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谁料刚一出门,刘向东和老约翰却堵在了门口,死活不让叶眉把人带走。
一向性格温和的刘向东梗着脖子嚷嚷:
“诊所那么缺人,这两个丫头又熟悉了,把她们带走我们怎么忙的过来?”
老约翰在一边帮腔:“对,忙不过来!”
叶眉神情一僵,妈的一个也惹不起,全是爷爷。
梅花闻言走了出来,没好气的瞪他们一眼:
“是送她们去上学,又不是去赶走。”
老约翰摇头:“那也不行,这几个丫头我们要培养成医生的。”
梅花一把揪住老约翰的大胡子:“你再说一句?”
老约翰坚贞不屈:“你就是给我揪掉了,我也不让她们走!”
刘向东同样一脸的大义凛然:“我也一样!”
梅花怒了:“两个老不要脸的,一把年纪了,贪图人家年轻漂亮,还给自己整个高大上的理由,脸红不?”
老约翰使劲摇头,义正辞严:“No,我是喜欢孩子,不是好色!”
梅花被他气乐了,但也没啥好办法,都这个年纪了,梅花的脾气也收敛了很多。
无奈的摇摇头:“两个老光棍,你们愿意干嘛干嘛,非拉上我们老叶干嘛?”
刘向东理直气壮:“我们三位一体这么多年了,凭啥丢下他?再说他跟我们又不一样,我们是因为爱情,他是怜悯!再说,你觉得他不孤独吗?”
这话让梅花愣住了,是啊,老头子一直不爱回家,不爱去疗养院。
以前一直以为他事情心强,但是看看如今的老约翰和刘向东,还真不是那么回事儿。
老约翰就算了,时不时的发春,但是人家老刘可是一直道貌岸然的,非常注意自身形象。
可这次遇到喜欢的,这不啥也不顾了吗?看来男人致死是少年阿!
看了看床上的叶万成,看了看叶凌,叶凌这时候也跟她对视一样,然后点头。
梅花于是拦住了叶眉:“别送她们走了,奶奶和你叶奶奶都精力不济了,就让她们照顾你爷爷吧!”
叶眉一竖大拇指:“奶奶威武,高风亮节啊!”
梅花没好气的抬手打她,叶眉笑嘻嘻的跑开了。
还没忘了回头喊一句:“爸你也学学爷爷,少女才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叶雨泽一瞪眼,叶眉已经跑的没影了。
叶万成老脸通红,不过竟然难得的没有装,默许了。
梅花没好气的瞪了老头子一眼,不过看着他憔悴的样子,还是心软了。拉着叶凌走出病房。
花儿和草儿看到她们不用走了,自然欣喜若狂,趴在叶万成病床边上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叶万成溺爱的看着两个小丫头,脸上一直露着笑容。
叶雨泽扶额退出,老叶家男人这基因咋就遗传的这么好。
刘庆华一直带着一帮人在各个工地上忙碌着。
他的身体一直很好,退休后也没有跟别人一样,在那里养老。
虽然没有任何职务了,但也没有忘了自己的初心,经常在军垦城各处转悠,看出毛病,给现任领导层提提建议。
到了这里他是如鱼得水了,索国虽然不大,但是也比军垦城大多了。
而且这里也跟他们刚进疆的时候差不多。条件是那么艰苦,这反而让他觉得如鱼得水,有了一展抱负的雄心。
其他老同志们跟他也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人家晚上要陪老婆睡觉,只有他孤家寡人。
后来他干脆不回住处了,在哪个工地忙碌,就住哪个工地附近。
这里是首都,如今治安良好,杨三对于他们也就放了心,不再整天盯着了。
刘庆华在这里,唯一的不习惯就是饮食,那个西马他是在吃不下。
虽然玉米面他没少吃,并不讨厌,可是这种做法,他真的挺难接受的,你们就不会贴饼子或者蒸窝头吗?
