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第四十七章:林文茜
关注江雨寒的人实在太多了,以至于ck战队的其他人都被忽略了,章鱼轩和贺云楼都无比羡慕地看着看台,自己要达到这种程度该要等到何时啊?另外一组有一支战队也很引人注目,因为他们的构成很奇异,这大概是很多比赛中没有出现过的,整个战队居然有三个主力队员都是女孩子,而替补席上更是坐了四个女孩子,简直是阴盛阳衰。
其中有个女孩子自从江雨寒进场以后就没有转移过目光,一直盯着他看,似乎她认识江雨寒一样,尽管只看得到背影,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追随着他,眼里闪着异样的神采。这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脸很小,头发很长,皮肤很白,眼睫毛老长老长的,眼睛不大却也不小,显得很有灵气。
“狙神!狙神!江雨寒!江雨寒!”全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已经完全暴露了江雨寒的身份,主办方也显得有点受宠若惊,显然没有想到声名显赫的狙神会来参加这个比赛,立刻就有工作人员送了几瓶饮料上来。
一直关注着江雨寒的那名女孩子听到看台上观众的呼声顿时浑身一震,芳心萌动,队长叫了她几次,她才痴痴地坐了下去,心思却全然不在比赛上,幸运的是他们的对手并不强大,只不过是来自南方大区的一支业余战队,五个主力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聚在一起训练也不过才几个月,而他们这支战队虽然大部分是女子成员,但是每一个的实力都是相当强悍的,并不是花拳绣腿。
“江雨寒,江雨寒……果然是你,我终于又见到你了!”这个女子坐在椅子上嘴里还在自言自语,与其说她跟江雨寒是老相识,不如说是青梅竹马,她叫林文茜,从小学开始到高中,她跟江雨寒都很神奇地念同一所学校,初中的时候还当过整整一年的同桌。成都市上百所中学,为什么他们就偏偏能连续三次都念同一所学校,在高中以前她是不明白的,但是上了高中之后,她觉得那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大概比百年修来同船渡更加奇妙。
她始终对江雨寒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特别是在做同桌的那一年里,初中那个时候的女生不过才刚刚知道帅的定义,但是已经足以影响她们的审美观了,江雨寒初中的时候已经是眉清目秀,长得白白净净,引得不少小女生偷偷地往他抽屉里塞情书。
初中第一年,江雨寒每天用塑料口袋装满一袋然后提出校门当垃圾扔掉的情书估计按字数算能够凑成百万字的长篇,那些情书他几乎一封也没有看过,他觉得与其浪费时间看那些文笔稚嫩,连标点都会打错的垃圾文字,还不如打两盘街机上的弱智游戏。
初中第二年,也就是林文茜跟他同桌的那一年,他的抽屉里情书基本上绝迹了,并不是没有人写了,而是每一封塞进去的情书都被林文茜给清理掉了,江雨寒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因为他从来不留意,没有情书反倒省了他不少的心,连提出去丢掉都不用了。林文茜每天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把江雨寒抽屉里的大把情书拿出来装进自己的书包里,在回家途中就全部丢进垃圾桶,她觉得垃圾就该进垃圾桶,放进人家的抽屉是不对的。
江雨寒的抽屉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锁过,他的抽屉里永远不会有秘密,除了书本和文具,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偶尔飞进去死在里面的苍蝇尸体例外。他的抽屉还有个特点,是全班最香的,因为那些送情书的小女子选用的信封五彩缤纷,争奇斗艳,大多数都是带有香味的,加上信纸也是芳香型的,他那个抽屉能不香吗?林文茜知道江雨寒抽屉里面所有的事情,包括一年内有几只苍蝇飞进去被香气熏死然后掉在书本上,又被江雨寒合上书页时夹成标本。她总会很早来到学校帮江雨寒清理抽屉,帮他把书摆得整整齐齐,尽管不到片刻就会被江雨寒搞得乱七八糟。
在很多人的学生时代或许都有一个这样默默付出的同桌,只不过你不曾注意,林文茜其实很漂亮,也很活泼,她的性格比较象火辣主动的林希然,然而不同的是她在面对江雨寒的时候却截然不同,她不敢对他表露哪怕一丁点仰慕之情,因为她以前看到他每天提着一大包情书出去丢掉已经麻木了,他是那么冷酷,那么孤傲,拒绝一切女生的追求,那她又能例外吗?她害怕自己表现出来会让江雨寒从此以后都不跟她说话了,所以她只能默默地付出。
