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那条隐藏在芝加哥城中的古旧小路,它就像藏在花丛中的树荆棘一样不起眼,被两侧同样古旧的大厦包围。
这是六十年前芝加哥黄金时代留下来的建筑群,石灰岩表面完全剥落,透着某种帝国余晖的萧索,大厦的上半部分完全显露出花岗岩的颜色,最下面则密密麻麻被街头艺术家用涂鸦填满,涂鸦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但还未完全消失就很快被新的涂鸦覆盖,就这样一层盖一层,让人想起某些浮华夸张的梦境或者梵高的狂放画作。
这条路的名字是宾夕法尼亚路,是芝加哥曾经的城市中心,六十年前曾有全美国最尊贵的人们踏足在这条街面的每一寸角落,那时候的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他们挎着年轻的摩登女郎应某些重要的政客的邀请来到这里洽谈合作,曾有许多后来改变世界的交易在这条街上达成。
今天宾夕法尼亚路已经彻底没落了。
年轻人们再也不会来到这种老掉牙的鬼地方,街头艺术家也因此很少再踏足此处。随着黄金时代的故去,这条街道大概也要故去了。
这是一个被岁月侵蚀裹满沧桑的坟墓,怀旧的老人们就该和这坟墓一起走向死亡。
道路的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可它保养得很好,和其他那些几乎完全失了新色的大厦格格不入,倒像是六十年前的黄金时代要在这里重演,甚至连下水道口都还在溢出白色的蒸汽,站在它的面前就会让人不由得拘谨起来。
因为这栋建筑的名字是……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加图索家族在芝加哥的驻地就位于这里,这个从意大利西西里岛走出来的新兴家族花费巨资从北美混血种的手中把这毫无作用的浮夸建筑买了下来。
弗罗斯特.加图索自诩为旧时代的遗民,他也热衷于在芝加哥跨越时空去融进50年前的浮华岁月。
在近些时日,歌剧院中时常人声鼎沸,一幕又一幕大作在舞台上上演。
作为这里的新主人,弗罗斯特.加图索邀请了许多与加图索家族有生意往来或者政治交换的那些大人物在这里做客。
不过今天此处寂静无声,弗罗斯特拒绝了所有的访客,登门拜访的贵宾们则被委婉地引领到歌剧院的后门,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就依次停在那里,红色的尾灯闪烁,厚重的车门被打开,引擎轰鸣,等待着服务生将被拒绝拜访的客人送到附近最豪华的餐厅或者酒店下榻。
如刻刀雕刻般坚硬的老人就在长桌的尽头正襟危坐,高挑的年轻人恭敬地站在他的身后。
弗罗斯特屏退了所有的侍者,只留下帕西。
环绕着整个空间的巨大立柱被漆成华丽的深红色,古奥威严的凤凰图腾攀在每一根立柱的表面,那是加图索家族的图腾,他们的家徽就是腾飞的凤凰。
那些立柱庄严宏伟,让人想起古罗马诸神殿,青铜的立柱其实是要擎起苍天。
穹庐状的天顶上绘制着恢弘磅礴的壁画,那是《出埃及记》,摩西手持权杖,分开红海,一时间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神。
巨大的水晶吊灯簇在一起,形成巨大而华丽的花卉,将金色的光芒挥洒向四面八方,把如此巨大的空间中所有的黑暗都驱散了。
铺设在地面的是纯羊毛手工编织的深色地毯,地毯的纹路如龙的鳞片层层叠叠,又像是海潮,华贵得让人眩晕。
“先生,我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去买下一条次代种的胚胎,我们拿到他,也只能杀死他。”帕西为弗罗斯特斟满红色的酒液,他的金发耷拉下来,遮住那对艳美而诡异的眸子。
他们之间显然才刚结束了某个话题,弗罗斯特还有些意犹未尽。
老人的眼睛眯了眯,那对神话中的刀剑还如三个月之前一样交叉嵌入长桌的尽头,似乎感受到目光,傲慢与贪婪的刀刃嗡鸣,果然是有生命的东西。
“如果是一头重伤状态的成年体次代种,对我们来说价值不过是学术研究和贤者之石的淬炼。如果是一具次代种的尸体,他的作用也仅限于此。可出现在那场拍卖会中的是一枚胚胎,那里面正孕育某个伟大的生命,那个生命曾在某些传说中被冠以神的名讳。”弗罗斯特缓缓说,他开始摇晃杯中的液体,像是在摇晃血腥的圣药,
“古老的炼金传说,初生的神体内存在名为黄金圣浆的血,那是最伟大的进化药,甚至能塑造堪比纯血龙类的超级混血种。”
“超级混血种的意思是……”
“如你所想,血统突破临界血限的混血种。”弗罗斯特淡淡地说,“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先例,他的名字是路明非,他的血样被分析化验了数十遍,至今没有发现任何和我们不同的地方,甚至远比普通混血种的基因更加稳定,几乎不存在堕落为死侍的可能。他要么是万里无一的奇迹,要么是失落的白王血裔。”
帕西恭敬地站在弗罗斯特的身后,“进化药都存在副作用,成功率会很低,黄金圣浆是否能改变这种现状?”
