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听风说着还抹了抹泪。
姜晚澄险些忘了,身边还跟这个原主的人了。
她立刻解释道:“能自立更生也很不错,这没什么的。我如今对做饭这种事,到很是喜欢,或许我本就有些天赋呢?”
听风频频点头:“是。姑娘您从前就爱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吃食,您自个儿都说是有些天赋的。奴婢们都跟着姑娘,吃了不少希奇好吃的食物呢!”
是吗?
原主也喜爱下厨做饭?
只是亲自下手的时间较少?
姜晚澄心中的疑惑再次逐渐加深……原主,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这顿两鸡五吃的菜,自然是做的无比成功的。
首先便是叫花鸡。
敲开已经闷得又干又硬的泥浆外壳,里面的鸡瞬间扑了香味出来。
那香味,很难形容,反正就是奇香,香的让人只是闻到,便馋的口水直流。
再撕开外面的叶子,油水直接流了一桌。
油滋滋的鸡油将鸡裹得金灿灿的。
一撕开,那肉看起来即软烂又滋润,即鲜嫩又入味。
一口咬下去,确实油滋滋的,且非常有味道。
而冬瓜炖鸡汤,汤味鲜美清爽,鸡肉也带着一股冬瓜的味道。
豌豆烧鸡,更不用说了。
烧鸡本就是最有味道的一道菜,鸡肉又咸又香又油,而青豌豆更是耙到软烂,一抿即化。
最后还有一道青菜鸡血汤。
一道油滋滋的酱炒鸡杂。
这顿饭,大伙儿都吃的满足极了。
封老还叫上崔瑾之和王楮配自己喝了几碗。
本来王楮和听风还不肯上桌吃饭,是姜晚澄拿出主子的谱,命令他们必须听令,二人才坐了一个边角。
最后喝了些酒,才放开了手脚敢夹菜吃。
王楮险些惊掉舌头:“这、这真是我此生,吃过最好吃的饭菜了……”
王楮倒不是故意夸张说这些恭维话。
实在是,他确实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自幼在家中被母亲偏心苛待,长大后也从未出去吃过馆子,所以就连油荤都很少沾过大的。
像今日这般,有这么多肉,还不吝啬油荤的饭菜,他当真是生平第一次吃。
小时候吃过鸡,也是得病死了的鸡,才敢拿来吃了。
而他能吃的,也是家中其余人不要的鸡屁股,或是弟弟啃过的鸡腿骨头,让他再拿着吸两口。
那骨头上,哪还有一丝肉能给他留着?
所以,今日才算是他此生正正经经,第一回真正的吃上一口鸡肉。
王楮被这鸡的鲜嫩多汁给惊到,咬了几十下都舍不得吞进肚子里。
原来,肉的滋味是这般……
便是那烧鸡的油汤,他也能干三碗冒尖的干饭。
再说这白花花的大米饭,普通人家可没有这样吃的。
一般都是糙米,杂米,甚至杂粮。
而就算是糙米,也没有直接蒸这么多直接来吃的。
所以,这也是王楮人生第一次,能端着一碗白米饭下菜,下肉吃。
他一时,竟有些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就算是过年,也不能这般吃的吧?
偏偏姑娘竟还与他说,今日想吃多少便有多少呢……
王楮一时,感动的眼冒泪花。
听风心疼的握住他的手,小声问他:“阿楮,我家姑娘好不好?咱们以后,可要好生报答姑娘,替她办事。”
王楮:“是,以后我王楮任姑娘差遣,绝无二心!”
夫妻二人自此更加定了心,心中将姜晚澄彻底奉到绝高的位置。
吃饱喝足后,姜晚澄将听风与王楮喊到一旁。
“我要你们,明日一早便先启程,前往上京。”
听风闻言,满脸惊喜:“上京?姑娘您可是要去收拾麝月和楚嬷嬷她们的?”
姜晚澄摇头,“不。听风,我并不打算揭露自己的身份。若你还想跟着我,我想先与你说个明白。”
“当初我被绑之事,如今仍是处处谜团。所以,在我还未弄清真相之前,是不会轻举妄动,暴露姜家之女身份的。”
“你去了上京,也要避免被人发现,认出你的身份。”
当然,若有机会弄清事情真相替原身报仇的话,姜晚澄也会赴汤蹈火。
只是眼下,她派听风夫妇二人们去上京的任务,并非为此。
听风听后,只好应道:“是,奴婢一切都听姑娘的。”
“只是姑娘,可还能追回拂雪、倚花她们?她们同我一般,对姑娘都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的!”
