路上,好比中了500万却不敢声张,陈君的幸福感既快乐又罪恶,她甚至不敢想象,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可怜的女人没有人爱,数次被男人抛弃,甚至为爱痴狂奔走天涯。而她呢?

    从未幻想过真爱是个什么玩意,居然现在也能百分百保证,没错,就是他。

    她忍不住怀疑了一段时间,总会出现不尽如人意之事,好比中巨奖的幸运儿总会家庭破裂或者爱人暴毙,她没准也能遇到种种情况,世上哪有这么容易的真爱?偏偏他既没有难缠的前女友,也没有变态的老母亲,整个人都清白得如冬日里一道暖阳。

    陈君终于放心地开始谈恋爱。他们约会,一遍遍享受肌肤之亲,一遍遍腻着说我爱你。两个人都如童话里的男女主人公一般,永不厌倦。

    直到她发现一个问题:真爱,一点都不诗意。两人世界的幸福,其实相当单一。因为你知道他爱你,更知道你爱他,好像一道直白的欧式简餐,看上去花团锦簇,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内容。

    陈君想起聂鲁达的一首诗:我喜欢海员式的爱情,接个吻便匆匆离去。现在呢?她跟男人接完吻,照例还在原地,于是开始接一个又一个吻,这吻便也没有那一个吻香甜,好像第七个大饼永远没有第一个那么好吃。接吻接到一定地步,相拥着睡觉,醒了以后那个该死的好男人,没忘记尽心尽力

    为她煎两个鸡蛋,煮一锅粥,他说西式的咖啡烤吐司对身体不好。对比起那海员般的爱情,陈君的爱情瞬间没有了格调,因为幸福太满,一次吃足一只6寸巧克力蛋糕,丝毫没有回味。

    她有时候想起前尘往事里那许多前男友,奇怪,那些人渣一般的前男友,自己当时怎么会感到阵阵心痛,心痛到能明显感觉到爱恨情仇四个字挂在头顶上方。有一个男人,打了几百个电话过去,一夜没回复,她就那么痴痴等了一夜,不眠不休,似乎在为自己的痴情立碑。

    那时候爱的热度,足以一把火烧死那些负心汉。负心汉大概怕被焚烧,总在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留下她空荡荡在爱的回忆里,几乎痛不欲生。

    但对面前的真爱,这个男人尽责地做着一切男朋友该做的事,买礼物,送花,第一时间回短信,从不漏过她一个电话。于是她想着,这样的好男人,即便分了手,再见亦是朋友,她是不恨他的。可是有爱没有恨,多么单调?

    爱伦坡便讲:真挚的情感有种质朴的气味,那是不能拿来当诗才用的。所以徐志摩写的那一本情书,她一点翻不下去,嫌腻,腻得像乡下人烧的红烧蹄膀,没一个人愿意戳筷子,除非这个人实在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而又饿得发慌。

    并且,陈君以为这世界上最壮烈的感情,莫过于一场轰轰烈烈的失恋伤感爱情故事看完哭了_让人落泪的忧伤爱情故事故事。一个像她这样年纪的女人如果失了恋,既有理由辞掉工作,也有理由背井离乡做一次长途旅行,要不去一个偏僻之处过一段隐姓埋名的生活,再不然,索性出国留学,重新做人。

    失恋对于她,是无限可能。这些可能中,最有可能的,便是在异乡小酒馆碰到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一夜暴风雪后,各自埋头离去。

    她的痛和伤更烈更重,便不枉狂爱了这一场。

    陈君常想到《过把瘾》中的杜梅,为了感受到爱,非要给对方些不痛快,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要把自己致残来考验男人的爱情。对啊,爱如果不痛,算哪门子爱?