“可能可以,可能不可以,至今为止这种东西都还只存在于传说中,因为人类在此之前从未捕获过次代种以上纯血龙类的幼体或者胚胎。”弗罗斯特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帕西的目光闪烁,那是黄金瞳被点燃又瞬间熄灭的迹象,弗罗斯特似乎意识到什么,他抬眼看了秘书一样,无声地笑了。
“从常识上来说,纯粹的龙血只能是剧毒,历史上能熬过龙血洗礼的人万中选一,即便是贝奥武夫这种号称嗜龙血者的老东西也不过是在使用龙血试剂进行洗礼,可就算如此他们的后裔中也有绝大部分在经过洗礼后成为死侍并不得不被处理掉。”弗罗斯特娓娓道来,
“但也有一个成功的案例,他的名字是……
齐格弗里德。”
帕西的呼吸有那么瞬间变得沉重了,但立刻又恢复了正常。
“但神初生时的心血,那是纯粹的神药,是人通向神的阶梯,那时候的龙血毒性很弱,具有极高的活性,能促进混血种的进化并突破临界血限,这时候的龙血在炼金术中便被称为黄金圣浆。而在古中国,皇帝们称它为金丹。”
弗罗斯特似乎是自顾自地说,帕西是值得信任的人,这样的人是很好用的武器,刚硬柔韧,忠诚可靠,“我们联合其他的校董付出庞大的资金,就是为了把那胚胎弄到手中,促使那里面的东西孵化出来。一个新生的古龙,他的身体里涌动着玄妙的黄金圣浆,新鲜而炽烈的龙血比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更加诱人,他能帮我们、帮加图索家族塑造一位皇帝,一位能够同那个孩子抗衡的皇帝。”
“您的意思是……恺撒少爷?”帕西小心翼翼地询问。
“家族的历史上,恺撒的血统绝不算是最优秀的,几百年的岁月中,我们的先辈里远比他优秀的人有很多,可那些人的名字都被抹去了,甚至在死去后不被允许冠以加图索的姓氏。可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认定苦等数百年之后,恺撒就一定是我们等待的那个命定的皇帝吗?”弗罗斯特透过光滑的桌面反光去看帕西的眼睛。
帕西犹豫了一下,“很抱歉,我无从得知这些家族的秘辛。”
“因为,恺撒的意志,是纯粹人类的意志啊。”弗罗斯特发出悠长的叹息,那是老人自心里、自肺叶中吐出来的赞叹。
帕西的瞳孔骤然收缩为针,“您是说,恺撒少爷他……”
“只要基因不产生无法逆转的变化,恺撒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进化药,可以肆无忌惮地踏上封神之路,黄金圣浆和尼伯龙根计划在他的身上会被发挥出最完美的效果。”弗罗斯特的眼神都有些迷离,他似乎看到了,看到了某个伟大而光辉的未来,
“他是独一无二的、命中注定的,如果不是那个孩子的出现的话……”
——
“傲慢和贪婪,那两把刀剑回到七宗罪的时候,才是它真正完整的时候。现在它们就在这里,弗罗斯特也在这里。”昂热把林肯副驾驶插槽里的加冰威士忌端起来,通过后视镜和路明非对视并互相举杯,然后一饮而尽。
杀胚师兄目不斜视,加长林肯平缓地停在芝加哥市政歌剧院的大门口。
狮心会是卡塞尔学院中历史最悠久的兄弟会,那么它一定会给自己的领袖配备一辆同样老派的座驾以衬托出组织的底蕴。
这辆加长林肯的气势立刻吸引了一直等候在门口的黑衣侍者们的目光,两个高挑的女孩走下台阶,恭候在轿车的两侧。
驾驶位的车窗缓缓降下,楚子航把自己的墨镜往下摘了摘。
“卡塞尔学院,校长在我们车上。”他说。
女孩们面露震惊,楚子航忽然意识到自己这次出门没有戴美瞳。
昨天晚上校长说居然真的拍下了那枚胚胎,邀请他和师弟一起去下馆子庆祝。
三个人就一起去了Alinea,那是芝加哥第一间三星米其林餐厅,相当出名也相当豪华,某位校董为他们预订了行政主厨菜单,吃到了黑松露爆饺和蕃茄水牛乳酪沙拉,不过只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太吃得饱,所以散场后又在路明非的建议下去路边尝试了芝加哥热狗,喝了很大量的啤酒。
事实证明喝酒这种事情真的看天赋,虽然不想承认,可楚子航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是个麻瓜。
