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这题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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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在等肉烤熟的间隙,高明程先吃了一碗稀粥垫肚子,没那么饿之后,烤肉就可以慢慢来了。

    家里没什么调料,只能用盐腌制,再撒点辣椒粉,烤熟后,热腾腾的,香喷喷的,口感还不错。

    当然了,如果仔细品尝,就会发现公野猪的肉是有点骚臭味的,于是他又从小猪身上切了几块肉下来。

    高明程是个大方的人,因此他切了不少肉腌制,至少每人得有个一两串。

    “石头,给你吃猪腰子,这个嫩!”其他人都在干活,高明程的饭搭子就是小石头了。

    小石头坐在小板凳上,拿着一串烤五花肉,吃的满嘴流油,等高明程递给他烤猪腰后,立即接过,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着。

    别看他人小,吃起东西来,可不含糊。

    许多玉平时煮饭晚,吃的也简单,一餐就一个菜,一盘子辣椒炒豆豉,能吃一天。

    小石头的待遇好点,时不时能有个蒸蛋吃,但也就这样了,因此他馋肉的很。

    “好不好吃?”高明程看他一脸馋相,就笑着逗他。

    “好吃!”小石头已经口齿清晰了,说完这两个字,又接着吃了起来,但即使再馋,吃了两串肉和一个烤猪腰后,小石头就饱的打嗝了。

    “哈哈,不准吃了啊,不然不消化了。”高明程不肯再给小石头烤肉了,喊他一边去玩。

    小石头已经吃饱了,就乖乖到跑到大人那边,去看他们收拾野猪。

    高明程接着一边烤肉一边吃,等他吃饱了后,又烤了几串,然后喊陈大松他们过来吃。

    “一人吃一串吧,尝尝味,歇一歇再干活。”高明程喊着大家过来吃,起初大家还客气,等许多玉第一个来吃后,其他人材陆陆续续吃起来。

    趁着他们吃烤肉的时候,高明程就把猪骨卸下来,堆放在一边,然后又切了两块好肉,这些是准备送给细奶奶和高奶奶的。

    烤肉的火堆还燃着,于是高明程把猪脚、猪头、猪尾巴斩断,提着这些东西丢到火堆上,火苗一接触到油脂和猪毛,立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同时还有一股臭味弥漫开来。

    足足忙活了一个小时,一群人才把野猪收拾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没有把两头野猪肉都带到县里去,而是留了一百斤左右,他将肉切成长条状,每条肉大约两斤,放进缸里用盐抹上,腌制三天后,再拿出来晾晒风干。

    “多福,三天后,你帮我把这些肉拿出来挂在屋檐下。”高明程对陈多福说道。

    陈多福当即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除了腌的咸肉,高明程还给三条狗留了不少肉,留的都是大野猪的肉,这个肉腥臭些,肉质也粗糙,人吃的话,口感没有那么好。

    至于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那还是老规矩,各自分一些猪下水和猪骨,不过许多玉提出想吃猪肝,于是高明程就切了一斤猪肝给她。

    想了想,也给陈家一斤猪肝,另外细奶奶和高奶奶也给安排上了。

    猪肝补血,偶尔吃,对身体还不错,但不能经常吃,因为肝是排毒的。

    把要带去县里的东西都搬上车斗后,高明程就准备走人,这次走了,短时间内就不打算回来了,至于回来拿鸡蛋拿菜什么的,就让高明里来干。

    临走前,高明程对张成远说道:“哥,给我种点生菜吧,那个包烤肉吃最好了。”

