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阿娆害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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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猫扑中文 )    洪宝德一懵:“”张着嘴巴愣了很久,她失笑,“景姒,我装云淡风轻潇洒不羁装了这么多年,你要不要一句话给我戳破啊!”

    她失笑:“秦臻有个很丑的荷包,是你绣的吧,秦臻眼拙没看出来,我倒是仔细认了一下,是一对鸳鸯。”

    那是她十三岁情窦初开时,脑袋一热绣的,她母亲去世得早,没有人教过她女红,那一对鸳鸯绣得确实不是很像鸳鸯,她特意挑了秦臻的生日才送出去。

    景姒竟认出来了那是鸳鸯?!说实话,她自己都没认出来啊。

    洪宝德哭笑不得:“你竟这么早就知道了?”

    “你不点破,我也只好装不知道。”

    点破?秦臻那一根筋认死理的性子,她哪里敢点破,

    洪宝德只好苦笑了:“谁年轻的时候不干几件骚包的蠢事,不堪回首啊。”抬手,佯作头疼地揉了揉眉心,眼底眸色却是真真实实的荒芜了一片。

    她啊,在强装自若。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萧景姒抬眸看她,并非玩笑,“是不是非秦臻不可?”

    嘴角的笑凝住了,她抬头,也不知看着何处,眼神突然有些缥缈:“不是。”顿了很久,“只是自他之后,连我愿意将就的人都没有出现。”她笑,有些苦涩。

    不是没有出现,是退而求其次,再退而求其次,也还是与心里那人相距甚远,世上哪里会有第二个秦臻,即便寻寻觅觅也不曾有相似之人。

    萧景姒沉默,不知如何是好。

    她笑,摊摊手,似玩笑般:“我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进。”

    萧景姒想了想:“若是无路可进,那争出一条路来,最坏的结果不过是头破血流而已。”

    洪宝德只是苦笑,久久不言。

    秦臻不仅是她至爱之人,亦是至亲之人,就如同秦臻大抵这辈子都不会让景姒知道,他的眼里藏了深情,她亦然不会、也不敢捅破这层纸。

    不是怕头破血流,而是怕形同陌路,怕相对无言时才知道人生若只如初见。

    宝德想,景姒对情爱风月之事迟钝至此,大抵是学了秦臻的一根筋,除了对喜欢的人一头扎进去,旁的情人眼,视而不见,见而不解。

    所以,景姒不会知道,秦臻也不会知道,那些被掩埋在深处的心事,那些小心翼翼藏着,却依旧生根发芽的感情。

    只是,她怎么如此心疼,如此不甘呢

    从钦南王府出来后,洪宝德去了安远将军府,她不知道她为何要去,鬼使神差一样地,莫名其妙就又到了秦臻的家门。

    那时,下了大雨,她跌跌撞撞,一身水渍地站在了秦臻面前。

    秦臻似乎有些恼,拉了她进屋,斥责她:“下这么大雨,你怎不撑伞。”

    洪宝德笑,笑得跟一个傻子一样。

    秦臻却气,气得板着脸,递给了她一块干燥的布帛,嘴里还念念有词地说:“这么大的人还跑去淋雨,真是胡闹。”

    她继续胡闹地盯着他笑。

    秦臻拿她没办法,又把布帛抢过去,给她擦脸,擦发梢的水滴,还边念叨她:“衣服都湿了,你去屋里换,让章周取我的衣物给你。”

    若是,若是那壶合欢酒没有让他忘记,是不是,他们就不会是这个样子?那会是什么样子?

    她愣愣的,没有听见秦臻的话,只是看着他一张一合的唇,突然便脱口而出:“秦臻,我是你的谁?”

    秦臻的手突然就僵住了。

    说完,她就后悔了,然后低下头,尽可能像玩笑一般,问他:“是女儿?妹妹?还是侄女?”

    她太小就遇见了秦臻,相遇那时候,他是景姒的舅舅,她是家道中落的孤女,然后便理所当然地,他成了长辈,而她,成了被拉扯长大的晚辈。

    真是怪圈呢。

    秦臻很久都没有回答,眼神复杂,眉头深锁。

    他每次疑惑不解时,便是这种神色,看吧,她比他还要了解他自己。洪宝德笑着,似真似假,说:“秦臻,我已经长大了。”

    她小心翼翼地试探

    秦臻手里的布帛突然就掉地了,抚在她肩上的手缓缓松开了,然后退开几步的距离,说:“以后我会注意。”

    她,景姒,秦臻及笄前都曾睡过一个榻,确实,他对她,确实从来没有男女之防,可方才,好像突然就有了距离,陌生得让她心都颤了一下。

    秦臻啊,你还是这么不会粉饰太平。

    洪宝德笑笑,蹲下将地上的布帛捡起来,将湿了的头发打散,乱七八糟地遮住了脸,然后用布帛胡乱地擦着,随意的口吻:“忠平伯魏峥向我提亲了,你说我要不要答应?”

