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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真热啊!”同时,排在三万大军最末的宁乡军阵中,孙元忍不住抱怨了一声,又伸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这三万人逐次入城,等论到咱们宁乡军的时候,至少半个时辰,咱们非被热死不可。”
时间已经到了四月中旬,也就是公历的五月中下旬,这个时候天气也热了起来。
今天的天气也怪,满天都是阴霾,灰仆仆看不到一丝蓝色。那片灰色就如同一口大铁锅口到头上,没有风,空气潮湿得令人发指。
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每日锻炼身体,再不是刚到明朝时那个孱弱的少年。不但体重增加了二十斤,腰粗了一圈,身上还全是结实的肌肉。真说起来,起码达到了后世的健将级运动员标准。真因为如此,他是特别不耐热。
再加上前世在北京生活了十多年,心理上早已经习惯了北地的干燥凉爽。可现在的明朝北方气候却异常古怪,也许同进入小冰河期有关吧。所谓小冰河期,并不是简单地就说气候冷下去了。实际上,更多的是指气候上的不稳定性。比如该冷的时候不冷,该热的时候,却还冷得厉害。
向此刻,那种湿热的感觉让人恍惚中回到六月的江南。
汗水不住地从皮肤里渗出来,叫人心中一阵接一阵烦躁。
从这里看出去,一般的士卒还好点,那些身上穿着铠甲的士兵,脖子上的汗水更是不住地流着。
听到孙元的话,黄佑一脸的忧虑:“若我是洪老亨,大概也会故意让队伍进城的速度慢下来
。今日天公不着美,天子站在承天门上估计也立不了多久工夫。只怕不等咱们宁乡军开过去,皇帝已经热得退了下去。如此,还怎么让天子看出咱们宁乡军与别的边军不同之处?”
昨天和孙元商议了片刻之后,黄佑和孙元都觉得时间实在太紧迫,这个时候再去找刘宇亮,再去找洪承畴理论已经于事无补。洪老亨之所以在受阅前一天才排好各军入城的顺序,抱得就是打宁乡军一个冷不防的心思。
无奈之下,黄佑和孙元只能来一个以不变应万变。部队该怎么走,还怎么走。
孙元对自己的部队还是很有信心的,在他看来,虽然崇祯皇帝虽然不懂军事,可只要大家将部队拉出来在他面前走上一遭,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近代杀人机器一般的军队同封建军队本质区别的。
崇祯皇帝这人可精明着呢,他难道看不出来宁乡军的厉害之处吗?
孙元笑道:“当今天子可是古往今来第一明君,如果会因为热就不检阅部队,到时候,就是咱们宁乡军博得满堂彩的机会,黄兄多虑了。”
这样的场面话黄佑是不以为然的,作为一个标准的明朝文人,又有举人功名,可以说是官僚候补队员,他自知道崇祯皇帝在文官和知识分子中的名声可不太好。自崇祯天子登基以来,国内,国内烽烟四起,到处都是反贼,当真是一片糜烂;对外,对外丧师失敌,就连京城也被建奴劫掠过三次。这个的表现可配不上明君二字,可他也只能在心中想想,却不好说出口。
鼻子里哼了一声:“洪承畴为了保住他的蓟辽总督一职,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据说,为了让秦军在天子面前留下好印象,他还从各镇借了不少军马和铠甲、器械。只可惜啊,秦军总共才两千多战兵,被建奴吃掉一半。为了凑够一营之数,只怕连军中的民夫都充实进去了吧?这几日,充实进部队的士兵,为了操练,可没少吃苦头。”
孙元笑了笑:“这不更好,民夫和战兵可是有区别的,也不怕人看出来?”
黄佑心中挂念卢象升收殓一事,而今天宁乡军的受阅又直接关系到此事,由不得他不心如火烧,顿时恼道:“能够看出什么来,你看人家秦军,一个个衣甲鲜明,比我军可威武多了。”
孙元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宁乡军士兵们,忍不住笑了
。
确实,秦军的装备实在太好了,统一着装,红旗招展,又都是高头大马,往那里一站,还真像是一回事。
想比之下,宁乡军可不够看。宁乡军的底子可都是大河卫的军户。卫所兵的装备是出了名的差,一拉上战场跟叫花子一般。也因为起点实在太低,这几年以来,孙元打仗的时候一切都从利益出发,战后打扫战场更是刮地三尺,抢起功劳来更是奋勇争先。
好在,几场大战之后,部队的准备总算是配齐了。可这些装备都是取自农民军和建奴,自然是五花八门,看起来乱七八糟。就拿士兵身上的铠甲来说,即有明军铁甲,也有满清的棉甲。颜色也是丰富多彩,有红的、白的、蓝的,黑的……
战马的品种也多,有西域伊犁马,有河曲马,有蒙古马。
不像秦军,全是清一色的蒙古马,且按照毛色分成一个个小队,这样的亮相想不让人喝彩都难。
孙元点点头:“嘿,黄兄,你还真别说,秦军今天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啊!”
