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傍晚的烧烤手,和白日的烧烤手绝对不是一家店。
或者不在一个维度。
当夜幕降临,这片土地重新繁荣起来。
男人,女人,孩子。
这里没有什么‘绅士’、‘淑女’,也不遵守谁能去哪儿,谁又不能去哪儿——没有这个规矩。
所有,全部。
每个人都能到酒馆里找些乐子。
「烧烤手」热闹极了。
一脸煤灰的男女们在门口停步,在一排水桶中挑个干净的,撩起一捧洗脸和手,然后,和朋友勾肩搭背地推开门,高声喊着老摩尔的名字。
女人们则温柔一些,洗的细致些——不过更多是给自己的孩子擦脸、鼻孔和牙缝。
用男人们特意留出来的桶子,给孩子洗。
之后才是自己。
她们和姐妹们笑着,也一齐走进酒馆。
孩子们就更闹。
他们会在所有大人都用完后,悄悄把布条浸透,在门口甩来甩去,然后被冲出来的、不知是谁的父母骂上几句、踹上几脚,揪着脖领子提走。
酒馆热闹。
二层的房间都听得到。
萝丝和罗兰是不可能错过的——金斯莱倒有些为难。
他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场合。
太吵了,让他没法思考。
“合格的侦探得在各式各样的场合中保证自己判断的精准性,让那颗负责思考的脑袋不停运转。”
罗兰在扯淡。
金斯莱也知道。
但新手侦探还是同意了。
“走吧!快,快点!”
萝丝像那‘金雀盖茨’一样,在屋里扑棱来扑棱去,直到金斯莱熄灭蜡烛,跟上罗兰。
一层是宽畅的酒馆,用来给这些下了矿的男女们找乐子的地方。
所以,桌椅仅仅能承担重量就行。
粗糙的不能再粗糙。
佩姬正忙碌的像只小蜜蜂,在老摩尔的吆喝中一会去那边,一会去另一边——她看见了三个人从楼上下来,许多人都看见了。
众人骤然一静。
“看来因斯镇的人不欢迎漂亮的。”
萝丝大喇喇喊了一声。
有人开始吹口哨。
朝着罗兰和她。
然后是男人们的哄笑声,酒杯砸在桌面的敲击声。
“快下来喝一杯!漂亮的‘姑娘’!”
他们嚷。
“嘴巴就和他们的手一样,煤灰很脏,煤灰下的血肉却干净。”佩姬担心罗兰生气,上前引他们入座。
靠墙中间的位置。
“我可不会因为这些话生气。”
沿路桌的女人们,有人伸手扯罗兰的袖子和裤腿,甚至有年纪不小的更加大胆,手就往那不该去的地方去,还反复去,轻重不一的去。
萝丝在这儿像鱼到了海里,舒服极了。
“可别碰我的男人!”
她恶狠狠瞪那些女人。
“那得先证明这是你的男人才行。”有女人反驳:“证明给我们看,是不是?各位?”
其他人又开始起哄。
就连金斯莱也渐渐露出了笑容。
“你不会还没‘套上’这先生吧?”女人们不放过萝丝,叫着嚷着调侃。
金斯莱板着脸,萝丝红了脸。只有罗兰低声问他们,什么叫‘套上’。
好像没人在意他是个瞎子,也没人在意瞎子是不是受了什么‘诅咒’——万物之父在这片矿区里似乎不大有市场,也或许皮肉们吃足了苦,早就清楚生活的真相:
除了该死的痛苦,没什么东西能永远跟随他们。
特别是万物之父的祝福。
绝对不可能。
“你们打哪儿来?”有人问了和佩姬相同的问题。
“西曼利斯。”
“哇喔。”
有人起哄。
或许没人去过西曼利斯,但不耽误起哄。
“看来我们的小佩姬找着真爱了。”女人们调侃:“先生,你可得小心。这女孩可手大脚大,到时爬上去,按着你——”
萝丝给了她一个中指。
这会儿的场面颇让萝丝回忆起象帮的日子,那些和同伴飞驰在街头的日子。
“你们融入的很快,”金斯莱点了餐,看看四周脏乱吵闹的环境,还要向前弓着、大声嚷才能和同桌人交流:“所以,西曼利斯来的两位,却乘了一辆从伦敦出发、并不经西曼利斯的火车。”
他笑得有些古怪:“我有个相识的就在西曼利斯住,这次的生意,也都来自她。”
她?
