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民国最强文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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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李正升来的时候,李淑然正在劝安歆休息。

    安歆今天除了吃饭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在不停的写《奉天密室杀人事件》。

    尽管如此用功,也不过写了两千多字罢了。盖因他身体还是太虚弱了,不过伏案久了一会儿,就头晕眼花,手颤抖得几乎握不住笔。

    这下可把李淑然给心疼坏了,她劝道:“哥哥,你身体还没好,还是先休息吧,这些明天再写也是一样的。”

    安歆摇了摇头,认真给李淑然解释道:“我这篇小说全文大概一万五千字,按照我今天的速度来算,我写完至少也要一星期。然后送去投稿,编辑审核的时间还不知要多久。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但是万事总有万一——万一被打下来的话,我还要重新再做打算。”他叹息道:“我当时和叔父约好了一个月后就会离去,所以你看,时间已经很紧迫了。”

    李淑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她倒是没想过大哥会投稿不中——不知为何,她格外对自家大哥有信心,她觉得只要大哥去投就一定能中,不过她也明白大哥的忧虑是有道理的,毕竟他们不能一直待在在叔父家里。

    但是终究是对兄长的心疼占据了上风,她分辩道:“大哥你现在身体这样坏,叔父最是通情达理,只要我去好好求他,一定能多宽限我们几日的………”小姑娘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都听不到了,盖因为她瞧见了大哥现在的脸色。

    大哥正以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严肃沉凝表情望着他,眼中淡淡的不赞同宛如最严厉的训斥让李淑然手足无措。

    安歆沉默几秒,沉声开口:“淑然,你从小到大哥哥也没管教过你,这是哥哥的失职。如今我就交你一个道理。”

    注视着小姑娘煞白的脸色,安歆放轻了语气:“那就是救急不救穷。叔父可以帮我们一时,却不能帮我们一辈子,我们必须要靠自己解决麻烦。李淑然,你要记住,叔父并没有帮助我们的义务,但是他出于好心帮了我们,我们就要记住这份恩情,万万不该因为叔父的好心而赖上他谋取便利,此非君子所为。”

    李淑然羞惭的低下了头,声如蚊蝇:“对不起,我知错了,淑然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李正升站在窗外,把这对兄妹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少年的话一字一句都走进了他的心里,在他心中引发一阵阵浪潮。半响,他轻笑一声,心中除了欣慰,更多的是骄傲。他果然没看错人。

    管家就见老爷在窗下静立许久,然后就像他来时那样静悄悄的离开了。

    安歆丝毫不知窗外的动静,他摸了摸李淑然的头,有意缓和气氛,柔声问道:“淑然,哥哥教你认字好不好?”

    有王氏那样的继母在,李淑然自然从小接受的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是真正的大字不识一个的睁眼瞎。如此灵秀通透的小姑娘不认字实在是太可惜了。

    李淑然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血色,她有些激动,同时也有些犹豫地看向安歆:“可,我、我是女子……”

    “女子又如何?女子就不能读书识字了吗?淑然你且记住,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一样能做到。如今是新时代了,女人也能上大学,也能找工作,也能当官,也能自己选择结婚或者离婚,女人和男人是平等的。”

    少年琥珀色的双眸里酝酿着深深的鼓励和期许:“哥哥不求你功成名就,只求你能读书明理,这辈子清醒的活着。”

    李淑然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安歆的话对于这个自小被关在深宅的小姑娘来说有点太过超前了,也不怪她理解不了。所以安歆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待你享受过自由的权利之美妙后,你就一定会明白了。

    自由是毒,是瘾,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鸦片,一旦沾染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安歆提笔落下最后一个字,锤了锤酸疼的腰,终于松了口气。是他之前想的太简单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务对于他如今这个破败的身体而言,并不是一个轻松的任务。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他足足写了一星期才将初稿完成,在加上后续的修改和漫长的誊抄工作,即便安歆已经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文了,可还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虽然心里已经把最坏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安歆对自己文章的质量还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杂闻》的编辑的口味,那么一定会有别的报社喜欢的,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一旁一直摒声静气不敢打扰兄长工作的李淑然此时也终于敢开口了:“哥,你是不是写完了?”

    见安歆点头,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书桌上的写着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纸,“哥,你写的文章是讲什么的?”

    这些日子来安歆每天都会抽空给李淑然进行启蒙,也教了她一些简单的字,但是距离她能看书读报还是有很远的距离,放在现代李淑然现在的水平连一些幼儿园小朋友还不如呢。不过学习是一项漫长的事业,李淑然有一生的时间来努力,将来的学识不一定比那些从小开始启蒙学习的人差。

    安歆思索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识水平能听懂的语言向她娓娓道来。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个发生在奉天市的密室杀人事件。

    故事发生在一户王姓富商家里,为了庆祝王富商的六十大寿,众多亲朋好友生意伙伴前来给王老爷祝寿。

    然后晚上的时候,主角郑源因为住所偏远,便和其他几个朋友被王老爷热情的留宿了。

    也就是在当晚,住宅里的人突然听到了库房那里发出的王老爷凄厉惨叫声。众人赶到库房却发现门上了锁,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破门而入,却发现库房一片漆黑,不知为何停电了。而正对着他们的墙面上闪烁着四个冒着血光的大字——“血债血偿”,众人一阵惊呼,然后才发现发现王老爷已经躺在血泊中没了呼吸。

    李淑然小脸上的表情随着安歆的叙说而不断变化着,待说道墙壁上的血字时,小姑娘更是发出一声惊呼,哆嗦着问道:“莫不是冤鬼索命?”

    安歆笑着摇了摇头,以主角郑源的角度细细向李淑然描述此案的疑点,抽丝剥茧之下凶手的犯罪手法便呼之欲出了,直把李淑然震了个目瞪口呆,如此构思精巧的犯罪手法显然颠覆了她的思维,让她半天缓不过来神。

    安歆看着小姑娘呆愣愣的模样,心中更是大定。他这本书所设计的密室杀人诡计在后世其实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可是这种来自后世的精巧构思对于民国人来说还是闻所未闻的诡谲之事。

    当前时代虽然有很多欧美名家的作品或多或少都有涉及密室杀人的剧情,但是密室杀人这个概念还没有被人提出,也没形成什么流派,更没有像后世那样发展出千奇百怪的密室诡计,所以《奉天密室杀人事件》中安歆写出的犯罪手法可是超越时代的精妙诡计,李淑然的反应便是一个绝妙的例子。

    他整理了一下稿纸,打算出门把稿件寄出去,也就在这时候他才发现了他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他忘记起笔名了。

    该起个什么样的笔名好呢?

    几乎在同时,那三个字就浮现在了安歆的脑海里。

    守夜人。

    安歆是从光明辉煌的新中国穿越到守旧落后的民国的。

    他知道这个伟大的国家是如何自云端跌落泥潭,于黑夜里挣扎的,他也知道这个跌倒太久的国家终将于几十年后的某日站起来,驱散黑雾迎来朝阳。

    且就让他在寒夜里守望吧。

    长夜已至,我辈将从今日开始守望光明,遍体鳞伤,至死方休。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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