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是的,潘家的藏书楼,整个燃起了熊熊大火!
这一层本就是以书籍为主。
都是最好的燃烧物。
瞬间二楼就成为了一片火海!
“着火了!”
萧颜颜在惊讶之后,嘶吼起来。
三楼正在欣赏一副山水画的潘宇,也看到了浓烟和火光。
他大惊失色,冲到了二楼。
见如此汹涌的火势。
“还愣着做什么?救火啊!”
……
藏书楼为了防火,也是配备了灭火器的。
潘宇拿起了灭火器,开始灭火。
但这火焰就是那么奇怪,怎么扑都扑不灭。
反而是越燃越旺。
藏书楼的火灾,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过来灭火,还用上了消防水枪。
可还是没有用处,眼睁睁地看着一栋三层的藏书楼,化为了灰烬。
连带着里面的藏书、文物,都付之一炬。
潘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如土色。
“完了,全完了!”
……
距离潘家老宅之外几百米的一个地方。
沈寒时坐在车上,欣赏着远处把天空都映红的火光。
他相信,潘家人就是打破脑袋,也不知道这火是怎么燃烧起来的。
但之前在藏书楼里面的潘宇与萧颜颜,无疑就成了最合适的背锅侠。
会承担这次火灾的所有罪责。
当然,他们也不冤枉,因为火就是从萧颜颜的大衣里面燃烧起来的。
在沈寒时帮她递衣服的时候,偷偷的把一根铅笔放进了她的衣兜。
这是特制的铅笔,学名叫做“纵火铅笔”。
纵火铅笔的制作技术是这样的。
首先蒸化铅笔上的黏胶,使其一分为二,把中间挖空,塞入燃烧玻璃管,再用胶水重新粘为一体。
用的时候,只需折断笔头,让空气进入玻璃管,这时就会流出一种化学药水,它蚀穿一个铜箔盖,与第二种药水相遇,就会产生烈火。
沈寒时用的这支纵火铅笔,又经过自己改造了一下。
所以并不会马上燃烧,而是有一定的延迟时间。
正好可以让潘宇夫妇回家,然后点了他们的藏书楼。
……
沈寒时不讨厌装逼的人。
但是讨厌在自己面前装逼的人。
之前这对夫妻不是总在自己面前耍优越,嘚瑟藏书么?
炫耀藏书楼么?
那么沈寒时就一把火都给它点了!
沈寒时知道,潘家各房为了争夺老宅,一直是闹得不可开交。
现在藏书楼被毁,潘宇这一房就得遭受其余各房的疯狂攻讦。
想必,他们是保不住潘家老宅了。
要被赶出来了。
正在想着,就看到萧颜颜捂着脸,从潘家老宅冲了出来。
虽然沈寒时没看到,但想必一定是盛怒之下的潘宇,打了萧颜颜一耳光。
埋怨如果不是她总去藏书楼自拍,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呵呵,原来有文化的人也打老婆啊。”
沈寒时微笑道。
“怎么,少爷你认识?”
在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女人。
正是萧广丰包养的那个小情人,莎莎。
现在萧广丰喝了有安眠药的饮料后,已经睡得如同死猪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居然和自己的未来女婿碰到了一块。
看起来还是很熟悉的样子。
“萧广丰的二女儿。”
沈寒时给莎莎介绍。
“那也该死!”
莎莎的目光中闪过一片寒芒。
……
莎莎不叫莎莎,莎莎是她的化名。
对于混风月场所的女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操作。
她们出来卖,不愿意使用真名,免得有辱门楣。
可莎莎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她隐姓埋名,来当萧广丰的小三,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复仇。
15年前,萧广丰在生意场上有一个最好的伙伴,叫方弘懿。
方弘懿是萧广丰的结义大哥。
那时候,方家才是华京的一流家族,而萧家只能算是二流。
萧家都是跟在方家背后当小弟的。
没少得到方家的照顾。
那时候,方家与沈家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在进行激烈的商战。
可是在关键时刻,萧广丰被沈万森收买了。
他为了利益,背叛了大哥方弘懿。
致使方家一败涂地,方弘懿含恨而终。
萧家与沈家,则是瓜分了方家。
萧家就此,成为了华京的一流家族。
可以这么说,萧家的今天,都是建立在方家的尸体上的。
是萧广丰背信弃义换来的。
莎莎就是方家的一个流落在外的孤女。
她接近萧广丰,就是为了复仇。
她叫莎莎,其实是“杀杀”的意思。
她要杀了萧广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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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层本就是以书籍为主。
都是最好的燃烧物。
瞬间二楼就成为了一片火海!