他有点断片,早上起来都有些晕晕乎乎,甚至忘了戴美瞳。
路明非眼见着楚子航噌一声把刀拔了出来,眼皮子跳了跳,赶紧身体探过到驾驶位去拉住师兄的胳膊,“师兄师兄,不要行凶杀人啊师兄!校长还在车上!克制,克制!”
楚子航愣了一下,“我想把她们拍晕塞进后备箱里带回学校,让富山雅史教员给她们做一下心理暗示什么的。”
“不,子航,我们没必要这么严谨严肃!”昂热也颇有些惊讶,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理念是否出现了问题。
因为这里是加图索家的驻地,这种地方即便是普通人,其实也该对龙族有只言片语的了解。
如果这种情况都要把服务生们打包带走那就太极端了。
村雨回了刀鞘。
“请随我们进入其中,尊敬的先生们,加图索先生已经恭候良久了。”战战兢兢的女孩们向此时推开车门的男人们深鞠躬,路明非迎着阳光把自己的右手弯曲作棚状遮在眉眼上方。
“哪一位加图索?”他问。
“弗罗斯特.加图索先生,我们的代理家主。”女孩回答说。
路明非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他原本还有些渺茫的希望,认为恺撒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毕竟这座城市名字叫做芝加哥。
芝加哥距离卡塞尔学院乘坐CC 1000次列车最快仅仅只需要21分钟就可以到站,如果得知路明非校长和楚子航三人可能一起到来的话,恺撒大概真可能从学院赶过来好好接待他们一番。
不过以恺撒和家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想来他也不会愿意和弗罗斯特碰面。
杀死诺顿后的三个月时间里,路明非不止一次的收到恺撒的邀请和他秉烛夜谈。
果然常言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穷二代有穷二代的烦恼,富二代有富二代的烦恼,连恺撒这样的贵公子也会有属于他自己的烦恼。
幽暗的通道中弥漫着奇怪的却又并不让人感到难受的气味。
清香咸湿像是某种热带水果和海风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昂热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缅怀,“虽然我有时候不喜欢弗罗斯特,不过他确实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他在哪里就把西西里岛搬到哪里。闻到这里的味道,我就想起几十年前我第一次登上那座岛屿,要把十八岁的弗罗斯特接到卡塞尔学院进修的事情。
那是很多年前的某个夏天,来自非洲大陆的暖风吹向特拉帕尼,接着整个西西里岛都变得温暖干燥、快活,四周弥漫着湿热的珊瑚和野生橘子的香气。”
将要登场的次代种出自龙族前传,是那个跟随李雾月来到卡塞尔学院的女孩,但原著里她不是次代种,和梅涅克.卡塞尔为敌的时候用了类似燃烧血脉的手段。
这本书里她的身世会被完善,并且打一下龙族世界的补丁。
另外,通过这个女孩,我们可以给昂热带来一些冲击,心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他是对龙族仇恨的人,我实在想象不到该怎么让他接受康斯坦丁和夏弥的存在,既然如此那就从他野火般仇恨的源头入手吧。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这是六十年前芝加哥黄金时代留下来的建筑群,石灰岩表面完全剥落,透着某种帝国余晖的萧索,大厦的上半部分完全显露出花岗岩的颜色,最下面则密密麻麻被街头艺术家用涂鸦填满,涂鸦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但还未完全消失就很快被新的涂鸦覆盖,就这样一层盖一层,让人想起某些浮华夸张的梦境或者梵高的狂放画作。
这条路的名字是宾夕法尼亚路,是芝加哥曾经的城市中心,六十年前曾有全美国最尊贵的人们踏足在这条街面的每一寸角落,那时候的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他们挎着年轻的摩登女郎应某些重要的政客的邀请来到这里洽谈合作,曾有许多后来改变世界的交易在这条街上达成。
