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傅宴庭等待着沈欢回答的时候。
心,在渐渐加速。
“这是人类生物的繁衍本能,荷尔蒙跟男女性分泌的性激素吸引,如果是像爸妈那样,跟所爱之人XXOO,过程应该是快乐的,并无痛苦,我不抵触。”
沈欢的回答十分科学,理智。
沈欢是个正常的女人。
不是有毛病。
怎么会嫌弃这些?
关键在于【爱】与【不爱】。
跟不爱的人,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是浪费生命。
跟爱的人在一起,做什么傻乎乎的事情都是甜蜜。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标怪。
有些人做,可以,有些人做,不可以。
就是这么简单。
沈欢也不例外。
傅宴庭没有多说什么,依旧牵着沈欢的手。
那……
就让傅宴庭成为沈欢口中那个心爱之人。
就跟傅盛铭和林清月那样。
翌日。
沈欢跟傅心儿借了一辆杜卡迪机车,戴上头盔,一路冲向了沈轩的约定地点。
在一处清幽的宅院面前下车。
沈欢掏出手机,给沈轩打了个电话:“大师叔,你人在哪里呢?”
“欢欢。”
沈轩从宅院里走了出来:“跟我进来。”
“恩。”
沈欢随着沈轩走进了宅院。
宅院像是清朝时期遗留下来的建筑,经过了翻新,放在了帝都的四环外。
空气之中飘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薰衣草……肌肉放松,降低焦虑感,精神愉悦,舒缓交感神经,有助于睡眠,是你种的?”
沈轩自嘲一笑:“时家的人种的,即便离婚了偶尔还是有时家人会过来看看她,总比我强多了,我是前不久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沈欢沉默了一下,道:“关系有点复杂。”
沈轩轻叹了一口气儿:“她是个好人,只是命运坎坷。”
沈欢颔首道:“能让大师叔这么惦记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对这个女人真的越来越好奇了。”
“刚好她醒了,我带你去见见她。”
等沈轩带着沈轩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口。
负责照顾病人的看护恭敬地开口:“沈轩先生。”
“沈轩,进来吧。”
一道虚弱的女声传来。
略微苍老,却带着历经岁月沉淀下来的温润。
沈轩朝着沈欢使了个眼色,两人走进了房间。
坐在轮椅上穿着毛衣的女人一脸岁月静好。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女人的白发上,染上皱纹的脸透着一股发自骨子里的温润如玉,女人的气质很独特,不似小家碧玉,更像是书中写(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李清照,满腹诗文才华同时刚硬无比,虚弱的身躯里藏着一团火焰,足以燃烧一切,眼中的光芒从未黯淡过。
跟老年重活一世走在时尚潮流前线的欧阳清欢不同,却一样的独特,不被任何标签所束缚,难怪能够让大师叔这么在意,这个女人确实有气质,让人忍不住投以目光。
更深层次发生过什么事情……这是大师叔跟她的事情了。
“沈欢……很高兴见到你,我叫简诗。”
简诗率先做了个自我介绍,看着沈欢的眼神充满了宠溺,就跟看着自己的亲孙女一样。
“简诗奶奶,您好,我叫沈欢。”
打了个照面,就当是熟络了。
只是……
沈欢看得出来,简诗哪怕气色不错,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即便有沈轩在,亦是无法扭转,只能够缓解简诗的痛苦,让简诗活的更久一点。
出于一个医者,理智促使沈欢做出了判断,只是沈欢不说。
简诗微微一笑:“我听沈轩说了,你做了清欢的孙媳妇儿。”
“简诗奶奶认识清欢奶奶?”
“岂止是认识,我们以前还是闺蜜呢,只是时间洪流走的太过匆忙,掩盖了太多太多,再好的情谊也被时间改变了,如今我变成这个样子,没有必要让她知道,她去追求属于自己全新的人生,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欢欢,能跟我说说清欢的事情吗?”
