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钓上来了,哥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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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放下电话,白承古不知嘀咕了几句什么,脚下的油门踩的更深了一些,黑色的G65在黑色的夜掩护下,如同疾速扑向猎物的豹子,直射灶王山。

    “他怎么确定爱杀的人会去那?”法渊忍不住问了出来。

    “不知道。”白承古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往裤兜摸了摸,掏出烟盒,弹出一只烟来。

    啪嗒。

    “嘶——呼——

    那小子想的事情,有时候就像象棋高手莫名其妙走出的一步,当时你看不懂,到了棋局生死的时候才会发现,正是杀招。”

    “嗤!”法渊始终不愿意承认自己智商比别人低:“你是说我们都是臭棋篓子?”

    “至少你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希莱这时候出声。

    “还能不能做朋友?”法渊不忿道:“你知道?白老头知道?既然都不知道,凭什么说我是臭棋篓子!”

    “我们不知道,但我们选择相信聪明人,这一点,说明我们比你聪明。”希莱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

    “论智商,你跟他真不是一个档次,从当初你给他的那个连三岁小孩都糊弄不过去的卦辞就能看出来了。”

    “......”法渊。

    是啊,为什么敌人一定会来灶王山呢?

    孔霄也在想这个问题,不过不是怀疑,他不会拿尚存疑虑的线索当作做决定的条件,他只是在做了决定之后,习惯性地分析对方的行为模式。就像当初对付于剑时,通过对方简单的几个举动,判断出他深藏于心的所有小九九。

    人们的行为往往会遵从某些惯性,这些惯性有时候是自我养成的,有时候是所处的环境带来的,于剑杀完人后,习惯把尸体埋在灶王山,那么进一步推断,爱杀的人有可能都有这个习惯。

    本来这个推断并不一定能站住脚,但孔霄显然不是一个得出似是而非的推断就草草下结论的人。

    他会去证实。

    埋了于剑之后,某一天,他又悄悄回来看过,结果有了非常有意思的发现。

    埋尸地点,被人翻过。

    这件事,放开了去想象,可以有无数种可能、无数种巧合,但砍去那些不合逻辑的猜测,就只有一种可能性。

    掘坟的,是于剑的,同党。

    那么,这件事就透露了两个信息:

    一、他的同党知道他死了。

    二、他的同党已经在找自己了。

    法渊当初怎么暗示自己的?

    守株待兔,候敌出洞。

    事情就这么应验了。

    当然,孔霄并不认为法渊这人有多聪明,这一点,从他给自己的卦辞就看出来了——想告诉你个秘密,又不想说的那么直白,于是玩了个玄玄乎乎的方式,结果充满三岁小孩撒谎骗了大人后的沾沾自喜。

    傻的可爱。

    这和尚敢指导自己下一步的行动,充其量只是他对爱杀这个组织有些了解罢了。

    倒是那个道姑显得聪明一点。

    “冷冷玉露湿仙衣,意为熄灭业火,叫你少一点戾气。”

    那天在御县,原话好像是这么说的。

    一句话,包含了三层意思。

    一、法渊给你的提示并非空穴来风,请你相信他,不要冲动,不要主动去找敌人。

    二、我和法渊是一伙的,我们都是为你好。

    三、“冷冷玉露湿仙衣”,放在词中很美妙,单独拿出来强调就耐人寻味了。

    仙人大概都是风霜雨雪不沾身的吧?

    又怎能让雨露湿了衣服?

    答案是,故意让它湿。

    所以,请你放下防备,你是仙人,我们是玉露,到了危急时刻,我们会来到你身边帮忙的,大家是友非敌。

    艹!

    有意思不?

    简简单单说句“你稳住,不行了还有我们”,会死?

    非得整这些个云山雾罩的?

    即便懂了,即便今天这两人确实出场了,孔霄心里还是有点不满意。

    对我这么有信心的吗?

    万一我是个傻子呢?岂不被你俩害死了?

    所以说,闲着没事千万别出家。

    容易得一种「有话直说就会死」的神经病!

    至于和尚跟道姑为啥这么热心肠?

