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第247章
黄沙,古道,茶摊。
他在五更天起床,将窗户打开,让凉风灌入屋子,然后洁面,漱口,坐在地板上静坐,吐纳,练剑。
他是个剑客,也是个杀手。
一炷香后,他睁开眼睛,拄一根竹竿走出房间,离开房间前,不忘把窗户关上。
他把竹竿放到灶旁,开始生火,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长着普普通通一张脸,做些普普通通的事,普通到丢到人群中,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杀手这份工作,有个自相矛盾的点,一方面你不能太有名,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没名。
有名的话,走到哪里也会被发现,如果你没名,那么也不会有人找你杀人。
但不管从哪方面说,他都是成功的。在人群中他若海中一滴水,而在行业内部,他却有不小的名气。
很多人都知道一句话:找到那个人,给他一笔钱,他会帮你杀掉一个人。
任何一个人。
他没有失手过。
不是说他剑法有多好,功夫有多厉害,他只是能忍,能等。他曾用三年时间刺杀一个目标,接近对方,和对方成为朋友,对他好,陪他喝酒,给他买好吃的。当他最无助,最孤单找你倾诉,情真意切的说出:我曾经以为我有很多朋友,但现在我才知道,你才是我唯一的朋友。
然后你拔出剑,轻轻刺透他的心脏,要快,要准,不要让你的朋友流太多血,受太多痛苦。
他的出现,让那些初入行的年轻人明白,杀人,不是拿一柄刀,找对方火并,大喊着:明天的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这样的行为显得很不体面,台词也显得比较像个反派。
不得不说,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行业现状,让那些粗鲁的,暴躁的,没有质量的杀手,转而开始学习情报搜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从乱,大,粗,转向精,密,细。
他堪称行业改革的领头羊。
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据说:他年轻时每天凌晨五更天就起床了,在巳时之前做完一天所有工作,他说:“成功从自信而来,自信从自律而来。”当你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有了很强的掌控力时,自信就会自然而然伴随而来,克制自己的情绪,把精力集中在提升工作效率上,你就会拥有更多自由掌控的时间,然后把它用来培养自己的爱好,提升自己的技能,进入正能量的循环之中,不断磨练自己,成为更优秀的杀手。
简直特么的行业标兵。
黄沙吹过,一条古道铺在黄沙覆盖的大地上。这官道是帝国开国皇帝修的,动用民夫十万,当这条官道修好时,开国皇帝得意洋洋道:戎族再敢生事,我们的大兵可以直接开进戎族老巢。
只是时过境迁,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现在变成,戎族可以直接开进帝国老巢。
古道旁一座茶摊,卖些凉茶,茶叶蛋,卤肉,让过路的人歇脚。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看着裹着茶香的轻烟飘起来,然后细心摆弄着。
他在等。
他在等的人还没来。
他不着急,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早晚会到的,他曾经用三年和一个人做朋友,然后杀掉他。今日就不介意用一个时辰煮一锅茶叶蛋,用一天时间等一个人。直到他想等的人到来,然后恭敬的端上茶水,在对方最放松时,拔出藏在竹竿中的细剑,刺透对方的心脏。
在他普普通通的衣服笼罩下,是一具精密如同机械的躯体,每一道肌肉都在严格控制下,如此才能发出极快的剑。
然后,他会守着对方尸体吃一盅茶叶蛋,之后离开,明日他会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以另外的身份,算命先生,酒楼掌柜,守门的老叟,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做些普普通通的事。
