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好为人师的高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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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送走了苏通后,高国兵才问高明程是怎么知道联营的。

    高明程还能说啥,自然是把锅扣在药交会上了,在外人的眼中,他长到这么大,总共就出了一次远门,那么所有不符合他身份所知道的信息,都得推到那里去。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嘴里跑火车了,把高国兵这个老干警,都说的一愣一愣的。

    最后,高明程成功的在高国兵的脑子里,灌输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午时,高国兵还要上班,高明程也没有在县里久留,而是带着买来的一些东西,回了高家村。

    路经军岭时,他又碰到黄大志了,黄大志在地里做事,他抡起一把锄头,正在翻土。

    等土翻好后,就要种上冬天吃的一些菜了。

    “大志,你身上的伤好了吗?”高明程停下,和黄大志说着话。

    之前两人不熟,现在倒是熟的很,每次遇到时,都会说上几句话。

    看到高明程,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快好了。”

    高明程了然,那就是没好。想到黄大志他家的情况,没啥劳动力,这地里的活都得黄大志干,所以哪怕黄大志身上有十来道伤口,也不能休息。

    突然,他就发现自己比黄大志好太多了。

    爸妈不待见算什么?

    至少他身上的负担可没有黄大志重!等到分家后,他完全可以只顾自己,当父母年老时,他才会承担赡养的责任。

    但黄大志不行,他全家上下,都指望黄大志把这个家撑起来呢。

    说起来黄大志都二十二的人了,在流行早婚早孕的乡下,这个年纪都该结婚生子了。

    高明程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上辈子黄大志一生未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孩子。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走到地里,说道:“来,我给你翻地。”

    说着,就把锄头从黄大志的手里夺了过去。

    黄大志抢不过他,只能感激的道谢。

    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干起农活来也不差,每一次抡起锄头,都能够将土轻易的翻好。

    翻土时,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黄大志忍不住兴奋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明程,上次赶集时,我去转了转,捡到了五毛钱!”

    他伸出一只手,五指打开,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捡到钱,通俗一点讲,是他运气好,但也证明黄大志的观察力的确很出众。

    之前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特长,等到他发现后,再看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就有不同的感悟了。

    “哈,那恭喜你啊!”高明程笑着说道,却又想起自己忘记问高国兵警局招收协警的标准和待遇了。

    “伱这么厉害,都可以去当警察了,警察办案,就得观察力强才行!”

    黄大志连连摇头,满脸的惶惶然,说道:“我小学都没有读完,字都没有认全,哪里能当警察办案?我不行,我不行的。”

    “你只读到三年级吗?”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点头,说道:“是,那个时候,我弟弟就得了小儿麻痹症,我爸妈要去地里做事,我得在家里照顾弟弟,等再过几年,我爸爸突然身体也不行了。”

    “哦,那叔叔去医院检查过吗?”

    “去了,医生也说不来原因,让我们去省城看病,但是……”后面的话,黄大志没有说出口了。

    去省城看病,可不是一件小事,没点家底,哪里敢去。

    这从古至今,因病致贫的事情,层出不穷。

    “除了不能干体力活,我爸也没有别的不舒服,所以就没去了。”黄大志笑笑,语气故作轻松。

    可是,在农村,一个壮年男人却不能干体力活,这对于家庭来说,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倘若他爸能干体力活,那么黄大志也能过得轻松点。

    在说话间,这一块地就被高明程翻好了。

    他把锄头还给黄大志,说道:“你对自己好点,身上有伤,就少干点体力活,不然伤口裂开,就一直好不了了。你伤口还有炎症吗?我家里还有几盒阿莫西林,我再给你一盒。”

    本来吃上一盒,也差不多了,但架不住黄大志这样折腾身体啊!

    还是再给他一盒备用吧!

    那黑包里的钱,黄大志不敢要,高明程就决定以后多帮着点他。

    “对了,你家有钢丝吗?我会做套子,做好的套子放在兔子常经过的地方,就能够套住兔子,到时候你是拿来吃,还是拿来卖,都行!”

    高明程决定把套兔子的技能也教给他,但黄大志却摇头说道:“家里没有钢丝。”

    “那去合作社买!”合作社就在军岭,所以高明程直接往合作社走去,黄大志没想到高明程做事这么风风火火,连忙跟了上去。

    到了合作社,高明程买了一大把的钢丝线,当然了,是他掏的钱。

    买到钢丝后,高明程亲自带着黄大志去山里走一趟。

    他现在已经把兔子的生活习惯摸的很透了,知道哪些地方会有兔子经过,于是在他的指点下,黄大志做好了几个套子,并且放在草丛中。

    “行了,明天早上的时候,你就过来查看一下,要是运气好的话,肯定会套到兔子的。”高明程对套到兔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高壮和他家里,利用这种套子,都时不时的也能够收获到一些野味。

    “我买了点苹果,给你一个吃吧。你要多吃点肉,这样身体才好得快,给你的人参别省,放久了,要是潮了,得坏!”

    “好东西就要吃到肚子里去,那样才不浪费!”

    今天的高明程有点好为人师,已经陆续给三个人灌输一些念头了。

    经过这么一耽搁,天色渐黑,高明程拿着东西,和黄大志挥手道别,大步朝高家村走去。

    黄大志站在田埂上,望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他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来。

    他觉得,高明程说的话,哪儿都对!

    等回到家,黄大志把高明程送的大苹果洗了,一分为四,和家里人一起分享。

    苹果是他们这儿没有的水果,所以价钱较高,黄大志家是很少吃苹果的。

    这时,黄大志说道:“爸,拿点钱给我,明天赶集时,我们买上一斤肉,和人参炖着吃。”

    那人参拿回来后,家里还没有吃过呢。

    在黄大志想着人参炖肉是什么滋味时,他爸却说道:“吃什么吃?家里就这点钱,你还想全用掉?”

    一股负面情绪扑面而来,令黄大志眼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他抿着嘴,一个决定在他的心中生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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