黄佑没好气:“孙将军,你还笑,也笑得出来?”
“不然如何,难不成叫我哭吗?”
正说着话,宣武门大门缓缓打开了,阅兵仪式正是开始。
一声令下,各军动了起来。孙元和黄佑顾不得再说话,忙整顿好部队,开始排队鱼贯朝城中行去。
实际上,三万多人挤在一起,一步挨一步地朝内城开去,军容军姿也谈不上。最恶劣的是,其他几镇的边军故意走得极慢,有意无意地将宁乡军压在后面。
宁乡军想要出彩,也没有可能。
倒是走在前头的秦军,因为身前没人挡着,队伍却是走得极为严整。
过宣武门之后,行过南北向的直道,很快就进了西长安街。再走上一段,就能看到天子所在的承天门,所有人都抖擞起精神。
一声令下,千军万马同时出发。
马蹄声如雷响起,士兵的脚步声整齐划一,直震得地皮都在微微颤抖
。
再加上秦军身上铠甲鲜明,立即引起了路边百姓的喝彩声:“好,好,好一支虎贲之师啊,也只有这样的部队才能打败建奴!”
“有这么一支无敌雄师,实乃大明之福,百姓之福!”
听到百姓的喝彩声,秦军士兵精神都是大振,忘记了自己在鲍丘被建奴打得灰头土脸的羞耻。恍惚中,以前那个百战百胜,将农民贼军打得一败涂地的秦军又回来了。
所有人都同时昂起头,整齐地一声大吼:“皇帝万岁,大明万岁!”
这一嗓子好生响亮,先是震得百姓一楞,然后同时涨红了脸,兴奋地大叫:“好汉子,好汉子,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万岁,万岁,崇祯天子万岁!”又是一声震天也似地暴喝。
大约是受到这热烈气愤的感染,有个管队军官脑子一热,提着一把大关刀,跳到队伍的最前例,甩了一个花儿,扯直了嗓子吼了一声秦腔:“呼喊一声绑帐外,不由得豪杰笑开怀。人独骑把唐营踩,只杀得儿郎们痛悲哀。遍野荒郊血成海,尸骨堆山无处埋。小唐儿被某胆吓坏,马五营谁敢来?敬德擒某某不怪,某可恼瓦岗众英才……”
不得不承认,此人这一嗓子实在太亮,顿时将围观的百姓给震住了。
须臾,就有人高喊一声:“好!”
“好!”
到处都是百姓的叫喊声、跺脚声和鼓掌声。天气闷热,所有人头发上都是汗津津的,一张张脸都在闪光。
那管队更是得意,实在忘形了,竟一把扯掉身上的铠甲和衣裳,赤裸着上身,抖动着身上的肉,唱得更响。
可惜,此人年纪略微大了些,人近中年已然发福。这一激动,身上的肥肉顿时波涛汹涌。
中军大旗下的曹变蛟先前还埋着头骑在马上默默地向前挪动,手下这一段秦腔将他惊醒过来,抬头看去,就见到那个管队身上的肥肉和雪亮的刀花
。
不觉愕然:“这是在干什么?”
“将军,这个,这个……”大约是感觉到这人的身材实在难看,众将军都大觉尴尬。
“在天子驾前裸着身子,唱秦腔,还唱《斩单童》,晦气……成什么话,快将他给我拖回来。”曹变蛟的脸变得铁青。
一个军官正要上前呵斥,可就在这个时候,前方又有了突发情况。
却见,人群中有百姓高声问:“真好汉爷,可是宁乡军的勇士,你家孙太初孙爷爷究竟是谁?”
听到有人将自己误会成宁乡军,那个正唱得畅快的管队一呆,这才意识到人家是在为孙元的兵喝彩,可不是为秦军。顿时气窒,一呆。
“定然是宁乡军的好汉,否则会有如此气魄?”人群中有人笑骂。
“对对对,我原本不该这么问的。得罪,得罪!”刚才问话那人连连拱手,然后回头道:“把给孙太初孙爷爷准备的礼物将来。”
立即就有一个人一拉两尺长一掌宽的生羊肉递过来,那人接过去就直接搭到赤着上身的军官肩膀上,口中还叫道:“听说孙爷爷喜食人肉,可现在建奴已经被你们打跑了,却没地方去寻。孙爷爷为国家立下这么大功劳,吃口鲜肉容易吗?这半拉羊乃是刚宰的,是我等的一点心意,请孙爷爷务必收下!”
