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孩子哭了你听不见吗?有你这么当妈的没有?我家明生娶了你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你真是没有当千金的命,偏生得了千金的病,一天天的看着你,我都能气死。”
“哦~哦~哦~,宝根不哭,奶奶在呢,奶奶是好奶奶,可惜你没摊上一个好妈,乖孩子不哭了哈!”
韩红英皱着眉头把一碗米糊端进了屋子,她看着面色苍白昏睡着的女人,小声的朝孙三妮嘟囔了一声。
“娘,你小点声,我二嫂才生了孩子没几天,她身子还没好呢,你这么说多伤她的心啊!”
“伤她的心,她要是有心,这会子早就该坐起来哄孩子了,在这里给我装什么死,生了孩子四五天了,一滴的奶水没有,没用的东西,还有你赶紧的给我出去洗衣服去,下午还得上工,要是耽误了挣工分,老娘呼不死你。”
韩红英不敢耽误,放下米糊赶紧的跑了出去,临走的时候还担忧的看了一眼苏梅。
孙三妮对苏梅骂骂咧咧,但是孙子却是真的疼到了心坎里,尤其这她二儿子韩明生的娃。
说到韩明生,那真是十里八乡难得出息的人,不光是个技术工,还是省城大单位上班,每个月寄回家的工资,那是扎实的很,他们老韩家的日子,在这八里沟都是排在前头的。
孙三妮给宝根喂好了米糊,把脏了的尿布换了下来,才把熟睡的宝根放在了苏梅的身边,瞧着她那要死不活的样子,冷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苏梅脑子疼的要炸掉,她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眨巴了一下又赶紧的闭上,又睁开,紧接着狠狠地“嘶~”一声。
眼前那熟悉的青瓦房顶,土坯墙面还有柔软的棉被,甚至那个木框窗户上爬行的蜘蛛,每一处都是那么的熟悉,她撑着身子半坐了起来,手无意识的碰到了一处柔软,她低头一看,是一个幼小的,小脸也没长开的婴孩,这是她拼死生下的儿子,宝根。
她四处的寻找了一下,没瞧见闺女宝珠,她心里失落了一瞬,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宝珠这会子是跟红英睡的,她的眼神又重新回到了宝根的身上,她抖着手把孩子抱到了怀里,低头蹭了蹭他的小脸。
这是她的孩子,这么小,这么软,苏梅不禁红了眼眶。
她做阿飘那么多年,多少次想要把儿女抱在怀里,可每次都是穿过他们的身体,看着他们穿过自己,奔向另一个女人,她的心,刀绞一样疼痛。
好在上天看不过眼,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她用手指轻轻的碰触了一下宝根的小脸,真实的触感,再次让她脑子清明,她是真的重生了,重生在生了孩子的第五天。
也是当阿飘这么多年,她才觉醒了,自己原来是一本年代甜宠文的恶毒边角料,甚至没有真正生活过的痕迹,有的只是开头的两段旁白。
想到这里苏梅简直憋屈死,自己二十几年的人生,在旁人的书里,只有两段旁白就交代完了,这让她怎么接受的了。
原著中,她是大城市来八里沟插队的知青,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身娇体软,四肢不勤,人又高傲又爱作,一般没人愿意和这样的人一个组,只有人美心善的柳燕燕愿意搭理她,也因为在知青点的多番帮助,柳燕燕成为了她唯一的好朋友。
后来八里沟最后出息的年轻后生韩明生瞧上了她,多番追求之下她终于答应和他结婚,两个人结婚以后,苏梅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好处。
之前哪些瞧不上她的人,开始对她有了好脸色,也不在在背后说她是资本家的大小姐了,甚至还会在她遇着事情的时候搭把手。
县城招工的信息一出,柳燕燕第一时间过来找她报喜,那个时候她即将临盆,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参选,心里咕嘟咕嘟的冒酸水。
原本柳燕燕也没有机会,可谁让苏梅脑子有泡,直接让韩明生去找了关系,给她弄了一个名额,柳燕燕一个转身成了工人阶级。
看着别人一个又一个的返了城,她苏梅却要扎根在农村,这样大的差距让她受不了,在生了二胎以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了。
从此以后柳燕燕每次从县城休息了,就会来到韩家,帮助苏梅照顾孩子,孙三妮对她很不喜,她虽然也同样不喜欢苏梅的娇气,但心里还是觉得要不是柳燕燕上班了以后天天往自己家跑,也不会惹的儿媳妇活活气闷死,两个可怜的孩子早早没了娘疼,自己最疼爱的儿子也成了鳏夫。
