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青年笑眯眯的看着眼前的作品,神态玩味。
自言自语,说的话落在东土其他人耳里,怕是要被气死:“头疼啊,东边的大月氏送来了个异域美女,也不知道大月氏看上我哪一点了,赶紧赶上的把族中最美貌的公主送来暖床,我刘秀只是一介异人而已,又不是陆地神仙,现在甚至还没开始掌权,怎么看也不会去征伐大月氏呐。”
“公主虽然漂亮,可是脾气不好,不适合当夫人,做个小妾得了。”
又说道:“南边的李氏王朝,不是有个异人皇帝么,听说还是游过明月的牛逼人物?怎的也毫无节操,说什么我刘秀若愿举大业,愿率十万甲士相助为盟,没安好心呐。”
长叹了口气,“十万呐,够埋死一堆陆地神仙了。”
当然,十万也足够自己裂土封王,不过今时今日的政局,自己裂土封王,真能办得了掌权的皇兄,毕竟他才是太子啊。
青年刘秀,在东土这片世界里,别奉为神人。
不需他振臂高呼,早有四方豪杰云集麾下,亦有各大氏族送上美女以结盟,近的大月氏不说,虽然是族中第一美貌公主,可终究是靠近守望之地的荒芜小部落,远一点,就连东土三大帝国之一的大隋王朝叛王,也将女儿送到了刘秀府上。
那可是正儿八经的东土大美女之一,如果不是其父亲反了大隋,这个女子必然是大隋的皇后。
可惜如今依然在刘秀府上。
嗯,还是小妾。
青年刘秀心中,正妇一位,一直留给心中的那个人。
美女、甲士、权势,青年都不缺,而且是各方人马纷纷附庸,着实让东土无数皇室众人羡慕得夜不能寐。
可青年依然愁苦啊。
看着窗外明月,愁苦的叹气:“我不想当皇帝了啊。”
当了一辈子皇帝,早就厌倦了。
这辈子来到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有朝堂,有江湖,如此精彩的世界,自己心中那颗热血早已饥渴难耐,想做的只有一件事:成为这片世界的陆地神仙。
嗯,剑仙最好。
潇洒。
当然,所谓的陆地神仙陆地剑仙不是指真的长生不死的神仙,而是指身有神通,一剑可破百甲甚至千甲万甲的“人”。
这样的人,别说东土世俗万人崇仰,就是各大帝国皇室,也得好茶好水奉着。
比如,青年知道一桩隐秘,数百年前,有一对神仙伉俪从放逐之地来到东土,不巧的很,当时东土大隋王朝的某个太子看上了那个虽然已是中年,却美得不像人间女子的妇人。
然而那位魁梧的汉子一怒为红颜。
一个人,就这么直勾勾的杀入了大隋皇宫,当着大隋皇帝的面打杀了太子,最后在大隋皇室供奉的四位陆地神仙围剿下,带着爱妻以无敌之姿杀出了大隋皇宫。
简直帅气得一塌糊涂。
更帅气的是那个妇人,人已经够美了,不曾想还是一位兵家圣人,言出法随,在杀出皇宫后,竟然一句话便勾出一万阴兵——每个阴兵皆负大旗,上书一“燕”字。
皆是一等一的的雄兵!
那妇人那句话也很是热血,她说:大燕英灵尚在乎?
就这么问了一句,便凭空出现无数阴兵。
这和陆地神仙有何异?
青年知道那个魁梧汉子是谁,千古第一帝皇,同为异人,那个千古第一帝皇却生在放逐之地。
这是东土最为隐秘的事情之一。
青年想到这里,神态尊崇,“秦始皇呐……也不知道那妇人又是何等人物。”
兵家圣人,还是女的,真想不出。
有些意兴阑珊,青年收回望向明月的视线,沉默了一阵,才轻叹道:“可千万别又人再送美女再送兵马了,真不想被你们逼着上火炉。”
这辈子,我刘秀,真心对帝位无意。
……
……
夜色朦胧,人心醉。
李汝鱼和阿牧敲醒了一处小客栈,不巧的是,只有一间客房,两人只好凑合着过一夜,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客房,花掉了李汝鱼和阿牧最后的钱。
李汝鱼洗了脸,看着不愿意去洗漱的阿牧,知道她担心什么,也不在意,反正她那个脸皮扯下来就可能迎来惊雷什么的,戴着也好。
斜躺在床上问道:“你和隋天宝打了?”
阿牧要着嘴唇嗯了一声,“打了。”
“有输赢?”
“没呢,来了个太监,说让我们先别打。”顿了一下,阿牧迟疑着说道:“赵愭真是那样说的,可我觉得今夜很奇怪啊,如果赵愭真要对付王琨,今夜这么大的动静,为何王琨一点反应都没有?”
李汝鱼也想不明白,道:“看吧。”
隐然有种错觉,自己似乎还要来一次开封,对赵愭再拔一次剑。
那时候,大概是真的生死相向了。
拍了拍床铺,“你不睡?”
