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一章 老子是王



苦读书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凡徒第五百四十一章 老子是王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草舍中。

    地上多了一位中年男子,仰面朝天,人事不省。

    于野端坐如旧,两眼微闭、神色凝重。他一手抓着男子的脑门,一手掐诀蓄势以待。

    施展搜魂之术,他不敢大意。

    多年之前,曾对一位元婴修士施展搜魂之术,却遭到神识反噬,差点与对方同归于尽。那人叫艾阳,仙域修士,潜伏魔域,因为失手被抓而泄露了底细。结果艾阳的元神为翻天鼎吞噬,对于他的认知也到此为止。

    「啊……」

    便于此时,一股疯狂的气机循着他的神识逆袭而来。

    「哼!」

    于野闷哼一声,手上用力。

    他所抓的中年男子忽然四肢挣扎,五官扭曲,企图摆脱掌控,遂又尝试封禁识海,以阻断他神识的入侵。

    于野的手上再次用力,强悍的神识狂涌而入,霎时冲破封禁,直捣识海深处。与之刹那,众多的神识记忆纷至沓来……

    此人叫古年,果然与艾阳、曲风、沐叶、汪嗣来自仙域,并为同门师兄弟,奉道乾祖师之命,在叶全师叔的带领之前往各地。他与汪嗣前往鬼域的途中失散,于是收买卢川为他效命,意外结识奎炎,便来到邛山秘境,试图将狼族收为己用……

    「噗——」

    于野尚自全力搜魂,古年的脑袋突然炸开,从中飞出一道金光,却「砰」地撞上阵法禁制,现出一惊慌失措的金色小人。他察觉不妙,急忙打出法诀,不料又是一道金光闪过,古年的元神已消失不见,仅有一个小巧的金鼎在悠悠盘旋。

    搜魂艾阳的时候,只怪他修为不济。而他如今的修为与神识,远胜于古年一筹,谁想对方依然不肯屈服,哪怕舍弃肉身,也要逃脱搜魂之苦。

    不过,古年的识海记忆中还是透露了相关的讯息。道乾祖师,乃是昆吾山的高人,也是仙域四大名山的四大祖师之一,之所以派遣弟子潜入妖域、魔域、鬼域,不仅是为了挑起各方纷争,也与仙尊、星门有关。可惜搜魂的紧要关头,再次出现意外而功亏一篑!

    于野抬手一招,金色的小鼎落在面前。

    果不其然,鼎中仅有奎炎与卢川,古年的元神已无影无踪。

    哼,这个翻天鼎愈发的贼性难改,它吞噬的肉身倒是无恙,而一旦遇到逃脱的元神,瞬即吃干抹净而不留一点痕迹!

    于野看着古年的尸骸,暗暗摇了摇头。

    抓获的三人,转眼死了一个。

    另外两人,一个是卢川,来自鬼域,元婴九层的高手,虽为禁制所困,依然神识强大;一个便是奎炎,乃是化神修为,更加难以施展搜魂之术。

    罢了,还是锁魂之术稳妥!

    于野从死尸上捡取了一个纳物戒子,顺手弹出一点火光。他拂袖挥去尸骸焚烧的臭味,手指挤出精血……

    草舍外。

    几位同伴在耐心等候。

    接连过去两日,未见于野现身,也未见狼族有何异状,仅有山顶的两头银蛟在上窜下跳着吼叫不停。

    随着夜色渐深,一轮明月升起。

    文桂看着天上的月光,好奇道:「文某经历无数秘境,均为结界笼罩而天光晦暗,此地却是不同,月从何来呢?」

    「这个……」

    邛山沉吟片刻,道:「族老说过,秘境为上古之地,或虚空崩塌而遗落至今,日月星辰并无二致!」

    「今人不识古时月,古月痴情照今人……」

    许是有感而发,芙蓉在自言自语,像是在感叹明月的孤单,与她心头的忧伤与落寞。

    「哎呀,这小姑娘受了什么委屈呀?」

    文桂禁不住心生怜悯,道:「哦,于师弟欺负你了?」

    芙蓉像是受到惊吓,急忙摆手道:「绝无此事……」她话音未落,又带着哀怨的神情低下头,轻声道:「芙蓉不是天上的月,亦非月下的人。芙蓉仅是一头狐,人狐终陌路……」

    「哼!」

    邛山忽然冷哼一声,打断道:「你这丫头是动了凡心俗念,还是动了儿女之情?」

    「嘻嘻!」

    芙蓉却笑了笑,道:「这人世间,哪有什么儿女之情呀,或许长老遇见过,不然为何有此一说呢!」

    她像是在自嘲,又像是反问,转而双手支腮,冲着天上的明月默默出神。

    「咳咳……」

    邛山轻咳掩饰,尴尬不语。

    文桂与郭轩、盛怀子相视一笑,也不禁看向那天上的明月而心绪莫名。

    这世间有没有儿女之情,难以言述;而对于修仙者来说,世事云烟,沧海桑田,唯独一轮明月,古今依然……

    「嗷呜——」

    远处传来几声狼嚎。

    邛山微微一怔,道:「这是狼群聚集之兆,莫非奎芒那个老儿反悔了?」

    奎芒,乃是曾经的狼族族老,奎阳已死,奎炎被抓,他如今便是狼族至尊,倘若他召集狼群反扑,势必迎来一场恶战!

