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画舫。
三楼。
兰霜呈“鸭子坐”姿势在锦榻上,尽管火盆里的金丝炭烧得旺盛,她身上还是裹着厚厚的毛毯,只有白嫩可爱的鹅蛋脸露在外头,这天气是真的冷,若不是为了迎合客人们的需求,她才不会穿薄薄的烟纱裙下楼。
“小姐,今天的诗词来了。”
丫鬟捧着一叠纸进来,并不是很多,只有十几张,富商、乡绅是写不出诗词的,只有书生能写。
“嗯。”兰霜用露在外面的头点了点,示意丫鬟放在面前,丫鬟翻,她看,作为从小就被精心培养的花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之道自是清楚。
对于只有短短十年“职业寿命”的花魁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娇美的容颜?
窈窕的身姿?
尽管她两样齐备,但都不是。
花魁最重要的是名气!
聚拢名气最好的方法便是诗文,她今年已经十八岁,对寻常女子而言还算年轻,可对一名花魁来说,这年龄已经不小,若再过几年还没有闯出名堂来,只能找个富商或者达官贵人嫁作小妾,淹没在勾心斗角的后宅大院里。
她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以“兰”“霜”为题,希望遇到一位才子,作出一篇好诗文,可惜临福县毕竟地处偏僻,读书人本就不多,才子更是少之又少,至今也没遇到可让她扬名的诗文。
每天的每天,一张张地翻看客人们写的诗文,就像从一堆堆沙子里找一粒黄金,难度可想而知。
看到第七张的时候,她眸光亮了些许,这首诗明显比前面的高出一个层次,且字迹也是极为工整的。
“这是一位举子所作,听说在去年的秋闱当中位列第五,很厉害。”
丫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连她都能看出,这首诗确实好,“应是近段时间最好的一首诗了,不出意外,今天的入幕之宾就是他。”
兰霜轻轻偏了偏小脑袋,示意丫鬟把这首诗单独放在一边,剩下的也是要看,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剩下还有更好的诗文,不看完就丢掉,被曝光,那她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所以,出于谨慎小心,每天的诗文她都会看完,最终才会评选出最好的一篇。
看到最后一首的时候,丫鬟“噗嗤”而笑,这狗爬一样的字,一看就是某个富商、乡绅闲着无聊凑热闹写的,连她这个丫鬟的字都不如。
兰霜也忍俊不禁,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都呆住了,呆呆地看着摆放在面前的这首诗,随之,她眼眸泛红、起了泪雾,径直掉下泪来,这首诗仿佛是一位阔别已久的知己,从她光鲜亮丽的花魁外表下看到了她脆弱哀伤的小心灵。
“小姐?”
注意到自家小姐不对,丫鬟顺着小姐的目光仔细看了看眼前这首诗,这一看她也呆了,感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在身体里流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手臂起了鸡皮疙瘩,直至此时,她方知晓,什么是好诗。
尽管书籍古卷上也有文学大儒所写的好诗,可这是现场作出来的新作,这又完全不同的感觉。
“扶我起来。”
兰霜掀开毛毯,用锦帕擦掉眼底的泪水,“鸭子坐”的姿势久了,腿麻。
丫鬟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扶着她从锦榻走下来。
兰霜轻移莲步,行至梳妆台前坐下,她要以最美的状态迎接知己,“去把这位公子请上来。”
丫鬟拿着这首诗,匆匆下楼。
见到兰霜姑娘的贴身丫鬟下来,客人们都很平静,因为没什么悬念,有方旭平这样的举人在,其他人注定只能沦为陪衬,黯然失色。
方旭平侧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白煜。
白煜很平静,他也知道没什么悬念......若是他脑子里那么多千古名作还干不过一个举人,他就可以抹脖子了,丢不起这个人。
只有官兵一个人着急,低着头,犹如斗败的公鸡,他丢不丢人无所谓,主要不忍心看到巡检大人成为笑柄的场面。
丫鬟笑意喜人地走上舞台,小姐得了一首可以扬名的好诗,她也会跟着水涨船高,从未像今天这么高兴,“小姐今天的入幕之宾是十三号桌的客人。”
客人们下意识地看向方旭平,结果发现方旭平坐的是七号桌,并不是十三号,这让他们感到很意外,有人诗词能超过了方旭平?
左看右看,最终发现巡检那桌才是十三号,他们全都愣住了。
“十三号桌?应该弄错了吧,七号桌才对啊。”
“怎么可能是十三号桌?”......