“……好。”
沈欢跟简诗坐到了一起,诉说着沈欢所知道的欧阳清欢。
简诗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的,温柔地看着沈欢,耐心倾听着沈欢的话语。
没有开口。
在简诗的身边,沈欢感觉到时间突然间变得很慢。
像是黄昏阳光下在老宅院门口偎依在奶奶身边熟睡的小橘猫,奶奶手里摇着扇子,嘴里唱着歌谣,哄着小橘猫睡觉,阳光洒在一人一猫的身上,很宁静,安详,惬意十足。
沈欢很喜欢跟简诗相处的感觉,越来越明白为什么沈轩会将简诗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与生俱来,岁月沉淀的厚重感,给予人的感觉就是如此吸引,一眼万年。
“她过的真好,我看到你跟清欢一起在清欢酒吧演出上的热搜了,我很高兴。”
简诗发自内心地开口。
即便现在的简诗身体状况已经不可能再做这些了。
沈欢认真地开口:“简诗奶奶,我觉得您应该跟清欢奶奶见一面,如果我是清欢奶奶绝不想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会的……”
简诗刚想说些什么。
“大伯母,我来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传来。
时觉提着大包小包走了过来。
见到房间里的沈轩沈欢微微一怔:“是你?”
沈欢不由得挑了挑眉。
虽然大师叔说过简诗是时家老大时殿生的妻子,结婚三十载,后来离婚。
简诗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离婚时候时殿生分给简诗的,时家人偶尔会来看简诗。
没想到今天这么巧,就跟时觉见上面了。
沈欢淡淡回应了一声:“好巧啊。”
时觉放下手中的东西,微笑着回应:“确实好巧。”
“时觉,你来了,坐,我给你介绍一下……”
简诗说了沈欢跟沈轩的身份。
当然,忽略了沈轩的过往。
只说是故人,懂医术,知道简诗的情况后特意赶来帝都为简诗治病。
“原来……你叫沈欢。”
时觉念着这个名字,透露出了一股浓厚的兴趣。
见到沈欢,时觉总有一种朦胧的感觉。
似熟悉,似悸动。
时觉捉摸不透。
那一天WIN酒吧分别后,时觉有点后悔没有要沈欢的联系方式。
能够给时觉这样感觉的女人,她是唯一。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心,在渐渐加速。
“这是人类生物的繁衍本能,荷尔蒙跟男女性分泌的性激素吸引,如果是像爸妈那样,跟所爱之人XXOO,过程应该是快乐的,并无痛苦,我不抵触。”
沈欢的回答十分科学,理智。
沈欢是个正常的女人。
不是有毛病。
怎么会嫌弃这些?
关键在于【爱】与【不爱】。
跟不爱的人,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是浪费生命。
跟爱的人在一起,做什么傻乎乎的事情都是甜蜜。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标怪。
有些人做,可以,有些人做,不可以。
就是这么简单。
沈欢也不例外。
傅宴庭没有多说什么,依旧牵着沈欢的手。
那……
就让傅宴庭成为沈欢口中那个心爱之人。
就跟傅盛铭和林清月那样。
翌日。
沈欢跟傅心儿借了一辆杜卡迪机车,戴上头盔,一路冲向了沈轩的约定地点。
在一处清幽的宅院面前下车。
沈欢掏出手机,给沈轩打了个电话:“大师叔,你人在哪里呢?”
“欢欢。”
沈轩从宅院里走了出来:“跟我进来。”
“恩。”
沈欢随着沈轩走进了宅院。
宅院像是清朝时期遗留下来的建筑,经过了翻新,放在了帝都的四环外。
空气之中飘着一股淡淡的花香。
“薰衣草……肌肉放松,降低焦虑感,精神愉悦,舒缓交感神经,有助于睡眠,是你种的?”
