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Part.11
你吃下去的那些鱼难道不可爱么,可它们还是死了,我们不就喜欢吃可爱的东西,越是可爱,摧毁得越是彻底。
**
我再没有见过楚歌,我和他,终于在彼此的世界渐行渐远,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坞和宁原却正式同居了,不过一个星期的时间,那坞成功驻军宁原领地,插上了胜利的旗帜。
听到这个消息我不是不震惊的。
为什么?在我认识那坞的年代里,她好过无数个男友,也爱过不少男人,但从来没有疯狂的同居过。
原因很简单,她怕同居速死。
那种磨合的力量不可小觑,那是一个化爱的过程,打个比方,在你同居以前,你无可救药的爱着他,就算他在你面前放个屁,都是可爱至极的。
同居以后,各种蛛丝马迹,隐藏的马脚完全露出水面,你不能一天24小时顶着一张浓妆艳抹的脸不透气吧,即使你受的了,脸也受不了啊,你在暴露自己缺点的同时,他也在暴露,突然有一天,他做什么都是错,说什么都刺耳,就连呼吸也能让你火冒三丈,再爱又如何,无法忍受有个屁用。
那坞适合谈宠物式的情人,高兴时喂他两块糖,不顺畅时管你摇断尾巴咱也爱搭不理,典型的找爱的感觉,却不想要愛的麻烦。
我也不主张同居,现在的男人大多是没用的男人,我不是说全部,但大多却是如此。
他们不会熨衬衫,不会修水龙头,不会换灯泡,他们连起个螺丝钉都不会,女人读书比男人强,开车比男人强,工作比男人强,男人最后就沦为了一个高级的常温精子储存器。如果只是为了上床,那就更没必要同居了,外面技术好的男人一抓一大把,而同居的男人也不能保证他曾经的性生活良好没有染病。
讲到这里,那坞就自豪了,那个得瑟的劲啊,她说:“这些宁原都会,宁原会通马桶,会扭水管,会接灯线,换个灯泡的姿势超帅,按摩忒温柔,床上倍棒,下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打得过猛汉,斗得过流氓。女人该选什么样的男人?选男人没别的,就是要选疼自己的,不管他再有钱,再有才华能力,再帅,再有口才,再有智慧,再孝顺,再大爱助人,要是不疼你,还不如当作一个屁,干干脆脆的放了。有些人合适但不爱,有些人爱却不合适,我宁可笑着累,也不要哭着享受,过一阵子还好,若是一辈子那还得了。”
心理医生爱给女人的忠告是,无论你有多喜欢对方,爱情里的主动方必须是男人,如果这个男人不主动,宁愿错过。
我想,如果那坞错过了宁原,她会抱憾终生。
“言姐,如果送自己一束花,你会选什么?”景之从我身后窜出来问我。
我回给她一个微笑,其实我喜欢的是草。含羞草,忘忧草,狗尾巴草,四叶草,金鱼草……含羞草太过羞涩,忘忧草又过于忧伤,狗尾巴草陪衬得辛苦,四叶草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即,金鱼草太爱出风头。
我还是最爱风铃草,淡淡的草香,淡淡的爱,不强烈,却绵长,不刻骨,却铭心,我说:“荼蘼吧。”
“嗯……不对!”景之摇头,却递过来一株修剪得整齐的龙胆花:“言姐,荼蘼的末路之美不适合你,你的代言花是龙胆,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看你忧伤的样子。”
“胡说八道,悲伤时脸都是绿的,你美一个给我瞧瞧,再说,你哪知眼睛看见我忧伤了,我就是想事来着。”
“两只!”景之说着指证她的目击证眼。
我伸出食指和中指朝她眼睛而去:“戳瞎它,我养你。”
景之挥开我葱白的手指,搬出一口鱼缸,里面的比目鱼瞪着眼睛看我。
这双比目鱼自然是那坞两个月前叫我买的,丫的当时口口声声的说再也不想看见鱼这种生物了,可宁原变着法给做的清蒸鱼,水煮鱼,醋溜鱼,生鱼片,鱼丸这段时间也没少吃,眼看着都快长彪了。
景之把鱼缸往圆木桌上一放,两只鱼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连泡泡也懒得吐了。
景之说:“戳它吧,生的时候不会闭眼,死的时候也不能瞑目,可悲了。”
原来是死了,鱼的寿命就那么几天,放养的时候且活不过几年,装在玻璃里能活这么久已是难能可贵的,鱼目再无珠,尚有七秒的记忆,何况是人。
我不喜欢养宠物,一部分是麻烦,大部分却是,倾注过多的感情,分别的时候会难过很久,这种悲伤的感觉我不喜欢,有人连游戏中的宠物狗死了都会哭上好几天,若是活生生在你面前蹦来蹦去,讨你喜欢的小东西哪天就不见了,估计你更不会豁达二字。
我又一次抱着鱼缸在街头晃荡,漫无目的,这次没有推销员来娱乐我无聊的时光。
入秋了,及膝的松软蓬蓬裙在微风下有些发凉发凉的,人行道两旁的叶子也随天气闷黄,时不时落下几片,我又想起了初次见面时,楚歌对我哼唱的《叶子》,说不清楚什么感觉,有点荒芜。
我是喜欢枫叶的,在所有生物枯荣后才迎来它的时代,也只有它从始至终都保持着风采,嫩的时候嫩的细致,红的时候红的耀眼,英姿飒爽,万叶常红。可是我所在的城市是极少有枫树的,如同江南极少下雪一样,气候限定了它们的存在。
我的步子最后停在了璃夜屋的玻璃门前,我呆呆的愣着。我只是要把鱼扔了,不知不觉却走来了这里。
我还是推开了玻璃门,棕色的木质地板一如往常的光滑的发亮,我踩着地板上的倒影一路进去,苏比达匆匆从我身边擦过,他很急促,急的连我站在他身旁他也没功夫发现我的存在就出去了。
我并不在意,接着往里走,和禾烤着蛋糕,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他老神在在的身影,我走过去,把鱼缸随意放在柜台上,我说:“一份慕斯蛋糕。”
“ok!请稍等……啊,你来啦。”
和禾转身见到是我,阳光的面容笑逐颜开,他递过来蛋糕,说:“最近很忙么?一个星期没来了呢!…呀,这是你的鱼?”