    但她现在的爱,除了甜蜜蜜,别无它词。他准备要娶她,他们双方的家庭称得上相配,她的朋友都说你男朋友真不错(这些毒舌女人居然没能说出一句坏话),她面前是一条两个人的康庄大道,她一眼望到底,看到两人生了小孩,20年后依然跟男人手牵手,自己略微发福毫无特色。这,便是到处相似的幸福。

    记忆中,一个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听起来有一点伤感,也有一点苦涩。

    说得是一个男人与他的第一任女友之间的事情。男人那时刚刚大学毕业不久,很矜持,只会腼腆的笑。他的女友已经毕业两年了,在一起,两个人的话有时多,有时少。

    两个人第一次自己做饭吃,他的女友将饭做好了,她将自己的劳动成果,乐呵呵地盛到了碗中,送到了他的面前。味道怎么样,还好吃吧?女友问。

    男人不喜欢,而且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咸味道的饭菜,但却不忍拒绝,便羞涩的应许。

    直到第二次他们吃饭的时候,男人告诉女友说,他很喜欢吃清淡的饭菜,小时候家里每次炒菜,奶奶在炒菜的时候少放调料,说对身体好,自离开家后,再也没有人过问这个了。

    其实每个人的口味不同,男人笑着说,只是从小被奶奶宠惯了,每次炒菜,都以清淡为主。那么,以后炒菜就归我了,让我也宠宠你。哦,还有西红柿炒鸡蛋,我的最爱。其实这道菜她也喜欢,也是她的最爱。于是女友深深的凝视着他。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炒菜就代表着宠爱呢。但是明不明白无所谓,反正以后只要是炒菜,男人必定会把菜炒得很淡(因为他认为淡了还可以添加调料,重了就没办法了),等她下班回来后,才取开菜上的盖,再慢慢地看着她细嚼慢咽地吃下。慢慢地,她习惯了,习惯了每次下班后等着吃清淡炒菜的男人将菜搛给她。

    那时男人已打算在年底将两个人的事情定下来,在来年选个恰当的时间结婚。而她却冷静的告诉他,现在什么还都没有,奋斗两年再说吧。余下的话她没有说――因为她比他年轻,她有才华,她不甘心就那样的生活一辈子,她要成功,要做女强人,要实现少年时的梦。

    相恋的两个人,在一次说话中,她恼怒的说出了分手,这给男人头上猛烈地敲了一棒,泼了一盆凉水,从此两人分开了。男人送她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也很决绝,女友也是如此。

    在外拼搏了许多年,她的梦想终于实现,拥有百万财产,一家像模像样的公司,可爱情始终与她擦肩而过,以一种寂寞的姿态存在,她发现自己根本就再也爱不上谁了。

    这么多年在外,每有宴会必有菜,可再也没有人问她咸淡了,也没有那等待的更适合自己口味的饭菜了。她常常在散席离开时,回头看一眼满桌的狼藉,与剩余的盘菜对视。

    后来一次特别的机会,她给了他电话。昔日的男人已为人夫,她应邀去了那所原本属于她的房子里吃晚餐。

    男人的妻子做了一大桌的饭菜。他张罗着让她吃,搛起一大块调料很重的红烧肉,放在了她的碟子里,西红柿炒鸡蛋却给了他的妻子。这么多年,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掉过眼泪,但那一刻她却怎么也忍不住了。

    就是这么简单,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

    其实,真爱就是两个人默默相守的快乐。当我们明白的时候,我们,我们已经失去了。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在原处等你,细节中也有真爱,如果已经离开,就不必回头,也不再回头。

    细节中的真爱,决不要轻率的伤害,也不要轻率的放弃,因为没有人会在原处等你。

    ★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了双臂,将我从后面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感情包围,几乎让我无法呼吸。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

    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

    我推开露儿的手,说你自己看着买些家具吧,公司今天还有事。露儿分明地不高兴起来,毕竟,今天说好了要带她去买家具的。关于离婚的那个可能,已经在我的心里愈来愈大起来,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地能在心里想像成可能。

    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因为我知道,开口了之后必然要伤害她的。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在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会儿呆。想像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我无法想象,一旦我说出口时,妻的表现和想法。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的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

    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我想起了她眼神中的那种伤害,此刻分明地再一次显出来。突然间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不,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

    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30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是一直怀了对妻的歉疚的,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化去,就这样的慢慢的过去,到了第二天.