“对对对,这是我等的一点心意,请孙爷爷笑纳!”众百姓都同时拱手。
那管队一时不防,肩膀上竟被搭上一拉羊肉。羊血红艳艳地顺着白白胖胖的身子淌下来。今日天气本热,刚才他鼓捣了半天,身上已经布满了灰尘,被血一冲,说不出的狼狈。
可这还没完,旁观的百姓纷纷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鲜肉朝士兵们手中塞去。
秦军的队型顿时乱起来。
“快整顿好部队……操他娘的,丢人!”曹变蛟恶狠狠地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骂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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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真热啊!”同时,排在三万大军最末的宁乡军阵中,孙元忍不住抱怨了一声,又伸手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这三万人逐次入城,等论到咱们宁乡军的时候,至少半个时辰,咱们非被热死不可。”
时间已经到了四月中旬,也就是公历的五月中下旬,这个时候天气也热了起来。
今天的天气也怪,满天都是阴霾,灰仆仆看不到一丝蓝色。那片灰色就如同一口大铁锅口到头上,没有风,空气潮湿得令人发指。
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每日锻炼身体,再不是刚到明朝时那个孱弱的少年。不但体重增加了二十斤,腰粗了一圈,身上还全是结实的肌肉。真说起来,起码达到了后世的健将级运动员标准。真因为如此,他是特别不耐热。
再加上前世在北京生活了十多年,心理上早已经习惯了北地的干燥凉爽。可现在的明朝北方气候却异常古怪,也许同进入小冰河期有关吧。所谓小冰河期,并不是简单地就说气候冷下去了。实际上,更多的是指气候上的不稳定性。比如该冷的时候不冷,该热的时候,却还冷得厉害。
向此刻,那种湿热的感觉让人恍惚中回到六月的江南。
汗水不住地从皮肤里渗出来,叫人心中一阵接一阵烦躁。
从这里看出去,一般的士卒还好点,那些身上穿着铠甲的士兵,脖子上的汗水更是不住地流着。
听到孙元的话,黄佑一脸的忧虑:“若我是洪老亨,大概也会故意让队伍进城的速度慢下来
。今日天公不着美,天子站在承天门上估计也立不了多久工夫。只怕不等咱们宁乡军开过去,皇帝已经热得退了下去。如此,还怎么让天子看出咱们宁乡军与别的边军不同之处?”
昨天和孙元商议了片刻之后,黄佑和孙元都觉得时间实在太紧迫,这个时候再去找刘宇亮,再去找洪承畴理论已经于事无补。洪老亨之所以在受阅前一天才排好各军入城的顺序,抱得就是打宁乡军一个冷不防的心思。
无奈之下,黄佑和孙元只能来一个以不变应万变。部队该怎么走,还怎么走。
孙元对自己的部队还是很有信心的,在他看来,虽然崇祯皇帝虽然不懂军事,可只要大家将部队拉出来在他面前走上一遭,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近代杀人机器一般的军队同封建军队本质区别的。
崇祯皇帝这人可精明着呢,他难道看不出来宁乡军的厉害之处吗?
孙元笑道:“当今天子可是古往今来第一明君,如果会因为热就不检阅部队,到时候,就是咱们宁乡军博得满堂彩的机会,黄兄多虑了。”
这样的场面话黄佑是不以为然的,作为一个标准的明朝文人,又有举人功名,可以说是官僚候补队员,他自知道崇祯皇帝在文官和知识分子中的名声可不太好。自崇祯天子登基以来,国内,国内烽烟四起,到处都是反贼,当真是一片糜烂;对外,对外丧师失敌,就连京城也被建奴劫掠过三次。这个的表现可配不上明君二字,可他也只能在心中想想,却不好说出口。
鼻子里哼了一声:“洪承畴为了保住他的蓟辽总督一职,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据说,为了让秦军在天子面前留下好印象,他还从各镇借了不少军马和铠甲、器械。只可惜啊,秦军总共才两千多战兵,被建奴吃掉一半。为了凑够一营之数,只怕连军中的民夫都充实进去了吧?这几日,充实进部队的士兵,为了操练,可没少吃苦头。”
孙元笑了笑:“这不更好,民夫和战兵可是有区别的,也不怕人看出来?”
黄佑心中挂念卢象升收殓一事,而今天宁乡军的受阅又直接关系到此事,由不得他不心如火烧,顿时恼道:“能够看出什么来,你看人家秦军,一个个衣甲鲜明,比我军可威武多了。”
孙元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宁乡军士兵们,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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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秦军的装备实在太好了,统一着装,红旗招展,又都是高头大马,往那里一站,还真像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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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几场大战之后,部队的准备总算是配齐了。可这些装备都是取自农民军和建奴,自然是五花八门,看起来乱七八糟。就拿士兵身上的铠甲来说,即有明军铁甲,也有满清的棉甲。颜色也是丰富多彩,有红的、白的、蓝的,黑的……
战马的品种也多,有西域伊犁马,有河曲马,有蒙古马。
不像秦军,全是清一色的蒙古马,且按照毛色分成一个个小队,这样的亮相想不让人喝彩都难。
孙元点点头:“嘿,黄兄,你还真别说,秦军今天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啊!”