他喜欢住一些家庭小旅馆,倒不是为省钱,要是省钱回住处就行了,那里是索国最豪华的酒店。
他喜欢生活气息浓一些的地方,也就是烟火气。
如今他们驻扎的工地,是一栋综合性的大楼,下面是一个大的商场,上面是酒店。
这个工地是要建设成兄弟城地标式的建筑,所以对工程质量把控要严。
三十层的建筑,这在整个索国还是第一栋,虽然这高度,对于军垦城就是小工程,但是刘庆华不放心啊。
主要是施工单位是本地的工程队,对于这么高的建筑,他们还是第一次承建。
所以,刘庆华才会吃住在工地上,杨三为这个事也跟他谈过。
之所以选择本国建筑队,就是因为想培养一下,毕竟不能任何事儿都靠对国外招标吧?
那样成本高不说,自己业发展不起来吧?
对这事儿,刘庆华是非常支持的,整个兵团建设初期,哪一样不是自力更生建设起来的?
于是,刘庆华成了这个工程的质量总监,负责这里的质量和安全。
因为并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所以,这里的建设大部分还是靠人工。
每天那么多人在工地上上上下下,安全问题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刘庆华和十几个老同志都在这里,如今这栋建筑已经建了二十层了。
他们每天做卷扬机上去,分别把守几层,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刘庆华住在工地不远处的一个小旅馆里面,这是一家白人家庭。
在索国,白人就如熊猫一样的存在,很少能看见。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这里生存下来的,要知道,在一个黑人国家,白人也同样会受到歧视。
之所以住在这里,就是因为有一次刘庆华过来吃饭,看见几个黑人青年正在这里捣乱。
老板是一个70多岁的白人,带着两个女儿,可能老婆去世的早,两个女儿年纪也只有十七八岁。
他们做的是白人饭,也就是面包和和一些沙拉,偶尔会有一些烤肉,可能是因为没地方去买吧。这个就凭运气了。
老板会酿酒,而且手艺非常不错,他的酒跟本地浑浊酸涩的果酒不一样,这也是他能在这里站住的原因。不然早就饿死了。
刘庆华喜欢喝酒,所以也经常光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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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性格温和的刘向东梗着脖子嚷嚷:
“诊所那么缺人,这两个丫头又熟悉了,把她们带走我们怎么忙的过来?”
老约翰在一边帮腔:“对,忙不过来!”
叶眉神情一僵,妈的一个也惹不起,全是爷爷。
梅花闻言走了出来,没好气的瞪他们一眼:
“是送她们去上学,又不是去赶走。”
老约翰摇头:“那也不行,这几个丫头我们要培养成医生的。”
梅花一把揪住老约翰的大胡子:“你再说一句?”
老约翰坚贞不屈:“你就是给我揪掉了,我也不让她们走!”
刘向东同样一脸的大义凛然:“我也一样!”
梅花怒了:“两个老不要脸的,一把年纪了,贪图人家年轻漂亮,还给自己整个高大上的理由,脸红不?”
老约翰使劲摇头,义正辞严:“No,我是喜欢孩子,不是好色!”
梅花被他气乐了,但也没啥好办法,都这个年纪了,梅花的脾气也收敛了很多。
无奈的摇摇头:“两个老光棍,你们愿意干嘛干嘛,非拉上我们老叶干嘛?”
刘向东理直气壮:“我们三位一体这么多年了,凭啥丢下他?再说他跟我们又不一样,我们是因为爱情,他是怜悯!再说,你觉得他不孤独吗?”
这话让梅花愣住了,是啊,老头子一直不爱回家,不爱去疗养院。
以前一直以为他事情心强,但是看看如今的老约翰和刘向东,还真不是那么回事儿。
老约翰就算了,时不时的发春,但是人家老刘可是一直道貌岸然的,非常注意自身形象。
可这次遇到喜欢的,这不啥也不顾了吗?看来男人致死是少年阿!
看了看床上的叶万成,看了看叶凌,叶凌这时候也跟她对视一样,然后点头。
梅花于是拦住了叶眉:“别送她们走了,奶奶和你叶奶奶都精力不济了,就让她们照顾你爷爷吧!”