    秦臻狐疑了片刻,道:“答应也好。”他说,“你不能一直一个人,魏峥很好。”

    看来,为了她的‘良人’,秦臻应该没少费心。

    再过两个月,她便十八了,在大凉也是老姑娘了,回头想想,似乎她一直都是一个人,偌大的左相府,前来求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她,还是一个人。

    转过身去,洪宝德说:“很晚了,我回相府了。”

    “我送你。”

    “不用了。”背着身,洪宝德回过头,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与脸,“秦臻,你不要一直陪我走,等以后我必须要一个人走的时候,会很难习惯。”

    秦臻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洪宝德摆摆手:“我走了。”

    踏出了安远将军府的门槛,她才扒开那雨湿的发,露出一张苍白的脸,然后泪流满面。

    她终于清醒了,原来,他们之间有条越不过去的鸿沟,叫至亲,没有血缘维系的至亲,弥足珍贵,却如履薄冰。

    “呵呵。”

    洪宝德抬头,笑了笑,将手里的伞放在将军府门口的石狮子旁,然后走近了雨里,明明炎夏的,为何雨还是这样冷。

    她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情,一些远久的记忆,来势汹汹地占据了她的大脑。

    八岁时,她家破人亡,第一次被景姒牵着进了卫平侯府,景姒说,以后她也是卫平侯的一员,是他们的家人,这个他们,便包括一个人,那老气横秋的个小小少年。

    景姒介绍说:“这是我舅舅,秦臻。”

    她纠结了很久是喊舅舅,还是秦臻,最后:“秦臻,我是洪宝德,你可以唤我宝德,或者喊我宝宝,我爹就是这么喊我的。”

    当然,秦臻从来不会喊宝宝,他说会酸掉牙。

    当然,她也从来不喊舅舅,毕竟,他与她相差无几。

    十岁时,她非要学着景姒一样练剑骑马,剑被她甩了出去,碰到了旁边的铁架被反弹了回来,她以为她要没命了,是秦臻推开了她,被她甩出去的剑砍到了手臂。

    那个老气横秋的少年又开始念叨了:“你没有天赋,还是不要练了,下次可没有这么幸运了。”

    然后,秦臻就晕倒了。

    当时她吓得差点没晕倒。

    所幸,秦臻当天就醒了,醒来第一句话是:“侯爷问起来,便说是我自己伤的。”

    她哭着点头,然后任劳任怨地给秦臻做牛做马,以示报答。

    原来啊,他都知道,知道她寄人篱下小心翼翼的心思,所以,给她当替罪羊。

    十三岁时,她绣了一个很丑的荷包,是一对鸳鸯,不过看起来连一对鸭子都不如,所以她才敢大大方方地送给他,还挑了秦臻生辰那一天。

    “生辰快乐,这是礼物。”她把荷包扔给秦臻。

    “这般丑,你让我如何戴出去。”秦臻有点嫌弃,不过还是收下,小心地放在了一边。

    她乐呵呵地笑:“我又不是绣给你戴的,是给你珍藏的。”

    那个荷包,秦臻一直留到了现在。

    十四岁时,她为家族平反,初入官场。

    秦臻是反对的:“为什么要当官?”

    她有理由:“只有位高权重,才可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至爱至亲的人。”

    “我是将军,你与景姒,我会保护。”

    她还是一意孤行地入仕了,正因为他是将军,她才不能让他一人周旋在官场。

    十五岁时,秦臻在仓平遭奸人构陷,她以钦差的身份一人独自去了边关,为他平反。

    秦臻又气又恼,还是拿她没办法,叹了句:“我家宝德终于长大了。”

    她最不喜欢秦臻用这种慈爱的眼神看她了。

    她没好气地甩开他的手:“那你还摸我的头。”

    卫平侯死时,秦臻在灵堂上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待景姒不在时,他哭了,抓着她的手说:“宝德,我父亲没了。”

    秦臻从来不在景姒面前哭,因为他怕景姒会更难过。

    她就陪他一起哭:“你还有我与景姒。”

