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长安,霍去病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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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洛氏的使团过荥阳、洛阳,然后从崤山入关,到了长安城。

    洛氏的使团住进了朝廷专门招待王侯的驿站之中,然后进了皇宫之中,面见天子,刘彻对昭公国的突然来访是非常疑惑的,不明白他们在这个非朝贡的日子里,来到长安做什么。

    但是秉持着洛氏无小事的原则,刘彻还是很认真的接见了洛氏的使臣。

    长乐宫中。

    刘彻笑着问道:“使者,昭公派遣使团前来大汉长安,可是有要事啊?”

    洛使躬身作揖道:“至尊的天子,主公派遣外臣前来,是为了诸夏的昌盛,为了汉朝的江山社稷而来,洛氏向您献上御马宝具,助您攻灭匈奴。”

    御马宝具?

    刘彻来了兴趣,但凡是和马有关系的他都非常的有兴趣,连忙说道:“使者还请示意。”

    洛使拍拍手,便有人牵着一匹马走上殿来,马身上搭挂的马镫和马鞍第一时间就吸引了刘彻的注意力,他也是骑马的高手,一见到这两件东西,几乎立刻知道了它们的作用。

    刘彻瞬间脑海之中闪过无数的画面,一股电流从他的脊椎骨一路向上到了他的脑后心,震得他整个人晕晕乎乎的。

    他噌的一下从坐席之上站起,然后就直直的向着那匹战马奔去,周围人的侍卫见状一急,纷纷高声道:“陛下,战马暴烈,危险啊。”

    刘彻直接一甩袖道:“都别拦着朕,你们懂什么,这哪里是宝具,这分明就是神器啊,这是天下的神器。”

    刘彻奔到战马身边,伸手扯了扯马镫,又摇了摇马鞍,战马发出了两声长啸,刘彻的手激动的微微颤抖着,他实在是难以相信自己所见到的,“这么简单,这么简单,过去为什么就没有人想到过呢?”

    是啊。

    这就是一个思维盲区的典型案例,甚至发明出了辅佐上马的半侧脚蹬,却没有想过再往另外一侧也安装一下,以便马上的人能够稳固身形。

    然后刘彻就听到了铛铛铛的声音,这不是马蹄踏在殿上的声音,刘彻有些疑惑的向着声音的来源马蹄看去,然后就见到了马蹄之上的金属。

    “陛下,这是马蹄铁,是为了防止马蹄受伤而创造出来的。

    家族经历过多次的试验,有了马蹄铁之后,战马基本上不会因为马蹄受伤而丧失战斗力,甚至直接死去。

    正如漠南-漠西之战,朝廷损失了将近七千匹战马,其中五千匹都是因为长时间的奔袭和战斗,马蹄受伤不能行走而造成的,有了马蹄铁,这一部分的战马就不会因为长距离的奔袭而受伤。”

    “神物!”

    刘彻激动的难以言说,“这是无与伦比的神物,朕本来还打算用五年时间养马,十年时间养人,现在看来根本就不需要这么久。

    这是素王在庇佑朕啊,竟然在战争这么关键的时刻送来了这样的神物,若是还不能攻灭匈奴,朕愧对素王,愧对祖宗,愧对因此而死的天下人!”

    刘彻转身面向洛使,沉声道:“朕会立刻在长安城内外修建这御马三宝具的工坊,调遣天下的工匠全力打造,将这三宝的优先级别提高到和弓弩同档次,争取在三年之内,打造至少十万套御马宝具。”

    这就是大汉朝的力量,远远不是洛氏所能相提并论的,二者之间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

    汉帝国统治下的人口,仅仅归属于中央朝廷的就不下三千五百万人,再加上诸侯王、列侯、豪强统治的人口,加上隐匿的人口,这些虽然不是汉帝国直接统治,但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区别并不大,整个汉帝国的人口在五千五百万左右。

    这么庞大的人口一旦调动起来,力量堪称毁天灭地。

    唯一的限制就是农耕帝国局限于生产力,想要保证社会的稳定,非战时九成九的人口都要束缚在土地上,即便是战时,至少要九成的人保证耕作,否则就是天下流离的结局。

    洛氏在战时能够直接发动的参战人口不会超过三万,这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所以洛氏一直以来所玩的都是四两拨千斤。

    通过思想文化的影响,达到振臂一呼的效果,那些思想是洛氏的底线和核心利益,是真正不允许触碰的东西。

    “天子圣明!”

    对于天子的大手笔,洛使很满意,这正是家族进献御马三宝的目的,只有汉廷才有足够的力量去进行十万以上的军备铸造,仅仅是铁矿石的数量就不是现在这些普通的王侯所能够做到的。

    ……

    洛谨秀则在进入长安城之后就和使团分道扬镳,洛无疾自然亲自来迎接自己的姐姐。

    洛谨秀按照礼数先到东阿侯府拜访,然后就跟着洛无疾到了无双侯府。

    “无疾!”