    生菜一年四季都可以种,就是冬天长得慢点而已。

    这阵子天气还行,利于种子萌芽,长好的生菜,刚好可以过年时吃。

    “哎。”张成远应下,琢磨着自家没有生菜种子,得去军岭的合作社买些回来。

    把事情都交代好,高明程开着拖拉机一路朝着老村而去,而陈大松家和张成远家的人,也各自忙碌开来。

    日头已经高高挂起,羊圈里的羊群早就饿的咩咩叫了,于是张成远赶紧把羊牵了出去。

    山羊们一出羊圈这个樊笼,那可真是欢快的很,一面咩咩叫,一面低头啃食着嫩草嫩叶。

    比起它们的好胃口,那头疑似得了胆结石的老黄牛就显得懒洋洋的,美味的青草递到它的面前,它都爱吃不吃,时不时还会暴躁的嚎叫。

    在太阳的照射下,满树的橘子已经逐渐泛黄,努力积累着糖分,让橘子的风味变得更好。

    距离橘子采收售卖,倒计时半个月。

    高明程开着拖拉机,迎风而去,途径老村时,自然要给亲友送肉,然后一路来到兴安岭。

    天气渐冷,羊城那边的高档服装已经安排上了,本地的中档服装也得安排上,因此这次回去,他得从高守旺这里拿货走。

    “守旺叔,哪,这些肉和排骨送你的。”高明程提着一块肉和两根排骨,笑着将之递给高守旺。

    高守旺的眼睛朝车斗里看了眼,夸赞着:“明程,你又弄到野猪了?真厉害啊,村里这么多人,都没几个敢进山弄野猪了。高富强几兄弟倒是有枪,但是最近天天忙着烧砖呢。”

    “他们家也不错,明年开春就能够建房子了。”

    “他那是鸟铳,想弄野猪的话,还是差点。叔,我要的货都准备好了吧?”高明程说道。

    “早就准备好了,我给你搬过来!”高守旺撸起袖子,就准备去仓库搬货,高明程自然不会让他一个人搬,两人一人搬一袋子,把两袋子货竖着放在车斗上。

    “明程啊,这平常村里就你能时不时打到野猪,但等过年时,那可就说不定了!哈哈。”高守旺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

    他倒也不是谜语人,紧接着说道:“我收到我儿子的信了,今年过年时,他们都能够回家探亲!等到时候,喊他们也进山去打头野猪,让我也炫耀炫耀。”

    “恭喜守旺叔啊!我记得他们有两年没有回来探亲了吧?”高明程说道,又回想了下前世的事,可惜那会儿他和高守旺家关系很一般,一些详情根本就不知道。

    高守旺连连点头,感慨的说道:“是有两年没有回来了!他们离的远,任务又重,实在没有假期回来,不然这来回一趟,光路上,就要花费好几天了!”

    “明程,到时候我喊你来家里一起吃个饭,你们年轻人,肯定有话聊。”高守旺笑呵呵的邀请着,高明程自然一口应下,只要他愿意,那自然是有话题聊的。

    又和高守旺聊了聊近况,得知高守旺没有让人赊账,这才放心。

    今年三角债的问题严重,导致经济下行,但受影响的,还是大企业,像他们这种做小生意的,影响不算特别大。

    要带的东西都齐全了,高明程就开着他的拖拉机,一路朝县里而去。

    这次回村忙活,又是七八天,这让高明程颇为想念老婆孩子,等回到服装店,见到许多美和小旭旭后,他没法当着众人的面抱老婆撒狗粮,但抱儿子,那可是天经地义的事了。

    “小旭旭,想爸爸没?”高明程吧唧几下,亲了亲小旭旭的脸蛋,只是他几天没有刮胡须,胡须刺痛了小旭旭,于是小旭旭伸出手,撑着他的下巴,不让他亲。

    “明程,谁让你不刮胡须的!”许多美在一旁笑着,小旭旭的皮肤嫩,都被胡须给扎红了。

    不过父子亲情,不是胡须能够破坏的,小旭旭依旧赖在高明程的怀里,用手捏着高明程的脸蛋玩,玩着玩着,自己凑上去亲了高明程一口,结果流了他满脸的口水。

    这小孩的口水也太泛滥了!