沈轩自嘲一笑:“时家的人种的,即便离婚了偶尔还是有时家人会过来看看她,总比我强多了,我是前不久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沈欢沉默了一下,道:“关系有点复杂。”
沈轩轻叹了一口气儿:“她是个好人,只是命运坎坷。”
沈欢颔首道:“能让大师叔这么惦记的女人,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对这个女人真的越来越好奇了。”
“刚好她醒了,我带你去见见她。”
等沈轩带着沈轩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口。
负责照顾病人的看护恭敬地开口:“沈轩先生。”
“沈轩,进来吧。”
一道虚弱的女声传来。
略微苍老,却带着历经岁月沉淀下来的温润。
沈轩朝着沈欢使了个眼色,两人走进了房间。
坐在轮椅上穿着毛衣的女人一脸岁月静好。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女人的白发上,染上皱纹的脸透着一股发自骨子里的温润如玉,女人的气质很独特,不似小家碧玉,更像是书中写(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李清照,满腹诗文才华同时刚硬无比,虚弱的身躯里藏着一团火焰,足以燃烧一切,眼中的光芒从未黯淡过。
跟老年重活一世走在时尚潮流前线的欧阳清欢不同,却一样的独特,不被任何标签所束缚,难怪能够让大师叔这么在意,这个女人确实有气质,让人忍不住投以目光。
更深层次发生过什么事情……这是大师叔跟她的事情了。
“沈欢……很高兴见到你,我叫简诗。”
简诗率先做了个自我介绍,看着沈欢的眼神充满了宠溺,就跟看着自己的亲孙女一样。
“简诗奶奶,您好,我叫沈欢。”
打了个照面,就当是熟络了。
只是……
沈欢看得出来,简诗哪怕气色不错,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即便有沈轩在,亦是无法扭转,只能够缓解简诗的痛苦,让简诗活的更久一点。
出于一个医者,理智促使沈欢做出了判断,只是沈欢不说。
简诗微微一笑:“我听沈轩说了,你做了清欢的孙媳妇儿。”
“简诗奶奶认识清欢奶奶?”
“岂止是认识,我们以前还是闺蜜呢,只是时间洪流走的太过匆忙,掩盖了太多太多,再好的情谊也被时间改变了,如今我变成这个样子,没有必要让她知道,她去追求属于自己全新的人生,我很为她感到高兴,欢欢,能跟我说说清欢的事情吗?”
“……好。”
沈欢跟简诗坐到了一起,诉说着沈欢所知道的欧阳清欢。
简诗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的,温柔地看着沈欢,耐心倾听着沈欢的话语。
没有开口。
在简诗的身边,沈欢感觉到时间突然间变得很慢。
像是黄昏阳光下在老宅院门口偎依在奶奶身边熟睡的小橘猫,奶奶手里摇着扇子,嘴里唱着歌谣,哄着小橘猫睡觉,阳光洒在一人一猫的身上,很宁静,安详,惬意十足。
沈欢很喜欢跟简诗相处的感觉,越来越明白为什么沈轩会将简诗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与生俱来,岁月沉淀的厚重感,给予人的感觉就是如此吸引,一眼万年。
“她过的真好,我看到你跟清欢一起在清欢酒吧演出上的热搜了,我很高兴。”
简诗发自内心地开口。
即便现在的简诗身体状况已经不可能再做这些了。
沈欢认真地开口:“简诗奶奶,我觉得您应该跟清欢奶奶见一面,如果我是清欢奶奶绝不想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会的……”
简诗刚想说些什么。
“大伯母,我来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突然传来。
时觉提着大包小包走了过来。
见到房间里的沈轩沈欢微微一怔:“是你?”
沈欢不由得挑了挑眉。
虽然大师叔说过简诗是时家老大时殿生的妻子,结婚三十载,后来离婚。
简诗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离婚时候时殿生分给简诗的,时家人偶尔会来看简诗。
没想到今天这么巧,就跟时觉见上面了。
沈欢淡淡回应了一声:“好巧啊。”
时觉放下手中的东西,微笑着回应:“确实好巧。”
“时觉,你来了,坐,我给你介绍一下……”
简诗说了沈欢跟沈轩的身份。
当然,忽略了沈轩的过往。
只说是故人,懂医术,知道简诗的情况后特意赶来帝都为简诗治病。
“原来……你叫沈欢。”
时觉念着这个名字,透露出了一股浓厚的兴趣。
见到沈欢,时觉总有一种朦胧的感觉。
似熟悉,似悸动。
时觉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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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给时觉这样感觉的女人,她是唯一。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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