    那时候她便决定了,要一辈子都陪着秦臻,陪他老,陪他死,就算他将她当女儿、当侄女,她也会一直孝顺他。

    回忆起来,突然才发现,原来她十几年的回忆,全是秦臻

    身子一晃,洪宝德突然走不动了,沉甸甸的脚抬不起来,身子一软,便坐在了地上,还好老天眷顾,雨够大,她可以放肆地没出息。

    一把油纸伞落在了洪宝德上方,她眼前,出现了一双黑色缎面的靴子,

    洪宝德抬头,扯嘴一笑:“真巧。”

    这不是前几天刚去她府上提亲的靖西忠平伯魏峥嘛,真是哪里有雷,哪里就滚滚,巧得很啊。

    魏峥生得还算板正俊郎,皮肤很黝黑,一双丹凤眼有些杏色,五官拆开来看,都不算精致,组合在一起却是出奇的顺眼,就是不太爱笑,是典型的武将,总是很冷峻。

    他说:“不巧,我从钦南王府便一直跟着你。”

    洪宝德站起来,显得不是那么狼狈:“跟着我做什么?”

    魏峥回答说:“不放心你。”

    她对他的印象不深刻,只觉得这人过分沉着冷静,好像没有什么能让他喜形于色似的。

    洪宝德突然问了句:“你喜欢我吗?”

    魏峥毫不犹豫:“嗯。”

    洪宝德踉跄了一下,有些摇摇欲坠,魏峥扶着她的手臂,站得不远不近,不失礼也不冒昧。

    像秦臻与景姒说的,魏峥很好。只是这么好的人,为何要喜欢她这样的人,她这样穷途末路的人

    抬起头,洪宝德想,她的眼睛一定是肿的,不过没关系,路上黑,看不到,擦掉遮住视线的雨水,或者是泪水。

    沉默好久好久,洪宝德问:“我没有守宫砂,你会不会嫌弃?”

    魏峥没有片刻思考,摇头:“不会。”顿了顿,看起来有些手足无措,他急急说,“我早年间在靖西行军时也有过一个女人,不过她死在了沙场。”

    都说魏峥只会打仗,果然,不精明,竟这样类比。

    洪宝德将那一把全数遮在自己上方的油纸伞推了过去,说:“那我们定亲吧。”

    “好。”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雨淋得昏了头,只知道,在秦臻府上的时候,她很清醒,清醒地知道,此生,就这样吧。

    她会有两个至亲,景姒与秦臻,她会有一个还不错的人当丈夫,普普通通平平庸庸地老去,没有跌宕起伏。

    世间多少女子,等了一辈子,也没有等到最初想等的人,也不多她一个,日子得过,就那样吧,总会老,总会死,总要过着、活着。

    次日,左相洪宝德与靖西忠平伯魏峥订了亲,众人都赞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

    哦,怡亲王府也有喜事,怡亲王府喜得贵子,小名鱼干,大名听说是国师大人取的,复姓凤楚,单名熠。

    日子,太太平平了几天,夏日的雨,来得急,去得快,又是烈日炎炎。

    近日,便又不太平了。

    京郊城外的官道上,这阵子频频有宦官家眷与富商巨贾被人打劫,一日,正巧被路过打猎的钦南王撞上了,王爷是武夫,这等着打家劫舍的事,他自然是要管,是要路见不平!

    于是乎,钦南王老人家老当益壮,以一敌十啊,不过还是伤了手臂,却也无大碍,可,大名鼎鼎的钦南王竟被贼匪伤了手,说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钦南王那暴脾气忍得了?

    当然不能忍!第二日钦南王便带着亲兵去城郊剿匪,可事就怪了,翻遍了城郊外所有的山头,楚家军掘地三尺,竟也没找出贼匪的老窝,那伙人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这事儿,事关钦南王,自然惊动了国师大人。

    下了朝之后,萧景姒与秦臻一同去了星月殿议事。

    “仅凭十人便能伤了久经沙场的钦南王,定不会是简单的贼匪。”

    秦臻的想法,与萧景姒不谋而合。

    她点头,说:“我听父亲描述那贼人的身影招式,并不像大凉之人。”问道,“被劫的人呢?”