其实,姜晚澄并不想身边有太多原身的人。
但是,听风也说了,这几个婢女对原身忠心无二。
所以,就当是为了原身,自己也不会辜负她们……
“好,我尽力。”
听风彻底放下心来。
当晚,他们夫妇收拾了行囊,还带了一些馒头作为干粮,天亮后便揣着姜晚澄给他们夫妻二人的任务,率先踏上了去往上京的路。
又过了一日。
五日聚首的日子,就在明日了。
姜晚澄想去青阳镇一趟,采买一些路上所需的物品,还有一事也需要亲自去办。
林氏姐妹和崔瑾之听罢,打算与她同行。
温二郎便留在家中自己读书,封老难得清闲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所以雅姐儿便跟着他们一同下了山。
崔瑾之当初将马车拖板抬上山时,是卸了马车棚子的。
今日便只好扛着个驴车的托板,然后牵着驴,坐驴车去镇上了。
一行人到镇上时,便先去采买东西。
悠闲自在的走在街上,东逛西走,东西买了不少,热闹也看了很多。
“这青阳镇,还当真不小呢。”
“可不是?前几年我们还来过,当时也没有这般繁华吧?”
姜晚澄:“年前更热闹些,后来遭了劫匪,不少铺子都关门了。”
大家都有些惋惜。
走了一会儿便都饿了,干脆去吃馆子。
崔瑾之请四位女娘吃饭,自然不能小摊子便应付了,于是要选一家酒楼。
镇上最繁华的酒楼,自然是清月楼。
可是姜晚澄与它太熟了,所以她并不想进去,怕惹人注意。
于是,几人便又选了另一家对门的酒馆。
偏偏,他们几人的身影,早便被人发现了。
“三爷,是女娘他们?”
“他们……去了对门酒楼。”
这女娘,好歹也该看在彼此有些交往的份儿上,来他们清月楼吃饭才对。
怎得还跑到对面去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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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晚澄险些忘了,身边还跟这个原主的人了。
她立刻解释道:“能自立更生也很不错,这没什么的。我如今对做饭这种事,到很是喜欢,或许我本就有些天赋呢?”
听风频频点头:“是。姑娘您从前就爱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吃食,您自个儿都说是有些天赋的。奴婢们都跟着姑娘,吃了不少希奇好吃的食物呢!”
是吗?
原主也喜爱下厨做饭?
只是亲自下手的时间较少?
姜晚澄心中的疑惑再次逐渐加深……原主,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这顿两鸡五吃的菜,自然是做的无比成功的。
首先便是叫花鸡。
敲开已经闷得又干又硬的泥浆外壳,里面的鸡瞬间扑了香味出来。
那香味,很难形容,反正就是奇香,香的让人只是闻到,便馋的口水直流。
再撕开外面的叶子,油水直接流了一桌。
油滋滋的鸡油将鸡裹得金灿灿的。
一撕开,那肉看起来即软烂又滋润,即鲜嫩又入味。
一口咬下去,确实油滋滋的,且非常有味道。
而冬瓜炖鸡汤,汤味鲜美清爽,鸡肉也带着一股冬瓜的味道。
豌豆烧鸡,更不用说了。
烧鸡本就是最有味道的一道菜,鸡肉又咸又香又油,而青豌豆更是耙到软烂,一抿即化。
最后还有一道青菜鸡血汤。
一道油滋滋的酱炒鸡杂。
这顿饭,大伙儿都吃的满足极了。
封老还叫上崔瑾之和王楮配自己喝了几碗。
本来王楮和听风还不肯上桌吃饭,是姜晚澄拿出主子的谱,命令他们必须听令,二人才坐了一个边角。
最后喝了些酒,才放开了手脚敢夹菜吃。
王楮险些惊掉舌头:“这、这真是我此生,吃过最好吃的饭菜了……”
王楮倒不是故意夸张说这些恭维话。
实在是,他确实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自幼在家中被母亲偏心苛待,长大后也从未出去吃过馆子,所以就连油荤都很少沾过大的。
像今日这般,有这么多肉,还不吝啬油荤的饭菜,他当真是生平第一次吃。
小时候吃过鸡,也是得病死了的鸡,才敢拿来吃了。
而他能吃的,也是家中其余人不要的鸡屁股,或是弟弟啃过的鸡腿骨头,让他再拿着吸两口。
那骨头上,哪还有一丝肉能给他留着?