我点头,原来还会有人关心我的存在啊,真感动……
以前我隔三岔五就往璃夜屋跑,其实我见到和禾的时间,比见到司肀的还多。
我为什么不来了?或许是因为我太懒,或许是怕见到司肀,那晚争执过后,司肀没回过家,我也没找过他。
我挖了一口奶油进嘴里,却还是无法适应这油腻,和禾很认真的研究着我的鱼,他仰起脸孩子气的问:“你的鱼是不是生病了?它们怎么动也不动?”
我被这种奇特的话语逗到了,我很杀风景的说:“它们死了,我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死的,也许像你说的一样,它们病死了,也许是缺氧,也许是老了,反正,它们就是死了。”
和禾不苟同的挠挠头,遗憾的讲:“它们长得真可爱,好可惜。”
“你喜欢吃鱼么?”我问。
和禾不解,却还是点头。我说:“你吃下去的那些鱼难道不可爱么,可它们还是死了,我们不就喜欢吃可爱的东西。越是可爱,摧毁得越是彻底。”
“……”和禾哑口无言。
他转了话题:“你想烤蛋糕么?我可以教你。”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你吃下去的那些鱼难道不可爱么,可它们还是死了,我们不就喜欢吃可爱的东西,越是可爱,摧毁得越是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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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没有见过楚歌,我和他,终于在彼此的世界渐行渐远,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坞和宁原却正式同居了,不过一个星期的时间,那坞成功驻军宁原领地,插上了胜利的旗帜。
听到这个消息我不是不震惊的。
为什么?在我认识那坞的年代里,她好过无数个男友,也爱过不少男人,但从来没有疯狂的同居过。
原因很简单,她怕同居速死。
那种磨合的力量不可小觑,那是一个化爱的过程,打个比方,在你同居以前,你无可救药的爱着他,就算他在你面前放个屁,都是可爱至极的。
同居以后,各种蛛丝马迹,隐藏的马脚完全露出水面,你不能一天24小时顶着一张浓妆艳抹的脸不透气吧,即使你受的了,脸也受不了啊,你在暴露自己缺点的同时,他也在暴露,突然有一天,他做什么都是错,说什么都刺耳,就连呼吸也能让你火冒三丈,再爱又如何,无法忍受有个屁用。
那坞适合谈宠物式的情人,高兴时喂他两块糖,不顺畅时管你摇断尾巴咱也爱搭不理,典型的找爱的感觉,却不想要愛的麻烦。
我也不主张同居,现在的男人大多是没用的男人,我不是说全部,但大多却是如此。
他们不会熨衬衫,不会修水龙头,不会换灯泡,他们连起个螺丝钉都不会,女人读书比男人强,开车比男人强,工作比男人强,男人最后就沦为了一个高级的常温精子储存器。如果只是为了上床,那就更没必要同居了,外面技术好的男人一抓一大把,而同居的男人也不能保证他曾经的性生活良好没有染病。
讲到这里,那坞就自豪了,那个得瑟的劲啊,她说:“这些宁原都会,宁原会通马桶,会扭水管,会接灯线,换个灯泡的姿势超帅,按摩忒温柔,床上倍棒,下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打得过猛汉,斗得过流氓。女人该选什么样的男人?选男人没别的,就是要选疼自己的,不管他再有钱,再有才华能力,再帅,再有口才,再有智慧,再孝顺,再大爱助人,要是不疼你,还不如当作一个屁,干干脆脆的放了。有些人合适但不爱,有些人爱却不合适,我宁可笑着累,也不要哭着享受,过一阵子还好,若是一辈子那还得了。”
心理医生爱给女人的忠告是,无论你有多喜欢对方,爱情里的主动方必须是男人,如果这个男人不主动,宁愿错过。
我想,如果那坞错过了宁原,她会抱憾终生。
“言姐,如果送自己一束花,你会选什么?”景之从我身后窜出来问我。
我回给她一个微笑,其实我喜欢的是草。含羞草,忘忧草,狗尾巴草,四叶草,金鱼草……含羞草太过羞涩,忘忧草又过于忧伤,狗尾巴草陪衬得辛苦,四叶草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即,金鱼草太爱出风头。