    “我都盘查过了,多是凉都的富庶和一些宦官人家,也并不伤人性命,只是搜刮钱财,如此,倒与一个月前也海与温平发生的几起抢劫案如出一辙,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亦或,同一组织。”

    萧景姒坐下,给秦臻倒了一杯茶,再给自己斟了一杯,锁眉深思:“也海与温平都是最为富饶的城郡,如此看来像是谋财。”

    “才一个月时间,被劫的富商宦官便超出了百来户,官府却连对方的据点都没有找到,应该不是普通人所为,也非普通敛财。”

    一般来看,大规模有组织地敛财,往往都是辅佐于政乱,

    此事,只怕牵连甚广。

    萧景姒挑挑眉,倒被勾起了几分兴趣:“我倒好奇,谁敢在我的地盘上动土。”

    “出城禁令已经下到了各州各郡,除了暗中追查早做防患之外,我们暂且先静观其变,若是居心不良,应该很快便会露出狐狸尾巴。”

    萧景姒放下杯子,转头看秦臻:“这件事先放一边,我有正事问你。”

    秦臻认真严肃:“何事?”

    她想了想,还是问了:“你觉得宝德的与忠平伯的婚事如何?”

    秦臻也仔细思考了:“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

    难怪宝德送了一个鸳鸯的香囊都他没看出来半分端倪,秦臻对宝德,当真没有半点亲情之外的男女之情。

    似乎对于男女风月之事,她与秦臻,都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萧景姒点到为止,免得弄巧成拙。

    晚上,用完晚膳后,萧景姒与楚彧在院子里的树下纳凉,由于洪宝德的事,萧景姒担心她,有些郁郁寡欢,楚彧也不说什么,就陪着她,听她讲儿时的事。

    她说:秦臻很疼她,也很疼宝德。

    她说:她与宝德都太小,所以不那么小的秦臻便长成了小大人。

    她说:秦臻从来不会想自己,所有心思、所有最好的年华都被她与宝德两个拖油瓶占用了。

    她说:若是秦臻能与宝德在一起便好了。

    傻瓜,秦臻满心满眼早就用在一个人身上了,怎么和洪宝德在一起。楚彧想,她家阿娆就是被秦臻教笨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感情白痴。

    又坐了一会儿,楚彧不想她难过,便扯开了话题。

    “阿娆。”

    “嗯?”

    楚彧拉着她坐在树下的石墩上:“温思染与我说了一件事。”

    她抬头:“什么?”

    “我们大婚那日,他送了一壶合欢酒,可那壶酒不知送去了何处。”

    合欢酒?

    温伯侯还真是胡闹!这合欢酒是皇家成婚才会用的酒,是用情药酿的,很烈,偏偏与情药不一样的是,醒了便会忘了。

    所以,还有个别名,叫**露水。

    “若是佳偶,便也促成了一桩美事。”萧景姒笑道。

    楚彧抱着她,懒懒地问:“若是怨偶呢?”

    萧景姒拂了拂落在楚彧肩头的落叶:“合欢酒醒后便不会记得,若是怨偶,只当是黄粱一梦,醒后一场空。”

    楚彧点头,他家阿娆说什么就是什么。

    “爷,西陵信报。”

    菁华出府见宅有一段日子了,这时辰还来送报,想来便不是小事。

    楚彧要抱着萧景姒,懒得伸手:“你念。”

    菁华将信笺拆开,是菁云的字迹:“西陵楚帝自缢而亡,国不可一日无君,众臣恭请太子回国,择日登基。”

    萧景姒回头看楚彧,他沉了眼,不是难过,却有些失落,许久,他问她:“阿娆,你随我一起去西陵?”

    萧景姒思量过后,还是摇头:“父亲伤势未愈,我要留下来照看他。”

    钦南王年纪大了,萧景姒作为新媳,于情于理都应该留下来照看,菁华觉得没毛病,楚彧就不开心了,说:“可我没人照看。”

    “”又不是三岁小孩,菁华腹诽。

    萧景姒失笑,好脾气地哄:“所以,你要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楚彧不满,觉得阿娆不宠他了。

    又开始无理取闹了!菁华作为旁观者,真心觉得楚彧独占欲有点过头,当然,在萧景姒面前,也好哄。

    她说:“待你登基后,我会称帝,我会迁都,日后都不会与你分离两地。”

    楚彧乖乖点头了:“最多半月我便回来,等我。”

    “好。”

    楚彧抬抬眼,冷冷瞥了菁华一眼,他会意:“属下告退。”

    待四下无闲杂人等,楚彧将萧景姒抱到腿上,一想到要分开半个月,他就舍不得撒开手,亲了亲,又摸了摸,再蹭了蹭,他有些心痒痒,便说:“阿娆,今天我还要看那册子。”