黄佑没好气:“孙将军,你还笑,也笑得出来?”
“不然如何,难不成叫我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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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令下,各军动了起来。孙元和黄佑顾不得再说话,忙整顿好部队,开始排队鱼贯朝城中行去。
实际上,三万多人挤在一起,一步挨一步地朝内城开去,军容军姿也谈不上。最恶劣的是,其他几镇的边军故意走得极慢,有意无意地将宁乡军压在后面。
宁乡军想要出彩,也没有可能。
倒是走在前头的秦军,因为身前没人挡着,队伍却是走得极为严整。
过宣武门之后,行过南北向的直道,很快就进了西长安街。再走上一段,就能看到天子所在的承天门,所有人都抖擞起精神。
一声令下,千军万马同时出发。
马蹄声如雷响起,士兵的脚步声整齐划一,直震得地皮都在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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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秦军身上铠甲鲜明,立即引起了路边百姓的喝彩声:“好,好,好一支虎贲之师啊,也只有这样的部队才能打败建奴!”
“有这么一支无敌雄师,实乃大明之福,百姓之福!”
听到百姓的喝彩声,秦军士兵精神都是大振,忘记了自己在鲍丘被建奴打得灰头土脸的羞耻。恍惚中,以前那个百战百胜,将农民贼军打得一败涂地的秦军又回来了。
所有人都同时昂起头,整齐地一声大吼:“皇帝万岁,大明万岁!”
这一嗓子好生响亮,先是震得百姓一楞,然后同时涨红了脸,兴奋地大叫:“好汉子,好汉子,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万岁,万岁,崇祯天子万岁!”又是一声震天也似地暴喝。
大约是受到这热烈气愤的感染,有个管队军官脑子一热,提着一把大关刀,跳到队伍的最前例,甩了一个花儿,扯直了嗓子吼了一声秦腔:“呼喊一声绑帐外,不由得豪杰笑开怀。人独骑把唐营踩,只杀得儿郎们痛悲哀。遍野荒郊血成海,尸骨堆山无处埋。小唐儿被某胆吓坏,马五营谁敢来?敬德擒某某不怪,某可恼瓦岗众英才……”
不得不承认,此人这一嗓子实在太亮,顿时将围观的百姓给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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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管队更是得意,实在忘形了,竟一把扯掉身上的铠甲和衣裳,赤裸着上身,抖动着身上的肉,唱得更响。
可惜,此人年纪略微大了些,人近中年已然发福。这一激动,身上的肥肉顿时波涛汹涌。
中军大旗下的曹变蛟先前还埋着头骑在马上默默地向前挪动,手下这一段秦腔将他惊醒过来,抬头看去,就见到那个管队身上的肥肉和雪亮的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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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愕然:“这是在干什么?”
“将军,这个,这个……”大约是感觉到这人的身材实在难看,众将军都大觉尴尬。
“在天子驾前裸着身子,唱秦腔,还唱《斩单童》,晦气……成什么话,快将他给我拖回来。”曹变蛟的脸变得铁青。
一个军官正要上前呵斥,可就在这个时候,前方又有了突发情况。
却见,人群中有百姓高声问:“真好汉爷,可是宁乡军的勇士,你家孙太初孙爷爷究竟是谁?”
听到有人将自己误会成宁乡军,那个正唱得畅快的管队一呆,这才意识到人家是在为孙元的兵喝彩,可不是为秦军。顿时气窒,一呆。
“定然是宁乡军的好汉,否则会有如此气魄?”人群中有人笑骂。
“对对对,我原本不该这么问的。得罪,得罪!”刚才问话那人连连拱手,然后回头道:“把给孙太初孙爷爷准备的礼物将来。”
立即就有一个人一拉两尺长一掌宽的生羊肉递过来,那人接过去就直接搭到赤着上身的军官肩膀上,口中还叫道:“听说孙爷爷喜食人肉,可现在建奴已经被你们打跑了,却没地方去寻。孙爷爷为国家立下这么大功劳,吃口鲜肉容易吗?这半拉羊乃是刚宰的,是我等的一点心意,请孙爷爷务必收下!”
“对对对,这是我等的一点心意,请孙爷爷笑纳!”众百姓都同时拱手。
那管队一时不防,肩膀上竟被搭上一拉羊肉。羊血红艳艳地顺着白白胖胖的身子淌下来。今日天气本热,刚才他鼓捣了半天,身上已经布满了灰尘,被血一冲,说不出的狼狈。
可这还没完,旁观的百姓纷纷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鲜肉朝士兵们手中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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