阿牧斜乜了李汝鱼一眼,丢个白眼让他自己去体会,就这么双手扒在桌子上,准备休憩一夜,李汝鱼无奈的起身,“得了,我好歹是个男人,况且你还有伤,你去床上睡罢。”
阿牧抬头,哦了一声,“不好吧?”
却很是迅速的起身合衣躺在了床上,看得李汝鱼哭笑不得,虚伪……
伏在桌子上,李汝鱼很快有了睡意。
阿牧却轻声轻语的问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李汝鱼精神有些萎靡,“不急,先离开王琨的势力范围,然后慢慢回临安,反正那边无事,也可以真正的走一趟江湖。”
庙堂很高,但江湖很大。
庙堂里有无数异人,有岳平川赵飒赵骊可以以一当百之流的猛将,但江湖里也有无数异人,大概也有一剑可破百甲的异人罢?
像夫子的那样的异人不多,但像徐晓岚那样的应该不少。
江湖,亦很精彩。
阿牧哦了一声,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你家夫子教你练剑,真心看不出高明之处。”
李汝鱼沉默了一阵,才轻声道:“那是因为你没见过夫子大河之剑天上来,我有种感觉,当有一天我劈剑到极致后,也许每一剑都能如夫子一般,挂出一道天河来。”
这种感觉很强烈,仿佛感受到了破局的瓶颈,这也是为什么打算认真走一趟江湖的原因。
也许这一趟江湖走下来,破开那个瓶颈后,自己的剑道真能做到一剑挂天河。
阿牧眨着眼睛,睡意昏沉的说了句,“要剑入江湖了呢。”
我喜欢江湖。
我怀念和大虫浪迹江湖的岁月。
在看透了范夫子的真面目后,所有的过往都成了云烟,自己心中的美好,只剩下和大虫在一起狼藉天涯的温馨。
大虫如父。
那是家的温暖。
虽然不再是大虫陪伴着自己,可那少年似乎也不错,而且,好像又是一样的境况,依然是身无分文四海为家浪迹天涯。
不同的是,这一次大虫不知道在何处,而自己已是剑道高手,不用那少年英雄救美。
也不知道为何,阿牧忽然对接下来的江湖之行充满的期翼。
那一定很美的……的吧?
沉睡中,阿牧忽然捧心坐起,蹙眉,垂垂欲泪,泪花晶莹凝聚在眸子里,那一刹那,整个客房里宛若百花盛开,纵然有面皮覆盖,可那无以言形的忧郁之美流溢泛彩。
阿牧许久才轻轻躺下,幽怨的道了句还是避不开捧心的命呢。
睡熟的李汝鱼,浑然不觉错过了何等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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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虽然漂亮,可是脾气不好,不适合当夫人,做个小妾得了。”
又说道:“南边的李氏王朝,不是有个异人皇帝么,听说还是游过明月的牛逼人物?怎的也毫无节操,说什么我刘秀若愿举大业,愿率十万甲士相助为盟,没安好心呐。”
长叹了口气,“十万呐,够埋死一堆陆地神仙了。”
当然,十万也足够自己裂土封王,不过今时今日的政局,自己裂土封王,真能办得了掌权的皇兄,毕竟他才是太子啊。
青年刘秀,在东土这片世界里,别奉为神人。
不需他振臂高呼,早有四方豪杰云集麾下,亦有各大氏族送上美女以结盟,近的大月氏不说,虽然是族中第一美貌公主,可终究是靠近守望之地的荒芜小部落,远一点,就连东土三大帝国之一的大隋王朝叛王,也将女儿送到了刘秀府上。
那可是正儿八经的东土大美女之一,如果不是其父亲反了大隋,这个女子必然是大隋的皇后。
可惜如今依然在刘秀府上。
嗯,还是小妾。
青年刘秀心中,正妇一位,一直留给心中的那个人。
美女、甲士、权势,青年都不缺,而且是各方人马纷纷附庸,着实让东土无数皇室众人羡慕得夜不能寐。
可青年依然愁苦啊。
看着窗外明月,愁苦的叹气:“我不想当皇帝了啊。”
当了一辈子皇帝,早就厌倦了。
这辈子来到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有朝堂,有江湖,如此精彩的世界,自己心中那颗热血早已饥渴难耐,想做的只有一件事:成为这片世界的陆地神仙。
嗯,剑仙最好。
潇洒。
当然,所谓的陆地神仙陆地剑仙不是指真的长生不死的神仙,而是指身有神通,一剑可破百甲甚至千甲万甲的“人”。
这样的人,别说东土世俗万人崇仰,就是各大帝国皇室,也得好茶好水奉着。
比如,青年知道一桩隐秘,数百年前,有一对神仙伉俪从放逐之地来到东土,不巧的很,当时东土大隋王朝的某个太子看上了那个虽然已是中年,却美得不像人间女子的妇人。
然而那位魁梧的汉子一怒为红颜。
一个人,就这么直勾勾的杀入了大隋皇宫,当着大隋皇帝的面打杀了太子,最后在大隋皇室供奉的四位陆地神仙围剿下,带着爱妻以无敌之姿杀出了大隋皇宫。
简直帅气得一塌糊涂。
更帅气的是那个妇人,人已经够美了,不曾想还是一位兵家圣人,言出法随,在杀出皇宫后,竟然一句话便勾出一万阴兵——每个阴兵皆负大旗,上书一“燕”字。
皆是一等一的的雄兵!
