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大志想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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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小宋带着高明万走了,办公室中就只剩下高明程和高国兵两个人了。

    高国兵把背靠在靠椅上,审视着高明程。

    高明程坐在他的对面,咧嘴笑着,他知道,他要和高国兵摊牌了,当然了,只是摊一部分牌,底牌自然得留着。

    高明程说道:“叔,是你问我答,还是就我自己说?”

    “你自己说!”高国兵轻哼着,依旧用审视的眼神看着高明程,聆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如果他从中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立即就会打断询问。

    不过高明程肯定不会犯这种错误,他把该说的话,说的滴水不漏,最主要的,还是展示了一下他的武力值。

    高国兵的办公室不算太大,但勉勉强强也足够打拳了,于是高明程当着高国兵的面,把那一套四门拳给演练了一遍。

    拳法这种东西,那是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高国兵也算是有几分身手的人,一看高明程的演练,就大致知道高明程的实力了。

    在练拳这一块,高明程没有隐瞒什么,只是他最大的底牌是他与众不同的身体素质。

    同样的拳法,由不同的身体素质打出来,那效果自然也是不同的。

    一套拳法演练完毕,高国兵已经从坐着变成站着了,他满眼惊叹,说道:“你跟谁学的拳法?这像是家传的一种拳法,没有太多花哨的动作,每一招一式,都以实用为主。”

    高明程笑道:“我拜了个师傅学的,当初村里修铁路时,我听说有个奉城佬功夫好,一拳能打断一棵树,我就私底下找到了他,交了学费,拜了师,学到了这一套拳法。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练拳,寻常的人,即使五六个,也近不了我的身了。”

    军岭铁路那边,的确有个奉城佬擅长拳法,高明程找了这个理由,即使高国兵去跟人打听也不怕。

    至于那个奉城佬,早在铁路修好之后就走了,这人海茫茫的,谁还会特意去找不成?

    高国兵满意的夸道:“这拳法学的值!伱之前是会打架,但那都是瞎打,靠着你人机灵,胆子大,拳头硬才能赢,但是没有章法,要是遇到厉害的人,你就得败了。现在你学了这套拳法,进可攻,退可守,出手有章法,难怪那个牛强也不是你的对手。”

    “哦,上回那个黄金走私案的主犯叫牛强,人称强哥。这小子厉害啊,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经手过那么多的案子,比他凶狠厉害的,少见!根据他自己交代的,他已经杀了十五个人了!”

    提起这个强哥,高国兵都要倒吸一口冷气。

    强哥做过很多事情,并且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杀人放火也在所不惜的那种!

    高国兵已经知道高明程和黄大志在火车上遭遇到的事情了,于是在审问强哥时,特意提起了这件事,据强哥交代,他当时更恨偷包的赵涵,所以第一时间刺杀了赵涵,之后要躲避警方追捕,所以就没去杀高明程了。

    但强哥表示,那是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当然了,因为这句话,强哥承受了一次大记忆恢复术!

    高明程听说了强哥的事情,心中也不是不后怕的。好在运道在他这边,如今他不但除掉了强哥这个潜在的危机,还获得了一些好处。

    高国兵因为连连侦破大案,已经受到上面的重视了,半个小时后的会议,就是以表彰他为主的。

    为此,高国兵还写了一份演讲稿。

    叔侄两个又说了一会儿话,然后高明程从裤兜里摸出一颗子弹来。

    “叔,你能帮我弄到这种子弹吗?”高明程所说的,就是他前不久获得的战利品。

    高国兵接过子弹,仔细观察了一下,很快就辨认出这是什么子弹了,他迅速的看向高明程,高明程只能咧嘴笑。

    “这是微型冲锋枪的子弹,你从哪里弄到的?你要这种子弹做什么?你还有什么事情是瞒着我的?”高国兵一连三问,刚刚还觉得高明程这个人踏实,结果就露出狐狸尾巴了!

    那把微型冲锋枪是高明程的战利品,枪是好枪,就是子弹有些少,不够用,所以他才把主意打到高国兵的身上,想让他出面给自己弄些子弹来。

    高明程说道:“叔,我说在山里捡到一把枪,你信吗?”

    高国兵冷笑一声:“不信。”

    高明程摊手,说道:“不信就算了!”

    这赖皮的模样,令高国兵牙痒。

    就在这时,有人敲响了门,紧接着小张推门而入,说道:“高局,差不多到时间该走了。”

    接下来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高国兵只是瞪了高明程一眼,不再审问他了,如今他也想开了,谁没有点自己的小秘密呢?

    只要高明程做事靠谱,不留把柄,那就没什么大事。

    他把子弹还给高明程,叮嘱道:“等我弄到了再给你,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哎!好呢,我办事,叔放心!”高明程笑着,心情挺不错的。

    既然高国兵马上要去县委那边开会,高明程也就顺势告辞了。

    他在警局这边看到了黄大志,就询问了一下他的伤势以及近况。

    黄大志表示他的伤早已经好了,至于近况嘛,那就是很好!

    因为他是侦破黄金走私案的关键人物之一,因此高国兵给他记了一功,之后是会有奖励发放的,据说是一笔奖金。

    “明程,你说我要不要把户口迁到城里来?”黄大志拉着高明程走到角落处,把自己最近纠结的事情问了出来。

    现在这会儿,是城市户口吃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绞尽脑汁把户口往城里迁。

    从六十年代起,城市户口就比农村户口吃香多了,城市户口是有诸多好处的,而农村户口不但没有那些好处,还得交公粮。

    就是现在,不但要交公粮,还有继例等零零散散的钱要交,一年辛苦忙碌下来,落到自己口袋里的粮食和钱都不多。

    高明程没急着给建议,而是看向黄大志问道:“你是怎么想的?”

    黄大志说道:“宋哥和我说,如果我把户口迁过来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拿下一块地皮砌房子,从此以后,我就是城里人了。”

    说到城里人三个字时,他声音激动,双眼放光。

    试问,这个时候哪个农村人不想成为城里人呢?

    哪怕有个城里亲戚,都会觉得脸面有光的很。

    高明程想到黄大志手里的那些金子,就明白黄大志真正的心意了,于是他说道:“迁吧!你现在是协警,但以后是有转正机会的,把户口迁到城里,那样会更好些。”

    黄大志本就倾向于迁户口了,只是没有下定决心,听到高明程这么说,他立刻就下定决心了。

    迁户口这种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那是极难的!

    但对于有权势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如今黄大志在警局混的风生水起,人缘极好,而户籍科也是属于警局管理的,他想要迁户口,那就是极其容易的一件事了。

    和黄大志说了一会儿话后,高明程就在小宋的指引下,去了运输公司,他带着高明万来的,如果回去前不去见见高明万,看看他的情况,那就说不过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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