今天宾夕法尼亚路已经彻底没落了。
年轻人们再也不会来到这种老掉牙的鬼地方,街头艺术家也因此很少再踏足此处。随着黄金时代的故去,这条街道大概也要故去了。
这是一个被岁月侵蚀裹满沧桑的坟墓,怀旧的老人们就该和这坟墓一起走向死亡。
道路的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可它保养得很好,和其他那些几乎完全失了新色的大厦格格不入,倒像是六十年前的黄金时代要在这里重演,甚至连下水道口都还在溢出白色的蒸汽,站在它的面前就会让人不由得拘谨起来。
因为这栋建筑的名字是……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加图索家族在芝加哥的驻地就位于这里,这个从意大利西西里岛走出来的新兴家族花费巨资从北美混血种的手中把这毫无作用的浮夸建筑买了下来。
弗罗斯特.加图索自诩为旧时代的遗民,他也热衷于在芝加哥跨越时空去融进50年前的浮华岁月。
在近些时日,歌剧院中时常人声鼎沸,一幕又一幕大作在舞台上上演。
作为这里的新主人,弗罗斯特.加图索邀请了许多与加图索家族有生意往来或者政治交换的那些大人物在这里做客。
不过今天此处寂静无声,弗罗斯特拒绝了所有的访客,登门拜访的贵宾们则被委婉地引领到歌剧院的后门,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就依次停在那里,红色的尾灯闪烁,厚重的车门被打开,引擎轰鸣,等待着服务生将被拒绝拜访的客人送到附近最豪华的餐厅或者酒店下榻。
如刻刀雕刻般坚硬的老人就在长桌的尽头正襟危坐,高挑的年轻人恭敬地站在他的身后。
弗罗斯特屏退了所有的侍者,只留下帕西。
环绕着整个空间的巨大立柱被漆成华丽的深红色,古奥威严的凤凰图腾攀在每一根立柱的表面,那是加图索家族的图腾,他们的家徽就是腾飞的凤凰。
那些立柱庄严宏伟,让人想起古罗马诸神殿,青铜的立柱其实是要擎起苍天。
穹庐状的天顶上绘制着恢弘磅礴的壁画,那是《出埃及记》,摩西手持权杖,分开红海,一时间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神。
巨大的水晶吊灯簇在一起,形成巨大而华丽的花卉,将金色的光芒挥洒向四面八方,把如此巨大的空间中所有的黑暗都驱散了。
铺设在地面的是纯羊毛手工编织的深色地毯,地毯的纹路如龙的鳞片层层叠叠,又像是海潮,华贵得让人眩晕。
“先生,我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去买下一条次代种的胚胎,我们拿到他,也只能杀死他。”帕西为弗罗斯特斟满红色的酒液,他的金发耷拉下来,遮住那对艳美而诡异的眸子。
他们之间显然才刚结束了某个话题,弗罗斯特还有些意犹未尽。
老人的眼睛眯了眯,那对神话中的刀剑还如三个月之前一样交叉嵌入长桌的尽头,似乎感受到目光,傲慢与贪婪的刀刃嗡鸣,果然是有生命的东西。
“如果是一头重伤状态的成年体次代种,对我们来说价值不过是学术研究和贤者之石的淬炼。如果是一具次代种的尸体,他的作用也仅限于此。可出现在那场拍卖会中的是一枚胚胎,那里面正孕育某个伟大的生命,那个生命曾在某些传说中被冠以神的名讳。”弗罗斯特缓缓说,他开始摇晃杯中的液体,像是在摇晃血腥的圣药,
“古老的炼金传说,初生的神体内存在名为黄金圣浆的血,那是最伟大的进化药,甚至能塑造堪比纯血龙类的超级混血种。”
“超级混血种的意思是……”
“如你所想,血统突破临界血限的混血种。”弗罗斯特淡淡地说,“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先例,他的名字是路明非,他的血样被分析化验了数十遍,至今没有发现任何和我们不同的地方,甚至远比普通混血种的基因更加稳定,几乎不存在堕落为死侍的可能。他要么是万里无一的奇迹,要么是失落的白王血裔。”
帕西恭敬地站在弗罗斯特的身后,“进化药都存在副作用,成功率会很低,黄金圣浆是否能改变这种现状?”