那个特立独行的男人在她的学生时代里整整存在了十二年,要不是因为江雨寒成绩太烂,大学只考了个三流大学,吓得林文茜没敢填同一所学校,说不定他们还会在同一所学校,林文茜成绩很好,江雨寒初中那一年的笔记都是林文茜帮他记的,他的笔记本除了封面上写了个名字以外,后面的大部分纸张都被他折了纸飞机,前面就是林文茜娟秀小巧的字迹填得满满的,而他总是会在打瞌睡撞到桌子上的时候睁开稀松的眼睛笑嘻嘻地说一声谢谢。
林文茜考上四川大学之后就跟江雨寒断了联系,也从来没有去过远在郫县的托普大学,三年时光虽然过得很快,但是她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干干净净的男生,那个面容冷峻却会在每次睡醒的时候对她露出温暖笑容的男生,那个仿佛对所有事情都漠不关心,对升学也毫不在意,个性到了极点的男生,她觉得此人简直是他命中的魔障,已经注定要让她牵挂一辈子。
本来以为再也无法遇见他了,但是后来四川大学的cf战队参加成都高校联盟杯的比赛,学校组织了一批啦啦队去现场为自己学校的战队助威,林文茜当时就在这一批人当中,她亲眼见证了江雨寒一路杀到决赛,功成名就,让无数人为之疯狂,当时的情景她实在难以忘怀,想不到那个冷峻的男人竟然会在电子竞技上大放光芒,依然充满着魅力。
也就是在联盟杯之后,林文茜喜欢上了cf,在大三课少的那一年拼命地练习,并且轻易地加入了学校的校队,以她的外表无论加什么社团都是轻而易举的,何况她的天赋不错,一年的练习已经颇见成效,有相貌有实力,校队当然会要她。但是让她遗憾的是,那一年的联盟杯虽然还有top大学,却没有了江雨寒的身影,心灰意冷下,他们在决赛输给了电子科大,与冠军失之交臂。
尽管江雨寒已经不在top了,她却没有放弃过对他的关注,其后他在各种大赛上大放异彩,光芒万丈,她不用努力地搜寻就可以看到铺天盖地关于他的消息,她大学毕业后加入了成都本土的一支职业战队,俱乐部名叫腾冲,背后投资的公司是一家经营建材的私营企业,俱乐部相比,但却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所以战队实力也逐渐地壮大起来,俱乐部的经理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所以召入队中的队员女生居多。
腾冲发展初期很谨慎,基本上不参加什么大型比赛,害怕输得太惨,影响企业形象,也怕会打击队员信心,都是参加小型比赛积累经验,所以林文茜基本上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在打比赛的时候遇到江雨寒,而cg之后,他又突然在公众视线里消失,后来连媒体都很少提及了,她还以为从此又将失去他的音讯,谁知道这一次的比赛中竟然会遇到。
林文茜的身旁坐着一个男队员,他就是战队的队长,如果江雨寒看到他的id或许还会记得,在不久前他们打过一次普通的比赛,其中有个人的id叫kimi,玩的狙击枪,而腾冲战队的队长id后缀也叫kimi,这两人是不是同一人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在游戏里面后缀重名的情况实在太纷繁了。
这个kimi真名叫闫龙,在林文茜加入战队之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cf和养狗,但是现在他的爱好多了一项,就是偷看林文茜,他觉得战队中女生虽多,但唯有林文茜最有看头,而且是越看越有看头。他每次比赛都会把自己养的狗带在身边,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耶雪橇犬,长相憨厚可爱,而且相当听话,每次闫龙打比赛的时候它就静静地躺在他脚下,一点动静也没有,一旦比赛打完,它就会“噌”地站起来,对着主人汪汪叫。林文茜刚进战队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支雪白的狗狗,闫龙当然投其所好,只要林文茜在的时候,他就会把那只狗牵出来晃晃。
“小茜,你看什么呢?马上开始比赛了!”闫龙提醒道,林文茜立刻收回了目光,有些慌乱地戴上耳机点了点头,“你……你耳机线还没有插,小茜……”
“哦哦……差点忘了。”
“咦,我鼠标怎么不动呢?”
“汗。你的鼠标线也没有插…………”
“哦哦,真的耶。好像键盘也没有插。”
“………………你赢了!”闫龙无语地道,他脚旁的白狗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林文茜,宽大的舌头在嘴边转了两圈,仿佛前面是一根美味的骨头一般。林文茜插好鼠标线和键盘线抬起头来,看到雪橇犬傻乎乎的样子,顿时展颜一笑,笑骂道:“臭狗,看什么看!”