……
咚咚咚
急促的马蹄声传到耳边,一匹快马奔驰在官道上,腰上佩剑,身后背着大斧,风尘仆仆,一脸尘埃。
唿律律一声长嘶,马上人勒马停下,打量着路边的茶摊。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白烟里泛起一张布满皱纹的脸。
“客官吃些什么,本店拿手的是茶叶蛋,很香的。”
翻身下马,将手中的水囊丢过去,自顾自在一张小桌前坐下。
“把水装满,来一盅茶叶蛋,再装三十个带走。”
他忙碌着,在水囊里灌满凉茶,端着茶叶蛋过来,肋下夹着一根竹竿。
“客官这是赶路啊。”
“嗯,赶急路。”
“怎么这么急啊……”他靠近,把水囊挂在端茶叶蛋的左手,另一只手捏住竹竿。
程大雷抽剑,还剑,剑上的血在划过空气时洒落。
“因为赶急路,所以没时间做说太多废话。”程大雷接住他手中掉下来的碗:“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一道血线从他喉部浮现。
“不该用东西占你的手。”程大雷。
“你早知道,你怎么能……知道……”
他的身体瘫倒在地上,血染红了地上的黄沙。
“因为我开挂啊。”
程大雷看了他一眼,用银针扎了扎茶叶蛋和水,咕咚咚灌了一气凉茶,又敲开一颗茶叶蛋。
“真特么的香。”
黄沙,古道,茶摊,一个汉子守着一具尸体吃一盅茶叶蛋。
身边的人渐渐多了,背长枪的壮汉,牵骆驼的客商,执猎叉的猎人,折扇风流的书生。
四人没有动手,长枪壮汉解下枪,客商把玩着手里的算盘,猎人盯着猎叉,书生将折扇打开又合上,似乎想借此情此景赋诗一首,却是想不到合适的开篇。
“这里距离夕照关还有多久?”程大雷忽然冒出一句话。
“还有二百里。”壮汉回答。
“走过去要一天一夜。”猎人道。
“如果你的马够快,也许一天就到了。”客商看着身边的白毛骆驼,似乎在炫耀。
“道不好走,走过去至少明天黄昏。”书生道。
“谢了。”程大雷起身站起来,看着身边四人,道:“最后一个问题,马上要死了,要不要留什么遗言?”
“唉,算了,反正也不会有人记住。”
一剑拔出,程大雷打了个饱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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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古道,茶摊。
他在五更天起床,将窗户打开,让凉风灌入屋子,然后洁面,漱口,坐在地板上静坐,吐纳,练剑。
他是个剑客,也是个杀手。
一炷香后,他睁开眼睛,拄一根竹竿走出房间,离开房间前,不忘把窗户关上。
他把竹竿放到灶旁,开始生火,他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长着普普通通一张脸,做些普普通通的事,普通到丢到人群中,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
杀手这份工作,有个自相矛盾的点,一方面你不能太有名,另一方面你也不能没名。
有名的话,走到哪里也会被发现,如果你没名,那么也不会有人找你杀人。
但不管从哪方面说,他都是成功的。在人群中他若海中一滴水,而在行业内部,他却有不小的名气。
很多人都知道一句话:找到那个人,给他一笔钱,他会帮你杀掉一个人。
任何一个人。
他没有失手过。
不是说他剑法有多好,功夫有多厉害,他只是能忍,能等。他曾用三年时间刺杀一个目标,接近对方,和对方成为朋友,对他好,陪他喝酒,给他买好吃的。当他最无助,最孤单找你倾诉,情真意切的说出:我曾经以为我有很多朋友,但现在我才知道,你才是我唯一的朋友。
然后你拔出剑,轻轻刺透他的心脏,要快,要准,不要让你的朋友流太多血,受太多痛苦。
他的出现,让那些初入行的年轻人明白,杀人,不是拿一柄刀,找对方火并,大喊着:明天的今日就是你的忌日。
这样的行为显得很不体面,台词也显得比较像个反派。
不得不说,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行业现状,让那些粗鲁的,暴躁的,没有质量的杀手,转而开始学习情报搜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从乱,大,粗,转向精,密,细。