叶眉一竖大拇指:“奶奶威武,高风亮节啊!”
梅花没好气的抬手打她,叶眉笑嘻嘻的跑开了。
还没忘了回头喊一句:“爸你也学学爷爷,少女才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叶雨泽一瞪眼,叶眉已经跑的没影了。
叶万成老脸通红,不过竟然难得的没有装,默许了。
梅花没好气的瞪了老头子一眼,不过看着他憔悴的样子,还是心软了。拉着叶凌走出病房。
花儿和草儿看到她们不用走了,自然欣喜若狂,趴在叶万成病床边上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叶万成溺爱的看着两个小丫头,脸上一直露着笑容。
叶雨泽扶额退出,老叶家男人这基因咋就遗传的这么好。
刘庆华一直带着一帮人在各个工地上忙碌着。
他的身体一直很好,退休后也没有跟别人一样,在那里养老。
虽然没有任何职务了,但也没有忘了自己的初心,经常在军垦城各处转悠,看出毛病,给现任领导层提提建议。
到了这里他是如鱼得水了,索国虽然不大,但是也比军垦城大多了。
而且这里也跟他们刚进疆的时候差不多。条件是那么艰苦,这反而让他觉得如鱼得水,有了一展抱负的雄心。
其他老同志们跟他也差不多,唯一区别就是人家晚上要陪老婆睡觉,只有他孤家寡人。
后来他干脆不回住处了,在哪个工地忙碌,就住哪个工地附近。
这里是首都,如今治安良好,杨三对于他们也就放了心,不再整天盯着了。
刘庆华在这里,唯一的不习惯就是饮食,那个西马他是在吃不下。
虽然玉米面他没少吃,并不讨厌,可是这种做法,他真的挺难接受的,你们就不会贴饼子或者蒸窝头吗?
他喜欢住一些家庭小旅馆,倒不是为省钱,要是省钱回住处就行了,那里是索国最豪华的酒店。
他喜欢生活气息浓一些的地方,也就是烟火气。
如今他们驻扎的工地,是一栋综合性的大楼,下面是一个大的商场,上面是酒店。
这个工地是要建设成兄弟城地标式的建筑,所以对工程质量把控要严。
三十层的建筑,这在整个索国还是第一栋,虽然这高度,对于军垦城就是小工程,但是刘庆华不放心啊。
主要是施工单位是本地的工程队,对于这么高的建筑,他们还是第一次承建。
所以,刘庆华才会吃住在工地上,杨三为这个事也跟他谈过。
之所以选择本国建筑队,就是因为想培养一下,毕竟不能任何事儿都靠对国外招标吧?
那样成本高不说,自己业发展不起来吧?
对这事儿,刘庆华是非常支持的,整个兵团建设初期,哪一样不是自力更生建设起来的?
于是,刘庆华成了这个工程的质量总监,负责这里的质量和安全。
因为并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所以,这里的建设大部分还是靠人工。
每天那么多人在工地上上上下下,安全问题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刘庆华和十几个老同志都在这里,如今这栋建筑已经建了二十层了。
他们每天做卷扬机上去,分别把守几层,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刘庆华住在工地不远处的一个小旅馆里面,这是一家白人家庭。
在索国,白人就如熊猫一样的存在,很少能看见。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这里生存下来的,要知道,在一个黑人国家,白人也同样会受到歧视。
之所以住在这里,就是因为有一次刘庆华过来吃饭,看见几个黑人青年正在这里捣乱。
老板是一个70多岁的白人,带着两个女儿,可能老婆去世的早,两个女儿年纪也只有十七八岁。
他们做的是白人饭,也就是面包和和一些沙拉,偶尔会有一些烤肉,可能是因为没地方去买吧。这个就凭运气了。
老板会酿酒,而且手艺非常不错,他的酒跟本地浑浊酸涩的果酒不一样,这也是他能在这里站住的原因。不然早就饿死了。
刘庆华喜欢喝酒,所以也经常光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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