“呵呵,他在看美女啊!”闫龙拍了拍白狗的脑袋,笑着说,这只狗深得林文茜的喜爱,他觉得只要自己利用得好,这只狗可以成为他们之间的媒人,毫无疑问他是很喜欢林文茜的,当然不是林文茜喜欢他的狗那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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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江雨寒的人实在太多了,以至于ck战队的其他人都被忽略了,章鱼轩和贺云楼都无比羡慕地看着看台,自己要达到这种程度该要等到何时啊?另外一组有一支战队也很引人注目,因为他们的构成很奇异,这大概是很多比赛中没有出现过的,整个战队居然有三个主力队员都是女孩子,而替补席上更是坐了四个女孩子,简直是阴盛阳衰。
其中有个女孩子自从江雨寒进场以后就没有转移过目光,一直盯着他看,似乎她认识江雨寒一样,尽管只看得到背影,但是她的目光却一直追随着他,眼里闪着异样的神采。这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脸很小,头发很长,皮肤很白,眼睫毛老长老长的,眼睛不大却也不小,显得很有灵气。
“狙神!狙神!江雨寒!江雨寒!”全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已经完全暴露了江雨寒的身份,主办方也显得有点受宠若惊,显然没有想到声名显赫的狙神会来参加这个比赛,立刻就有工作人员送了几瓶饮料上来。
一直关注着江雨寒的那名女孩子听到看台上观众的呼声顿时浑身一震,芳心萌动,队长叫了她几次,她才痴痴地坐了下去,心思却全然不在比赛上,幸运的是他们的对手并不强大,只不过是来自南方大区的一支业余战队,五个主力都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聚在一起训练也不过才几个月,而他们这支战队虽然大部分是女子成员,但是每一个的实力都是相当强悍的,并不是花拳绣腿。
“江雨寒,江雨寒……果然是你,我终于又见到你了!”这个女子坐在椅子上嘴里还在自言自语,与其说她跟江雨寒是老相识,不如说是青梅竹马,她叫林文茜,从小学开始到高中,她跟江雨寒都很神奇地念同一所学校,初中的时候还当过整整一年的同桌。成都市上百所中学,为什么他们就偏偏能连续三次都念同一所学校,在高中以前她是不明白的,但是上了高中之后,她觉得那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大概比百年修来同船渡更加奇妙。
她始终对江雨寒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特别是在做同桌的那一年里,初中那个时候的女生不过才刚刚知道帅的定义,但是已经足以影响她们的审美观了,江雨寒初中的时候已经是眉清目秀,长得白白净净,引得不少小女生偷偷地往他抽屉里塞情书。
初中第一年,江雨寒每天用塑料口袋装满一袋然后提出校门当垃圾扔掉的情书估计按字数算能够凑成百万字的长篇,那些情书他几乎一封也没有看过,他觉得与其浪费时间看那些文笔稚嫩,连标点都会打错的垃圾文字,还不如打两盘街机上的弱智游戏。
初中第二年,也就是林文茜跟他同桌的那一年,他的抽屉里情书基本上绝迹了,并不是没有人写了,而是每一封塞进去的情书都被林文茜给清理掉了,江雨寒并不知道这些事情,因为他从来不留意,没有情书反倒省了他不少的心,连提出去丢掉都不用了。林文茜每天最乐意做的事情就是把江雨寒抽屉里的大把情书拿出来装进自己的书包里,在回家途中就全部丢进垃圾桶,她觉得垃圾就该进垃圾桶,放进人家的抽屉是不对的。
江雨寒的抽屉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锁过,他的抽屉里永远不会有秘密,除了书本和文具,没有其他多余的东西,偶尔飞进去死在里面的苍蝇尸体例外。他的抽屉还有个特点,是全班最香的,因为那些送情书的小女子选用的信封五彩缤纷,争奇斗艳,大多数都是带有香味的,加上信纸也是芳香型的,他那个抽屉能不香吗?林文茜知道江雨寒抽屉里面所有的事情,包括一年内有几只苍蝇飞进去被香气熏死然后掉在书本上,又被江雨寒合上书页时夹成标本。她总会很早来到学校帮江雨寒清理抽屉,帮他把书摆得整整齐齐,尽管不到片刻就会被江雨寒搞得乱七八糟。
在很多人的学生时代或许都有一个这样默默付出的同桌,只不过你不曾注意,林文茜其实很漂亮,也很活泼,她的性格比较象火辣主动的林希然,然而不同的是她在面对江雨寒的时候却截然不同,她不敢对他表露哪怕一丁点仰慕之情,因为她以前看到他每天提着一大包情书出去丢掉已经麻木了,他是那么冷酷,那么孤傲,拒绝一切女生的追求,那她又能例外吗?她害怕自己表现出来会让江雨寒从此以后都不跟她说话了,所以她只能默默地付出。