    若是让他看了,他便会学,然后,嗯,举一反三

    宝德送的那本春宫册,让萧景姒有些头疼,可能因为是典藏版,用宝德的话说,是取尽精华,所以有点厚。

    “”萧景姒犹豫了一下,就一下,点头,“好。”

    罢了,依着他吧。

    楚彧满足了,高兴了:“阿娆,你对我真好。”他的阿娆,真的好宠他,楚彧觉得人生好圆满。

    次日一早,楚彧与菁华动身去了西陵,他们走时,萧景姒还在睡,醒来没有看见楚彧,郁郁寡欢了一天。

    大抵是楚彧走了,连着两日,萧景姒食欲不振,有些恹恹的。菁华父母建府后,竹安公主便迁府去隔壁,还办了乔迁宴,帖子送来了钦南王府,萧景姒却还是提不起劲来。

    云离看了看自家主子,觉得气色不太好,很是担忧,吩咐厨房做了一堆好吃的。

    “七小姐,您再用些,早膳也没吃几口,莫伤了身子。”

    因为紫湘去了西陵,云离便以陪嫁丫头的身份待在钦南王府里服侍萧景姒,云离是个细心的丫头,虽年纪小,却面面俱到,对萧景姒吃穿用度都很是上心,就是这两日,她家七小姐都吃不下饭了,尤其吃不得荤腥,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头。

    萧景姒卧在榻上,不想动弹‘“无碍,让厨房做点杏花糕,我想吃些爽口的东西。”

    听到萧景姒要用膳,云离立马去忙活了:“云离这便去吩咐。”

    萧景姒唤了声古昔。

    他在屋外应道,不便进去。

    萧景姒提了提嗓音,道:“你替我去竹安公主府送一份乔迁礼,我身体抱恙便不去了。”

    “是。”顿了片刻,古昔清清冷冷的声音又传来,“主子保重身子。”

    萧景姒笑着说好。

    紫湘与古昔在军中时,都是卫平侯亲自带着的,除了带兵打仗的本事,连卫平侯冷漠的性子也学得一模一样,都不是性格热络的人,除了与萧景姒,并不无人亲近。

    楚彧说,宣王殿下对古昔用情很深,只是古昔那样的性子,只怕会不为所动。

    萧景姒想着想着,便又困了。

    竹安公主新府,钦南王府古昔代国师大人前来送乔迁礼,放下东西,也没用膳直接回去。

    在门口,刚好碰上前来贺喜的凤容璃,他似乎被吓了一大跳,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你、你来做什么?”

    古昔言简意赅:“送礼。”说完,他便撤。

    凤容璃追上去,吆喝:“诶,你站住,本王有话问你。”

    古昔回头,一声不吭地等着凤容璃问话,他欲言又止了好久,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似的,支支吾吾了一番才问道:“萧景姒大婚那日,本王喝醉了,我的衣服是谁脱的。”

    他只记得刘璟那只老狐狸给他灌了很多酒,然后记忆就断断续续了,不过他清楚地记得第二天他在钦南王府的厢房醒来时,身子是光着的,脖子还很疼,想被人打了似的。

    古昔回答:“我。”

    他怎么能说得这么面不改色!

    凤容璃小脸都囧红了,小纯情情节一下子就占据了脑袋,颤着手指着古昔:“你、你、你为何脱我衣服?”

    他又羞涩又激动的这种心情时怎么回事?凤容璃赶紧按捺住。

    古昔还是一贯的波澜不惊:“因为你吐了。”

    “”情节发展怎么有点不尽如人意,凤容璃懵了一下,眼一横,“可我分明记得你连自己的衣服也脱了。”

    古昔走近:“宣王殿下不记得了?”

    凤容璃赶紧后退,心头有千万头小鹿在乱撞,好心慌意乱啊。

    他说:“因为你吐在了我身上。”

    凤容璃傻了:“”

    古昔扭头就走了。

    凤容璃忍不住爆了句粗口,戏文里酒后乱性都是骗纯情小少年的吧,乱性个屁,酒后分明只有乱吐,早知道的话,刘璟灌他酒,他死活都不喝!