我还是最爱风铃草,淡淡的草香,淡淡的爱,不强烈,却绵长,不刻骨,却铭心,我说:“荼蘼吧。”
“嗯……不对!”景之摇头,却递过来一株修剪得整齐的龙胆花:“言姐,荼蘼的末路之美不适合你,你的代言花是龙胆,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看你忧伤的样子。”
“胡说八道,悲伤时脸都是绿的,你美一个给我瞧瞧,再说,你哪知眼睛看见我忧伤了,我就是想事来着。”
“两只!”景之说着指证她的目击证眼。
我伸出食指和中指朝她眼睛而去:“戳瞎它,我养你。”
景之挥开我葱白的手指,搬出一口鱼缸,里面的比目鱼瞪着眼睛看我。
这双比目鱼自然是那坞两个月前叫我买的,丫的当时口口声声的说再也不想看见鱼这种生物了,可宁原变着法给做的清蒸鱼,水煮鱼,醋溜鱼,生鱼片,鱼丸这段时间也没少吃,眼看着都快长彪了。
景之把鱼缸往圆木桌上一放,两只鱼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连泡泡也懒得吐了。
景之说:“戳它吧,生的时候不会闭眼,死的时候也不能瞑目,可悲了。”
原来是死了,鱼的寿命就那么几天,放养的时候且活不过几年,装在玻璃里能活这么久已是难能可贵的,鱼目再无珠,尚有七秒的记忆,何况是人。
我不喜欢养宠物,一部分是麻烦,大部分却是,倾注过多的感情,分别的时候会难过很久,这种悲伤的感觉我不喜欢,有人连游戏中的宠物狗死了都会哭上好几天,若是活生生在你面前蹦来蹦去,讨你喜欢的小东西哪天就不见了,估计你更不会豁达二字。
我又一次抱着鱼缸在街头晃荡,漫无目的,这次没有推销员来娱乐我无聊的时光。
入秋了,及膝的松软蓬蓬裙在微风下有些发凉发凉的,人行道两旁的叶子也随天气闷黄,时不时落下几片,我又想起了初次见面时,楚歌对我哼唱的《叶子》,说不清楚什么感觉,有点荒芜。
我是喜欢枫叶的,在所有生物枯荣后才迎来它的时代,也只有它从始至终都保持着风采,嫩的时候嫩的细致,红的时候红的耀眼,英姿飒爽,万叶常红。可是我所在的城市是极少有枫树的,如同江南极少下雪一样,气候限定了它们的存在。
我的步子最后停在了璃夜屋的玻璃门前,我呆呆的愣着。我只是要把鱼扔了,不知不觉却走来了这里。
我还是推开了玻璃门,棕色的木质地板一如往常的光滑的发亮,我踩着地板上的倒影一路进去,苏比达匆匆从我身边擦过,他很急促,急的连我站在他身旁他也没功夫发现我的存在就出去了。
我并不在意,接着往里走,和禾烤着蛋糕,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他老神在在的身影,我走过去,把鱼缸随意放在柜台上,我说:“一份慕斯蛋糕。”
“ok!请稍等……啊,你来啦。”
和禾转身见到是我,阳光的面容笑逐颜开,他递过来蛋糕,说:“最近很忙么?一个星期没来了呢!…呀,这是你的鱼?”
我点头,原来还会有人关心我的存在啊,真感动……
以前我隔三岔五就往璃夜屋跑,其实我见到和禾的时间,比见到司肀的还多。
我为什么不来了?或许是因为我太懒,或许是怕见到司肀,那晚争执过后,司肀没回过家,我也没找过他。
我挖了一口奶油进嘴里,却还是无法适应这油腻,和禾很认真的研究着我的鱼,他仰起脸孩子气的问:“你的鱼是不是生病了?它们怎么动也不动?”
我被这种奇特的话语逗到了,我很杀风景的说:“它们死了,我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死的,也许像你说的一样,它们病死了,也许是缺氧,也许是老了,反正,它们就是死了。”
和禾不苟同的挠挠头,遗憾的讲:“它们长得真可爱,好可惜。”
“你喜欢吃鱼么?”我问。
和禾不解,却还是点头。我说:“你吃下去的那些鱼难道不可爱么,可它们还是死了,我们不就喜欢吃可爱的东西。越是可爱,摧毁得越是彻底。”
“……”和禾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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