“着火了!”
萧颜颜在惊讶之后,嘶吼起来。
三楼正在欣赏一副山水画的潘宇,也看到了浓烟和火光。
他大惊失色,冲到了二楼。
见如此汹涌的火势。
“还愣着做什么?救火啊!”
……
藏书楼为了防火,也是配备了灭火器的。
潘宇拿起了灭火器,开始灭火。
但这火焰就是那么奇怪,怎么扑都扑不灭。
反而是越燃越旺。
藏书楼的火灾,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很多人都过来灭火,还用上了消防水枪。
可还是没有用处,眼睁睁地看着一栋三层的藏书楼,化为了灰烬。
连带着里面的藏书、文物,都付之一炬。
潘宇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面如土色。
“完了,全完了!”
……
距离潘家老宅之外几百米的一个地方。
沈寒时坐在车上,欣赏着远处把天空都映红的火光。
他相信,潘家人就是打破脑袋,也不知道这火是怎么燃烧起来的。
但之前在藏书楼里面的潘宇与萧颜颜,无疑就成了最合适的背锅侠。
会承担这次火灾的所有罪责。
当然,他们也不冤枉,因为火就是从萧颜颜的大衣里面燃烧起来的。
在沈寒时帮她递衣服的时候,偷偷的把一根铅笔放进了她的衣兜。
这是特制的铅笔,学名叫做“纵火铅笔”。
纵火铅笔的制作技术是这样的。
首先蒸化铅笔上的黏胶,使其一分为二,把中间挖空,塞入燃烧玻璃管,再用胶水重新粘为一体。
用的时候,只需折断笔头,让空气进入玻璃管,这时就会流出一种化学药水,它蚀穿一个铜箔盖,与第二种药水相遇,就会产生烈火。
沈寒时用的这支纵火铅笔,又经过自己改造了一下。
所以并不会马上燃烧,而是有一定的延迟时间。
正好可以让潘宇夫妇回家,然后点了他们的藏书楼。
……
沈寒时不讨厌装逼的人。
但是讨厌在自己面前装逼的人。
之前这对夫妻不是总在自己面前耍优越,嘚瑟藏书么?
炫耀藏书楼么?
那么沈寒时就一把火都给它点了!
沈寒时知道,潘家各房为了争夺老宅,一直是闹得不可开交。
现在藏书楼被毁,潘宇这一房就得遭受其余各房的疯狂攻讦。
想必,他们是保不住潘家老宅了。
要被赶出来了。
正在想着,就看到萧颜颜捂着脸,从潘家老宅冲了出来。
虽然沈寒时没看到,但想必一定是盛怒之下的潘宇,打了萧颜颜一耳光。
埋怨如果不是她总去藏书楼自拍,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呵呵,原来有文化的人也打老婆啊。”
沈寒时微笑道。
“怎么,少爷你认识?”
在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女人。
正是萧广丰包养的那个小情人,莎莎。
现在萧广丰喝了有安眠药的饮料后,已经睡得如同死猪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的小情人居然和自己的未来女婿碰到了一块。
看起来还是很熟悉的样子。
“萧广丰的二女儿。”
沈寒时给莎莎介绍。
“那也该死!”
莎莎的目光中闪过一片寒芒。
……
莎莎不叫莎莎,莎莎是她的化名。
对于混风月场所的女人来说,这是很正常的操作。
她们出来卖,不愿意使用真名,免得有辱门楣。
可莎莎和那些女人不一样。
她隐姓埋名,来当萧广丰的小三,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复仇。
15年前,萧广丰在生意场上有一个最好的伙伴,叫方弘懿。
方弘懿是萧广丰的结义大哥。
那时候,方家才是华京的一流家族,而萧家只能算是二流。
萧家都是跟在方家背后当小弟的。
没少得到方家的照顾。
那时候,方家与沈家是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
在进行激烈的商战。
可是在关键时刻,萧广丰被沈万森收买了。
他为了利益,背叛了大哥方弘懿。
致使方家一败涂地,方弘懿含恨而终。
萧家与沈家,则是瓜分了方家。
萧家就此,成为了华京的一流家族。
可以这么说,萧家的今天,都是建立在方家的尸体上的。
是萧广丰背信弃义换来的。
莎莎就是方家的一个流落在外的孤女。
她接近萧广丰,就是为了复仇。
她叫莎莎,其实是“杀杀”的意思。
她要杀了萧广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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