书生们感觉莫名其妙。
方旭平脸色极其难看,“我要求公布十三号桌所写的诗词!”
丫鬟轻笑,“公子别急,为了公平起见,每天优胜者所写的诗词,自是要公布出来的,这是画舫的规矩。”
说罢,丫鬟一双小手打开纸张,就像读“圣旨”一样庄严肃穆,“《咏兰》”
“折茎聊可佩,入室自成芳。”
小雀儿般的声音还挺好听。
方旭平脸色发白,单是这一句,他就知道自己输了,甚至已经不用听后面的,他虽是举人,会作诗也能作诗,可这样有灵气的诗句,他自知作不出。
其他书生怔怔出神,他们也是读书人,第一时间就知道方旭平败了。
富商、乡绅虽不会作诗,却也能听出一首诗的好坏,这朗朗上口的节奏感,这活灵活现的画面感,让他们已经明白这是一首好诗。
“开花不竞节,含秀委微霜。”
丫鬟念完。
全部客人安静无声。
这首诗的整体意思是连同茎叶折来的兰花聊可佩带,置入室中自然飘香,幵花却不与其他花比赛拔髙枝节,含蕴着秀美的姿色在微霜里衰残。
方旭平的脸色由白转为通红,有恨意也有嫉妒,看了一眼白煜,一句话也没说,匆匆离去。
书生们面面相觑,今天来这画舫,便是为方旭回乡省亲接风洗尘,可现在主角先走了,他们自是尴尬,也没好意思多留。
富商、乡绅倒是没受到什么影响,他们附庸风雅名义上为了花魁而来,实际目标则是刚才舞台上弹琵琶和跳舞姑娘,花魁虽好,但是这些姑娘更惹人怜惜,不是吗?......
丫鬟从舞台上走下来,径直向白煜这桌走来。
“公子,请随我来。”
丫鬟面带笑意蹲了万福礼,伸出小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白煜感觉心又酥了,这小丫鬟也叫我公子哎!
“嗯。”
白煜神情淡然,不急不慢地起身,他对身后的官兵挥了挥手,“去岸上,通知本官那两百多个下属,让他们先回去。”
官兵感觉整个人麻了......
大人。
你哪来的两百多个下属?
是监牢里那些犯人吗?苦读书 www.kudushu.org
三楼。
兰霜呈“鸭子坐”姿势在锦榻上,尽管火盆里的金丝炭烧得旺盛,她身上还是裹着厚厚的毛毯,只有白嫩可爱的鹅蛋脸露在外头,这天气是真的冷,若不是为了迎合客人们的需求,她才不会穿薄薄的烟纱裙下楼。
“小姐,今天的诗词来了。”
丫鬟捧着一叠纸进来,并不是很多,只有十几张,富商、乡绅是写不出诗词的,只有书生能写。
“嗯。”兰霜用露在外面的头点了点,示意丫鬟放在面前,丫鬟翻,她看,作为从小就被精心培养的花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之道自是清楚。
对于只有短短十年“职业寿命”的花魁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娇美的容颜?
窈窕的身姿?
尽管她两样齐备,但都不是。
花魁最重要的是名气!
聚拢名气最好的方法便是诗文,她今年已经十八岁,对寻常女子而言还算年轻,可对一名花魁来说,这年龄已经不小,若再过几年还没有闯出名堂来,只能找个富商或者达官贵人嫁作小妾,淹没在勾心斗角的后宅大院里。
她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以“兰”“霜”为题,希望遇到一位才子,作出一篇好诗文,可惜临福县毕竟地处偏僻,读书人本就不多,才子更是少之又少,至今也没遇到可让她扬名的诗文。
每天的每天,一张张地翻看客人们写的诗文,就像从一堆堆沙子里找一粒黄金,难度可想而知。
看到第七张的时候,她眸光亮了些许,这首诗明显比前面的高出一个层次,且字迹也是极为工整的。
“这是一位举子所作,听说在去年的秋闱当中位列第五,很厉害。”
丫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连她都能看出,这首诗确实好,“应是近段时间最好的一首诗了,不出意外,今天的入幕之宾就是他。”
兰霜轻轻偏了偏小脑袋,示意丫鬟把这首诗单独放在一边,剩下的也是要看,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剩下还有更好的诗文,不看完就丢掉,被曝光,那她的职业生涯就完了。
所以,出于谨慎小心,每天的诗文她都会看完,最终才会评选出最好的一篇。
看到最后一首的时候,丫鬟“噗嗤”而笑,这狗爬一样的字,一看就是某个富商、乡绅闲着无聊凑热闹写的,连她这个丫鬟的字都不如。
兰霜也忍俊不禁,可看着看着她整个人都呆住了,呆呆地看着摆放在面前的这首诗,随之,她眼眸泛红、起了泪雾,径直掉下泪来,这首诗仿佛是一位阔别已久的知己,从她光鲜亮丽的花魁外表下看到了她脆弱哀伤的小心灵。
“小姐?”