是以每次柳燕燕来韩家,都会受到孙三妮的冷嘲热讽,韩家的大儿媳妇觉得柳燕燕是个好姑娘,看着自己的侄子侄女可怜,就想把她和韩明生凑成一对,可惜柳燕燕和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也就是男主任嘉航两情相悦了。
韩红英结婚的时候柳燕燕来参加婚礼,因为和男主闹矛盾多喝了两杯,醉酒以后胡乱走错了房间,和想念媳妇借酒消愁的韩明生躺在了一起,酒席结束以后没见着柳燕燕的男主赶过来找人,这一幕恰好让任嘉航瞧见了。
男女主开始极限拉扯,柳燕燕舍弃不了男主,又无法割舍和苏梅两个孩子的情谊,就这么误会生误会又解开误会.....他么的搞了一千多章。
只是这中间,柳燕燕和韩明生躺在一起的时候无意带走了挂在韩明生脖子上的玉葫芦,那个苏梅的遗物,柳燕燕不光通过自己的玉葫芦得到了一个空间超市,人生从此变得一帆风顺,光明灿烂,还成为了她儿女的干妈,同时自己的哥哥姐姐,还有爸妈全都把柳燕燕当成了宝贝一样宠爱。
草......是一种植物。
她一个阿飘都被恶心的不行,要不是哕不出来,她口水都能啐所有人一脸,那原本都该是她的东西,她的亲人。
怎么自己早死了不说,还全都成为女主的了,就是宠也应该宠她的宝珠和宝根才对,柳燕燕算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韩明生个不负责任的狗东西,天天两个孩子也不管不顾的,就知道没事的时候抱着自己的照片,喝酒倾诉,睹物思人,天天说着同样的话,好几次苏梅都凑近了韩明生,生怕他这个孤寡的老人,在没人知道时候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或者帕金森。
神神叨叨的一天天的。
书中描写柳燕燕是,像雪山上千年一遇的白莲花一样圣洁的姑娘,纯善,真挚,无邪,勤劳又勇敢,一切美好的词汇都不足以描述她。
可只有苏梅知道她是有多么的恶心,她从前也当她是真的好,她是和自己组队干活了,但是每次完不成任务,被说被骂被讥讽的还不是只有自己吗?
天寒地冻的时候,柳燕燕没了粮食和钱票,还不是自己想尽办法给她的吗?
就是她在城里的那个工作,还不是她托了韩明生的关系,才让她能当上工人的吗?
她是多大的脸,敢拿了自己的玉葫芦,抢了自己的儿女又抢了自己的爹娘兄弟姊妹的呢,还有番外,自己的儿女又成了她孩子的陪衬,还有那三个大嫂家的孩子,一直记着自己好,还成了反派被抓起来了。
这一桩桩,一件件,她苏梅这辈子一定要让柳燕燕和任嘉航两个混蛋玩意给还回来不成。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哦~哦~哦~,宝根不哭,奶奶在呢,奶奶是好奶奶,可惜你没摊上一个好妈,乖孩子不哭了哈!”
韩红英皱着眉头把一碗米糊端进了屋子,她看着面色苍白昏睡着的女人,小声的朝孙三妮嘟囔了一声。
“娘,你小点声,我二嫂才生了孩子没几天,她身子还没好呢,你这么说多伤她的心啊!”
“伤她的心,她要是有心,这会子早就该坐起来哄孩子了,在这里给我装什么死,生了孩子四五天了,一滴的奶水没有,没用的东西,还有你赶紧的给我出去洗衣服去,下午还得上工,要是耽误了挣工分,老娘呼不死你。”
韩红英不敢耽误,放下米糊赶紧的跑了出去,临走的时候还担忧的看了一眼苏梅。
孙三妮对苏梅骂骂咧咧,但是孙子却是真的疼到了心坎里,尤其这她二儿子韩明生的娃。
说到韩明生,那真是十里八乡难得出息的人,不光是个技术工,还是省城大单位上班,每个月寄回家的工资,那是扎实的很,他们老韩家的日子,在这八里沟都是排在前头的。
孙三妮给宝根喂好了米糊,把脏了的尿布换了下来,才把熟睡的宝根放在了苏梅的身边,瞧着她那要死不活的样子,冷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苏梅脑子疼的要炸掉,她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眨巴了一下又赶紧的闭上,又睁开,紧接着狠狠地“嘶~”一声。
眼前那熟悉的青瓦房顶,土坯墙面还有柔软的棉被,甚至那个木框窗户上爬行的蜘蛛,每一处都是那么的熟悉,她撑着身子半坐了起来,手无意识的碰到了一处柔软,她低头一看,是一个幼小的,小脸也没长开的婴孩,这是她拼死生下的儿子,宝根。
她四处的寻找了一下,没瞧见闺女宝珠,她心里失落了一瞬,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宝珠这会子是跟红英睡的,她的眼神又重新回到了宝根的身上,她抖着手把孩子抱到了怀里,低头蹭了蹭他的小脸。
这是她的孩子,这么小,这么软,苏梅不禁红了眼眶。
她做阿飘那么多年,多少次想要把儿女抱在怀里,可每次都是穿过他们的身体,看着他们穿过自己,奔向另一个女人,她的心,刀绞一样疼痛。