那个特立独行的男人在她的学生时代里整整存在了十二年,要不是因为江雨寒成绩太烂,大学只考了个三流大学,吓得林文茜没敢填同一所学校,说不定他们还会在同一所学校,林文茜成绩很好,江雨寒初中那一年的笔记都是林文茜帮他记的,他的笔记本除了封面上写了个名字以外,后面的大部分纸张都被他折了纸飞机,前面就是林文茜娟秀小巧的字迹填得满满的,而他总是会在打瞌睡撞到桌子上的时候睁开稀松的眼睛笑嘻嘻地说一声谢谢。
林文茜考上四川大学之后就跟江雨寒断了联系,也从来没有去过远在郫县的托普大学,三年时光虽然过得很快,但是她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干干净净的男生,那个面容冷峻却会在每次睡醒的时候对她露出温暖笑容的男生,那个仿佛对所有事情都漠不关心,对升学也毫不在意,个性到了极点的男生,她觉得此人简直是他命中的魔障,已经注定要让她牵挂一辈子。
本来以为再也无法遇见他了,但是后来四川大学的cf战队参加成都高校联盟杯的比赛,学校组织了一批啦啦队去现场为自己学校的战队助威,林文茜当时就在这一批人当中,她亲眼见证了江雨寒一路杀到决赛,功成名就,让无数人为之疯狂,当时的情景她实在难以忘怀,想不到那个冷峻的男人竟然会在电子竞技上大放光芒,依然充满着魅力。
也就是在联盟杯之后,林文茜喜欢上了cf,在大三课少的那一年拼命地练习,并且轻易地加入了学校的校队,以她的外表无论加什么社团都是轻而易举的,何况她的天赋不错,一年的练习已经颇见成效,有相貌有实力,校队当然会要她。但是让她遗憾的是,那一年的联盟杯虽然还有top大学,却没有了江雨寒的身影,心灰意冷下,他们在决赛输给了电子科大,与冠军失之交臂。
尽管江雨寒已经不在top了,她却没有放弃过对他的关注,其后他在各种大赛上大放异彩,光芒万丈,她不用努力地搜寻就可以看到铺天盖地关于他的消息,她大学毕业后加入了成都本土的一支职业战队,俱乐部名叫腾冲,背后投资的公司是一家经营建材的私营企业,俱乐部相比,但却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所以战队实力也逐渐地壮大起来,俱乐部的经理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所以召入队中的队员女生居多。
腾冲发展初期很谨慎,基本上不参加什么大型比赛,害怕输得太惨,影响企业形象,也怕会打击队员信心,都是参加小型比赛积累经验,所以林文茜基本上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在打比赛的时候遇到江雨寒,而cg之后,他又突然在公众视线里消失,后来连媒体都很少提及了,她还以为从此又将失去他的音讯,谁知道这一次的比赛中竟然会遇到。
林文茜的身旁坐着一个男队员,他就是战队的队长,如果江雨寒看到他的id或许还会记得,在不久前他们打过一次普通的比赛,其中有个人的id叫kimi,玩的狙击枪,而腾冲战队的队长id后缀也叫kimi,这两人是不是同一人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在游戏里面后缀重名的情况实在太纷繁了。
这个kimi真名叫闫龙,在林文茜加入战队之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玩cf和养狗,但是现在他的爱好多了一项,就是偷看林文茜,他觉得战队中女生虽多,但唯有林文茜最有看头,而且是越看越有看头。他每次比赛都会把自己养的狗带在身边,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耶雪橇犬,长相憨厚可爱,而且相当听话,每次闫龙打比赛的时候它就静静地躺在他脚下,一点动静也没有,一旦比赛打完,它就会“噌”地站起来,对着主人汪汪叫。林文茜刚进战队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支雪白的狗狗,闫龙当然投其所好,只要林文茜在的时候,他就会把那只狗牵出来晃晃。
“小茜,你看什么呢?马上开始比赛了!”闫龙提醒道,林文茜立刻收回了目光,有些慌乱地戴上耳机点了点头,“你……你耳机线还没有插,小茜……”
“哦哦……差点忘了。”
“咦,我鼠标怎么不动呢?”
“汗。你的鼠标线也没有插…………”
“哦哦,真的耶。好像键盘也没有插。”
“………………你赢了!”闫龙无语地道,他脚旁的白狗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林文茜,宽大的舌头在嘴边转了两圈,仿佛前面是一根美味的骨头一般。林文茜插好鼠标线和键盘线抬起头来,看到雪橇犬傻乎乎的样子,顿时展颜一笑,笑骂道:“臭狗,看什么看!”
“呵呵,他在看美女啊!”闫龙拍了拍白狗的脑袋,笑着说,这只狗深得林文茜的喜爱,他觉得只要自己利用得好,这只狗可以成为他们之间的媒人,毫无疑问他是很喜欢林文茜的,当然不是林文茜喜欢他的狗那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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