那妇人那句话也很是热血,她说:大燕英灵尚在乎?
就这么问了一句,便凭空出现无数阴兵。
这和陆地神仙有何异?
青年知道那个魁梧汉子是谁,千古第一帝皇,同为异人,那个千古第一帝皇却生在放逐之地。
这是东土最为隐秘的事情之一。
青年想到这里,神态尊崇,“秦始皇呐……也不知道那妇人又是何等人物。”
兵家圣人,还是女的,真想不出。
有些意兴阑珊,青年收回望向明月的视线,沉默了一阵,才轻叹道:“可千万别又人再送美女再送兵马了,真不想被你们逼着上火炉。”
这辈子,我刘秀,真心对帝位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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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朦胧,人心醉。
李汝鱼和阿牧敲醒了一处小客栈,不巧的是,只有一间客房,两人只好凑合着过一夜,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客房,花掉了李汝鱼和阿牧最后的钱。
李汝鱼洗了脸,看着不愿意去洗漱的阿牧,知道她担心什么,也不在意,反正她那个脸皮扯下来就可能迎来惊雷什么的,戴着也好。
斜躺在床上问道:“你和隋天宝打了?”
阿牧要着嘴唇嗯了一声,“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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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呢,来了个太监,说让我们先别打。”顿了一下,阿牧迟疑着说道:“赵愭真是那样说的,可我觉得今夜很奇怪啊,如果赵愭真要对付王琨,今夜这么大的动静,为何王琨一点反应都没有?”
李汝鱼也想不明白,道:“看吧。”
隐然有种错觉,自己似乎还要来一次开封,对赵愭再拔一次剑。
那时候,大概是真的生死相向了。
拍了拍床铺,“你不睡?”
阿牧斜乜了李汝鱼一眼,丢个白眼让他自己去体会,就这么双手扒在桌子上,准备休憩一夜,李汝鱼无奈的起身,“得了,我好歹是个男人,况且你还有伤,你去床上睡罢。”
阿牧抬头,哦了一声,“不好吧?”
却很是迅速的起身合衣躺在了床上,看得李汝鱼哭笑不得,虚伪……
伏在桌子上,李汝鱼很快有了睡意。
阿牧却轻声轻语的问道:“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李汝鱼精神有些萎靡,“不急,先离开王琨的势力范围,然后慢慢回临安,反正那边无事,也可以真正的走一趟江湖。”
庙堂很高,但江湖很大。
庙堂里有无数异人,有岳平川赵飒赵骊可以以一当百之流的猛将,但江湖里也有无数异人,大概也有一剑可破百甲的异人罢?
像夫子的那样的异人不多,但像徐晓岚那样的应该不少。
江湖,亦很精彩。
阿牧哦了一声,忍不住嘟囔了一句,“你家夫子教你练剑,真心看不出高明之处。”
李汝鱼沉默了一阵,才轻声道:“那是因为你没见过夫子大河之剑天上来,我有种感觉,当有一天我劈剑到极致后,也许每一剑都能如夫子一般,挂出一道天河来。”
这种感觉很强烈,仿佛感受到了破局的瓶颈,这也是为什么打算认真走一趟江湖的原因。
也许这一趟江湖走下来,破开那个瓶颈后,自己的剑道真能做到一剑挂天河。
阿牧眨着眼睛,睡意昏沉的说了句,“要剑入江湖了呢。”
我喜欢江湖。
我怀念和大虫浪迹江湖的岁月。
在看透了范夫子的真面目后,所有的过往都成了云烟,自己心中的美好,只剩下和大虫在一起狼藉天涯的温馨。
大虫如父。
那是家的温暖。
虽然不再是大虫陪伴着自己,可那少年似乎也不错,而且,好像又是一样的境况,依然是身无分文四海为家浪迹天涯。
不同的是,这一次大虫不知道在何处,而自己已是剑道高手,不用那少年英雄救美。
也不知道为何,阿牧忽然对接下来的江湖之行充满的期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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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中,阿牧忽然捧心坐起,蹙眉,垂垂欲泪,泪花晶莹凝聚在眸子里,那一刹那,整个客房里宛若百花盛开,纵然有面皮覆盖,可那无以言形的忧郁之美流溢泛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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