注意到自家小姐不对,丫鬟顺着小姐的目光仔细看了看眼前这首诗,这一看她也呆了,感觉一股酥酥麻麻的电流在身体里流窜,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手臂起了鸡皮疙瘩,直至此时,她方知晓,什么是好诗。
尽管书籍古卷上也有文学大儒所写的好诗,可这是现场作出来的新作,这又完全不同的感觉。
“扶我起来。”
兰霜掀开毛毯,用锦帕擦掉眼底的泪水,“鸭子坐”的姿势久了,腿麻。
丫鬟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扶着她从锦榻走下来。
兰霜轻移莲步,行至梳妆台前坐下,她要以最美的状态迎接知己,“去把这位公子请上来。”
丫鬟拿着这首诗,匆匆下楼。
见到兰霜姑娘的贴身丫鬟下来,客人们都很平静,因为没什么悬念,有方旭平这样的举人在,其他人注定只能沦为陪衬,黯然失色。
方旭平侧头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白煜。
白煜很平静,他也知道没什么悬念......若是他脑子里那么多千古名作还干不过一个举人,他就可以抹脖子了,丢不起这个人。
只有官兵一个人着急,低着头,犹如斗败的公鸡,他丢不丢人无所谓,主要不忍心看到巡检大人成为笑柄的场面。
丫鬟笑意喜人地走上舞台,小姐得了一首可以扬名的好诗,她也会跟着水涨船高,从未像今天这么高兴,“小姐今天的入幕之宾是十三号桌的客人。”
客人们下意识地看向方旭平,结果发现方旭平坐的是七号桌,并不是十三号,这让他们感到很意外,有人诗词能超过了方旭平?
左看右看,最终发现巡检那桌才是十三号,他们全都愣住了。
“十三号桌?应该弄错了吧,七号桌才对啊。”
“怎么可能是十三号桌?”......
书生们感觉莫名其妙。
方旭平脸色极其难看,“我要求公布十三号桌所写的诗词!”
丫鬟轻笑,“公子别急,为了公平起见,每天优胜者所写的诗词,自是要公布出来的,这是画舫的规矩。”
说罢,丫鬟一双小手打开纸张,就像读“圣旨”一样庄严肃穆,“《咏兰》”
“折茎聊可佩,入室自成芳。”
小雀儿般的声音还挺好听。
方旭平脸色发白,单是这一句,他就知道自己输了,甚至已经不用听后面的,他虽是举人,会作诗也能作诗,可这样有灵气的诗句,他自知作不出。
其他书生怔怔出神,他们也是读书人,第一时间就知道方旭平败了。
富商、乡绅虽不会作诗,却也能听出一首诗的好坏,这朗朗上口的节奏感,这活灵活现的画面感,让他们已经明白这是一首好诗。
“开花不竞节,含秀委微霜。”
丫鬟念完。
全部客人安静无声。
这首诗的整体意思是连同茎叶折来的兰花聊可佩带,置入室中自然飘香,幵花却不与其他花比赛拔髙枝节,含蕴着秀美的姿色在微霜里衰残。
方旭平的脸色由白转为通红,有恨意也有嫉妒,看了一眼白煜,一句话也没说,匆匆离去。
书生们面面相觑,今天来这画舫,便是为方旭回乡省亲接风洗尘,可现在主角先走了,他们自是尴尬,也没好意思多留。
富商、乡绅倒是没受到什么影响,他们附庸风雅名义上为了花魁而来,实际目标则是刚才舞台上弹琵琶和跳舞姑娘,花魁虽好,但是这些姑娘更惹人怜惜,不是吗?......
丫鬟从舞台上走下来,径直向白煜这桌走来。
“公子,请随我来。”
丫鬟面带笑意蹲了万福礼,伸出小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白煜感觉心又酥了,这小丫鬟也叫我公子哎!
“嗯。”
白煜神情淡然,不急不慢地起身,他对身后的官兵挥了挥手,“去岸上,通知本官那两百多个下属,让他们先回去。”
官兵感觉整个人麻了......
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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