    高明程内心吐槽着,但也不嫌弃自家儿子的口水,伸手一抹,就当没这事了。

    环顾四周,没看到小土豆,于是就问起小土豆来。

    许多美说道:“昨天上午,宋警官就把小土豆接走了,说是联系了吉安那边,找到了小土豆的父母,所以要带小土豆过去认亲。”

    “你没有回来,小土豆挺抗拒的,不愿意走,后来好不容易才把他哄着走了。哎,希望他能够顺利找到他的父母吧。”

    养了几天,许多美都对小土豆生出一丝感情了,有些舍不得,但也知道能够找到亲生父母,对孩子才好。

    高明程得知小土豆已经走了,也有一些感慨。

    但人生路上就是这样,一路会遇到很多人和事。能顺手帮助一些人,让他们坎坷的人生路好走一些,就是一个善举了。

    许多美又说道:“对了,明程,三天前,我们县也有孩子被拐走了!农民街那儿有家做五金生意的,那男人去外地进货了,女的在家里带孩子做生意,结果就一个买菜的时间,回来后,孩子就不见了!”

    “报了警,但目前也没有什么消息,只猜测是被两个中年男人给趁机抱走的。出了这事,我都不敢让胡婶子带小旭旭去外面玩了,只敢让他在家附近玩耍。”

    说着别人的事,许多美自个儿却后怕不已,因为她根本不敢想象如果是小旭旭不见了,她会怎么样。

    高明程听着这个消息,努力回想了下,突然眼睛一亮,这题他会啊!

    这个事情在现在影响不大,顶多大家议论几句就过去了,但在二十年后,这件事又会被重新提起,并且引发了一阵舆论!

    因为二十年后,这个被拐走的孩子不幸得了白血病,他的养父母倒是对他很好,一直当亲生的孩子养着,等发现孩子得了白血病后,甚至愿意卖房治病,但这病不好治,还需要移植骨髓才行。

    除了骨髓库,就是亲人提供了,而亲人间的配型,成功率是很大的,于是养父母就求到亲生父母这边,希望他们去医院做配型。

    这事对亲生父母的打击挺大的,孩子才两个多月就被拐走了,二十年没有孩子的消息,现在有了消息,却得知孩子得了白血病!

    并且孩子就在距离他们家不到二十里的镇上生活!当初抱走孩子的,就是养父母的亲戚,因此他们是一直知道亲生父母的情况。

    因为事情颇为离奇,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不小的舆论。

    高明程在刷手机新闻时,恰好就看到了,因为是自己县里发生的,他还特意看了前因后果,因此有一些印象。

    想到这事,高明程就坐不住了,但贸然去警局找高国兵,他也说不来自己为什么知道这事。

    于是他决定去找毛子。

    他一手抱着小旭旭,一手提着两斤肉,朝毛子家走去。

    运气还不错,毛子刚好在家。

    “明程哥。”毛子看到高明程,立即殷勤的搬了根长凳出来,示意高明程坐。

    “毛子,这是野猪肉,给你和你弟弟吃的,野猪肉有点腥臭,你炒的时候,多放点辣椒调味。”高明程将手里的肉递给毛子。

    毛子欣喜接过,赶忙问高明程是不是有事。

    “是这样的,我听说我们县有人的孩子丢了,又听说青石镇有户人家突然间多了一个孩子,只是我也没空去确认,这样吧,你替我跑一趟青石镇,找一找那户姓柳的人家,看他家是不是多了个孩子,你记住那孩子的模样,然后再到农民街那儿去打听打听,如果情况对的上,你就去局里找黄大志,让他领着丢了孩子的家属过去。”

    高明程虽然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但也决定先让毛子跑一趟。

    都说龙有龙道,鼠有鼠道,混迹市井,打听消息的事情,毛子这种人做起来更顺畅,不易引起他人的警惕。

    果然,毛子说道:“那边我去收过古董,现在再去收,也没人会怀疑什么,那行,我今天就去那边打听消息。”

    毛子一口应下,也没问高明程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反正他只认一个道理,那就是跟着高明程做事,不会吃亏!

    上回他本来以为能够做成一桩大生意,没料到却遇到危险,要不是高明程厉害,他能不能安全回来,都不好说呢。

    最后虽然担心受怕了一晚上,但也不是没有收获,得到了一头山羊。

    和高明程不同的是,毛子没有选择养山羊,而是直接卖掉了,得到的钱又可以成为他的本钱,这样在遇到好东西时,也能够买的下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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