    今夜,一处月圆,两处闲愁,夏日的萤火,飞了满园,一闪一闪,淡淡绿光。

    西陵东宫,太子殿下正在作画,两个时辰过去了,还没画完。

    妖王尊上哪有什么作画的天赋,那双手杀人放火还可以,作画研磨就不合适了,可观赏性还是不错,毕竟人长得美,手也美,作画就诶,那幅画,也就妖王尊上他自个认得出来那是国师大人。

    菁华进殿:“爷。”

    “嗯?”楚彧心不在焉地应了句,专心致志地继续作画,正画到他家阿娆的眼睛,他兴致勃勃。

    菁华道:“连家余党早便助废太子逃出生天,皇室宗堂里的楚衡是假的。”

    楚彧笔墨一顿,墨水顺着笔尖落下,晕染在宣纸上,花了一团墨黑,他顿时便冷眼了,撂了笔:“哼,毁了我这幅画了。”

    这是动怒了!

    菁华立马道:“属下已经下了三国追捕令,一旦找到楚衡的行踪,便会立马抓回来。”

    楚彧将那画捧在手上,端详了一番,皱了皱眉,又舍不得扔了,便挂在屏风的裱纸上:“不用抓回来了。”

    菁华正打量妖王尊上的墨宝,当真是没看出来这画上女子与国师大人有哪里相似了,但是画上女子手中那只白猫摇晃尾巴的样子,与妖王尊上的原形杏花大人还是有点神似的,冷不丁听见了两个字:“杀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菁华会意:“是。”又打量了那幅墨宝好几眼,然后才出了殿门。

    夜已过两更天,是太子殿下的歇息时辰。

    殿外,有女子打灯而入,穿着西陵宫中统一的宫女服饰,即便是极其普通的衣裙,也掩不住女子窈窕的好身段,头发全数被盘起,露出一张无垢精致的脸,当真是生得娇媚。

    女子上前:“殿下,奴婢伺候你更衣。”

    屏风后,只扔出一个字:“滚。”

    东宫这位新主子暴怒无常,乖张残暴,这是西陵宫中众所周知的事。

    那女子立刻便吓软了腿,跪在屏风前:“殿下饶命,殿下饶命,奴、奴婢,”她咬牙,小心翼翼地打量那屏风后,“奴婢会好好伺候殿下,请殿下开恩。”

    女子嗓音,媚骨柔肠。

    殿中掌了几盏灯,很亮堂,见楚彧从屏风后懒懒走出来,兴许是沐浴打湿了发,随意披散着,发梢有水珠滴下,穿着素色的寝衣,往榻上一躺,懒懒抬眸:“你要怎么伺候本宫?”

    女子抬头,便惊住,这世间男子竟有如此倾城色

    难怪都传大凉常山世子才是三国内的第一美人,这等风骨与样貌,确实再无人能及。

    女子眼里闪过一丝光亮,是贪婪,是跃跃欲试的兴奋,她俯身,胸前露出一片春光:“只要殿下喜欢,奴婢什么都可以做。”

    楚彧侧躺着,端详着方才画的那幅化作:“你是谁送来的?”

    女子惊愕,柔声回道:“是、是靳家。”

    靳家啊

    楚彧对外唤了声:“菁华。”

    “爷有何吩咐?”

    自始至终,楚彧连看都没有看那女子一眼,慵懒的声音微微森凉:“把这女人斩了,将人头割下来送去靳家。”

    没有情绪起伏,就好像他砍的不是人,是猫猫狗狗桌子椅子。

    “是。”

    菁华习以为常,同样的波澜不惊,睃了地上那女子一眼,靳家倒送了个绝色,可妖王尊上在北赢见过的绝色还少吗?谁又能近尊上一米内。

    菁华面不改色地对殿外道了一声:“拖出去。”

    那女子,面如死灰地瘫坐在地上,早便吓得说不出来话来了。

    人被拖出去之后,楚彧心情仍不见缓和,嫌恶地命令宫人点熏香,冷声令道:“将东宫与泰华殿的宫女全部驱逐出去,再有不知死活的宫女让我看见了她们的脸,一律剥了脸皮。”

    楚彧还觉得不够,又冷冰冰地说了句:“传话下去,后宫仅有帝后一人,日后谁再敢觊觎我阿娆的位置,定斩不饶。”

    菁华一点都诧异:“是。”

    这晚,宫里往三朝元老靳相的府邸里送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自这晚之后,宫里的老少宫女,再也没有谁敢抬起头走路,朝中大臣也都提着脑袋过活,是再也不敢生出任何心思了。