“可能可以,可能不可以,至今为止这种东西都还只存在于传说中,因为人类在此之前从未捕获过次代种以上纯血龙类的幼体或者胚胎。”弗罗斯特将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帕西的目光闪烁,那是黄金瞳被点燃又瞬间熄灭的迹象,弗罗斯特似乎意识到什么,他抬眼看了秘书一样,无声地笑了。
“从常识上来说,纯粹的龙血只能是剧毒,历史上能熬过龙血洗礼的人万中选一,即便是贝奥武夫这种号称嗜龙血者的老东西也不过是在使用龙血试剂进行洗礼,可就算如此他们的后裔中也有绝大部分在经过洗礼后成为死侍并不得不被处理掉。”弗罗斯特娓娓道来,
“但也有一个成功的案例,他的名字是……
齐格弗里德。”
帕西的呼吸有那么瞬间变得沉重了,但立刻又恢复了正常。
“但神初生时的心血,那是纯粹的神药,是人通向神的阶梯,那时候的龙血毒性很弱,具有极高的活性,能促进混血种的进化并突破临界血限,这时候的龙血在炼金术中便被称为黄金圣浆。而在古中国,皇帝们称它为金丹。”
弗罗斯特似乎是自顾自地说,帕西是值得信任的人,这样的人是很好用的武器,刚硬柔韧,忠诚可靠,“我们联合其他的校董付出庞大的资金,就是为了把那胚胎弄到手中,促使那里面的东西孵化出来。一个新生的古龙,他的身体里涌动着玄妙的黄金圣浆,新鲜而炽烈的龙血比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更加诱人,他能帮我们、帮加图索家族塑造一位皇帝,一位能够同那个孩子抗衡的皇帝。”
“您的意思是……恺撒少爷?”帕西小心翼翼地询问。
“家族的历史上,恺撒的血统绝不算是最优秀的,几百年的岁月中,我们的先辈里远比他优秀的人有很多,可那些人的名字都被抹去了,甚至在死去后不被允许冠以加图索的姓氏。可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认定苦等数百年之后,恺撒就一定是我们等待的那个命定的皇帝吗?”弗罗斯特透过光滑的桌面反光去看帕西的眼睛。
帕西犹豫了一下,“很抱歉,我无从得知这些家族的秘辛。”
“因为,恺撒的意志,是纯粹人类的意志啊。”弗罗斯特发出悠长的叹息,那是老人自心里、自肺叶中吐出来的赞叹。
帕西的瞳孔骤然收缩为针,“您是说,恺撒少爷他……”
“只要基因不产生无法逆转的变化,恺撒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进化药,可以肆无忌惮地踏上封神之路,黄金圣浆和尼伯龙根计划在他的身上会被发挥出最完美的效果。”弗罗斯特的眼神都有些迷离,他似乎看到了,看到了某个伟大而光辉的未来,
“他是独一无二的、命中注定的,如果不是那个孩子的出现的话……”
——
“傲慢和贪婪,那两把刀剑回到七宗罪的时候,才是它真正完整的时候。现在它们就在这里,弗罗斯特也在这里。”昂热把林肯副驾驶插槽里的加冰威士忌端起来,通过后视镜和路明非对视并互相举杯,然后一饮而尽。
杀胚师兄目不斜视,加长林肯平缓地停在芝加哥市政歌剧院的大门口。
狮心会是卡塞尔学院中历史最悠久的兄弟会,那么它一定会给自己的领袖配备一辆同样老派的座驾以衬托出组织的底蕴。
这辆加长林肯的气势立刻吸引了一直等候在门口的黑衣侍者们的目光,两个高挑的女孩走下台阶,恭候在轿车的两侧。
驾驶位的车窗缓缓降下,楚子航把自己的墨镜往下摘了摘。
“卡塞尔学院,校长在我们车上。”他说。
女孩们面露震惊,楚子航忽然意识到自己这次出门没有戴美瞳。
昨天晚上校长说居然真的拍下了那枚胚胎,邀请他和师弟一起去下馆子庆祝。
三个人就一起去了Alinea,那是芝加哥第一间三星米其林餐厅,相当出名也相当豪华,某位校董为他们预订了行政主厨菜单,吃到了黑松露爆饺和蕃茄水牛乳酪沙拉,不过只是这些玩意儿肯定不太吃得饱,所以散场后又在路明非的建议下去路边尝试了芝加哥热狗,喝了很大量的啤酒。
