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咋说的好好的就拐到犯罪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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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办公室里,辛主任坐着,脸色很不好看。

    之前就知道,这样子提起公益诉讼肯定是会被手机厂商不满的,但却没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的反应,只能说明,这个所谓的预装软件不卸载的情况,里面的水太深了。

    只要能赚足够多的钱,他们会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

    “辛主任,您看,我们现在怎么办,撤诉吗?”旁边的小刘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

    对于一个刚刚工作没多久的年轻人来说,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太魔幻了。

    明明国家有相关规定,明明从民法典中也能找到对于个人选择权的支撑,但是,人家企业就是不管这些,就是想让你撤诉。

    理由也是冠冕堂皇的,我们的企业是不能倒的,如果这些企业倒下了,那谁来发展我们的智能手机技术。

    自己把自己的手机企业给搞垮了,到时候被人家外面的手机给全面占据市场,那后果谁来承担!

    人家不在网上和你打嘴炮,方大状是个辩论的能手,甚至可以说是辩论的高手,但是,一切都得建立在人家愿意坐下来和你辩论的情况下。

    当别人不愿意和你辩论,或者直接掀桌子的时候,那就算再能说也没用,拳头打在嘴巴上是会让人闭嘴的。

    当然,方大状是不怕这些的,他从以前就知道,搞辩论,得同时练搏击。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一个人能打还是没有太大的用处。

    事实上,这种类似的论调在以前就有过不少,你不让企业赚钱,企业发展不下去,那我们国家经济就没办法发展。

    行外人可能不知道,但是系统学过法律的法学生肯定比较清楚我们劳动法的实际情况。

    劳动法这个东西,就我们经常说的,什么n+1赔偿,什么没有劳动合同双倍之类的规定,相对应的法叫什么,叫劳动合同法!

    其本身调整的就是一整个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鲜有人知,我们最早的一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那情况可是让很多没经历过事情的年轻人目瞪口呆的。

    那就是,很多的企业主,经济学家等等好多人,都认为,这个劳动合同法,它是一个“恶法”。

    是不是觉得匪夷所思呢,是不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

    但这就是现实,第一部劳动合同法是07年年底由全国高官会审议通过,08年元旦开始实施,当时很多经济学家都站出来直接炮轰!

    这部法律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表面上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但实际上让很多资本家减少了再投资扩张的意愿,变相地减少了就业的岗位,其实是双输。

    甚至有经济学家大佬说,这法律的出台让我们国家损失了几十万亿,让很多工厂跑去了国外,以及什么把经济搞坏了咋办咋办……

    这里就先不说其他的了,当初方大状还是个年轻人,当时好一顿辩论。

    因为对方所持的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私底下交易,白纸黑字地签署合约。

    方大状认为这简直可笑,因为这样做有些人会更加肆无忌惮地违反合约,到时候怎么办,都去起诉吗?

    事实证明,就算是有了劳动合同法,很多用人单位都是肆无忌惮违反的,更不用说每个人都按照每个人的情况签合约,那到时候就连个标准都没了。

    还有最低工资,同样被炮轰……

    辛主任现在真的不好做,你稍微不留神,搞坏经济的大帽子就给你扣上去了。

    “撤诉肯定是不能撤诉的,如果现在撤诉,那我们汉东省消保委必然是会被舆论吞没。”辛主任犹豫了一下道。

    没办法,之前消保委说话很大声,我们是基于法律规定来较这个真的,引来了大家的普遍支持,因为真的对这个情况神烦。

    它确实不是说危害什么,就是让人反感,随随便便的弹窗,随随便便的下载,让人心里不舒服。

    已经引起了舆论重视的情况下,要是撤诉了,那估摸着消保委以后就没办法讲话了。

    “继续起诉吧,随便他们怎么说,我还不信了,这是工信部的规定,他们有本事在这规定草拟的时候去和工信部说啊!”

    辛主任愤愤不平地说道。

    工信部可是这些行业的亲爹,这相应的法规是你们亲爹自己弄的,然后呢,定的时候你们屁都不敢放一个,不敢和你们亲爹大声讲话,现在反过来怼我们,就知道挑软柿子捏是吧!

    不过你就算再怎么给压力,还能把我开了是咋的。

    这思路一打开,好像也就那样,舆论可都是支持我的!