    陪客户喝酒,半醉的我回到家中时,妻正伏在那里写着什么。我躺在床上睡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妻依旧坐在那里。我翻个身,再沉沉地睡去。终于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妻却对我声明,她什么也不要我的,只是在离婚之前,要我答应她一个条件。妻的条件简单,便是再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孩子就过完暑假了,她不想让孩子看到父母分开的场面,而且,在这一个月里还要像以前那样生活。

    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但是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是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

    我笑,说:好。我想妻是在以这种形式来告别自己的婚姻,或是还有对过去眷恋的缘故。我将妻的要求告诉了露儿,露儿笑得有些轻佻,说再怎么还是离婚,搞这么多花样做什么。她似乎对妻很不屑,这或多或少让我心里不太舒服。

    一个月为限,第一天,我们的动作都很呆板。因为一旦说明之后,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亲密接触过了,甚至连例行的每周两次的房事时间也取消了,每天都像路人一样。儿子从身后拍着小手说,爸爸搂妈妈了,爸爸搂妈妈了,叫得我有些心酸。从卧室经客厅,出房门,到大门,十几米的路程,妻在我的怀抱里,轻轻地闭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别让孩子知道。我点头,刚刚落下去的心酸再一次地浮上来。我将妻放在大门外,她去等公交,我去开车上班。

    第二天,我和妻的动作都随意了许多,她轻巧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嗅到她清新的衣香,妻确实是老了,我已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她了,光润的皮肤上,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怎么没发现过妻有皱纹了呢,还是自己已是多久没有注意到自己这个熟悉到骨头里的女人了呢。

    第三天,妻附在我的耳边对我说,院子里的花池拆了,要小心些,别跌倒了。

    第四天,在卧室里抱起妻的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们依旧是十分亲密的爱人,她依旧是我的宝贝,我正在用心去抱她,而所有关于露儿的想像,都变得若有若无起来。

    第五天,六天,妻每次都会在我耳边说一些小细节,衣服熨好了挂在哪里,做饭时要小心不要让油溅着,我点着头,心里的那种错觉也越来越强烈起来。

    我没有告诉露儿这一切。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似乎是锻炼的结果,我对妻说,现在抱你,不怎么吃力了。

    妻在挑拣衣服,我在一边等着抱她出门。妻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自己叹了口气,坐在那里,说衣服都长肥了。我笑,但却只笑了一半,我蓦然间想起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不是我有力了,而是妻瘦了,因为她将所有的心事压在心里。那一瞬间,心里紧紧地疼起来,我伸出手去,试图去抚妻的额角。

    儿子进来了,爸爸,该抱妈妈出门了。他催促着我们,似乎这么些天来,看我抱妻出门,已经成了他的一个节目。妻拉过儿子,紧紧地抱住,我转过了脸不去看,怕自己将所有的不忍转成一个后悔的理由。从卧室出发,然后经客厅,屋门,走道,我抱着妻,她的手轻巧而自然地揽在我的脖子上。我紧紧地拥着她的身体,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新婚的日子,但妻越来越轻的身体,却常常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最后一天,我抱起妻的时候,怔在那里不走。儿子上学去了,妻也怔怔地看着我说,其实,真想让你这样抱到老的。我紧紧地抱了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停下车子的时候,我来不及锁上车门,我怕时间的延缓会再次打消我的念头。我敲开门,露儿一脸的惺松。我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不离婚了。真的不离了。露儿不相信一般看着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呀。我打开露儿的手,看着她,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只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不离婚了,或许我和她以前,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教会了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我今天才明白。我将她抱进了家门,她给我生儿育女,就要将她抱到老,所以,只有对你说对不起。

    露儿似乎才明白过来,愤怒地扇了我一耳光,关了门,大哭起来。我下楼,开车去公司。路过那家上班时必经的花店的时候,我给妻子订了一束她最喜欢的情人草,礼品店的小姐拿来卡片让我写祝语,我微笑着在上面写上:我要每天抱你出家门,一直到老。

    男的都应该用心看看,每个男人到你成功时,也许都会有这种经历,学学吧,不要让自己老时后悔了,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如果成功后不要妻子,还不如不要成功,一家过苦日子也许也是幸福……

    ★当初嫁给他,她是心有不甘的。

    她不爱他,她的爱情似乎在初恋时候就用光了。

    她的初恋表面上堪称完美。对方跟她家一样,是本城商界名流,他父亲与她父亲是同学密友,两家也有多年生意往来……最重要的是,他和她走到一起,不是两家大人强硬的家族联姻安排,而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深情。从初中起,她的暗恋对象就是他,那个英俊不凡、气宇轩昂的男人。