萝丝好奇:“你的情人?”
提到情人,金斯莱表情就更加古怪了。
“永远不会是。”
他回答。
“嘿!你们要去哪?是旅行?”
有人问。
“差不多。”罗兰侧着头,高声答道:“到处走走,在有趣的地方停下。”
又有人说:“这儿可没什么有意思的。”
“你说得可不算。”罗兰扬了下眉。
周围哄笑。
很快,酒和吃食端上来了。
佩姬的托盘到罗兰的桌面,沿途要经过不少桌子。
这些可爱的矿工们,无论男女,都开始往那托盘里放东西:男人们冲着萝丝,女人们则冲着罗兰——有些口味独特的,还冲着金斯莱。
当然,他们一致都冲这三位下楼后的表现。
着装不凡,却没有鄙夷。
于是,那餐盘到了目的地,已经快要堆成小山了:虽然都是些不值钱的钢铁黑面包,或两三杯廉价的淡啤酒。
“为佩姬的新朋友!”
男女们举起酒杯,孩子们则无视这气氛,抓着桌上的黑黢黢往嘴里塞。
佩姬…
似乎比他们想的还要有人望。
“祝你们有个愉快的假期!先生小姐!因斯镇的人非常善良,若有什么问题,就找佩姬,是不是?”
“当然,万事通佩姬!到了要找男人年纪的佩姬!”
作为话题中心的金发少女也不羞,一路哼着歌,给每个座位送上点好的酒和面包,还有些大手脚的要了肉食。
边走嘴里边扯着什么。
她和这些矿工一样,除了宽大的手脚外,还有一颗足够粗糙坚硬的心。
所以,她就敢在最忙的时候过去后,大喇喇提着一杯酒,到罗兰身边坐下。
又有人开始起哄了。
“喝一杯吧,道森先生。”
她用木杯碰了下罗兰的,在萝丝恼火的眼神中,抓起罗兰的手,放到杯耳上。
“我帮你。”
她说。
有人吹口哨。
“想摘走因斯镇之花,至少得喝上两大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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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幕降临,这片土地重新繁荣起来。
男人,女人,孩子。
这里没有什么‘绅士’、‘淑女’,也不遵守谁能去哪儿,谁又不能去哪儿——没有这个规矩。
所有,全部。
每个人都能到酒馆里找些乐子。
「烧烤手」热闹极了。
一脸煤灰的男女们在门口停步,在一排水桶中挑个干净的,撩起一捧洗脸和手,然后,和朋友勾肩搭背地推开门,高声喊着老摩尔的名字。
女人们则温柔一些,洗的细致些——不过更多是给自己的孩子擦脸、鼻孔和牙缝。
用男人们特意留出来的桶子,给孩子洗。
之后才是自己。
她们和姐妹们笑着,也一齐走进酒馆。
孩子们就更闹。
他们会在所有大人都用完后,悄悄把布条浸透,在门口甩来甩去,然后被冲出来的、不知是谁的父母骂上几句、踹上几脚,揪着脖领子提走。
酒馆热闹。
二层的房间都听得到。
萝丝和罗兰是不可能错过的——金斯莱倒有些为难。
他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场合。
太吵了,让他没法思考。
“合格的侦探得在各式各样的场合中保证自己判断的精准性,让那颗负责思考的脑袋不停运转。”
罗兰在扯淡。
金斯莱也知道。
但新手侦探还是同意了。
“走吧!快,快点!”
萝丝像那‘金雀盖茨’一样,在屋里扑棱来扑棱去,直到金斯莱熄灭蜡烛,跟上罗兰。
一层是宽畅的酒馆,用来给这些下了矿的男女们找乐子的地方。
所以,桌椅仅仅能承担重量就行。
粗糙的不能再粗糙。
佩姬正忙碌的像只小蜜蜂,在老摩尔的吆喝中一会去那边,一会去另一边——她看见了三个人从楼上下来,许多人都看见了。
众人骤然一静。
“看来因斯镇的人不欢迎漂亮的。”
萝丝大喇喇喊了一声。
有人开始吹口哨。
朝着罗兰和她。
然后是男人们的哄笑声,酒杯砸在桌面的敲击声。
“快下来喝一杯!漂亮的‘姑娘’!”