    大概跟爱杀有仇吧,拿自己做个诱饵,然后钓出敌人,再清理掉。

    选择相信他们也是无奈之举,毕竟对上于剑往上的杀手,并没有十足的信心,而且这两人要想对自己不利,大可不必如此兜兜转转。

    他们身上有一种东西,叫压迫感。

    大概相当于玩游戏时,面对等级压制自己的玩家那种感觉。

    那么,以这二位的实力,愿意引导自己,配合自己,在晚会这个局上把敌人引出来,小心翼翼地遵从自己的计划,说明爱杀的人,当真不能轻视啊......

    梳理着一些想法,车子到了山脚下。

    晚会结束在10点,这时候天色已完全黑下来,月亮缺了个口子挂在黑幕中央,像一张咧着不怀好意的笑容的嘴。

    夜幕下,看不清山的轮廓,只有个嶙峋模糊的形状,东凸一块,西凹一块,像被耗子啃得面目全非的巨大馒头,看久了,又像是许多人层层叠叠堆起来,有的地方支棱着手脚。

    孔霄倚着车门抽了根烟,然后才往山上走。

    之所以先到一步,是为了演好诱饵,毕竟从傻和尚那得了些好处,也得拿出足够诚意的回报。

    对,是回报,他并不认为他们单纯是要帮自己,虽然他们对付爱杀的原因并未透露,但想来肯定是有好处的。

    不过诚意这东西,表达一点点就可以了,不能真把他们抛在后头,自己上去拼命。

    因此,这一路孔霄并没有把车开的太快。

    挂在钩上的诱饵才叫诱饵,离了钩的诱饵,叫喂食。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万一敌人没那么聪明,也给对方个跟上的机会。

    当然,这就有点多虑了。

    山上很难走,基本没有路——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风景,除了阴森森的树林子就是光秃秃的泥土地,所以也不是什么景点,京都人踏青野餐什么的,也不会选在这。

    前两天下了一场秋雨,市里的道路经过太阳一晒,已经看不出任何痕迹了,然而山中枝叶茂密,阳光照不进来太多,加上山上的湿气,导致土壤还很泥泞,有些地方还积着水洼。

    孔霄的速度不快,但是很均匀,仿佛每一步都是经过思考才落下,却不刻意避开有水的地方。

    偶尔一脚踩进低洼,踏碎了水面倒映着的月亮,那片弯弯的光影顿时抽搐起来,笑得更加诡谲阴森。

    这片山林若用来拍恐怖片,简直不需要任何布置与装饰,真是被埋没了的上佳外景地点。

    孔霄仍旧不紧不慢地走着,计算着埋尸处的距离,那是一块被老树围起来的空地,里面除了于剑的尸骨,还有许许多多人的。

    很意外,即将靠近空地的时候,敌人提早出现了。

    这么沉不住气吗?

    人影就在前方突兀地站着,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即使借着月光,加上异于常人的视力,孔霄还是眯起眼睛看了半天,才分辨出了黑影的五官。

    然后,他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前方那张脸,已经腐烂。

    嘴唇烂光了,牙龈也烂光了,绝大部分牙齿失去支撑,不复存在,只有尚且苟延残喘的三两颗,像黑黢黢的山洞里吊着的钟乳石。

    有蛆虫从脸一侧的洞里蠢兮兮地爬出来,一撅一撅的爬进另一个洞。

    洞有很多,导致整个脑袋看起来像生满白芽的土豆,只是,这些芽在蠕动。

    照理说,烂成这个样子,他妈来了应该也认不出他是谁了。

    但这人五官的大概特点还残存一些,因此孔霄还是能认出来。

    他是......

    于剑。

    ......

    ......

    “所以,你们都认为这里面我是智商最低的?”法渊已经近乎咆哮:“白老头,你也这么认为?”