    洛谨秀掀开马车的前帘走下车,突然听到一道男声在呼唤自己的弟弟,抬头一望,在坊市这一条街道的尽头,有个少年郎正骑在马上招呼着。

    洛无疾策马走过来轻声道:“阿姐,是弟的友人,冠军侯霍去病,大概又是唤我去饮酒,我这便去打发了他,让管家先带姐姐进府吧。”

    冠军侯霍去病?

    洛谨秀还是听过这个名字的,自漠南大捷之后,霍去病这个名字就和洛无疾一同风行在大汉的所有郡国之中,昭城也不例外。

    真是年轻啊。

    和阿弟一样年轻,但是两个人很不一样,霍去病一看就像是一团火,洛无疾则稳重许多,像是一团水一样的宽容。

    这是洛谨秀对霍去病的评价,她比霍去病和洛无疾大了四五岁,女性又比较早熟,自然觉得二人都太年轻了,像是孩子一样。

    霍去病骑在马上,一眼就见到了那个眉心篆刻着圣痕的柔美女子,真真是倾城绝色,望过去就温婉的如同春水一般。

    在这一瞬间,他就明白了为什么娶妻当娶洛氏女,他也升起了一种当场去求亲的冲动。

    但是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豪言壮志还在他耳边萦绕,立刻心中就恨不得马上攻灭匈奴,把匈奴单于的头颅扔到长乐宫之前。

    洛无疾策马向着霍去病而去,笑道:“去病,今日我的姐姐刚刚回到长安,不能和你饮酒,改日再聚吧。”

    “那是阿姐?”

    霍去病拍拍胸脯道:“那是阿姐?

    既然今日无疾姐弟团聚,我便不叨扰了。

    不过你我二人情同兄弟,无疾的阿姐就是我的阿姐,改日一定要登门拜访,不能失却了礼数!”

    洛无疾闻言有些无语,脑门上浮现出一个大大问号。

    ?

    这个时代的确是有这样的风尚,甚至会赡养义兄弟的父母妻子。

    汝妻子吾养之。

    这不是一句玩笑话,而是一种男人之间的承诺。

    但问题是,洛无疾无语的点在于,他还好好的站在这呢,登门拜访他的长辈,这和霍去病的性格不搭啊。

    洛谨秀随着侍女进了府中,霍去病这才收回视线,洛无疾望着这一幕笑道:“此次阿姐回昭城,不知道兄长有没有为阿姐介绍英才俊彦,若是许下了人家,去病可要好好备上一份大礼,以免阿姐成亲时,我们恰好出征在外,没有时间备礼。”

    说完洛无疾直接转身进了府中,霍去病直接愣在原地,盘桓了片刻才微微皱着眉头离去。

    洛无疾走进府中,见到阿姐正等着他,便下马笑道:“阿姐,走吧。”

    “不请冠军侯进来做客吗?”

    洛无疾脸上带着莫名的笑意道:“不用管他,伱我姐弟多日未见,今日弟弟为你接风洗尘,阿姐快来,这是弟弟为你准备的宅院。”

    洛谨秀一路风尘仆仆,自然要先洗漱沐浴一番,到了太阳渐渐西下,吃晚饭时才从别院之中走出。

    洛谨秀和洛无疾两人面前分别放着一座小桌案,上面放着一些精美的小食,这是分餐制的时代。

    “阿姐,家族可还好?敢战士……”

    洛谨秀将口中食物咽下,然后喝口水,才说道:“一切安好,正在为你开拓西域而准备。

    随你出征逝去的族人抚恤都下发了,受伤的族人都被家族照料,你不用担心。”

    洛无疾闻言仰头将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又将酒杯中的酒斟满,他知道不应该担心这些的,家族千年以来从未在这些方面出过错,都是素王的后裔,不可能有人犯错误。

    两人正随意的聊着,然后管家走进来说道:“君侯,冠军侯在门外,递来了拜帖。”

    洛无疾一愣,向洛谨秀告罪一声就走出堂中,来到府前就见霍去病颇为焦急的踱步。

    “去病兄。”

    洛无疾唤道,霍去病见到洛无疾后直接三步并做两步,强笑道:“无疾兄,我这个兄弟你认不认?”

    洛无疾挑眉道:“自然是认的,去病兄此言何意啊?”

    ————

    上得三宝,甚喜之,赐昭公三万金,又赐九锡之二。

    是夜,不能寐,谓左右曰:“大汉得此宝,若龙游汪洋,鹰击九天,匈奴之盛不复还,夏夷攻守之势异也!

    宜当遣告匈奴,晓谕:寇可往,我亦可往!

    咸使虏胡闻之。”——《汉书·孝武本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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