    很快,康总便收到了相关的消息,他很是诧异,这现在怎么感觉好多人都越来越“硬”了。

    确实是这样,以前呢大家都是得过且过,就算是遇到什么问题了也自认倒霉。

    有脾气爆的会来跟你闹,那闹了就解决。

    可现在,好像大家都把法律挂在了嘴上,公司的员工动不动就说劳动法,买了手机的用户在售后的时候动不动就说民法典。

    这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

    尽管这沟通都好像很隐秘,但这个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很快,在有心人的透露之下,很多人都知道了,原来对方在网上辩论不过后就去给消保委施压,要求对方撤诉了。

    这让网上的吃瓜群众更加的激动!

    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原本还以为现在的公司最起码都是遵纪守法的,这么一看,人家根本不在意啊。

    为什么阿毅的视频总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很简单啊,他的每一次较真视频中都会给你把相关的法条掰开揉碎,然后再和事件匹配起来。

    这就是最经典的以案释法形式,让你一眼就能看到,哦法律规定是这样的,然后他们那样做,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条规定,很清晰,很明了。

    虽然我们总说现在的网民中本科生只占多少多少,但是,最起码大部分人都是有点自己思考能力的。

    一边是把所有法律都列清楚了,给你明牌来打,告诉你我们现在根据什么法律来做,一边呢,回应和声明都是含糊不清的,动辄就是影响发展这样的大帽子。

    试问会支持谁呢?

    在所有人都很硬的情况下,手机厂商也有点没办法弄了。

    他们可以继续让很多专家学者出来说话,但是却无法制止公益诉讼的开庭。

    所以只能是准备应诉,用康总的话说,我们这么多的手机厂商,就算是聘请业内最知名的律师,也必须得把这官司赢下来!

    “张律师,您觉得这次的赢面如何?”办公室内,康总开口问道。

    就算是公益诉讼,也得遵守诉讼法,起诉这么一大堆的手机厂商,得挨个来。

    当然,正如同之前的起诉案例一样,这种一对多的案例,而且案情也十分相似的情况下,很大可能只要第一个案子那么判了,后续都会按照这么来。

    藕片公司就很巧合地成为了排头的。

    于是就有了这次的会面,这位张明华律师,魔都极其知名的大律师,民事纠纷领域的专家!

    同样也是很多政法大学的客座教授,业内极其知名。

    这会儿张律师沉默着,他之前一直在看起诉状副本和对方提交的证据,现在,则是在看那材料上面的一个人名。

    “康总,我不会给你肯定的答复,不单单是因为案情,还因为对面那个律师。”张律师开口道。

    “对面那个律师?就那个方许镜?”康总问道:“他很有名吗?不是说只有帝都和魔都的律师才是最好的吗,他是京州的吧。”

    张律师摇头道:“正常来说业界最顶级的律师肯定是在帝都或者魔都,但是呢,这个人是个例外,他以前……以前就是我们魔都最好的。”

    都说文人相轻,但真的行内人都知道,律师……也相轻,而且很严重。

    为什么,先不说同行是冤家,因为对于诉讼律师来说,本身其要做的就是对抗,就是辩论,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指望他们都能有好关系?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应当尊重同行,相互学习,相互进步……这些怎么说呢,听听就好了。

    律师之间掐起驾来,那也是鸡毛漫天狗血四溢的……

    你要是真的听到律师们内部的八卦就会感觉,好像能刷新三观。

    然而,就是这样的情况,张明华依旧能说出“对方是最好的”这个评价,一来证明这位张律师的品性确实好,二来嘛,那个姓方的确实有本事。

    能被外人认可没那么重要,现在好多的网红律师都能被认可。

    但是能被同样的大状认为最好,那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那这……赢不了了?”康总问道。

    “那也不尽然,只是这个案子确实辩点不太多。”张明华摇摇头道。

    “不过,我很期待和老方辩一辩!”

    “对了,还要和大家说明一下,如果是从经销商手中购买的手机,那有部分软件其实是经销商自己预装的。”

    这也是排除手机厂商责任的一个思路,预装软件市场的水太深,手机厂商会装,经销商也会装,所以必须都得说明。

    于是很快,藕片公司将这些内容进行了说明。

    藕片公司,客服陈静这段时间一直都不在状态,以前总是听说有人较真如何如何,可现在自己亲身经历了才知道,这世界上真的有人这么丧心病狂。

    就因为预装软件不能卸载,值得这么做吗?