他堪称行业改革的领头羊。
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据说:他年轻时每天凌晨五更天就起床了,在巳时之前做完一天所有工作,他说:“成功从自信而来,自信从自律而来。”当你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有了很强的掌控力时,自信就会自然而然伴随而来,克制自己的情绪,把精力集中在提升工作效率上,你就会拥有更多自由掌控的时间,然后把它用来培养自己的爱好,提升自己的技能,进入正能量的循环之中,不断磨练自己,成为更优秀的杀手。
简直特么的行业标兵。
黄沙吹过,一条古道铺在黄沙覆盖的大地上。这官道是帝国开国皇帝修的,动用民夫十万,当这条官道修好时,开国皇帝得意洋洋道:戎族再敢生事,我们的大兵可以直接开进戎族老巢。
只是时过境迁,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现在变成,戎族可以直接开进帝国老巢。
古道旁一座茶摊,卖些凉茶,茶叶蛋,卤肉,让过路的人歇脚。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看着裹着茶香的轻烟飘起来,然后细心摆弄着。
他在等。
他在等的人还没来。
他不着急,他知道,他要等的人早晚会到的,他曾经用三年和一个人做朋友,然后杀掉他。今日就不介意用一个时辰煮一锅茶叶蛋,用一天时间等一个人。直到他想等的人到来,然后恭敬的端上茶水,在对方最放松时,拔出藏在竹竿中的细剑,刺透对方的心脏。
在他普普通通的衣服笼罩下,是一具精密如同机械的躯体,每一道肌肉都在严格控制下,如此才能发出极快的剑。
然后,他会守着对方尸体吃一盅茶叶蛋,之后离开,明日他会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以另外的身份,算命先生,酒楼掌柜,守门的老叟,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做些普普通通的事。
……
咚咚咚
急促的马蹄声传到耳边,一匹快马奔驰在官道上,腰上佩剑,身后背着大斧,风尘仆仆,一脸尘埃。
唿律律一声长嘶,马上人勒马停下,打量着路边的茶摊。
他翻弄着锅里的茶叶蛋,白烟里泛起一张布满皱纹的脸。
“客官吃些什么,本店拿手的是茶叶蛋,很香的。”
翻身下马,将手中的水囊丢过去,自顾自在一张小桌前坐下。
“把水装满,来一盅茶叶蛋,再装三十个带走。”
他忙碌着,在水囊里灌满凉茶,端着茶叶蛋过来,肋下夹着一根竹竿。
“客官这是赶路啊。”
“嗯,赶急路。”
“怎么这么急啊……”他靠近,把水囊挂在端茶叶蛋的左手,另一只手捏住竹竿。
程大雷抽剑,还剑,剑上的血在划过空气时洒落。
“因为赶急路,所以没时间做说太多废话。”程大雷接住他手中掉下来的碗:“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一道血线从他喉部浮现。
“不该用东西占你的手。”程大雷。
“你早知道,你怎么能……知道……”
他的身体瘫倒在地上,血染红了地上的黄沙。
“因为我开挂啊。”
程大雷看了他一眼,用银针扎了扎茶叶蛋和水,咕咚咚灌了一气凉茶,又敲开一颗茶叶蛋。
“真特么的香。”
黄沙,古道,茶摊,一个汉子守着一具尸体吃一盅茶叶蛋。
身边的人渐渐多了,背长枪的壮汉,牵骆驼的客商,执猎叉的猎人,折扇风流的书生。
四人没有动手,长枪壮汉解下枪,客商把玩着手里的算盘,猎人盯着猎叉,书生将折扇打开又合上,似乎想借此情此景赋诗一首,却是想不到合适的开篇。
“这里距离夕照关还有多久?”程大雷忽然冒出一句话。
“还有二百里。”壮汉回答。
“走过去要一天一夜。”猎人道。
“如果你的马够快,也许一天就到了。”客商看着身边的白毛骆驼,似乎在炫耀。
“道不好走,走过去至少明天黄昏。”书生道。
“谢了。”程大雷起身站起来,看着身边四人,道:“最后一个问题,马上要死了,要不要留什么遗言?”
“唉,算了,反正也不会有人记住。”
一剑拔出,程大雷打了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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