事实证明喝酒这种事情真的看天赋,虽然不想承认,可楚子航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是个麻瓜。
他有点断片,早上起来都有些晕晕乎乎,甚至忘了戴美瞳。
路明非眼见着楚子航噌一声把刀拔了出来,眼皮子跳了跳,赶紧身体探过到驾驶位去拉住师兄的胳膊,“师兄师兄,不要行凶杀人啊师兄!校长还在车上!克制,克制!”
楚子航愣了一下,“我想把她们拍晕塞进后备箱里带回学校,让富山雅史教员给她们做一下心理暗示什么的。”
“不,子航,我们没必要这么严谨严肃!”昂热也颇有些惊讶,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教育理念是否出现了问题。
因为这里是加图索家的驻地,这种地方即便是普通人,其实也该对龙族有只言片语的了解。
如果这种情况都要把服务生们打包带走那就太极端了。
村雨回了刀鞘。
“请随我们进入其中,尊敬的先生们,加图索先生已经恭候良久了。”战战兢兢的女孩们向此时推开车门的男人们深鞠躬,路明非迎着阳光把自己的右手弯曲作棚状遮在眉眼上方。
“哪一位加图索?”他问。
“弗罗斯特.加图索先生,我们的代理家主。”女孩回答说。
路明非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他原本还有些渺茫的希望,认为恺撒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毕竟这座城市名字叫做芝加哥。
芝加哥距离卡塞尔学院乘坐CC 1000次列车最快仅仅只需要21分钟就可以到站,如果得知路明非校长和楚子航三人可能一起到来的话,恺撒大概真可能从学院赶过来好好接待他们一番。
不过以恺撒和家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想来他也不会愿意和弗罗斯特碰面。
杀死诺顿后的三个月时间里,路明非不止一次的收到恺撒的邀请和他秉烛夜谈。
果然常言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穷二代有穷二代的烦恼,富二代有富二代的烦恼,连恺撒这样的贵公子也会有属于他自己的烦恼。
幽暗的通道中弥漫着奇怪的却又并不让人感到难受的气味。
清香咸湿像是某种热带水果和海风混杂在一起的味道。
昂热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缅怀,“虽然我有时候不喜欢弗罗斯特,不过他确实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他在哪里就把西西里岛搬到哪里。闻到这里的味道,我就想起几十年前我第一次登上那座岛屿,要把十八岁的弗罗斯特接到卡塞尔学院进修的事情。
那是很多年前的某个夏天,来自非洲大陆的暖风吹向特拉帕尼,接着整个西西里岛都变得温暖干燥、快活,四周弥漫着湿热的珊瑚和野生橘子的香气。”
将要登场的次代种出自龙族前传,是那个跟随李雾月来到卡塞尔学院的女孩,但原著里她不是次代种,和梅涅克.卡塞尔为敌的时候用了类似燃烧血脉的手段。
这本书里她的身世会被完善,并且打一下龙族世界的补丁。
另外,通过这个女孩,我们可以给昂热带来一些冲击,心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他是对龙族仇恨的人,我实在想象不到该怎么让他接受康斯坦丁和夏弥的存在,既然如此那就从他野火般仇恨的源头入手吧。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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