    暴政下的臣民,渐进,都没课节气。

    大凉三十年,七月二十三,西陵帝登基为帝,改年号景,册立太子妃萧氏景姒为后,封号楚萧,帝后为尊,共治西陵。

    景帝登基那日,楚萧皇后并不在宫中,帝君身侧,放了一顶凤冠,满朝文武一一参拜,不敢又半分不敬。

    传闻,新帝年号中的景,便士取自萧景姒的景。

    传闻,西陵新帝宠妻无度,拱手江山,此后,女权天下。

    传闻很快便传来了大凉。

    洪宝德趴在钦南王府的矮榻上,对着萧景姒挤眉弄眼,打趣道:“外面都在传,说你定是会什么摄魂术,才迷得楚彧神魂颠倒,连江山都不要,甘愿屈居于你。”

    三国史上,也没有哪个皇帝让皇后执政治理天下的,楚彧算是千古第一人。

    萧景姒披她的奏章,没有抬头:“这是嫉妒。”

    “”洪宝德无语凝噎,她竟无言以对,想想,“也是这么回事。”

    别说女子了,便是男子,也会嫉妒她家景姒权倾天下的好吧,嗯,她果然有先见之明,曾经的玩笑话一语中的了:得楚彧者,得天下!

    萧景姒放下手里的折子,抬头:“你与魏峥如何?”

    洪宝德眼底的笑意瞬间烟消云散了,苦笑道:“走一步算一步咯。”聪矮榻上爬起来,她坐得端端正正,挺直的背脊,有些消瘦,“魏峥他很好,真的很好,好到我的良心越来越不安。”

    萧景姒不语,她也有所耳闻了,魏峥那样沉闷刻板的性子,却对洪宝德无微不至,一日三餐都会去照看她。

    “景姒,我本以为没有谁没了谁会过不下去,我与秦臻本就没有可能,一辈子还是得走,一个人孤老太凄凉,那就认真过日子,麻木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人生不就是这么回事,就这样吧,这样平平庸庸无喜无悲地过到老,我甚至试图过移情别恋好好跟魏峥相处,只是努力过了,但好像不行。”

    日后,如果有日后,即便她努力,也只能是相敬如宾吧,

    生活与命运可以屈就,只是,奈何心不由己。

    楚彧蹙眉,有些心疼她的无奈:“我不谙男女之事,给不了你意见,也不会动摇你。”她走过去,倾身看着洪宝德越渐苍凉的眸,一字一字叮嘱,“只是宝德,什么时候都不要给自己委屈受。”

    除了秦臻,这世间,便只有萧景姒会将她洪宝德当眼珠子护着。

    洪宝德笑了,眼睛有些红,却笑得弯弯月牙:“不给自己委屈受,宁愿给别人委屈受?”

    萧景姒笑着点头。

    若她真能如此,也好,可是这个傻姑娘已经打算委屈一辈子了。

    洪宝德喜欢笑,眯着眼说:“我家国师大人真知灼见啊。”她拉着萧景姒一起坐下,“别说我了,你最近怎了?我听云离那小丫头说,你都许久未出门了,成日恹恹欲睡的,气色也不太好,好像还瘦了些,是不是太累了?若是国事太多,你交于我和秦臻便好了。”

    萧景姒便没有骨头地靠着洪宝德,不说还好,一说她还真有些困倦,叹了口气:“大概是相思病,我想楚彧想得紧。”

    “”洪宝德一把勾住萧景姒额脖子,“你成心虐我是吧。”

    这种话,要搁以前,她家景姒绝对说不出口,就她那性子,清心寡欲云淡风轻分跟个仙人儿似的,倒是跟了楚彧后,性情更鲜活了些。

    萧景姒笑得明媚。

    两人正闹着,云离进来说:“相爷,忠平伯来了。”

    洪宝德立马坐直了:“他来做什么?”

    看得出来,她对魏峥有些小心翼翼,大抵,不敢随意,因为害怕会伤害,所以尽其所能,好好对待。

    云离不知中间有什么弯弯绕绕,只以为如同大家所说的那般,相爷与忠平伯是天作之合,便笑道:“下雨了,伯爷许是来接你的。”

    洪宝德为了不让魏峥等,便立马起身出了屋子。

    夏天的雨,下得有些猛,洪宝德出钦南王府便看见魏峥,他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袍子,听他说,黑色沾了血也看不见,适合战场。

    许是等了好一会儿,他的发,有些湿了,冷峻的脸在看到洪宝德时,会稍稍柔和,走上前,为她遮雨,声音有些粗粝:“我本来想驾马车过来的,但是路滑,只好委屈你走一段了。”