    「铿、铿——」

    山顶的两头银蛟似乎受到了挑衅,向天发出一声怒吼。王者之威所至,四野顿然一静。

    文桂与郭轩、盛怀子看了看天色,出声道——

    「有两头灵蛟在此,料也无妨!」

    「嗯,于兄弟为狼族留下的最后期限,尚有半个时辰!」

    「或许狼族率众归降,也未可知……」

    「轰隆隆——」

    狼嚎声没了,而远处却传来奔跑的声响。

    众人弄不清状况,纷纷起身观望。

    明月已坠下天边,只见朦胧的夜色下,山林之间、山岗之上,以及荒野的远处,不断冒出一道道黑影,起初数十,渐渐数百,继而成群结队,漫山遍野而来。

    「铿、铿——」

    山顶的两头银蛟显得有些狂躁,吼声也多了几分森然的杀气。

    邛山脸色微变,道:「奎木狼族已倾巢而出,竟有两三千之众,一旦狼群狂攻而至,两头灵蛟难以抵挡!」

    文桂忍不住抱怨道:「哎呀,只怪于师弟心慈手软,竟然指望妖狼归顺降服,如何是好……」

    郭轩与盛怀子各自抽出一把长刀,道:「唯有杀出重围,逃回灵狐村……」

    芙蓉也是吓得脸色煞白,扭头看向草舍。

    草舍毫无动静,那位于头领已躲了两三日,迟迟没有现身。

    片刻之后,夜色愈发的黑暗。

    成群的妖狼逼到了千丈之外,已然将众人所在的小山团团围在当间。而五头身躯硕大的妖狼依然在缓缓逼近,其中一头妖狼口吐人言——

    「我奎木狼族乃上古后裔,杀过猛虎,也斗过蛟龙,却因内乱而败在外族的手里。奎芒率三千之众在归降之前,请求再决输赢!」

    「什么再决输赢,分明是言而无信啊!」

    文桂嚷嚷道。

    「妖族,终归与人有异,不讲信用,只论最终输赢!」

    邛山无奈道。

    「铿、铿——」

    嘶吼声响起,两头银蛟一前一后落在山脚下。黑压压的狼群并未后退,反而蓄势以待。两头银蛟面对为数众多、且阵势森严的妖狼,一时之间迟疑不定。

    「咣当——」

    草舍的木门忽然被人

    一脚踢开。

    邛山、文桂等人急忙回头看去。

    远处的几头妖狼也在昂首张望,很是意外的样子。

    草舍中走出一位年轻男子,正是于野,只见他背着双手,皱着眉头,神色冷峻;紧接着他身后又冒出一位高大的壮汉,与一位中年修士。

    竟然是奎炎,与叫作卢川的修士?

    众人惊愕不已。

    芙蓉吓了一跳,急忙躲到一旁。

    于野往前走了几步,依旧冷着脸,也不出声,抬手一挥。

    两头银蛟顿时张牙舞爪跑了过来,一左一右守在百丈之外。

    奎炎则是黑着脸大步往前,他身高丈五,即使在夜色之中,也依然气势逼人。便听他带着郁闷的口吻恶狠狠道:「老子是王,奎木狼族之王,谁敢不从?」

    狼群顿时骚动起来。

    又听他继续吼道:「即日起,奎芒为狼族族老,与狐族罢战讲和,从此睦邻相处。奎星、奎月、奎灿、奎绚与老子跟随于野,归他差遣三百年!」

    「奎炎,你……」

    奎芒知道奎炎性情乖张,岂肯轻易屈服,今日却举止反常,忍不住质疑一句。而他话音未落,人已「砰」的一声离地而起。

    竟然是奎炎突然加快去势,黑暗中拖曳着虚幻的身影,快如疾风般地将他一脚踢飞出去,而后缓缓凝实身子而稳稳站立,左右睥睨着怒声又道:「老子是王,谁敢不从?」

    「扑通——」

    奎芒摔出去十余丈外,挣扎起身,化作人形,恨恨道:「你……你既然自称为王,奎木族何去何从,权且由你……咳咳……」

    这位族老年纪老迈,差点被一脚踢得背过气去。

    另外四头高大的妖狼怔怔片刻,也相继化成人形,垂头丧气道:「拜见狼王!」

    「哼,老子是狼王!」

    奎炎仰天大吼了一声,忽又咬牙切齿道:「却要为人驱使三百年,老子……」他猛然回头怒视,已是凶相毕露。

    却见于野伫立原地,气度沉凝,并缓缓抬起一只手,随时都将祭出催命夺魂的法诀。

    「哼!」

    奎炎禁不住面皮抽搐,闷哼了一声,道:「老子降了,依然是王!」

    他悻悻举起双手,道:「狼崽子们,拜见于头领!」

    这一刻,残夜已尽,天光微明,一轮红日磅礴欲出。

    朦胧的晨色中,一头头妖狼直起身子,化作人形,齐齐出声道:「于头领……」

    「铿、铿——」

    两头银蛟高亢回应,吼声震彻四方。

    适逢如此盛况,有人感慨,有人振奋,有人松了口气,也有人神情苦涩而默然叹息——

    「唉,古年道友忙碌了数十年,只为掌控狼族,谁想他未竟之业,成就了一个于头领……」

    (看完记得收藏书签方便下次阅读!)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凡徒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凡徒》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凡徒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凡徒》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