    谁能想到呢?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不喜欢女生。之前,他对她最亲密的举动也只是亲吻额头,她一直把这视为他对自己的尊重和爱怜。但在那次盛大的订婚典礼之后,眼看着定下的结婚日子一天天近了,日渐煎熬的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她真相,他说不想害她一辈子。

    之后,他远走国外,两家人再无来往。她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这个伤痛。之后,她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身边走马灯似的换男人,纠缠过有妇之夫,被男网友骗过钱,抢过别人的未婚夫然后甩掉……

    那个时候,她已经在家族企业里担任副总经理了,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大家当面都称赞她是商界奇才,一转身就开始撇嘴窃笑,讨论她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八卦绯闻。父亲觉得不能再这样让她放任下去,半年后,为她选定了一个结婚对象。

    那男人,家在农村,身材还算高大伟岸,但相貌普通,眉宇间总是淡然的笑,不说话的时候就像一块沉默的石头隐入水中。他只是高中毕业,连大学都没读过,3年前应聘到公司做销售员,不俗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3年后就已经升职为部门经理。父亲很器重他。

    她最初对这桩婚事是非常抗拒的。她承认这个男人工作能力出色,但之前,她几乎没有正眼瞧过他,对他没一点兴趣。可是,父亲却认准了他。

    她最终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她想开了,以自己现在的心情和状态,嫁给哪个男人都一样。

    盛大的婚礼上,她一直眼神游离,仿佛自己已经置身事外,是一个观众,在看一场婚礼表演。司仪让新郎说一句爱情誓言。他对她说,我爱你!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爱上了你,我会一辈子好好照顾你……台下的众人热烈鼓掌。那一刻他的表情似乎是深情激动的,眼里似乎有泪光。可是她真的有点想笑,她想,这个男主角演戏真投入,台词很像偶像剧……问题是,他们之间哪来的爱呢?

    婚后的日子如她预料,像一杯白开水淡而无味。她虽不爱他,但顾及父亲的最后通牒和自己已婚女人的身份,也收敛了很多,把所有心思放在了生意上。他对她倒是极好的,方方面面照顾得体贴周到。夜半时分,她咳嗽几声,他就会立刻惊醒,起身为她掖掖被角……

    这个时候她就会有些恍惚。如果是为了往上爬,在父亲和人前演演恩爱也就罢了。这深夜里,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这个男人这样对她,是情之所至,还是心机太深?

    两年后,她的世界发生巨变。先是父亲病逝,再是企业破产,她从公主变成了灰姑娘。周围簇拥她的人群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她疲惫地对他说,你也走吧,不必跟我一起背巨额债务。

    他看着她,幽幽地说,对不起……她心里一酸,说,没关系,我能理解。

    他拿出一个盒子,说,我道歉是因为有件事情我骗了你。

    盒子里,有很多照片,明显是偷拍的,每一个照片里都有她的身影。还有一张经济学博士毕业证书,是他的。

    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多年以前,一个大三的男生对一个大一学妹一见倾心,但学妹身边已经有完美爱情。于是他把她藏在心里,埋头苦读,博士毕业后在国外一家企业任高管,身边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繁花似锦,但想起她的时候,他就立刻怅然而落寞。一次生意场合上,他偶然遇到了她,她是自然完全不认识他的,而他,也震惊地发现她变得如此陌生。之后,他打听得知了所有关于她的八卦,为她难过到喝醉。他很快辞去了那份年薪丰厚的工作,翻出自己的高中毕业证,到她的公司应聘。他想守在她的身边,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近她,一天一天地让她看见他,让已经全身长满了刺的她,不设防地一点点接纳他。因为,他爱了她那么多年,从开始到现在,那份爱只增未减……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砂。他们相距两尺。一粒砂爱上了另外一粒。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砂,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砂粒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砂粒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砂粒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沙滩上的脚印换成了剑齿虎的,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这个生物留下的印记。砂粒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砂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砂粒终于来到了意中砂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砂,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砂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砂粒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砂粒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砂粒,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砂粒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砂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砂粒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砂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砂粒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砂粒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砂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砂粒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砂。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砂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砂粒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砂粒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砂粒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砂了。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砂粒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原来是一粒金砂。很快,他和其他金子被融合到了一起,炼成一块金砖,运到了什么地方的金库收藏起来。砂粒在悲伤中度过了很多年,想到海底的另一粒砂就觉得心如刀搅,但是他安慰自己说:还会有机会的。不可预知的未来也许会再次把他回复成一粒砂,并且把他带回大海,那样他就可以做长久的搜寻,为了茫茫大海之中的另一粒砂,为了在海底等待他的那一粒砂。