好在上天看不过眼,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她用手指轻轻的碰触了一下宝根的小脸,真实的触感,再次让她脑子清明,她是真的重生了,重生在生了孩子的第五天。
也是当阿飘这么多年,她才觉醒了,自己原来是一本年代甜宠文的恶毒边角料,甚至没有真正生活过的痕迹,有的只是开头的两段旁白。
想到这里苏梅简直憋屈死,自己二十几年的人生,在旁人的书里,只有两段旁白就交代完了,这让她怎么接受的了。
原著中,她是大城市来八里沟插队的知青,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身娇体软,四肢不勤,人又高傲又爱作,一般没人愿意和这样的人一个组,只有人美心善的柳燕燕愿意搭理她,也因为在知青点的多番帮助,柳燕燕成为了她唯一的好朋友。
后来八里沟最后出息的年轻后生韩明生瞧上了她,多番追求之下她终于答应和他结婚,两个人结婚以后,苏梅是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好处。
之前哪些瞧不上她的人,开始对她有了好脸色,也不在在背后说她是资本家的大小姐了,甚至还会在她遇着事情的时候搭把手。
县城招工的信息一出,柳燕燕第一时间过来找她报喜,那个时候她即将临盆,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参选,心里咕嘟咕嘟的冒酸水。
原本柳燕燕也没有机会,可谁让苏梅脑子有泡,直接让韩明生去找了关系,给她弄了一个名额,柳燕燕一个转身成了工人阶级。
看着别人一个又一个的返了城,她苏梅却要扎根在农村,这样大的差距让她受不了,在生了二胎以后没多久,就撒手人寰了。
从此以后柳燕燕每次从县城休息了,就会来到韩家,帮助苏梅照顾孩子,孙三妮对她很不喜,她虽然也同样不喜欢苏梅的娇气,但心里还是觉得要不是柳燕燕上班了以后天天往自己家跑,也不会惹的儿媳妇活活气闷死,两个可怜的孩子早早没了娘疼,自己最疼爱的儿子也成了鳏夫。
是以每次柳燕燕来韩家,都会受到孙三妮的冷嘲热讽,韩家的大儿媳妇觉得柳燕燕是个好姑娘,看着自己的侄子侄女可怜,就想把她和韩明生凑成一对,可惜柳燕燕和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也就是男主任嘉航两情相悦了。
韩红英结婚的时候柳燕燕来参加婚礼,因为和男主闹矛盾多喝了两杯,醉酒以后胡乱走错了房间,和想念媳妇借酒消愁的韩明生躺在了一起,酒席结束以后没见着柳燕燕的男主赶过来找人,这一幕恰好让任嘉航瞧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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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中间,柳燕燕和韩明生躺在一起的时候无意带走了挂在韩明生脖子上的玉葫芦,那个苏梅的遗物,柳燕燕不光通过自己的玉葫芦得到了一个空间超市,人生从此变得一帆风顺,光明灿烂,还成为了她儿女的干妈,同时自己的哥哥姐姐,还有爸妈全都把柳燕燕当成了宝贝一样宠爱。
草......是一种植物。
她一个阿飘都被恶心的不行,要不是哕不出来,她口水都能啐所有人一脸,那原本都该是她的东西,她的亲人。
怎么自己早死了不说,还全都成为女主的了,就是宠也应该宠她的宝珠和宝根才对,柳燕燕算是个什么东西。
还有韩明生个不负责任的狗东西,天天两个孩子也不管不顾的,就知道没事的时候抱着自己的照片,喝酒倾诉,睹物思人,天天说着同样的话,好几次苏梅都凑近了韩明生,生怕他这个孤寡的老人,在没人知道时候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或者帕金森。
神神叨叨的一天天的。
书中描写柳燕燕是,像雪山上千年一遇的白莲花一样圣洁的姑娘,纯善,真挚,无邪,勤劳又勇敢,一切美好的词汇都不足以描述她。
可只有苏梅知道她是有多么的恶心,她从前也当她是真的好,她是和自己组队干活了,但是每次完不成任务,被说被骂被讥讽的还不是只有自己吗?
天寒地冻的时候,柳燕燕没了粮食和钱票,还不是自己想尽办法给她的吗?
就是她在城里的那个工作,还不是她托了韩明生的关系,才让她能当上工人的吗?
她是多大的脸,敢拿了自己的玉葫芦,抢了自己的儿女又抢了自己的爹娘兄弟姊妹的呢,还有番外,自己的儿女又成了她孩子的陪衬,还有那三个大嫂家的孩子,一直记着自己好,还成了反派被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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