    不过一刻钟的路,有什么好委屈的。

    洪宝德抬头看魏峥,一把伞,几乎全部遮在她上面,这么大的雨,她只是裙摆沾了水,魏峥却整个人都**的。

    这个男人,她一点也不了解,从初见开始,便对她很好,好得过分,与他相处后,才发现,他虽冷漠,只是性子却很温善,待人很真诚,也不会撒谎。

    她试图与他好好相处过,作为相伴一生的伴侣的话,魏峥是极好的选择。

    他也聪明,知晓她心中并无他,只是还是这样迁就。

    洪宝德顿住,魏峥便也顿住。

    “魏峥,我想不通。”她抬头看着他,淡淡杏色的眸,“你为何会喜欢我?在你来提亲之前,我们只见过一次,情深似海说不通。”

    他把伞推过去一点,不让她的肩头被淋到,说:“我们见过很多次。”

    洪宝德听不明白。

    他不算很俊逸的脸上,神色专注,眼睛亮了许多:“你十五岁那年,在仓平,你拉着我,从延川跑到关口。”

    洪宝德怔了一下,大惊:“你是那个哑巴?”

    那一年,她在仓平被叛军俘虏,便是那时候,她遇见了同为俘虏的一个男子,那人脸上生了暗疮,也不会说话,她甚至不知道他是谁,多大年纪,只是同为天涯沦落人,逃跑的时候,一路都带着他。

    她喊他小哑巴。

    魏峥似乎很高兴她能记起来,沉冷的脸,柔和了许多,说:“我只是中了毒,坏了容貌,说不了话。”

    他还记得,十五岁的她,很活泼,也很聪明,歪脑筋很多,在几千守卫的眼皮子底下都能拉着她逃了几千米。

    他本来想告诉她,他是特地服毒伪装进来的,不需要逃跑,不过不知为何,傻傻地跟着她跑了很远。

    洪宝德笑了笑,玩笑的口吻:“所以,你是来报救命之恩的?”

    他立刻摇头:“不是。”盯着她的眼睛,“我是来寻我喜欢的女子。”

    洪宝德怔愣在了原地,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若是一腔情深,她怎么办,她回应不了的,回应不了

    他看着她,眸光认真的时候,会特别凉,嗓音有些粗,说:“那年,你骗我,你说你叫翠花,我找遍了许多地方,都没找到你。”

    翠花,那是她信口胡诌的名字,毕竟萍水相逢,从来没想过再见。

    人生真是跌宕起伏,本以为就那样不喜不悲地将就着过一生,却兜兜转转,又扎进了一滩红尘的浑水里。

    世间痴男怨女,竟这么多。

    “那你知不知道那年我为何孤身一人去仓平?”

    魏峥看着她不语,她继续说:“为了秦臻,他遭人构陷,我就是去帮他平反的钦差大臣。”

    她的心思,她对他坦白,亦或是,给他退路,只要他喊停,她——

    魏峥说,一字一字都很用力:“我不管你是为了谁去的,我只知道,我很难得才遇到你。”

    洪宝德整个人身子一软,便蹲在了地上。

    她只想找个平凡的人,无波无澜地过一生,不用再受红尘的伤,却不想还是身在红尘

    她又能怎么办?她要不起一世情深,也负不起情深,她还能怎么办?她低头,一双黑色缎面的靴子一直站在她面前,眼泪一滴一滴砸下。

    七月二十九,黄道吉日,宣王凤容璃大婚,迎娶武状元刘璟之女。

    七月二十八日晚,大婚前一夜,宣王殿下特意向淑妃求了恩准,出府去温伯侯府许久,说是独身最后一夜,要去探讨人生。

    然后,凤容璃就上温思染这儿探讨人生来了。

    温思染半夜睡不觉,没什么好脾气:“明日便大婚了,你不回去准备当你的新郎官,来我这做甚?”

    凤容璃很急迫的样子:“除了你这里,母妃哪里都不让我去,外面许多人跟着我,我根本抽不开身,而且宣王府里外全是重兵。”

    温思染笑笑,一语点破:“淑妃侄女这是防着你逃婚?”

    凤容璃突然抓住温思染的手,一脸诚恳:“你帮我吧。”

    “噗——”温思染一口茶喷在了凤容璃脸上,抹了一把嘴角的茶水,“你不会让我帮着你逃婚吧?”

    ------题外话------

    章节名就剧透了也没谁了!

    宝德是至今为止我最不敢动笔的一个人,人生就是这样,是要一个爱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爱的人,太难抉择

    这几天肥更都没睡过什么觉,容我缓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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