    这同样是很多人的疑问,感觉上来说真的没必要这么做。

    但是周毅不会去解释,因为也没法解释,既然有了系统,那还顾忌这些干嘛。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那该较真就是得较真!

    只是看看面前喝加料咖啡的方大状,周毅有点奇怪道:“方大状你在看什么呢?”

    方大状把手机晃了晃道:“看他们藕片公司刚刚发的内容,说有部分软件其实是经销商自己安装的,而且有很多都是刷机之后安装的。”

    这也是目前市场上一个很大的问题,我的手机谁做主?答案是,有很多人都想帮你做主。

    不管是谁都想预装,完了用户是最后的埋单人。

    “这里面问题有点大,刷机收钱再卖,这有可能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啊……”

    啊?周毅再次懵逼,说的好好的,怎么就又拐到犯罪上了呢!

    “这个先不着急吧,公益诉讼快要开庭了,还是一个一个来比较好。”周毅建议道。

    方大状有点可惜地点点头,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

    五天后,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周毅方大状还有周欣然三人组一路来到了这里,方大状和周欣然是律师,周某人则是来旁听的,为他的下一个视频做准备。

    这会法院还没开门,周毅看了看方大状道:“好像这次对方是个大佬啊,方大状,你就没有一点动作?”

    却是在这十天里,不知道怎么回事,网上突然传出了两个大佬要对决的消息。

    什么魔都的张大状对京州的方大状云云。

    而且还炒得火热,居然把原本手机预装软件的问题都给压了下去。

    这让周毅很诧异,因为普罗大众对于律师这个行业的普遍看法都不高,甚至普遍认为这个职业没道德,讼棍嘛。

    哪怕是方大状这样的,之前也是被各种质疑各种喷。

    怎么突然之间会这样,不用说,又是有人在搞小动作。

    相应的,在热度越来越高之后,京州市法院直接出了通告,直播庭审。

    于是很多人再次沸腾,尤其是周毅的观众老爷们,纷纷表示必须得看这次直播!

    方大状面无表情道:“我需要有什么动作,不就是辩论嘛,他接这个案子就是为了赚钱,不代表这个案子就好办了。”

    说是这么说,但周毅多了解对方,看着那双几乎要冒火的眼睛就能知道,方大状这段时间肯定是拼命的压榨自己,准备好好辩一番!

    周欣然没说话,大概也看出来了方大状的状态,并且想到了自己初出茅庐第一战……

    一个弱鸡菜鸟的第一次,遇到了潜心准备好久的满状态大魔王,反正现在的周毅想起当时的场面还会咂舌。

    太恐怖了,太残忍了……

    正说着,便看到一行人走了过来,也是两个律师,藕片公司的人没到。

    周毅一眼就看到了,方大状发现对方的时候,两人的眼睛直接就看到了一起,如果这是动漫,那你可能会看到两人之间都冒了火花。

    “老方,好久不见,你这在京州还不错啊。”张明华伸出手来很是礼貌道。

    方大状也是笑着点点头:“老张,你也不错。”

    没有再说多余的话,两人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等着。

    但周毅很明显能感受到,方大状现在激情飞扬,他很担心,如果这次庭审,那个敲锤的干了什么,会不会让敲锤的进去……

    好可怕,我好喜欢这场景啊!

    终于,法院开门了,排队等候的人挨个进入,找到相对应的法庭。

    法官到来,直播开始!

    一瞬间,很多在关注着这件事的网友们都涌入其中,各种各样的话都冒了出来。

    什么方大状的头果然是那么秃之类的。

    ------题外话------

    稍微回一下昨天那章有书友的质疑吧,说企业不可能那么傻,能扯到发展上,我书里不敢随便说,只能举第一部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例子,有兴趣地可以去搜一搜很多企业当时怎么说的,咱就是个普通人,也不敢乱评价是不是恶法什么的,只是知道,有了法,总得依法,要不然要这法干什么,对吧,以后尽量不回复了。

    还有qq上咨询我的书友们,我真的不做咨询,有时间了会回一下,如果没回那就是真的忘了,因为问我的人太多了真的。。

    感谢又一个新手大哥,肥猫物语大哥,wfei大哥,感谢三位兄弟的打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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