    有一天金砖和金砖之中的砂粒被一起取出,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金砖被做成了一张唱片,记录下了地球上的各种语言和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涛。直到唱片被安装在发射架上的火箭里时砂粒才觉得有些惊慌,他问身边的黄金: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要飞向宇宙,向其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传达地球人类的信息。其他黄金骄傲地回答:不是每个黄金分子都有这样的机会的。正在这时火箭发射了。

    砂粒看着越来越远的地球,在宇宙中地球美丽而脆弱。他忽然间明白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回到大海,回到没有任何诺言就在海底无尽等待自己的那一粒砂面前了。他有极为值得骄傲的历史,他曾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最纯的黄金,现在他是一粒飞上了茫茫宇宙的砂粒,是一个星球向宇宙所做的标记。可是比起这一切来他宁愿在海底做一粒砂,哪怕在自己所爱的砂粒身边呆上一个小时,就灰飞烟灭。仅仅是为了两粒砂之间可怜简单的爱情。

    宇宙空间之中传出一粒砂的哭声,飘荡着良久不绝。

    ★草原上一个偏寂的小村,小的可怜,只有零星的几户人家。就在这个小村,我见证了一场伟大的狼爱。

    猎手阿拉图在草原上捕到了一只公狼,其实阿拉图不是真正的蒙古人,蒙古人把狼当作图腾的,是不会捕的。他不同。阿拉图把狼放在一个焊的很结实的大笼子里。嘴上绑上了很结实的铁丝;是为了防止半夜狼嚎把狼群招来,那样会很难处理的。弄不好还有生命危险。这时耳畔传来狼的嚎叫,公狼不知为什么顿时惶惶不安起来......

    上午还是阳光明媚的草原,到了傍晚大风夹着雪呼啸而来。耳畔还不时传来狼的嚎叫。我似乎还听见狼撞击笼子的声音。阿拉图说这很正常。蒙古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开始对狼担心起来。现在外面的气温我估计大约有零下30多度;滴水成冰。不知道狼会不会被冻死,即使不被冻死这么大的雪也会把能把狼埋起来,这样也是必死啊!我忽然觉得狼很可怜,开始忘记狼外婆的故事,忘记狼的狡猾奸诈,只剩下可怜他的爱心。

    清早,雪停了。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去看这只狼,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公狼笼子的一侧堆起了雪包,好象是被什么东西挡住,给公狼一个空间,使他不被雪埋住。我叫来了阿拉图,把雪清走后,一具狼的尸体出现了:狼是站着死的,为了给他挡风雪。

    阿拉图说是一具母狼,肯定是和笼子里的是一对,要不怎么可能替公狼挡风雪;给他留下生存的空间。我仔细看着母狼:眼睛是睁着的,她大约是死不瞑目吧。身子雪白。已经看不清她灰色的皮毛。自己心爱的人还在笼子里,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替他留下生存的空间吧。

    在我的央求下,阿拉图把狼嘴的铁丝解下了,但是狼并没有嚎叫,眼睛盯着母狼的尸体,在尸体附近来回走着;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心在流泪。

    我乞求阿拉图放了他,但是阿拉图说放了他,他会为了死狼来复仇的,说不定我的200多只羊会就此遭殃。我有些怨恨他,是他害散了一对情侣。

    阿拉图说昨晚叫的肯定是她,她是想来把他救出去。先不动母狼了,动了她,公狼会叫的,那就麻烦了。

    我的心揪着一天,感觉人真的很残忍......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出来看这只公狼:

    他死了,他的尸体挨着她的尸体只是隔着个笼子的栏栅,公狼底下的雪都化成了冰;眼里流着雪泪。老人说,狼是最忠诚的,爱人为了他死了他是不能苟活的,这是他们爱的原则——不会放弃爱人。所以一只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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