他们嚷。
“嘴巴就和他们的手一样,煤灰很脏,煤灰下的血肉却干净。”佩姬担心罗兰生气,上前引他们入座。
靠墙中间的位置。
“我可不会因为这些话生气。”
沿路桌的女人们,有人伸手扯罗兰的袖子和裤腿,甚至有年纪不小的更加大胆,手就往那不该去的地方去,还反复去,轻重不一的去。
萝丝在这儿像鱼到了海里,舒服极了。
“可别碰我的男人!”
她恶狠狠瞪那些女人。
“那得先证明这是你的男人才行。”有女人反驳:“证明给我们看,是不是?各位?”
其他人又开始起哄。
就连金斯莱也渐渐露出了笑容。
“你不会还没‘套上’这先生吧?”女人们不放过萝丝,叫着嚷着调侃。
金斯莱板着脸,萝丝红了脸。只有罗兰低声问他们,什么叫‘套上’。
好像没人在意他是个瞎子,也没人在意瞎子是不是受了什么‘诅咒’——万物之父在这片矿区里似乎不大有市场,也或许皮肉们吃足了苦,早就清楚生活的真相:
除了该死的痛苦,没什么东西能永远跟随他们。
特别是万物之父的祝福。
绝对不可能。
“你们打哪儿来?”有人问了和佩姬相同的问题。
“西曼利斯。”
“哇喔。”
有人起哄。
或许没人去过西曼利斯,但不耽误起哄。
“看来我们的小佩姬找着真爱了。”女人们调侃:“先生,你可得小心。这女孩可手大脚大,到时爬上去,按着你——”
萝丝给了她一个中指。
这会儿的场面颇让萝丝回忆起象帮的日子,那些和同伴飞驰在街头的日子。
“你们融入的很快,”金斯莱点了餐,看看四周脏乱吵闹的环境,还要向前弓着、大声嚷才能和同桌人交流:“所以,西曼利斯来的两位,却乘了一辆从伦敦出发、并不经西曼利斯的火车。”
他笑得有些古怪:“我有个相识的就在西曼利斯住,这次的生意,也都来自她。”
她?
萝丝好奇:“你的情人?”
提到情人,金斯莱表情就更加古怪了。
“永远不会是。”
他回答。
“嘿!你们要去哪?是旅行?”
有人问。
“差不多。”罗兰侧着头,高声答道:“到处走走,在有趣的地方停下。”
又有人说:“这儿可没什么有意思的。”
“你说得可不算。”罗兰扬了下眉。
周围哄笑。
很快,酒和吃食端上来了。
佩姬的托盘到罗兰的桌面,沿途要经过不少桌子。
这些可爱的矿工们,无论男女,都开始往那托盘里放东西:男人们冲着萝丝,女人们则冲着罗兰——有些口味独特的,还冲着金斯莱。
当然,他们一致都冲这三位下楼后的表现。
着装不凡,却没有鄙夷。
于是,那餐盘到了目的地,已经快要堆成小山了:虽然都是些不值钱的钢铁黑面包,或两三杯廉价的淡啤酒。
“为佩姬的新朋友!”
男女们举起酒杯,孩子们则无视这气氛,抓着桌上的黑黢黢往嘴里塞。
佩姬…
似乎比他们想的还要有人望。
“祝你们有个愉快的假期!先生小姐!因斯镇的人非常善良,若有什么问题,就找佩姬,是不是?”
“当然,万事通佩姬!到了要找男人年纪的佩姬!”
作为话题中心的金发少女也不羞,一路哼着歌,给每个座位送上点好的酒和面包,还有些大手脚的要了肉食。
边走嘴里边扯着什么。
她和这些矿工一样,除了宽大的手脚外,还有一颗足够粗糙坚硬的心。
所以,她就敢在最忙的时候过去后,大喇喇提着一杯酒,到罗兰身边坐下。
又有人开始起哄了。
“喝一杯吧,道森先生。”
她用木杯碰了下罗兰的,在萝丝恼火的眼神中,抓起罗兰的手,放到杯耳上。
“我帮你。”
她说。
有人吹口哨。
“想摘走因斯镇之花,至少得喝上两大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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