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2013——把他拐回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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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大概是因为终于找到了攻克石逆安的终极大招(不要脸),又或者是因为真的已经连续好几天紧张到睡不着觉,反正,这天晚上我倒是睡得挺好。

    睡好的第一大好处,就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气色特别好。

    人的气色好了,皮肤也跟着比前两天好看了些,终于算是达到了我心中预期的效果。

    这两年我一直挺排斥化妆,无非就是因为我自认我的脸也就皮肤好这一个主要优点了。

    仙仙倒是说我越长越好看了,我跟她说——我这叫耐看~!

    虽然不是很喜欢,但为了能成功地拿下石逆安,我还是给自己稍微收拾了一下,毕竟跟石逆安的皮肤相比,我不涂点bb什么的还是没什么自信。

    .

    在洗手间收拾完自己的脸之后,我就转战了衣帽间。

    排除了那一系列非黑即灰的职业套装之后,我从箱底翻出了大学时期穿过的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还是当年石逆安送给我的。

    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这个牌子,以至于当时会毫无顾虑地收下。

    那个时候的石逆安,心中最喜欢的女性形象就是学生妹。

    所以他酷爱给我买一切带有学生妹特征的衣服,为了满足他的恶趣味,我甚至还穿着水手服跟他那样那样过……

    可是很矛盾的是,他并不是一个掌控欲很强的人,我们每一次亲密接触,他都会让我占主导位置,甚至控制节奏。

    所以,其实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他到底是喜欢学生妹?还是喜欢女王攻?还是喜欢有着学生妹外表的女王攻?

    ……

    穿上这条格子连衣裙之后,我走到落地穿衣镜前照了照……虽然很不想否认,但时光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哪怕外貌并没有显著的变化,但曾经的那种不染人间烟火的学生气质已经快被三年多的社会工作给冲散了。

    我已不在是曾经的我。

    他是否还会再一次被我吸引?

    但愿——

    但愿他的喜好也已经被这段时光给改变。

    最好变成,恰巧又喜欢我现在这个样子。

    .

    从踏进逆安集团的大门开始,就有人时不时地看我。

    我知道,他们看我并不是被我的美貌所迷倒,而是被我这格格不入地打扮所震惊。

    我也知道,我今天的这副一点都不职业的打扮其实很不合时宜。

    可是没有办法,我上这个班最重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好好上班’,而是拿下石逆安。

    为了完成这个目的,我连脸都不想要了,还会在乎周围人的议论纷纷?

    我昂起了胸膛,穿着我的白色帆布鞋,用很豪迈的姿势从一楼走到了顶层的办公室。

    宜一在十分钟后发了一张我的照片给我,还给了我一个评语——你很像一只骄傲的公鸡。

    我默默的收下了照片,然后回了她一句话:明明是骄傲的母鸡好吗?

    直到又是一个十分钟之后,我才渐渐回味。

    我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只“鸡”?明明可以骄傲的动物那么多……

    .

    因为才刚刚入职,所以我暂时还没有被分配到具体的工作。

    当然也不是因为逆安集团没有工作可以做,而是因为本来应该我做的事情暂时还没有被交接,那位曾经的第三助理、现在的第二助理目前还霸着他曾经的工作。

    我用尽了浑身解数,才终于从第二助理那里搞了几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过来。

    实在是没有办法啊~

    如果不找点事情做做,我实在是找不到可以接近石逆安的正当理由呐~?

    我低下头,看了看便签上写着的三条待办事项……然后用笔点了点第一项。

    为石总准备午饭。

    据二助对‘石总’长达一千字以上的饮食描述,我可以简单地总结为一个字——作。

    关于他对吃食的‘作’,我不仅是曾经的受害者,更是曾经的终结者。

    所以,我心里有百分之六十的信心能把这件事情做好。

    .

    在抢了大厨的位置捣鼓出了一顿午饭,并且还得到了大厨的大拇指之后,我的信心迅速飙升到了百分之八十。

    据大厨说,平时石总就爱吃这种口味的东西,可他们研究了好久的食谱都没有找到正确的用料配比什么的。

    我对着他们露出了高深莫测的一笑,实在是不忍心告诉他们真相。

    同时我也十分庆幸,石逆安的口味还是和三年前一样。

    如果……

    如果他的其它喜好跟他的胃一样专情。

    那我就好办很多了。

    .

    从小厨房端上午饭的时候,那位二助还想过来抢我的活。

    我当然是不肯退让的。

    忙活了一上午才争取到了一个跟石逆安面对面的机会,你居然还敢来抢?

    除非是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在二助有些不开心的眼神中,我装作没有看到一样的推着小车,走进了石逆安的办公室。

    推门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那里,低着头认真地看着什么,似乎并没有发现我的到来。

    我站在推车后面,正好可以有时间好好看看他。

    傻傻地,认真地,彷佛是想重新认识他一般地……

    看一看……

    我爱的他。

    .

    三年的时光,改变地又岂止是我?

    他也在变,却变得更加有魅力。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穿着西装的样子。

    比我想象中更好看,好看到让人舍不得把目光移开。

    只是……

    他比三年前瘦了。

    是因为这几年的工作太辛苦了?

    还是身边没有一个可以照顾好他的人?

    那个时候他没日没夜的写书,有了灵感会忘记吃饭睡觉,没有灵感也会忘记吃饭睡觉。

    每一次都是我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提醒,才能让他在那样的情况下没有消瘦太多。

    他总是说:你不觉得我瘦一点更好看吗?

    而我总是回答他:我这是因为不想比你还胖。

    那个时候的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黑着脸逼着他吃饭睡觉,现在我却明白了。

    原来是因为我在心疼。

    我不需要他有多好看,我只想他健健康康地不要生病。

    那个时候只要他胃病犯了,我就会变得很烦躁。

    我以为我的烦躁是因为怕麻烦。

    其实还是因为我在心疼。

    我会心疼,因为我在乎他。

    我会在乎他,因为我爱他。

    只是那个时候的我,爱得不够勇敢。

    .

    我不后悔曾经的离开。

    我更加不后悔,现在的回来。

    还好。

    上天又给我一次机会。

    上天又给了我们,一次机会。

    ————————————————《我们的十年》by 爱年的石头————————————————

    那一天。

    从她踏进办公室的第一秒起,我就发现了站在推车后面的她。

    我紧张到不敢抬头看她,哪怕是一眼。

    如果她有仔细观察,她就会发现。

    她看着我的那些时候……

    我手里的文件一页都没有翻过。

    我手里的笔一个字都没有落下。

    .

    爱了她有多久?

    我已经记不清了。

    想了她又有多久?

    1185天

    28440个小时

    离开她之后的每一分、每一秒。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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