所以,今日才算是他此生正正经经,第一回真正的吃上一口鸡肉。
王楮被这鸡的鲜嫩多汁给惊到,咬了几十下都舍不得吞进肚子里。
原来,肉的滋味是这般……
便是那烧鸡的油汤,他也能干三碗冒尖的干饭。
再说这白花花的大米饭,普通人家可没有这样吃的。
一般都是糙米,杂米,甚至杂粮。
而就算是糙米,也没有直接蒸这么多直接来吃的。
所以,这也是王楮人生第一次,能端着一碗白米饭下菜,下肉吃。
他一时,竟有些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就算是过年,也不能这般吃的吧?
偏偏姑娘竟还与他说,今日想吃多少便有多少呢……
王楮一时,感动的眼冒泪花。
听风心疼的握住他的手,小声问他:“阿楮,我家姑娘好不好?咱们以后,可要好生报答姑娘,替她办事。”
王楮:“是,以后我王楮任姑娘差遣,绝无二心!”
夫妻二人自此更加定了心,心中将姜晚澄彻底奉到绝高的位置。
吃饱喝足后,姜晚澄将听风与王楮喊到一旁。
“我要你们,明日一早便先启程,前往上京。”
听风闻言,满脸惊喜:“上京?姑娘您可是要去收拾麝月和楚嬷嬷她们的?”
姜晚澄摇头,“不。听风,我并不打算揭露自己的身份。若你还想跟着我,我想先与你说个明白。”
“当初我被绑之事,如今仍是处处谜团。所以,在我还未弄清真相之前,是不会轻举妄动,暴露姜家之女身份的。”
“你去了上京,也要避免被人发现,认出你的身份。”
当然,若有机会弄清事情真相替原身报仇的话,姜晚澄也会赴汤蹈火。
只是眼下,她派听风夫妇二人们去上京的任务,并非为此。
听风听后,只好应道:“是,奴婢一切都听姑娘的。”
“只是姑娘,可还能追回拂雪、倚花她们?她们同我一般,对姑娘都是忠心耿耿,绝无二心的!”
其实,姜晚澄并不想身边有太多原身的人。
但是,听风也说了,这几个婢女对原身忠心无二。
所以,就当是为了原身,自己也不会辜负她们……
“好,我尽力。”
听风彻底放下心来。
当晚,他们夫妇收拾了行囊,还带了一些馒头作为干粮,天亮后便揣着姜晚澄给他们夫妻二人的任务,率先踏上了去往上京的路。
又过了一日。
五日聚首的日子,就在明日了。
姜晚澄想去青阳镇一趟,采买一些路上所需的物品,还有一事也需要亲自去办。
林氏姐妹和崔瑾之听罢,打算与她同行。
温二郎便留在家中自己读书,封老难得清闲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所以雅姐儿便跟着他们一同下了山。
崔瑾之当初将马车拖板抬上山时,是卸了马车棚子的。
今日便只好扛着个驴车的托板,然后牵着驴,坐驴车去镇上了。
一行人到镇上时,便先去采买东西。
悠闲自在的走在街上,东逛西走,东西买了不少,热闹也看了很多。
“这青阳镇,还当真不小呢。”
“可不是?前几年我们还来过,当时也没有这般繁华吧?”
姜晚澄:“年前更热闹些,后来遭了劫匪,不少铺子都关门了。”
大家都有些惋惜。
走了一会儿便都饿了,干脆去吃馆子。
崔瑾之请四位女娘吃饭,自然不能小摊子便应付了,于是要选一家酒楼。
镇上最繁华的酒楼,自然是清月楼。
可是姜晚澄与它太熟了,所以她并不想进去,怕惹人注意。
于是,几人便又选了另一家对门的酒馆。
偏偏,他们几人的身影,早便被人发现了。
“三爷,是女娘他们?”
“他们……去了对门酒楼。”
这女娘,好歹也该看在彼此有些交往的份儿上,来他们清月楼吃饭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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