    “人们会为自己未拥有或已失去的东西而高声呐喊,”白承古把手伸出车窗,抛掉烟头,凉风灌进来,把他下巴上的胡子吹得歪向一边,“不可否认,这里你说话的声音最大。”

    法渊一时语塞,喉咙发出“嗬嗬”的声音,希莱嘴唇紧抿着,憋的非常辛苦。

    孔霄把白漱姚安置在天京寺后,出来没多久就接到了白承古的电话,然后两辆车,从不同方向奔往灶王山。

    一路上,孔霄开得慢,白承古开得快,所以并没有拉开多少距离,孔霄上山之后,没过一会儿,这边三人也快到了。

    出了京都城,驶上这条小路后,很快,远处那座不算高大的山丘已经映入眼帘。

    接下来,胜利会师,共同抗敌,之后......

    之后,希莱想,应该好好给某位聪明绝顶而又对自己的出身一无所知的小盆友好好讲讲他的家族史,然后告诉他:咱俩才是一对儿。

    嗯。

    事情就合该这么着。

    依照祖训谈恋爱,这事若是放在一百年前,就是万恶的包办婚姻,就是毫无人性的指腹为婚。

    但是放在单身狗遍地走的现代社会,却透着股子浪漫色彩,何况,那小子长得一点也没对不起祖宗,不,应该说,他家那遗传基因最大的特点就是:帅。

    第二才是聪明。

    当然,咱长的也不差就是了。

    希莱如此想着,渐渐眯起了眼睛。

    “你说的不对!人们呐喊,有时候还因为他们受到了质疑......”

    法渊绞尽脑汁才想出如何反驳,然而没等说利索,就把嘴闭上了。

    灶王山出现在视野尽头,按照现在的距离,还有一段路要走,然而,车却渐渐停了下来。

    因为,有人挡路。

    车灯照射范围内,有两个人,一个壮如铁塔,一个瘦如枯松。

    但是,壮的那个是被瘦的拎在手里的,捏着脖子,像拎一只鸡那样,拎着。

    由于车子开的是远光灯,所以眼前的一切看的特别清楚,包括二人的长相、表情、以及正在干的事。

    因此,那场面,顿时引起了车内三人极大的不适。

    首先,壮汉的身材极具视觉冲击,厚厚的运动服也没能遮住他身上铁疙瘩一样突起的肌肉。

    然后,运动服的衣肩处被撕出一块大口子,露出了虬结的肩膀。

    如果说壮汉还勉强可以说是健美,那么瘦子则长的完全违背人类的审美观——个子细长、皮肤干枯、披头散发,就像被炽烈的阳光晒干了水份的蚯蚓,然后突然站了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他闲着的那只手上抓着一块布料,颜色与壮汉的运动服正好相合。

    这说明,壮汉衣肩的口子是他撕下来的。

    而他之所以要撕出一块口子,是为了,

    方便下嘴。

    他俯下脑袋,把嘴凑到壮汉露在外面的肩膀上,然后,就像啃面包一样,两排牙齿咬合,嗞啦,撕下来一块。

    咀嚼。

    就着血,

    咀嚼。

    细嚼慢咽。

    也许是因为壮汉的肉太紧实。

    耐嚼。

    而壮汉明显还活着,是的,活着,因为他撕心裂肺的呼号传出去老远,即使坐在车里,隔着玻璃,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那是令人头皮发麻的惨叫。

    但他就像吃了迷药一样,只会喊叫,不会反抗,身体在瘦子撕咬的过程中,唯一的反应就是,

    瑟瑟发抖。

    一块肉,瘦子嚼了好半天,然后喉头一鼓,咽了下去,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接着,他手腕向内侧翻转,把拎着的壮汉面向自己,目光上下游移,似乎在选下一块肉的位置。

    嘶啦。

    这回撕开的,是运动服的前襟。

    嗞啦——咕叽咕叽——咕叽咕叽——

    “呃啊啊啊啊啊!!!!呃啊啊啊!!!”

    很奇怪,壮汉叫的很惨烈,很大声,但仍旧不能掩盖瘦子咀嚼的声音。

    这回吃掉的,是一块胸肌。

    白承古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指节发白。

    问道:“他在干什么?”

    法渊的声音空前低沉,似乎抽离了所有玩世不恭的部分,

    答道:“进食。”

    说完,他和希莱对视一眼,两人的眼神都在说:

    玩大了。

    下钩钓鱼,

    结果,

    钓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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